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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公司合同

合同2.06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公司合同

公司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爲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着有賣方戶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 (小寫: 元)。

第七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於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臨沂市蘭山區顏順門窗廠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臨沂魯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臨沂市蘭山區李官鎮泉口村的房屋,約計400平方米(具體面積以實際面積爲準)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一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20年,甲方從 年12月0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 年12 月01日收回,租賃期滿後,經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抵押、擔保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1個月或空關2個月的,但承租方因裝修房屋或辦理各項手續導致未營業的除外。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出租方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責任協議雙方議定年租金四千元,簽訂合同之日起交付,以後由承租方在每一租賃年度的10月1日前交納給甲方。乙方經營期間水費、電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衛生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 如出租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所欠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 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承租方有權拒付。

3. 承租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爲,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10%,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5. 出租方應保證對出租房屋產權的合法性,爲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並賠償承租方的相應損失。

上述違約行爲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六條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市政建設如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合同 篇3

協議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委託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爲促進海運出口業務的發展,爲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經雙方平等協商, 現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海運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適用範圍

一、 乙方作爲委託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二、 乙方如不遵守本協議中乙方應有的承諾、義務和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二章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原則上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及國家規定禁止出運物品的運輸。(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商議有書面確認的除外)。

二、 乙方如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應於訂艙時,在委託書上明確註明協議合同編號及運價,否則甲方將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三、 乙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國際海洋貨物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委託書上必須包含託運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其它特別要求,同時需在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便雙方覈對協議內容。

四、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在船開前2天以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航線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包括重新商定有關運價,船期及費用。

五、 乙方有參展或其他貨物要求緊急出運時,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書面確認船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

六、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貨物運輸,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短途運輸、簽發提單、文件交接及其它進出口相關業務,並按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

七、 甲方目的港代理應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將協助乙方索回超收差額。

八、 乙方提供報關資料請注意以下要求:

A. 提供報關資料前先審單(十位數單位及八位商品編號請填妥。商品的品名必須有中、英文,如有手冊請覈對手冊內容)。

B. 出貨單位在上海海關必須事先註冊,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C. 特別註明:甲方不能接受空白資料。

D. 拼箱貨、費用月結或類似月結情況,本公司不接受自報關。

九、 送貨通知

A. 貨物須在截關日前72小時送倉,若有特殊要求請事先聯繫我司,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誤應由乙方負責.

B. 貨物入庫時必須持有甲方提供的進倉編號,甲方倉庫在收貨時將仔細丈量貨物尺碼,請送貨人在現場監督丈量,同時簽收倉庫的收貨記錄單,甲方以收貨記錄單上的尺碼作爲衡量貨物實際出運的尺碼的標準.

十、 甲方在船開前一天傳真提單樣本及費用清單給乙方確認,無誤後待船開後一天內提供正本提單,如乙方須將提單以電放形式放貨給收貨人則必須出具相關的電放保函,並根據海關操作在船開後30天內將退單退回乙方,甲方有義務爲乙方隨時追查退單的流轉情況並及時向乙方報告,但由於海關延期退單,甲方單據退回也相應推遲。

十一、 如發生船期變動或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等情況,乙方有責任在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確認。

十二、 在訂艙報關、運輸過程中,由於甲方的責任造成貨物錯運、破損時,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來處理並由甲方承擔責任。由於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承擔後果。由於第三方責任,則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追究。

第三章 收費標準

一、 乙方依據與甲方所商定之運價(乙方須在託單上註明)按協議規定及時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託運之其它貨物提單。

二、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等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按收貨記錄單的尺碼收費。

三、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期未提貨者,所產生之額外費用應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

四、所有特殊之運價均需乙方作確認後方可生效,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爲準。

五、訂艙定額費或內裝箱包乾費,門—門包乾費或倉儲費用均按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爲準。

第四章 付款方式

A. 乙方付清運費,甲方籤放提單。

B. 乙方押一張等值支票,甲方籤放提單。

C. 乙方收到甲方賬單,經審覈(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覈,逾期視爲自動確認)無誤後應在每月 25 日前將上月所有運費、欠款匯入甲方帳號,乙方有義務提供付款明細或其它有關單據,以利甲方向銀行查詢及時銷帳。乙方付清費用,甲方退回覈銷退稅單,乙方逾期不能付清欠費,甲方有權暫時扣貨或扣單(提單、報關單或其它單證),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爲止,扣貨、扣單證期間所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以方式付款。如果美元運費累計至,乙方應立即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貨或扣單(提單,報關單或其它單證),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爲止。扣貨、扣單證期間所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公司合同 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居 住 地: 郵編 :□□□□□□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雙方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爲 :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聘用性質爲 (全職或兼職)。

2、協議試用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3、乙方薪資的具體情況詳見《聘用協議薪資福利附屬條款》。

4、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5、試用期內,乙方有下列不符合《招聘錄用標準》情形之一的,甲方向乙方說明理由後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5.1乙方簽署的《員工登記表》(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身份、年齡、學歷、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身體狀況、是否有潛在疾病、殘疾、職業病等)存在虛假情況的;

5.2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或其它包含競業限制內容協議的;

5.3存在甲方《招聘錄用標準》規定的其他不予錄用情形的.

