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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合夥經營合同

合同7.7K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薦】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經營合同1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共同投資經營旅行社,共同承擔風險事項,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旅行社,旅行社位於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爲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現旅行社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旅行社經營,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投資約定

3.1旅行社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旅行社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後的最終總價值)。

3.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50 %、乙佔投資總額的50 %。

四、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4.1旅行社盈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餘,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餘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餘,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餘。

4.2旅行社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五、出資轉讓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商鋪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爲同意另一方的份額轉讓。

六、特別約定

6.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旅行社名稱或名義在_______市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以旅行社名稱單方面另設“分號”、或與他人合夥經營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旅行社或相關旅行社活動。

6.2雙方確認,該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旅行社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爲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爲止。

七、違約責任

7.1如任何一方違反6.1條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7.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餘,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餘部分,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7.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旅行社經營信息或者與他人合夥以本旅行社名義開設“分號”,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7.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旅行社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並且通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後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旅行社後續投資、旅行社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八、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9.1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9.2本協議一份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2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蘇果超市雙溝加盟店。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蘇果超市雙溝加盟一店、二店,總投資爲1200萬元,甲出資400萬元,乙出資400萬元,丙方出資400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33%。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分別爲:甲方泗洪縣雙溝鎮阿宇商貿超市。丙方泗洪縣客樂多商貿超市。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

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電話:

合夥人:電話:

合夥人:電話:

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______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本合作項目期限爲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 、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 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 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夥經營合同4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8月,甲、乙、丙、三方達成共同出資經營賓館的意向,經三方共同選址並共同出資,在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租賃一、二層1000餘平方米房屋開辦興旺賓館。現賓館已經裝修完畢,各項證照齊備,已正式營業。爲進一步規範賓館管理,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合夥共同經營興旺賓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以國家改革開放、西部開發爲契機,抓住國家鼓勵民營資本發展的機遇,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經營旅館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經營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性質和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賓館名稱爲:興旺賓館。經營場所位於: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

賓館性質:以甲方張泳郯的名義辦理各項證照,實際經營性質爲合夥經營。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旅館業。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8年零4個月,自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止。

第五條 三方出資額比例、方式

本合夥經營出資已於賓館正式營業時基本完成,20xx年8月經三方

共同覈算,本合夥三方已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其中,xX出資金額10萬元,佔總出資的10%;xX出資金額50萬元,佔總投資的50%;xX出資金額40萬元,佔總投資的4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按份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時三方協議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

1、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

2、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

興旺賓館在20xx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所欠稅金及相關部門的規費等由xX和xX共同承擔,與乙方胡興波無任何關係。20xx年8月26日以後興旺賓館合夥經營過程中如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首先用合夥收益償還,合夥收益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合夥人喪失管理、經營旅館的能力;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合夥人因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強制執行了其在合夥企業中的70%以上或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時,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但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代表賓館履行賓館負責人的法定事宜;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4、與其他合夥人協議決定經營價格;職員聘用、辭退;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擴大或者縮小經營規模、範圍;購進常用物品;

5、支付合夥債務;

6、辦理各項證照的年審、換證等工作;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爲賓館財務管理人,其權限爲:

1、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並對賓館收入、支出明細賬目進行登記;

2、辦理賓館辦公、業務費用的報銷、支付;

3、稅費、水電費用的繳納;

4、職員的教育、培訓;

5、配合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搞好賓館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財務清理、利潤分配;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事情大小、資金多少,均由全體合夥人同意或簽字後方可實施和入帳報銷。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月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夥企業興旺賓館的名義進行抵押借款,否則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全額承擔並將其除名,所投入資金及所佔股份全部歸其他合夥人所有。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爲能力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夥對待,旅館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某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賓館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對外出質、抵押或者清償其他債務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違約責任金額爲違約責任人合夥投資金額的20%。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夥人均可向提交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系全體合夥人共同起草,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合夥經營合同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客車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供執行。

