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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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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吊籃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吊籃租賃合同

吊籃租賃合同1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爲了明確電動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備租賃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使用單位:

4、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爲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爲 元,大寫金額: 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施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爲準)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設備啓用後自 年 月起開始分批進行支付。(略,視具體情況而定)

2、當月發生的租賃費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籤認單予以確認並做爲最終結算的憑據,在 內雙方結算完畢。

第四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出租方:合同生效後按以下執行:

1、出租方代表爲,出租方更換代表,應於更換前七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單位所提供的電動吊籃,必須符合JG5027-92及相關安全技術噪聲排放必須符合GB12523—90要求的標準。

3、所提供的電動吊籃必須經過XX市營業執照、租賃資質及安全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4、負責吊籃及配屬設備進出場、裝卸、安裝拆除、調試、維修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裝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方可參加安裝拆除工作。並對所有吊籃操作人員負責進行技術日常檢查記錄並交承租方存檔,發現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有權責令停止施工。

5、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要及時搶修,對延誤時間超過2小時的,按實際雷雨及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計費。

6、出租單位現場所有技術管理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的統一調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對承租單位進行回訪,認真聽取承租方意見,滿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斷改進工作。

7、所有吊籃進場安裝、調試、拆卸、搬運及吊籃散件組裝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負責,承租方不另派人員進行配合。

8、承擔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及檢查維修保養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負責第四條中第一、二款所規定的不達標而造成的一切費用。

二、承租方:合同生效後按以下執行:

1、承租方代表爲 ,承租方更換代表,應於更換前七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

2、負責向出租方提供機械設備場地,垂直運輸工具。

3、負責提供現場技術維修人員的住宿條件。

4、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組裝完畢後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

5、承租方因違章操作造成機械設備事故,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所租機械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須告知承租方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權力,承擔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違約責任

1、由於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設備本身機械性能及約定用途進行正當使用造成機械設備損壞,承租方負責修復。同時出租方有權收回所租設備,解除合同,並賠償出租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承租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賃費,承擔 違約金。

3、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損失)。

二、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內容提供機械設備或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缺少有關設備,附件、配件等或者維修不及時,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應負責修理,調換或如數及時補齊,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並向承租方支付累計日 元的違約金。

2、未按合同約定的自身責任和義務完成工作,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損失)並向承租方支付累計日 元的違約金。

3、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損失)。

第七條.爭議

1、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解決爭議的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向 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XX市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執二份,承租方執二份。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日

吊籃租賃合同2

吊籃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吊籃出租方: 南通宇博建築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電動吊籃,每臺配用鋼絲繩根據樓層高度配置,電纜線100米。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至甲方用完設備,結清款項爲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使用吊籃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當,如:超載、提升機進異物、安全鎖進異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必須在<吊籃進場清單>上簽字確認吊籃進場的數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吊籃負有完全的保管責任,在此期間發生的丟失、非正常損壞、盜竊等由

甲方負責賠償。如有以上情況,並按附件中<吊籃零部件價目表>的價格進行賠償。

3、甲方使用吊籃設備不得轉租、轉借、挪用。

4、甲方負責吊籃垂直運輸、搬運、裝卸車。並在乙方的指導下進行吊籃的安裝、移位、拆卸,其安裝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事故

費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術服務及維修過程中爲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須按需提供二級配電箱及電線到樓頂,保證一機一閘,以供吊籃使用。

7、甲方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8、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如需移動,使用前必須雙方驗收並做記錄簽字確認,方可使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技術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籃設備及相關技術資 料,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吊籃時,給予技術指導,並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短期

技術培訓,保證甲方正常使用吊籃。

2、如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3、在吊籃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凡屬非正常損壞(摔、砸等情況及不按技術要求操作造成的損失),乙方按維修所更換配件及工時合理收費,屬正常磨

損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上,乙方安排技術人員1名,如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內,技術人員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及時提供對吊籃的'維修服務,保證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維修的,該吊籃當天不計費。(同時需乙方現場維修人員簽字確認。)

6、乙方向甲方提供 《吊籃安全操作規程》,並與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責任書上簽字。

第四條 租用數量以進場吊籃清單臺數爲準;