第二條 工作地點及崗位安排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甲方 (部門)從事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對乙方的考覈結果等,調整乙方的工作。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據需要,變更乙方相應崗位及職務。

3、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4、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業務所及國內地域。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甲方向乙方說明情況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進行人員調配。

第三條 勞務報酬

1、甲方於當月 25 日前支付乙方勞務費每月人民幣 雙方約定標準 元,並且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乙方勞動崗位和勞務報酬的予以調整。

2、甲方對乙方收入中的應納稅額及其它法定扣繳款項予以代扣代繳。

3、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甲方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覈結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勞動紀律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需的勞動條件。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按時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在工作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工作守則、保密制度以及不時公示的其他規章制度。乙方應當以謹慎的態度工作,以求最大限度維護甲方的利益,並盡最大努力增加甲方的收益。

5、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或相關規章制度時,甲方可依據《公司行政處罰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詳見《公司行政處罰管理規定》。

6、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和公佈的程序詳見甲方《管理制度制定及發佈規定》。

7、甲方依據9.3條制定並公示的規章制度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需要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實行 工時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但是應當遵守國家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乙方需要加班,應當得到甲方部門的書面批准,未得到甲方書面批准的,不計爲加班;甲方考勤登記表、考勤卡等記載乙方工時的文件、表格,僅表示對乙方進入及離開工作場所的時間的紀錄;對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紀錄 ,並不代表甲方認可爲乙方加班。

4、乙方有權利享受法律規定的休假節日和帶薪年休假。乙方在使用帶薪年假前,應當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以便安排工作。

第六條 福利待遇

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後,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適用甲方的福利待遇制度。

第七條 聘用協議的變更

7.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聘用協議約定的內容。

7.2任何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和增加應當由協議雙方通過書面形式做出。

第八條 聘用協議的解除

8.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協議可以解除。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8.2.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8.2.2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協議:

8.3.1甲方未按照聘用協議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8.3.2甲方未按照聘用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8.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8.4.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按照《公司行政處罰管理規定》除名的員工;

8.4.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4.3被聘用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4.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4.5乙方成爲待崗人員後,再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不服從公司管理,依據《待崗 3

人員管理規定》被辭退的;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8.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8.5.2依《績效考覈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考評,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5.3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被兼併、被撤銷、被吊銷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協議達成協議的。

8.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8.6.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8.6.2出現了《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的情況,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8.6.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8.6.4其他因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被兼併、被撤銷、被吊銷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的。

8.7乙方依據法律和本協議約定解除聘用協議的,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工作交接尚未完成的除外。

8.8聘用協議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聘用關係的,聘用關係即行解除。

第九條 乙方的職責

9.1若乙方被派遣至外地或國外工作,其應當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並尊重當地的風俗文化。

9.2乙方在協議期間及協議解除、終止後的12個月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遊說、要求、鼓動甲方客戶與甲方終止業務關係或擅自介入甲方與其客戶的業務。

9.3非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使用任何甲方使用的及外來的(通過購買或許可使用)計算機軟件。

9.4所有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統計方法、系統流程、程序、文件、檔案、材料、工作資料和任何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產生的所有事物,包括信用卡和鑰匙卡,以及任何前述文件或物品的複製品,應當於本協議終止時或應甲方要求,返還給甲方。

9.5因工作需要,甲方將爲乙方配備計算機等設備供其在辦公室使用。若甲方提供的是便攜式計算機,則乙方應對該計算機及其配件、軟件,以及存儲在內的所有文件、數據等負責。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 知識產權及他項權利

依照政府相關法律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對甲方使用的計算機軟件、統計方法、系統流程、程序、文件、檔案、材料、工作資料和其他任何有關的事物進行改進,或藉助前述事物進行的發明創造,其所有權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工業產權等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註冊上述權利,並採取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保守相關祕密條款

11.1乙方應對其所掌握的甲方及甲方客戶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任何甲方或甲方客戶的信息均不應向與甲方完全沒有關係,或與甲方之間的勞動關係、技術服務關係、財務關係並不密切的第三方披露。

11.2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1.2.1任何標有“祕密”字樣的文件、資料或檔案;

11.2.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獲得或產生的與甲方業務、經營、財務或甲方客戶等有 關的非對外公開的信息;

11.2.3經營管理方案、人事任免決定、企業利潤、債務及稅務申報情況等;

11.2.4甲方或乙方代表甲方與客戶之間簽訂的協議、協議及往來信電函等;

11.2.5客戶名單、地址、聯繫人姓名、電話及傳真號碼名片、簡介及其他有關資料或檔案;

11.2.6甲方的計算機軟件、數據,統計或審計方案、工作流程、合作模式、文件、檔案、材料、工作資料等;

11.2.7甲方對乙方的培訓內容及方法等;

11.2.8其他甲方在會議、培訓或通知中公開聲明的祕密。

11.3乙方除因工作期間需要或爲甲方的利益並經甲方合法授權外,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上述商業祕密。乙方除應在聘用期間保守甲方上述祕密外,還應在解除本協議後一年內繼續 5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閒雲野鶴廣告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時支付總費用的40% ,即____元(人民幣)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開始設計。

2、乙方提供完整的設計稿,甲方確認後,應當即付清總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時間:

1、乙方需在__個工作日內提供比較完整的設計稿。

2、乙方需在_____年__月__日完成甲方公司委託的設計工作 (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相關設計工作。

2、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並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由於甲方提供所需資料延誤時間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設計開始前提供完整的設計資料,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完整、內容改動而造成的設計結構改動,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的設計改動費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設計資料後進行部分小樣設計以方便甲方確定風格,風格確定後乙方開始進行初稿設計。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結構上的修改,初稿確定後的結構修改,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6、因甲方修改,延誤時間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7、由於後期製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由於製作物設計出現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8、設計項目期間乙方掛靠於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單獨與客戶簽訂任何形式的合作協議。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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