第一條 車輛購置及線路經營期限

1、甲方出資購置車輛,專項用於經營 至 的線路,車輛產權和線路使用權均屬甲方所有。

2、線路經營期限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經營方式

全額抵押承包,乙方按甲方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按甲方車輛折舊費 萬元向甲方進行抵押(折舊抵押),承包經營甲方晉H號客車,廠牌型號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管理

1、甲方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道路客運經營有關規定,對客車實行統一管理,所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和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涉及合法經營、安全運營方面責任書等文書,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負責所承包車輛的經營,並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抵押金貳仟元,經營期滿後,如乙方未違約應予以退還。

3、承包期內,若發生車輛丟失或因其它意外原因造成車輛滅失的,甲方扣除乙方所繳納的全部車輛折舊費押金,並收回車輛的所有手續。如有保險理賠款甲方應全部返還乙方,同時合同予以解除。

4、承包期內,乙方應主動、積極繳納各項稅費(增值稅、附稅),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漏稅及產生滯納金,乙方應付一切責任並接受處罰。

5、承包期內,乙方自行聘用符合相應條件的駕駛員,並由甲方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更換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件、糾紛,由此引起的車、人、財產等一切損失,保險公司概不賠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需負責司、乘人員的工資、福利、社保

6、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車輛享有合法的經營支配權和佔有、使用、收益權,而無任何處分權,不得將經營車輛轉讓、轉租、抵押或作爲投資而分割甲方的合法權益。

7、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在3日內返還涉車權屬證照手續、經營線路等。否則,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車輛安全抵押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爲__年__個月,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承包期滿後,雙方無異議繼續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第五條 費用及交納方式

1、甲方收取固定利潤 元/月,統籌金 元/月,合計______ 元/月,全年共計______元。由乙方在上年度的12月25日前交清,每遲一天,按交費總額10%收取滯納金,以此類推。甲方有權視公司經營運轉成本、客運市場、票價等因素適當調整固定利潤和整體計付基數。

2、甲方車輛的折舊費,由乙方繳納的車輛折舊費抵押金中逐年扣除(按甲方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每年簽訂經營合同的第一個月扣除)。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對運營行爲、車輛技術、安全質量、服務質量進行管理、監督、考覈和獎懲,對於乙方的違規、違約行爲,甲方有權予以制止或責令改正

2、甲方有權對承包車輛統一辦理票款結算等手續,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有權按規定在車輛上噴塗、粘貼相應的`標識、標誌和圖標以及符合相關規定的廣告,乙方不得私改甲方設置的標識和在車廂內外設置的廣告。

4、定期組織乙方或司乘人員參加各類職業道德、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服務規範及專業技術的培訓和學習,費用由乙方負擔。

5、配合乙方爲承包車輛辦理線路審驗、車輛年檢、補領證件等業務。

6、要求乙方按規定安裝、使用車輛GPS全球定位系統,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就車輛運營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願接受和服從甲方對承包車輛的統一管理。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車輛違章、車輛失竊、被劫、被扣等突發性、安全性事件,但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承包車輛的合法運營提供證照、手續以及管理上的相應便利條件。

4、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車輛就營運證照、保險等有關審驗、續保等手續的統一安排辦理,並自願承擔相關費用,逾期後果自負。

5、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繳納各項費用,並承擔因遲延交費所產生或形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

6、接受、服從國家、政府相關部門或公司在緊急狀況下對承包車輛實施的臨時性的緊急徵用、調用等安排。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要求經營車輛,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派出管理人員,退還甲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車輛折舊抵押金的10%,接收該車輛的經營業務。

2、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有將車輛轉讓、轉租、抵押、投資等行爲侵犯或有可能侵犯甲方的合法利益的,甲方有權接收車輛的經營,退還乙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車輛折舊抵押金的10%,解除合同。

