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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塔吊租賃合同

合同2.1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塔吊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塔吊租賃合同

塔吊租賃合同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臺。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稅費。由乙方指派專業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場後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後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爲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着必須按規定規範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爲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爲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後,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築機械的協議手續後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爲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2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設備情況概述

1、出租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中聯5610;

3、數量:壹臺,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灕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5、租賃時間:約20個月。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後2天內,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爲設備啓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爲啓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爲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期間優惠15天。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按___元/臺總包乾(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後付款120xx.00___元,塔吊到頂後付8000.00___元,拆除後付6000.00___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爲/月(此價爲不含稅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曆天數計算510.00___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三、甲方責任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牆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製作、附着距離超過4M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後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四、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並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項目部、監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覈實後方可施工,並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於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牆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牆、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爲自家財產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後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五、安全責任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於乙方人員監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並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爲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3

承租方: (以下簡稱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貴州省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塔機達成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2條 租賃設備概況

第3條 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本合同爲固定租金合同。

塔機進出場費:33000元/臺。(包含安拆、運輸、檢測及20T以下吊車費),在塔機安裝完後當天甲方支付給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幣23500元/臺·月(含:操作人員工資:6500元/臺·月)

注:月租金費包括爲滿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錨固裝置(標準附着錨固拉桿長度爲4.5米,超過該長度由甲方負責)、標準節等設施的費用以及塔機吊鉤以上所有設備的維修、定期保養、配件更換及塔機配重供應的費用和確保每臺塔機配備二名司機及一名地面指揮人員的人工費。該等費用發生時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

塔機從安裝驗收合格甲方書面通知啓用塔吊起至甲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連續計費。

3.3.2不足整月計費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對應塔機日租費乘以租賃天數,日租費等於對應塔機的月租費除以30天。

3.3.3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甲方以轉賬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結算時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賃發票(工資除外,工資開具收據或提供工資表),結算截止日期爲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結算單。甲方在接到結算單後次月14日內審覈簽字,於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賃費。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權停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4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資料及安裝要求製作基礎,並安排人員配合乙方安裝地腳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場地、搭設平臺所需鋼管、焊接電源及輔助材料、設備,爲乙方提供安拆作業便利條件。

4.3甲方負責將符合使用要求的電源接至塔機安裝位置,並承擔塔機使用的電費。

4.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驗收資料。

4.5租賃期間塔機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機。

4.6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三名塔機操作人員吃、住。

第5條 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編制塔機各項技術方案,並經技術負責人簽字後加蓋單位公章後提交給甲方。

5.2乙方對出租給甲方的塔機進行全方位的檢查,保證塔機(包括附着裝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裝置及設施齊全有效,並向甲方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及塔機技術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雙方約定的進場期限提供塔機及附件,保證甲方能夠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正常使用。組織對塔機基礎的驗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塔機基礎後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問題概由乙方負責。

5.4負責塔機進出場,嚴格按照技術要求進行塔機安拆、附着、頂升及基礎預埋/枕木軌道施工。負責組織塔機安裝完畢驗收工作,並與甲方辦理相應驗收手續。

5.5負責每天上下班對塔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作好交接班記錄,並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於本合同後)報甲方項目部備案;負責每週對塔機進行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並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於本合同後)報甲方項目部備案;負責每月對塔機進行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並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於本合同後)報甲方項目部備案。

5.6塔機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塔機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含48小時),如果超過了上述時間,影響了甲方使用,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塔機附着及頂升時,因乙方提供的標準節附着裝置、撐杆等設施原因導致附着頂升時間超過36小時,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租賃費。甲方每月必須保證乙方有1天維修保養時間(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

5.7乙方負責組織人員定期對塔機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租賃期間安全、正常使用,檢查人員在檢查結果報告上簽字並給甲方存檔。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進場塔機安全操作使用規程,負責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備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嚴格按照安全使用規程作業,並嚴格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安全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凡違反甲方安全生產製度及塔機安全使用規程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5.9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有完備的用工手續,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10 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每人每天工作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甲方需要塔機司機加班時,乙方必須確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不能疲勞操作,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否則耽誤時間造成的損失從租賃費中扣除。

5.11塔機主機進場安裝調試合格之日,甲、乙雙方在設備起用通知書上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將塔機交給甲方工地使用。在雙方簽署塔機使用確認書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塔機檢測合格證明止,在此期間如塔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質量問題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明,並承擔相應費用。