吊籃型號:ZLP(D)型電動吊籃。

第五條 租賃吊籃押金及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將預付乙方押金 20xx 元/1臺(大寫: 貳仟元/1臺)。以後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於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如不結清上月租金,乙方有權停止使用吊籃且租費照計),乙方預付的押金留作抵算最後一個月的租賃費,多退少補,但尾欠款項必須在吊籃退場前全部結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吊籃租金。

2、吊籃租金:55 元(大寫:伍拾伍 元)/臺/天。(不含稅)由甲方負責安裝、移位、拆除,乙方安排現場人員指導、安裝。

3、吊籃檢測由甲方負責, 如需乙方負責檢測,則甲方需支付乙方檢測費 500/元/臺。

4、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權停用吊籃,並且租賃費照常計算直至工程完工。若工程完工後甲方所欠吊籃租賃費違反承諾與乙方不能及時結付,乙方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此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5、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異型吊籃及異型的屋面結構等,價格另議。

第六條

1、甲乙雙方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規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經濟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訂合同副本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吊籃進場時間,甲方須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5、如吊籃損壞或需要移位則每次支付人工費 元每人每天。

6、非標吊籃製作、材料、技術指導合計元。

7、款未付清之前此合同長期有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身份證複印件: 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地址:

吊籃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訂吊籃租賃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的型號、數量、日租金:

電動吊籃 ,租金每臺每天 元。暫定 臺(以使用臺數發生量爲準)。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設備進場安裝調試運轉良好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設備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計費方式:

1、吊籃自進場安裝完畢、驗收成功之日起開始計算租賃費。

2、收費日期以雙方負責人簽署的進、退廠清單爲準。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實際使用天數,工程完工年底結清。

五、租賃吊籃的交接方式

1、運輸吊籃進出場運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委託甲方代辦,往返運費 元。在支付設備押金時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籃進場和拆除退場時,由雙方指定人員共同驗收,並簽署交接文件作爲結算依據,乙方指定 爲共同驗收人員。吊籃進場及歸還原則是一次進行,特殊情況可分次進行。

六、甲方承擔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吊籃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

2、正常磨損範圍內,負責設備的維修及更換損件。

3、在吊籃交付使用前,甲方對乙方進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日常保養工作的技術培訓,上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不準穿拖鞋上班。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並認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乙方承擔責任及義務:

(一)、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必須派工人在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設備的搬運、安裝和拆卸。

2、乙方必須按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不繫安全帶或不正確使用安全帶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吊籃的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設備清潔,甲方負責保養和檢修。

4、乙方經對吊籃驗收入場後使用期間而造成的吊籃損壞、人員傷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負。如設備發生質量故障由甲方負責。

5、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轉租、轉借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改裝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過程中任意加長或改作業面寬度,否則設備、人員出現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吊籃需在同一地點移動位置,但移動完,安裝好後,應雙方技術人員共同驗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義務:

1、指定專人進行雙方工作銜接,並提供必要的現場協助:提供就近的電源,(電源應有漏電保護裝置)。協助解決進現場電梯運輸:根據需要協助解決存放物料的工作間;協助解決甲方工作人員及設備的進出場手續。

2、吊籃進場後的保衛工作。如發生機件丟失或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以《配件單價表》的價格賠償,甲方設備及零件數量由乙方籤認甲方提供的進場單。

3、吊籃在安裝、調試、使用及拆卸過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業,否則甲方現場領班及安全員有權提出糾正,必要時有權勒令乙方停止。

4、須愛護吊籃設備,要求工作人員不要將玻璃膠、塗料、電焊渣、水泥砂漿等廢料遺棄在吊籃上。特別注意鋼絲繩上不得粘有上述塗料、廢料。及其它有損鋼絲繩的物質,以保證吊籃作業安全,若出現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檢修,檢修費用及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5、提供現場安裝吊籃勞動力。如:裝卸車、垂直運輸、吊籃安裝拆卸等所需勞動力。

6、負責提供電源、主電箱以及甲方人員住宿。

八、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協議》《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按操作規程規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及《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的相應條款)所引發事故後果自負。

3、在租賃期間內因乙方責任致使租賃物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訴訟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一至九條的任一條規定即視作違規,違約方按實際應付租金總額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協議》同時生效。