3、因乙方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車輛在合同期內甩包者,由公司機務技術部門對甩包車輛技術狀況進行檢驗評估,對車輛技術狀況達不到正常營運條件的,從已扣除折舊後剩餘折舊抵押金內支付甩包車輛車況恢復金。扣除車況恢復金、拖欠公司的其它應交費用後,如折舊費抵押金仍有剩餘,按以下辦法返還乙方:簽訂合同後第一年內甩包的退還甲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折舊抵押金的10%,簽訂合同後第二年內甩包的退還甲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折舊抵押金的9%,以此類推。

4、如乙方違約,甲方可以不退還安全抵押金。

5、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所籤合同,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九條 經營期滿後的財產處理

經營期滿後,車輛歸甲方所有,所有經營手續交回甲方。如乙方經營期間無任何違規行爲且無任何遺留問題,甲方將車輛殘值的90%獎勵與乙方,同時下一輪如繼續承包經營時優先乙方。

第十條 合同的修訂、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不得單方無故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期滿後或車輛經營期限屆滿下線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2、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性變化、自然災害、甲方上級部門指令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時,在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各種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經甲方相關部門評估後,車輛恢復金由應退還折舊費抵押金中扣除),甲方可退還扣除折舊後的剩餘車輛折舊費押金的10%以及安全抵押金,但不能賠償因合同不能履行帶來的任何損失。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平等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期內,雙方約定,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均與本公司無關聯,甲方不受理除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就雙方合作問題進行商談,如發生爭議和糾紛時應由乙方親自與甲方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可訴至忻府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以下簡稱丁方)

戊方:(以下簡稱戊方)

一、合夥宗旨

甲、乙、丙、丁、戊五方經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實現雙贏的原則,共同經營好茶樓。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項目名稱:雅禾居茶樓,地址:廣安城南廣寧路388號,經營範圍:棋牌飲茶。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6年零45天(自____年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期限

1、雅禾居茶樓五方共同出資叄拾玖萬叄仟叄佰元(¥393300.00元,包括第一年房屋租金¥93300.00元)。合夥人五方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各出資計人民幣柒萬捌仟陸佰陸拾元(¥78660.00元),各佔雅禾居茶樓總投資的20%。

2、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期滿後,雅禾居茶樓的經營權自動終止;合夥人可拆走或自行處理室內空調、桌子、椅子、窗簾、沙發及麻將,其它室內一切裝修、裝飾不得損壞或拆走;合夥期間茶樓房屋主體結構合夥人不得改變;否則對茶樓房屋出租人造成的損失由合夥人共同承擔。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盈餘及債務五方均按茶樓總投資20%的比例進行分配和承擔。

六、入夥及退夥

1、五方必須承認本合同,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2、任何一方中途退夥的,必須徵得其他四方同意後方可退夥,且退夥方不得要求未退夥方支付退夥方的出資額,同時對未退夥方造成的損失由退夥方負責賠償。

3、經其他所有股東同意退夥的退夥方,退夥方退夥時的退夥金按(退夥方出資額)每年遞減30%進行計算;同時經其他所有股東同意退夥的退夥方,退夥方的股份必須由未退夥股東接手,作爲未退夥方的共同股份。不得轉讓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未退夥股東不得承擔退夥方的任何經濟損失,視爲退夥方自動放棄在茶樓的任何股份及經營權。

4、內部轉讓權,若因經營不善需要對外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內部股東有優先權。

七、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人的權利乙方負責茶樓的.財務收支,丙方負責茶樓日常事務的管理和協調,其他三方不得參與茶樓的經營和管理,但如果乙、丙方(包括合夥中的股東服務員)任意一方在管理中出現經濟問題,在事實證據確切的證明情況下(若收到假幣由收款人賠償,若貪污以貪污金額的20倍賠償給其它股東)。沒有參與管理的另三位股東中的兩位股東應有權選擇新的負責人。