5.12乙方保證在雙方簽署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算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塔機檢測合格證明。

5.13 塔機的備案手續應按貴陽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相應手續的辦理,乙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且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操作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的複印件。

5.15乙方須自行購買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的人身保險及對塔機進行投保,負責承擔塔機在設備安裝、使用、退場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塔機使用或停使等過程中,由於乙方違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原因除外)。

5.17塔機在運輸、安裝、拆除的過程中造成的安全責任、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6條 爭議

本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減項,雙方以書面形式 簽字認可後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4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租賃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爲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___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後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覈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後支付進出場費餘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並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後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製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並對製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並付清租賃費時間)爲準,該時間爲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並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徵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2.0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牆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5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租給乙方,經乙方安裝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後果自負。

二、租賃時間(租賃費起止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還之日止(最多扣減春節期間2月份一個月時間,春節放假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計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個月計算)。

三、本合同附件,發貨單、驗收單、對賬結算單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賃期間,乙方對租賃物品要妥善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交回時必須完整清潔,如有損壞、變形、保養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況,要按租賃物的原價賠償給甲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規程、保養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間如有安全事故發生,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物由甲方負責裝車、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用完送還時由乙方負責裝車、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不超出範圍),租賃物交驗地點由甲方指定。裝車費及運輸費用甲、乙方各承擔一次。甲方不負責設備自身的安裝及拆卸。

七、租賃時乙方交付押金___元,並提供證明信及身份證等手續,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並給付上月產生的.費用,送還物品時必須結清租賃費,如有拖欠,乙方須承擔每日‰滯納金。乙方如拖欠租賃費超過60天,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且由乙方負擔因此產生的維修、拆卸設備、裝卸車等費用。

八、乙方租賃的甲方設備需設專人持證操作,因操作人無證上崗,違章作業而對租賃物造成損壞,所產生的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物品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債,更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否則,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6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爲12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30元,每套附牆每天30元,加節加附牆以甲方通知單爲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爲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爲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3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紮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鬆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爲乙方自願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並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爲銀川市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後發生業務不另籤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爲準,否則視爲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並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材料員: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7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塔吊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包安裝、包機械、包資料、包檢測、包維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包撤出 。

二、租賃的名稱 、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及費用:

1、期限:租賃期暫定12個月(最短工期6個月)。租賃日期計算:塔吊安裝、調試正常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之日起計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臨時啓用或者春節期間不計租賃費)。安裝期應在塔機基礎澆灌完成 天內完成。

2、租金費用:租金包括每臺塔機合格開機操作工人工資、施工期間標節頂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維修保養和配件費用、安全施工措施費、保險費、檢測費、資料費、食宿、暫住戶口登記費、勞動、安全部門檢查等所有費用在內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塔機進、出場費用、安裝費、拆卸費、運輸費、塔機預埋件費用及辦理備案手續等費用按每臺計算: 元/臺 。並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包安全操作。

3、塔吊自檢合格後,憑雙方在“機械交接單”上簽字確認的日期爲塔吊開始計租日期。

四、付款方式

1、進出場等費用:塔機進場安裝完成並取得甲方認可,承租方付一半給出租人該型號塔機進出場費。

2、租金:樓層達到主體封頂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體竣工驗收後支付給乙方使用合計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後三個月內付清。

五、甲方職責

1、根據乙方所提供的廠家塔機基礎圖紙要求,負責塔吊基礎施工,協調乙方作好地腳預埋件的預埋和塔吊附着臂預埋件加工製作、安裝、拆除。

2、負責塔機安裝、拆卸場地障礙物的清理,並提供電源至塔機附近。

3、對乙方工人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時有單方處置的權力。

4、負責協調塔機吊運次序。

六、乙方職責

1、確保所提供的塔吊設備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齊全(包括基礎及附牆預埋件、連牆杆等)。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安裝、操作及拆卸安全規範、規程要求進行安裝、操作及拆卸。

3、負責塔吊機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備案手續、其申報驗收手續辦理及特種機械檢測。

4、提供安裝、拆卸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拆裝操作證、現場管理班子名單及拆裝等技術資料作爲甲方工程入檔資料,並配備具有上崗操作證且經驗豐富的開機操作工,操作工必須24小時隨叫隨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窩工,由於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損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的安排與管理,並按甲方協調要求各工種的物料吊運,確保施工按計劃,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對沒有配合甲方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更換該人員。