備註: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間必須配備維修人員和設備調試,保證正常使用,如設備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過5小時不計租費。甲方人員在乙方工地生產作業,必須遵守乙方的各項規定,嚴禁酒後上崗,違規操作。否則乙方有權對違規當事人按着乙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罰款在甲方租賃費中扣除。

甲方: 乙方: (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4

爲保證高處作業吊籃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一、乙方負責吊籃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並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二、乙方負責進場設備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設備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指派專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籃的技術培訓,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在以後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應按照第一次安裝的規範進行,不得任意更改隨意安裝,移位改動吊籃必須經乙方技工驗收後方能使用。

四、承租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用戶必須停止使用,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五、使用吊籃人員應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接牢固,否則責任自負。

六、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七、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八、嚴禁超載運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九、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進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十、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西安市蓮湖區團結南路高炮師家屬院高層1403室,建築面積160平方米,戶型:3-2-2,樓層:14/18,朝向:南,精裝修。房屋配套:水、電、暖氣、天然氣四通,門窗完好。廚房配天然氣熱水器、燃氣竈、抽油煙機、廚櫃(地櫃、吊櫃),2個衛生間配潔具2套(水池、洗漱櫃、鏡子)、淋浴房2、座便器2套,主臥陽臺配好太太晾衣架1套。照明等基礎設施齊全,出租給乙方作租賃住宅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至20__年11月30日收回房屋。

注:租賃期滿後,租賃合同終止。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須提前9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在30天內答覆。如同意續租,則雙方協商後續籤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月租金第1至第3年爲人民幣3000元/月,第4至第6年爲人民幣3300元/月,。租金形式:合同簽訂時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36000元(大寫叄萬陸仟元整)。租金以現金方式每年結算一次,以後租賃費用乙方應在每年的11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其他費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該房屋冷水卡號:,天燃氣卡號:0136481143,西安秦華天燃氣有限公司;電卡號:爲保證正常使用水電氣及房屋,請按時交納費用。

2、甲方出租前,結清之前的水電氣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物業費、水電氣止度交接清單見附表。)

第五條、房屋押金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伍仟元整,該押金作爲保證金。如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發生損壞房屋設施,拖欠水電氣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合同期滿時,甲方一次性退還。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有權從押金中等額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承擔。

第六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甲方有權掌握瞭解乙方的.基本狀況。

B、乙方權利與義務

1、因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抵扣修復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2、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再行處理。

3、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借他人。

4、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違禁物品,不得從事不道德或違法犯罪活動。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2、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違禁物品,損害公共利益的;從事不道德或違法犯罪活動的。

(3)、擅自進行裝修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拖欠租金個月以上的。

乙方如發生以上第(1)、(2)、(3)條情況,甲方有權責令停止乙方行爲,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2%,按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退還乙方的保證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每月租金的_2%,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如拖欠租金_2_個月以上,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不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3、租賃期間,甲方如要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剩餘租金,並一次性賠償乙方當年3個月的房租。

4、如乙方單方中途終止合同,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當年3個月的房租;甲方不退還乙方的保證金,乙方租住不足一月的按全月租金計算。

第八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剩餘租金及保證金退還乙方。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6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房: (以下簡稱乙方)

吊籃設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租賃吊籃設備的規格和數量:

甲方根據預交的方案向乙方租賃ZLP630備規格和數量以實際驗收使用臺數爲準。

二、租賃期限、使用地點及租金費用

(1)預計吊籃使用期限60天,不足2個月按2個月計算,超出2個月按每天每臺40元計算,實際吊籃租期自吊籃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以雙方簽字的《吊籃使用單》爲準)至吊籃設備使用完畢甲方報停之日止(以雙方簽字的吊籃報停單位準),連續計算,含起止日期。

(2)所租吊籃的使用地點爲:車配龍汽車百貨國際廣場8#地塊H樓。

(3)吊籃租金及相關費用:

①押金:人民幣叄萬元,小計:30000.00元;