八、禁止行爲

1、合夥人及其親朋好友茶樓消費必須按茶樓價目進行收費禁止不收費等現象發生。

2、合夥人必須團結,遇事多交流溝通,遇到重大決策問題必須統一意見後才能進行實施。禁止我行我素,不顧合夥人的利益,否則對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必須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本協議與房租承諾書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五方各執一份,本協議五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五方共同協商解決,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夥人甲方簽字:合夥人乙方簽字:

合夥人丙方簽字:合夥人丁方簽字:

合夥人戊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7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身份證)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洛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洛陽市洛龍區永泰街2號5幢1-402室(部位)(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爲住宅,建築面積187.02㎡,結構爲鋼筋混凝土。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爲個人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准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2-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修裝飾物合同終止後的權屬處理,所有權屬甲方。雙方議定:

三、租賃期限

3-1、租賃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起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止。爲期叄年。

3-2、租賃期滿後,甲方收回該房屋,乙方如期歸還,延期15天以上按全月支付租金。15天以下的按半月支付租金。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保證金

4-1、爲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爲5000元整。(大寫伍仟元整)。

4-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雙方簽字確認生效時付清全額保證金及首期租金。甲方收到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後將該房屋交予乙方。

4-3、租賃期滿後,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5-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爲1500元整。(大寫壹仟五佰元整)。租金壹年內不變,以後每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進行調整,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合同方可繼續生效,上下調整幅度不

5-2、租金按6月爲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於前付清,以後每期按照約定租金計算),以後乙方應於每期的30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支付時間表如下:年限支付期間支付時間金額(元)備註

1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11000.00含保證金。

2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書面確認。

3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同上。

5-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按賬號爲:6227002458020062734銀行轉賬甲方在乙方提供的銀行轉賬票據上簽字確認。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裝修期間及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所有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乙方應把已交納過的單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6-3、租賃期期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見設備清單)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爲。否則視爲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爲違約。

8-3、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需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或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8-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及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賠償。

8-5、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與房屋所在小區鄰居與物業保持良好的關係,因乙方原因造成鄰居或物業投訴的,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如矛盾不可協調,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同,乙方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爲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爲3000元整。(大寫叄仟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洛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鑑定爲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空格部分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二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身份證複印件,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十二、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8

合夥人:

甲(姓名):

住址:

合夥人:

乙(姓名):

住址:

經雙方同意合夥經營V1 國際 造型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理髮店,總投資爲萬元,

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佔投資總額的 % 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佔投資總額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合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合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 決定 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權;④ 。 第四條 每月 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 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 法律 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 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夥經營合同9

公司名稱: (最好是將雙方的詳細信息寫上)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合夥經營目的是將公司做大做強,雙方共同盈利,本着公平公正訂立本合同書對雙方合夥經營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註冊公司,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夥經營合同書。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有效期限

1.合夥人

2.合夥人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不經商議隨意請求分割、挪用共有財產做其它事情,合夥終止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合同終止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利潤分配、資源資金分配、債務承擔

1.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2.兩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羅某某與陳某某各佔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總資產、固定資產、供貨商、貨物、客戶、現金、貨款、利潤比例的50%。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合夥人各按債款比例50%承擔。

第六條 合夥人雙方的權利

1.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所有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進貨、出貨的實物和數量單據;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覈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2.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現金與轉出現金;公司的銀行戶名: ;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覈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3.50% 進行結算。

第七條 禁止行爲

未經合夥人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雙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如一方用合夥或者公司名義開展個人業務活動,另一方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第八條 合夥生意終止後的事項

1.進行總資產、固定資產、存款、現金、貨款的清算,清算後有盈利,則返還出資、按比例50%分配剩餘財產給各合夥人。

2.固定資產、貨物、不可分物品,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按比例50%分配給各合夥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的部分,由合夥人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

4.供貨商資源、客戶資源按50%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條 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0

