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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特許合同合集九篇

合同1.25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盟特許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加盟特許合同合集九篇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g特許者:abc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1.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abc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 餐飲業abc公司特許合同樣本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abc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abc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abc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爲,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甲方:____品牌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__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則,就做爲“__品牌”服裝的特許專賣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區做爲“____”品牌服裝的特許專賣店經銷商,並甲方不得在該地區做任何其它銷售。

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可跨地區經營,併除甲方指定促銷期內可降低銷售價以外,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零售價出售。爲了嚴格執行上述原則,乙方需預付保證金(即:專營按金),細節見第三條。

三、甲、乙雙方的合作分兩期進行:

第一期:____年_月至__月,在__市開設____專賣店, 專營按金爲人民幣10,000元。

第二期:____年__月起,任__市地區的總經銷商,專營按金增加人民幣10,000元,共計20,000元。

四、甲方產品以優惠價格批發予乙方,即零售價的57%作爲批發價(含增值稅發票)。

五、乙方須按約定買斷甲方產品,而且首次進貨量不少於零售價七萬元人民幣,此後乙方須平均保持每月進貨金額不低於零售價人民幣20,000元(於第一期的合作期內),____年_月以後乙方須平均保持每月進貨金額不低於零售價人民幣50,000元。並於收貨後30天內,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調換品種,但數量不可超過該次進貨量的'10%(首次進貨所需調換品種的數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一次性付清貨款。

七、甲方接到乙方的訂貨單起七天內發貨予乙方。

八、其它責任義務:

1、在雙方合同解除後,甲方應即向乙方退回保證金。

2、上貨的包裝及運輸費由甲方負責,調換及退貨的包裝和運輸費由乙方負責。貨到後,驗收時如發現短少、破損等情況,乙方應在三天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補貨及調換。

3、合同以七萬元首次進貨爲一個單位。每個合同單位甲方可無償提供形象櫃一個(2,000.00元/個),色丁衣架80個(6.00元/個),紙袋100個(2.00元/個),燈箱片一平方米(1,000.00元/平方),總計:3,680元,詳細資料請閱附頁。

4、合同一經簽字即開始生效,有效期由____ 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爲期 12 個月。

5、乙方若在本合同以外的地區銷售需由雙方簽署相關合同後方可。合同期內,如一方欲提早解除合同,須由雙方同意簽字後方可生效。

6、爲加快乙方取得甲方可提供之最新款式並保證所下定單的準確性,乙方需購置計算機及上網,甲方應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以國際互聯網聯繫。同時甲、乙雙方需提供可靠的聯絡電話及傳真號碼保持聯繫。

7、專賣店開設後,甲方需將專賣店的開設情況登上國際計算機網做宣傳,專賣店的詳細資料及圖片由乙方提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補籤合同附件妥善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署蓋章)(簽署蓋章)

日期: 年月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導言

甲方系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專業企業。“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爲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者,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在中國大陸各地進行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乙方有意經銷“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爲甲乙雙方合作順利且順利地在區域市場進行市場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二、經銷區域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下區域______公司產品經銷權:

三、經銷時限

本合同規定的經銷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銷權限

1.在合同期內,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經銷權,在該區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經銷商或將其商標交於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經營有關“______________”的業務。

2.乙方所擁有的經銷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若違反,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跨區域開展業務。對甲方尚未開發的市場,乙方可申請該區域經銷權。若乙方未申請或未經甲方批准自行開展業務,甲方隨時有權停止乙方在該區域的一切業務。乙方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停止該區域的業務,並將該區域的一切業務無條件移交給甲方處理。

4.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必須以專賣店或專櫃的形式銷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產品;乙方也可以發展自己的經銷商,但經銷商的確認及與經銷商之間的業務管理方式需報甲方批准備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須按甲方要求在其經銷區域建立經銷網點,具體如下:

a.簽約後乙方給付甲方的首批進貨額不得低於4萬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內向甲方進貨額不少於_______萬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設立經銷點總數_______個以上。

b.從合同第二年度開始,乙方的進貨額每年遞增_______%.如乙方要進行省級代理必須經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如達不到上述標準,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如:撤回經銷權等)

五、供貨方式及貨款結算

1.現貨供貨:甲方按統一零售價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時、充足地供應適銷、優質的產品。

2.訂單供貨:對乙方受理的訂單,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要貨申請,甲方負責於接單後二十二天內組織貨源並安排發貨。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3.貨款結算:甲方對乙方實行款到發貨制。

4.對通過商場專櫃經銷的,若由甲方與商場直接結算的,甲方每月將收款總額扣除稅費及甲、乙雙方確定的相關費用後的餘款於第一時間匯往乙方指定帳戶。

5.貨品調換:

a.凡屬於質量問題的貨品,甲方無條件實行換貨(乙方須在換貨清單上註明問題所在)

b.調換貨:對批發價賣斷貨品的,甲方不予調換。

對於選擇專賣形式的貨品,甲方可予15%的換貨一次(一個月內,同類貨品),乙方調換貨品須書面申請,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調換。換貨時須保持貨品及包裝完整無損,否則不予調換。

c.乙方的訂單貨品,除質量問題外,甲方不予調換、收回。

6.運輸

加工廠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區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________市外的託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表,並配合甲方各種銷售管理措施。

六、市場開拓、管理

1.乙方設立銷售網點的地理位置及營業面積須徵求甲方認可,經銷網點必須位於繁華地段或業態良好的商場,且按甲方統一形象進行裝潢佈置、品牌推廣及促銷,不得有任何損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自行辦理當地經銷機構或經銷網點的一切手續,其經營獨立自主,自負盈虧,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所設立的經銷機構、經銷網點須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賣場內只能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更不得仿冒______產品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4.甲方保留對乙方的經銷行爲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的權利,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市場管理行爲。