②進出場費(含安拆費、維護費用): /臺,小計

③日租金:人民幣40元/臺/天(不含稅價格),平移籃費190.00元/臺。

④入駐現場維修人員工資每月3000.00由甲方支付。

(4)租金計算按約定租期連續計租,中途不報停。若工程存在跨年施工,春節扣除15天,其它時間連續計租,但不排除雙方的其它責任。

三、吊籃設備的管理:

(1)吊籃在租借期間管理由乙方負責,使用天數需甲方現場簽章確認,並嚴格遵照吊籃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交底書正確使用,並負責協調吊籃從進場至退場整個過程的工作。

(2)乙方負責正常情況下吊籃的維修和保養,現場派專人維護,進駐現場,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乙方時完好無損,數量無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籃損壞丟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因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4)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移機,單臺移機時間不超過6小時,多臺同時移機時間順延。

(5)吊籃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4小時(電路故障2小時,電機故障8小時)每超過一天,應減免乙方該故障吊籃相應天數的租金。

四、施工現場的準備:

甲方應在吊籃進場前清理現場,完成相應的準備工作,確保吊籃的順利安裝,如因施工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而導致吊籃交付延誤的,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吊籃的運輸和現場搬運:

(1)吊籃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現場垂直運輸。

(2)甲方負責及時提供吊籃進場時的堆放場所、垂直運輸設施,甲方負責及時在每個聯體樓提供一個足夠容量的二級配電箱,現場電費由甲方負責。

六、吊籃的安裝、拆卸和驗收:

(1)乙方負責吊籃進出場時的安裝和拆卸。

(2)吊籃安裝並經檢測合格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請求後一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驗收,若甲方沒有組織人員驗收,則乙方將在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租金。

七、吊籃的操作:

(1)乙方在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負責對甲方所有操作人員進行高處作業吊籃操作使用培訓,甲方必須監督所有操作人員參加,培訓完成後,甲方需在乙方提供的培訓交底錄上簽字確認。如未經過培訓而擅自操作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

(2)吊籃使用期間,如發現有違章操作使用情況下的,乙方人員有權要求設備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後方可再次使用,其間正常計租。

八、賠償:

(1)如因甲方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爲造成吊籃設備殘損或發生事故的,其責任和賠償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設備原因造成殘損或發生事故,其責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設備損壞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嚴禁事故:

(1)吊籃設備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吊籃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作爲財產抵押,也不得擅自遷移至其他工程地點使用。

(2)甲方不得擅自在吊籃上增加或者變更任何部件,否則由此遭受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十、風險責任:

(1)如因乙方設備自身原因引發事故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引發事故造成乙方設備、人員或者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乙方編制吊籃安全施工方案、負責報建備案、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支票( )、銀行轉賬( )、現金(√)支付吊籃設備租金及相關費用。

(2)預付押金叄萬元,合同簽訂一週內向乙方支付,押金在最後一月租金內扣除。

(3)每月15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上月80%吊籃租金,吊籃設備工程結束3日內付清全部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清吊籃設備應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採取包括設備停用、設備不退場等措施,付清款項後方可繼續使用,設備退場,其間正常計租,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超期付款須按日加收本工程應付款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2)未經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都應向對方賠付本合同總租金額15%違約金。

十三、補充條款:

1、甲方與四川龍升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僅供乙方向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使用。

十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在船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失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現場施工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20xx年7月14日

吊籃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業務需要,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電動吊籃臺,每臺藍體長米。適用地址,出租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中間按連續計算(含節假日,若提前退租,按合同所寫租賃時間收取租金)不許報停。

二、吊籃使用過程中,乙方保證吊籃安全完整,乙方僅有使用權(僅限本工地)甲方所有權不變,發生損壞和丟失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合同簽訂後,承租方在吊籃進場前必須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臺,租賃期滿,扣除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和租金後,及時退還乙方。

四、每臺吊籃租金每月元,超出一天按每天每元收取租金。

五、吊籃進場時間爲年月日,停止使用時,乙方應負責拆除吊籃,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雙方交接清楚。

1、吊籃進出場運輸由甲方自理。

2、吊籃進出場運輸委託甲方代辦,甲方承擔進場運費 元,出場運費元,安裝費元/臺,拆卸費元/臺。

六、承租方應在吊籃進場和拆除時負責提供現場垂直運輸,在搬運和裝卸車時提供場地並予以配合,並負責提供帶有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至樓頂或樓層中部。