合夥人:甲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乙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蛋糕房,總投資爲20萬元,甲出資10萬元,乙出資10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甲方50%、乙方50%。

第二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在合夥雙方所共同盈利的企業,所開設的分店(分公司)甲、乙雙方同樣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三條 甲乙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法人及開戶銀行爲甲方,甲乙雙方對合夥所經營產生的資金、資產和賬目有查閱權、監管權。

第四條 甲乙合夥任何事情需由雙方共同商討,得出決議後實施。不得私自做決定。甲 乙雙方任意一方私自做決定若出現重大損失,則由私自做決定的一方單獨承擔損失,並彌補另一方在此期間的損失。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第五條 他人如要入夥,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未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散夥。此合夥經營爲一輩子,可以不世襲。若一方提出散夥,視爲自動放棄股權。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合夥期間各自不得與任何人(尤其是自家親戚)再合開蛋糕房類的店鋪,包括茶館,西餐廳,酒吧等類似的休閒場所。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對任何人(尤其是本地人)做相關產品的技術指導。否則視爲放棄己方股權,並處以現有店鋪總價值一半的罰款。

第九條 甲乙雙方經營期間,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僱用自家親戚,不得將自家親戚安 排於店內工作。

第十條 甲乙雙方不得做故意損壞公司形象的事,如改變產品口味,致使味道變差。

第十一條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私吞公款,私自挪用公款,公款視爲合夥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資金、資產。不得趁進出貨吃回扣等。一旦發現視爲放棄己方股權。

第十二條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雙倍賠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都視爲自動無償放棄在合夥企業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任何一方不可參加違法活動,否則自行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與合夥企業無關。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任何一方不可私自以合夥企業爲名,借款、貸款,否則自行承擔責任,與合夥企業無關。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合夥所經營的分店、公司定於每月的18號查賬,盤點,結算,分紅。(分紅即爲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分店、公司每月在結算賬目後的贏利部分按股份份額支付給甲乙雙方。)

第十七條 甲方主要負責財務經濟、工資發放方面, 乙方主要負責人員管理及店鋪蛋糕房各類產品技術口味。甲方不得擅自動用公款,每月整理好淨利潤,按時分配。乙方人員變動、工資調整及新產品的研發等 需與甲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決定後共同實施。

本協議一式2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1

合夥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爲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年月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xx;

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xx;

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xx。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爲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爲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採取勞動報酬的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日至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閱。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月日開始,至同年年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夥人:合夥人:合夥人:

日期:日期:日期:

合夥經營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xx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xxx,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xxx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乙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 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辦理銀行卡(開戶行: ,賬號: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爲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年 月 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爲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 項進行分配:

(1)以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 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爲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權限爲: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④、____________________ 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_;

其義務爲: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 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不執行酒店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酒店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九條 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爲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第十四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3

合夥人:(甲)

女(簡稱甲方)

現住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

女(簡稱乙方)

現住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二、甲乙兩方合夥經營品牌女裝,總投資爲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到位後投資款打到新辦理銀行卡上,交由方管理。

三、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爲“太平鳥品牌女裝”,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爲。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本合同企業經營期限爲3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五、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分工覈算:由雙方協商分工,甲方負責電子管理及營運模式,乙方負責管理賬目,管賬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覈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30日爲簽字日,順延7日之日不籤則視爲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在季度末雙方覈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服裝成本、房租、裝修、員工、水、電、營業稅等所有支出後,是爲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均攤(如:包含僱員費用、水費、電費、營業稅等)。

5、前期考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車費、住宿、吃飯)均屬於投資費用當中。

六、在經營期間,沒有回本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如個人經濟出現問題或其他原因需用錢,可以私下商議,但決不能挪用店內錢財,若違約,對店內造成的所有損失要負上全部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薦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門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房屋租賃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2.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第二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第三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比例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5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2、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4、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爲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爲,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籤:合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