6、負責填寫塔機的安裝及運行記錄,確保塔吊的常規保養和及時維修(含更換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規保養、頂升加固應利用空閉時間進行且不耽誤甲方工期)。

7、本租金價已含安全生產費用,乙方應採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員人身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組織實施。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傷害人),乙方應負責及時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引起爭議影響甲方聲譽和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從乙方租金款項中先行扣付賠償給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負責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辦理班組人員的暫住證、勞務、計生、上崗證等手續及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拆機通知後伍天內必須進場拆運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時拆運,每延誤一天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0元。超過拾天,甲方有權組織拆運,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場地無法拆除、安裝,均由甲方負責)。

七、其它約定

1、若塔機發生機械或電路故障等,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並確保5小時內完成。如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8小時,甲方有權扣除影響當班的租金;一個月內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72小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應教育工人遵紀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規定。與各施工班組團結協作。若本班組吵架、鬥毆的.每人次予以罰款陸壹仟元,與其它班組吵架、鬥毆、羣架的,不管事由與否,每人次罰款壹仟元。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3、乙方操作人員不得違規操作,如發現有違規操作一次處罰貳佰元。

4、乙方人員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5、本合同承包內容嚴禁轉包。如乙方違約轉包,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的合同。合同內所有費用按 50 %結算,同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有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違約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牆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臺退場費:___元/臺組裝費:___元/臺拆裝費:___元/臺附牆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曆天數收取___元/日曆天/臺,附牆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牆,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牆杆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牆杆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後,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後,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後,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餘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並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並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臺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於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於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餘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9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 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爲 12 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牆每天 30 元,加節加附牆以甲方通知單爲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爲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爲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 3 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紮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鬆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 12 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爲乙方自願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並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爲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後發生業務不另籤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爲準,否則視爲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並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塔吊租賃合同10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情況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 交付到位 。

2.2、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並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爲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後,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設備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租賃費 爲 元 (大寫: )。

4.3、設備租賃費支付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設備交還甲方爲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設備正常運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並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後,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設備交還

7.1乙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後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

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1

出租單位:

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____區工程,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爲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爲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爲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徵得甲方同意後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臺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牆、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臺壹萬壹仟元月(包括附牆、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伍仟元。

4、塔機檢測合格並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爲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乾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後,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後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後,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貳萬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壹萬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後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後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並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佈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後,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後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並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於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儘可能利用空閒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爲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爲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爲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於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紮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牆預埋件的預埋,並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佈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紮牢固,由於綁紮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爲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範執行,並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着點預埋鐵件等(附牆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後,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

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並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後無效。

甲方(蓋章):杭州XX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市衆森國際花園二期____區工程項目部

塔吊租賃合同1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臺)

吊鉤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據需要

60

予埋節式

第2條:費用組成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塔吊進出場費(元/臺)

基礎預埋費(元/臺)

月租費(元/臺)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啓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啓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啓用之日視爲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覈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爲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爲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爲甲方服務。

4.12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爲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爲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設備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3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六建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設備

名稱設備型號臂長(米)高度(米)附着次數數月租賃費量配置數量工資

包乾費高塔QTZ63-450120513500.00x5

32000.00操作人員操作司機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安裝拆卸合同》(見附件一)執行。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於大曌國際二期7#、8#、9#、10#、11#項目。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調試檢驗合格並開始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於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於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發票。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收費標準爲月租賃費/30天×租賃天數)。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並開始使用之日爲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爲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並製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並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釺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操作證複印件交乙方存檔備查)並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和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證件複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查),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並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籤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籤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乙方在市區應在2小時、郊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含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等)。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見附件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爲: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於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築集團有限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 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其它人爲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爲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爲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爲320_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 49000 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 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爲付款依據,乙方應於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票)

2、 從20_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餘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 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QTZ20…。25米塔吊一臺,獨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天元)不含稅費。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陸千元 ,預計用 叄個 月

4.預訂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個月來續簽合同,如果不來續簽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負法律責任。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承租人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爲損壞、丟失,由承租人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費、材料費、配件費均由出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承租人應向出租人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退場裝卸費、拆卸費、拉運費由承租方承擔。安裝費、維修費、電動機損壞、人工工資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3、計費時間:

1)、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爲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還,按南疆供暖日期計算。

4、由承租人人爲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承租人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後,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出租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築機械的協議手續後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爲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塔吊 租賃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