七、租賃費支付方:

1、由於甲方全墊資在吊籃組裝與施工中,承租方應看情況適當預支部分資金使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2、租金在拆吊籃前付清租金。

3、租期不到一個月的',在吊籃退場當天一次結清租金。

八、租賃期內出租方派現場維修指導人員名。承擔吊籃維修保養和技術指導工作(不負責具體施工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承租方如發現有吊籃帶病運行或有違章操作行爲時,必須指令停工並立即通知出租方維修,否則,所有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九、爲保障吊籃的安全使用,承租方上籃施工人員必須由租賃方進行指導,承租方施工人員必須要求有工作經驗、身體健康者進行操作,若發生事故,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租賃期內若發生意外或者傷亡事故,雙方應互相配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程序進行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責任認定以市級以上勞動局認定爲準,後果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分歧或問題,雙方應本着合作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或施工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風力在五級以上或夜間禁止上籃施工,否則,後果自負。

十三、其他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開發區關溝

簽字人身份證號: 簽字人身份證號:

地址:

年月日

吊籃租賃合同8

發 包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現向乙方租賃電動吊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文件規定的精神,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天譽四期發展項目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 (以下簡稱“本項目”)

1.2工程地點:廣州天河區

第二條 租賃內容

2.1 設備租賃內容:乙方爲甲方提供型號ZLP(D)型(長度根據現場需要)電動吊籃提升機(全套設備),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完好,齊全,機械性能運轉正常。乙方包裝包拆、包來回運輸,提供全套設備質保資料,如有現場檢測費用發生,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費用。

2.2乙方的承包範圍屬於發包方與甲方簽訂的“天譽四期發展項目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稱主合同)的承包範圍的一部分,乙方對自身所承包的內容進行施工,並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規定。包設備安裝拆除及調試、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設備檢測合格。

2.3乙方必須如實按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爲其聘請的施工人員辦理平安卡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工傷保險。甲方可以代辦,其費用由乙方支付,並交項目部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

3.1租賃期根據甲方工程進度要求計算,租金起算日爲吊籃安裝、調試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當天開始計算,租金結算日爲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設備之日,合同生效期爲甲方書面通知進場日開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合同所述聯繫地址變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義務,否則視爲合同承包方地址無變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發出的信函視爲乙方已收悉。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4.1按綜合單價包乾形式,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吊籃租金爲 55 元/臺/天。包括乙方技術員工資、伙食費、現場文明施工費、工具費、進場費、設備費、維修保養、設備及零配件保管、救治醫療費、人身保險費等相關保險費用、工卡及平安卡費用、工作服費用、相關賠償金、人工風險費(因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窩工、費工和人工費上漲等風險費)等費用。

4.2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滿一個月於25天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個月30天銀行支票,如此類推。

4.3 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在場計租的吊籃設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免除25天租金。

4.4 乙方開具正規的施工安裝發票結算租賃款。

4.5 第三方檢測按800元/臺。

4.6 協助我司辦理論證方案。

第五條 材料設備檢驗

5.1 每臺吊籃進場使用前,需由乙方技術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5.2吊籃設備運至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好後,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送至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現場抽檢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須協助乙方派人負責裝卸車、垂直運輸、搬運、安裝及調試,直至達到試驗合格的標準。檢測合格的設備,方能交付甲方開機使用。

第六條 雙方責任和權利

7.1甲方職責

7.1.1甲方指派的.項目經理代表甲方行使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是:協調乙方與總包、土建、建設單位、監理及其他等單位的關係,協助乙方做好進退場等工作。

7.1.2免費爲乙方提供吊籃設備的電源接駁點。

7.1.3 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培訓要求,負責設備的基礎操作。

7.1.4對乙方現場所有人員(包括技術員)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換。

7.1.5該工程可由甲方爲乙方統一購買相關工程保險,費用從乙方安裝費中扣除。

7.1.6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一間單獨倉庫用於工具設備的存放,負責協調乙方進退場的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決。

7.1.7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7.2乙方職責

7.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需求,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要求。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施 2工安排,但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7.2.2負責配備設備維修、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設備技術狀態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機,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及時安排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後4小時內,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時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類推。