5.甲方所頒發的所有文件、資料都屬於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賣。

七、廣告宣傳

1.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進行的品牌廣告宣傳活動須事先書面上報甲方,獲甲方認可後方可執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統一。

2.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投放的廣告費用每年爲其年進貨額的_____%,在上述額度內,甲方給予報銷乙方廣告費用的._____%(憑正式有效的憑證);如乙方投放的廣告費用超過年進貨額的_____%,雙方應協商解決。

3.以上所用廣告,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獎、罰則

1.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乙方第一個銷售點必須開始營業,否則,甲方可酌情給予處罰。

2.對乙方在正常銷售時間內連續三個月無進貨的,甲方有權酌情給予處罰。

3.對乙方超額完成進貨指標的,甲方超額部份的按超額數的_____%獎勵乙方。

4.在合同年度內,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約定銷售額的,甲方將按未完成的_____%計扣保證金,直到保證金爲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滿後,乙方可提前一個月申請續約,甲方根據乙方的營業業績覈定。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享有優先代理權。

2.乙方不再代理時,應拆除乙方賣場內所有與______有關的標識。

十、法律責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違約,將雙倍返還乙方的保證金,乙方違約,甲方將不再返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在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報請簽約地有關部門裁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5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_________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_________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_________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_________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_________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_________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a.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爲_________元;

b.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_________元;

c.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_________%;

d.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_________%;

e.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_________元。

f.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g.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h.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 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總部(蓋章):_________ 加盟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足療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足療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足療加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足療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足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足療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足療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足療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爲,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足療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足療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足療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足療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足療加盟店

足療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足療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足療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療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足療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足療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

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條使用方式

分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設立足療加盟店: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足療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十一條許可形式

基於總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許可權,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分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分部對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足療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足療加盟店而不至於對足療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分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足療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足療加盟店,但與足療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足療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足療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特許區域

足療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足療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足療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五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療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六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足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分部及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七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足療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以下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足療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足療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足療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分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足療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足療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足療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二十一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足療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權監督、檢查足療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足療加盟店應當向分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足療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足療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足療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職責

對加盟商提供的培訓與支持,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足療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初始培訓

總部(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

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分部具體安排。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分部審覈批准,分部有權否決足療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足療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足療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療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足療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分部與足療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培訓

對足療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分部負責,後續培訓由足療加盟店負責。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七條培訓的考覈

足療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足療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八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或分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分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特許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爲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於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櫃)。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爲代理人或發生僱傭關係,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爲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櫃)僱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係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後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誌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後,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後,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櫃),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範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製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爲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爲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後,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範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並要獲得甲方批准;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櫃。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櫃:(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爲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範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並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櫃(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製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誌、記號、標籤等營業象徵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爲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櫃)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櫃)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優習網文祕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錶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爲保證形象,專櫃(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於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爲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託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於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託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託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爲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係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係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後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爲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範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爲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並清楚註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後由甲方鑑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於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櫃(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商場專櫃面積不少於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後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櫃)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櫃、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櫃屬於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爲準)其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後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櫃(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後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爲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後,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製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餘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覈確定後,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佈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爲,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祕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係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爲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爲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佈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願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籤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加盟特許合同 篇8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着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纔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係,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於不利於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準進行佈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佈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爲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爲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託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爲視同爲甲方行爲。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爲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加盟特許合同 篇9

甲方:上海 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 童裝銷售市場,甲方推出 特許加盟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 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點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 連鎖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於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 特許加盟計劃,以利於 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被視爲甲方的僱員、代理人、合夥人、合資企業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認的方式充當或試圖充當甲方的代表人,聯營企業,合夥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認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義承擔或試圖承擔或造成任何義務或責任,不論該種義務責任的種類或性質如何。

第三條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爲。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 (keaido)"和" . "註冊商標,乙方以 的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 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爲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費,僅收取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5000元。該保證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全額轉爲貨款或退還。本合同期滿後,如續簽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2、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5000元)和首期進貨款(10000元)共計15000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縣______ _區域內開設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爲 。

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 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 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 產品。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第七條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或專櫃爲對象的 連鎖加盟合同。

第八條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定後,乙方預付1萬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5000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1.5萬元一併匯入甲方帳戶,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2、首期進貨超過1萬元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戶,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4、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5、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或積壓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貨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於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爲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

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30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爲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爲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爲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4、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爲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臺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臺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爲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爲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第十條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後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

累計進貨額達到50000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

累計進貨額達到100000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不限於在乙方正常營業時間內視察乙方的設施與經營情況的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並在開店設計、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戶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 (keaido)和 . "品牌標識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門頭的標準樣式進行店面裝修和陳設。

2、乙方必須完全銷售甲方供貨商品,如需銷售其他補充商品,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關" "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並使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4、乙方有權享受優先供貨的權利。

第十三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 (keaido)和 . "或與" (keaido)和 . "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3、所有帶有" (keaido)和 . "商標、徽記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 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 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濫用 商標。

2) 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 "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或經甲乙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後,按本條第4項的要求已經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帶有" (keaido)"和" . "標識的物品後,乙方可要求將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全額轉爲貨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滿後全額退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6、如因乙方有本條第3項所列行爲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

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並適用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 連鎖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飾、宣傳品等、否則視同違約及侵權。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八條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爲送達。

第二十條附則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爲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 服飾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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