7.2.3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有關部門的使用規定,負責提供吊籃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乙方的電路電線及設備的安全配置必須滿足本工程及當地相關部門要求。

7.2.4負責給甲方提供吊籃的安裝方案、吊籃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術交底,並嚴格按方案及技術交底進行操作。對甲方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的,有權要求其停止作業並上報甲方相關負責人。

7.2.5負責設備的操作培訓,甲方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7.2.6必須爲進入場地的乙方自派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對設備安裝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對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員安全負責,如出現火災、工傷、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7.2.7必須教育本部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當地工程建設及城建管理部門的政策和法規,如造成被建設單位、土建單位或其它單位對我方處罰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概由乙方承擔。

7.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設備,乙方均有保管的責任,如發現損壞,或其他施工單位損傷,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費用,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索賠事宜。

7.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現場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設單位清退出場,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場。按實際租金的80%結算,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7.2.10、本合同的乙方技術員必須長住工地,保證每棟塔樓有一名技術員。無故缺勤一天罰款500元。

7.2.11、在高空作業方面,操作人員需經乙方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規定。

7.2.12、乙方配一名技術人員在現場蹲點指導吊籃移位工作。

第八條 違約及罰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限期乙方離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A、乙方將本項租賃內容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B、乙方拖欠派往本項目現場的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聚衆鬧事或到相關政府部門投訴。 3

C、因乙方實施不力造成工程質量、進度無法達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無力繼續完成本合同約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願放棄合同履約義務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約而不能履行職責。

第九條 其它約定內容

9.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則,按甲方慣例協商解決。

9.2若因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糾紛,雙方應在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4 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現場簽證單、雙方往來函件、處罰通知等項目施工有關文字資料,均構成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乙方須嚴格遵守總包、監理單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處罰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機械設備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 臺 電動吊籃,用於乙方所承建 項目工程。

1、吊籃租金每臺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2、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繩租用,安全繩租金每條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3、電動吊籃的進出場費、安裝費由乙方承擔,安裝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甲方委派安拆師傅予以技術指導。

4、電動吊籃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後乙方方可使用。資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電動吊籃組織進場,安裝驗收完畢當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結算,算滿一個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月租金,逾期則每日加收1%的違約金。

6、租賃時間:裝機驗收完畢起,至報停爲止。

7、在租用期間,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及時與甲方技術人員聯繫解決。如乙方在出現故障情況下繼續使用吊籃,發

8、在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第三方使用。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負責收回機械設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租賃損失,由乙方負責一次性按損失總金額的 倍賠償給甲方。同時如乙方擅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在報停電動吊籃時,須與甲方簽定書面報停通知,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檢查吊籃在使用中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該工程完畢後,乙方退還電動吊籃時,應將電動吊籃完好歸還到甲方指定地點,同時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補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給甲方,從違約之日起,乙方按應付租金和費用總金額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通過相關法律手段進行訴訟。

二、電動吊籃的操作、使用和維修及保養。

1、電動吊籃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有經驗並持有證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操作。

2、上吊籃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戶進出吊籃,或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平臺,嚴禁酒後操作,超載運行。

3、電動吊籃的維修、保養爲乙方正常維修、保養。出現大修,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雙方進行鑑定,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費用及其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三、其他相關事項:

1、電動吊籃安裝與使用要遵循各項安全法規、高空作業規程、安裝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如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電動吊籃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維修,不得帶病使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電動吊籃的起租時間以電動吊籃驗收當日起計算。

四、其他約定事項:

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調解。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10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保養、維護服務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爲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責任承擔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11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工程甲方向乙方租賃吊籃設備事宜簽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租賃吊籃設備規格、數量

甲方預定租賃吊籃設備規格、數量如下表,實際租賃吊籃設備規格、數量以乙方送貨單或驗收單爲準。

二、租賃期限及使用地點

1.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即合同簽訂日起至吊籃送還之日止。

2.使用地點

甲方所租用吊籃設備的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日期計算方法

1.租期自合同簽訂日起計算至承租方送還吊籃到出租方指定地點止,不滿____天按____天計算,____天以上連續計算。

四、吊籃設備租金

1.租金______元/臺·天

2.進、出場費元/臺

3.壓金______元/臺___(提貨時給付)

五、有關資料或圖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建築物的有關資料或圖紙,乙方須按時提供質量完好且滿足《高處作業吊籃》(GB19155-20xx)規格要求的吊籃。

六、吊籃設備的管理

租用期間吊籃設備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甲方須指定專人對甲方租賃的吊籃設備妥善管理,並嚴格遵守安全協議、吊籃安全操作規程、使用說明書及安全交底(由乙方提供)正確使用。歸還時應確保吊籃完好無損,併除淨施工殘留髒物。

七_承租方、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保證現場租賃物安裝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積極配合出租方的安裝技術指導人員食宿問題;

2.派工人在出租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安裝、拆卸和垂直運輸;

3.負責對租賃物周圍妨礙租賃物工作的電線、電纜防護工作;

4.提供租賃物須用的電源及屋面三級箱;

5.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對於承租方違章指揮,出租方有權予以拒絕;

6.由於出租方人員不能忠實履行合同義務,承租方有權隨時要求出租方更換或增加安裝技術指導人員,並不得給承租方造成損失。

7.在合同租賃其內對租賃物負有完全的保管責任,承擔在此期間發生丟失、非正常損壞賠償責任;

8.租賃物在首次安裝驗收後,若再次移動租賃物水平工作位置,承租方必須通知出租方檢查。

9.承租方在施工中需要增加或調換其他規格租賃物,需提前三日通知出租方。

10.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時,出租方拆除技術指導人員必須及時到承租方工地指導承租方人員拆除租賃物,承租方人員必須及時拆除退租租賃物運至出租方指定位置。

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1.提供租賃物的機械性能和技術參數、資料並符合現行國家規範要求,提供《高處作業吊籃安全使用規程》;

2.租賃物安裝完畢後,承租方應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後,出租方提供各種資料交承租方備案,提供國家及北京市檢查所需的各種資料;

3.出租方提供安裝、拆卸技術指導服務,出租方配備的安裝技術指導人員均,應具備豐富的操作經驗,滿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需要,責任心強,聽從承租方的合理指揮、安排、現場協調;

4.在承租方起租時,出租方對承租方吊籃安裝及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承租方正常使用租賃物;

5.出租方必須保證駐現場人員遵紀守法,遵守承租方現場的各種管理規定;

6.出租方要強化安全意識,抓好安全生產和杜絕一切事故發生以及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偷竊、違章、違法等不良事件,由於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財產、人身傷害(包括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出現安全事故,要按照規定保護現場立即上報,不得私自隱瞞,並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要求處理;

7.出租方提供的租賃物應滿足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需要,配備的附件必須齊全有效;

8.承租方租用日期終止前48小時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確吊籃退場的具體時間,

9.出租方負責提供屋面配電箱以外的電線、電纜及配電箱。

八、運輸及搬運

乙方負責吊籃設備的進、出場的運輸,其進、出場費由甲方負擔(支付標準見第四條吊籃設備租金)。甲方負責協調並按時提供吊籃進、出場時工地地面至屋頂的運載電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運輸工具、吊籃設備專用電源及相應的勞務人員。

九、架設及拆卸

1.乙方負責吊籃設備的'進、出場時的架設、拆卸,其費用已包含在進、出場費中,甲方負責按時提供相應的勞務人員。

十、操作及移位

1.吊籃設備的操作及移位由甲方自行解決,移位期間按連續計費。

2.甲方在移位時遇到技術困難,乙方可提供技術指導。甲方租用吊籃設備超過10臺,乙方可免費派遣技術人員一名常駐現場提供技術指導(具體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十一、施工現場清理

1.甲方應在吊籃設備進場前清理施工現場,確保吊籃設備順利安裝和安全運行。

2.施工現場不具備條件影響乙方安裝交付進度的,吊籃設備租賃費自合同簽訂日起自動計費。

十二、維修、保養

租用期間,乙方負責正常情況下的吊籃設備的維修、保養,並承擔其費用。

1.吊籃設備發生故障時,甲方須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乙方技術人員進行檢修。

2.如因甲方人員無證、違規操作、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爲造成設備缺損及發生事故的,其責任及費用由甲方負擔(吊籃零件缺損賠償標準由乙方提供)。

3.吊籃投入使用滿兩個月後,乙方按《高處作業吊籃》(GBI9155—20xx)9.1.1條款規定內容對吊籃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4.吊籃投入使用滿六個月後,乙方按《高處作業吊籃》(GBI9155—20xx)9.1.1條款規定內容對吊籃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設備損壞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嚴禁事項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吊籃上曾減或更換任何部件,不得更改吊籃設備任何部件的結構(爲防止事故發生,主、副鋼絲繩嚴禁交換使用並嚴禁使用非乙方提供的主、副鋼絲繩)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2.爲確保吊籃設備的安全使用,吊籃設備進場安裝後,未經甲乙雙方在設備交付使用憑單上簽字認可前,甲方嚴禁使用設備,否則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責任。

3.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或作爲財產抵押,也不得遷移至其他工地使用。

十四、風險責任

1.如因乙方設備自身故障引發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其責任由乙方擔負。

2.如因甲方原因引發事故造成乙方設備、人員或第三者損失的,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五、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以:口支票_口銀行轉帳_口現金_向乙方支付吊籃設備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2.甲方同意在吊籃設備租賃協議簽定、設備進場之日支付設備押金元。___

3.甲方同意在每月___前結清上月租金及相關費用。

4.甲方同意在吊籃施工結束後的___內結清剩餘相關費用。

5.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時付清吊籃設備應付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的,超期付款須按日加收應支付款額千分之三的滯納金。如甲方在所承諾的付款期仍未付款的,則乙方有權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追回所欠租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妥善解決。

2.附件一“安全協議”、附件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附件三“吊籃零件缺損賠償標準”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吊籃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向甲方租用電動吊籃,用於長壽壽城水岸8、9、11號樓工程外牆施工,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責任關係,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租賃內容

1、壹套吊籃包含:滿足吊籃安全使用的所有配件。

2、租金單價:42元/套/天(含稅)。

3、吊籃數量:實租量(根據電動吊籃啓用單計量)

4、吊籃押金:在第一批吊籃入場時須向甲方支付押金/元,

押金不計利息,在最後一次吊籃結算時抵扣。

5、租金計算:每臺吊籃租金=租金單價×租金天數(不足一天算一天)。

6、租金時間:起租時間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至使用結束之日止(包含節假日及吊籃移位安裝時間在內)。租賃時間不得少於30天,不足30天按照30天計算。

7、租金結算週期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結算一次,結算週期爲上月1日起至本月31日止,並於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設備租金,拆除前需全部結算及付清所有租金。若按期不付租金,乙方將承擔租金總額3‰的滯納金。

8、其他費用:(本費用需在第一月支付租金時一同付清,此單價不含稅)

吊籃安裝費:220 元/套,乙方自行安裝不計費。

吊籃移位費:220元/套;吊籃拆除費:220元/套。

9、移位時限:乙方提前叄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吊籃移機申請,甲方保證在貳日內完成移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叄日,超出此約定時間租金不予計算。(直至安裝完好後開始計算租金)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編制吊籃施工方案,報監理及業主(若業主需審批)審批完善後報乙方留存。

2、甲方負責組織乙方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不定期安全的`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時間組織吊籃進場和出場。

4、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安裝意見合理佈置吊籃位置。

5、甲方負責吊籃產品質量以及吊籃運輸、安裝、維修及拆除,安全防護用品由甲方提供。

6、甲方在安裝、維護及拆卸的過程中必須服從乙方的監督和管理。

7、甲方負責吊籃產品使用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甲方接到故障申訴後必須兩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8、甲方負責因吊籃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吊籃租賃合同13

甲方:(承租方)西安頤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爲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籃使用說明書》、《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14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

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爲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爲 元,大寫金額: 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爲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 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二、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說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附:電動吊籃安全使用協議,賠償價格表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吊籃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並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後,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 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後,租金、押金及設備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吊籃運至現場後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後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後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臺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工作,並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後,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後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並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設備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設備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設備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設備使用,並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後,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設備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並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後,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並儘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後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爲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設備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並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於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設備,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吊籃 租賃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