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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分包合同6篇

合同1.16W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分包合同6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勞務合同,共同遵循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工程名稱、地點

二、 承包方式:包清工

三、 承包內容:內牆抹灰(包括潤牆、摔漿)

四、 工程價款:單位價格 元/m2,陽臺 個或元/m2.總價計大寫 元,小寫 元。

五、 結算方式:牆的內門、窗、洞口、按雙面計算面積,外窗和陽臺洞口不扣除、柱子按展開面積計算,衛生間洗刷間及伙房間的瓷瓦底子牆面與房間牆面價格一樣。

六、 付款方式:按形象進度分層付款至95% ,樓梯間抹灰前甲方付齊乙方的所有分項人工費。

七、 工程工期:分包單項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程工作面不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展,因資金不及時,天氣變化,停電,停料順延工期。

八、 質量要求: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須達到合格標準,按當地質檢部門以及甲方的技術要求,進行操作施工,出現單項工程質量事故,返工或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 施工安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參與施工的作業人員,服從管理,注意安全生產事項,不違章操作,因不聽從指揮,違章操作造成的工傷事故由乙方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十、 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分項工程完成15天內甲方必須與乙方進行工程結算,並且出具工程結算單,否則,本合同第四款所顯示的總價款就起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總包方)

乙方(分包方)

水電分包:

消防分包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精神,並本着互惠互利原則和爲明確雙方責任,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工程範圍:水、電安裝及消防工程

四、工程期限:

月日起至土建交工日期止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五、材料設備供應:安裝工程所需主材和輔材均由乙方自行採購。其規格、品牌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和建設單位規定要求。

六、技術資料供應:由甲方向乙方施工圖各兩套。

七、付款方法:

1、乙方每月25號前向甲方提供月報。

2、付款方式參照總承包施工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

八、結算依據:

1、本工程水電安裝計價按工程總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並以審覈後的施工圖預算和決算爲依據。

2、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設計變更時應根據設計部門的設計變更通知書調整總造價。

3、乙方按甲方工程總包合同所定類別等級收取各項費用,乙方辦理結算。

4、乙方按分包工程最終審計價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費(含稅),甲方向乙方在每次撥進度款的同時扣除其上交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終結算金額80%的材料發票。

5、甲方分別向水電分包方和消防分包方收取配合費貳萬元整(20000元)

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工程檢修

1、安裝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國家規範,要求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2、工程完工經各方面質量檢查驗收合格後,雙方一同向建設單位辦理交工結算手續;分包工程具體驗收事宜由乙方負責。

3、交工前15天,乙方應將交工竣工資料整理齊全交甲方,並同甲方一道交建設單位和質監機構。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建設單位與甲方辦理接交手續之日起計算,水、電安裝工程爲壹年。在保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及時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安全責任

1、乙方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對其務工人員必須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教育。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生產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3、乙方務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肇事方承擔,若由乙方務工人員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務工人員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甲方可根據其規章制度和紀律,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施工工期

嚴責執行甲方進度計劃;根據現場施工情況,服從甲方安排,配合好其他相關工種的交叉作業。

1、如因乙方原因延期交工,建設單位的工期罰款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原因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完成,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罰款金額視情節而定。

十二、甲方委派史洪亮同志爲現場代表,乙方分別委派、同志爲現場代表,代表雙方履行合同,並商定未盡事宜。

十三、違約責任

1、本合同從簽訂生效之日起,雙方必須全面覆行合同所規定的事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由於某一方的責任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責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對方償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十四、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十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全部工程交工驗收結清工程價款後失效。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合同。

十七、水電與消防工作界面劃分詳見附件。(附後)

總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和條款,以及施工規範的規定,由___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________項目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該項目勞務工程、施工機械設備及部分週轉材料承包給乙方。爲明確甲乙雙方在工程建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達成一致,特簽定如下條款。

一、承包形式

包工(含機械設備及週轉材料)。

二、承包內容

根據甲方提供藍圖的內容確定如下:

1、鋼筋工程製作、焊接、機械、綁紮及人工安裝。

2、模板工程人工、材料、機械、支撐腳手架全包。

3、外腳手架材料、人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全包。

4、砼工程、砌體、內外牆天棚抹灰、外牆保溫、屋面找平、樓地面、人工機械。

5、施工用水、電、材料、人工(甲方水電供至水電錶上,本工程中預埋及水電安裝甲方負責)。

6、所有乙方施工用的機械設備安裝、檢測驗收(設備基礎及安裝所需的土建材料甲方提供)。

7、基礎及地下室工程中的磚模砌體、樑基成型、施工排水、砼、砌體、抹灰、地面找平、護坡、以及本工程中的分中劃線全包(甲方負責退土)。

三、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約爲________萬元。承包內容中,竣工按國家規定計算建築面積,辦理結算,每平米按________元計價;地下室含伐板基礎,消防水池及通道,每平方米按________元計價(注一號樓1層高________米,2層高________米,二號樓架空層________米)。

四、付款及結算方式

1、根據工程完成進度付款,分爲基礎完工_____萬元、主體完工____%:____萬元、主體竣工____萬元、砌體完工____萬元、內外牆粉飾完工____萬元、竣工驗收____萬元,共計____萬元,約____%。

2、竣工結算時,乙方承擔房屋____套,衝抵餘下____%款額,餘下____%待本工程入住率達____%結清(限時____年內,竣工後乙方隨時賣房可抵衝工資款)。

五、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施工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人員、項目部、業主、質監及監理部門的質量檢查、監督、工程竣工經綜合評定達到合格等級。

六、工程工期

1、乙方必須按甲方總體施工進度計劃組織人員,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

2、工程從基礎伐板開始計算工程工期,總工期爲____天(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不可抗事件發生,工程相應順延。

4、工期延誤一天,甲方處乙方每天____元罰金,提前一天甲方給予每天____元獎勵。

5、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及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材料損失的,雙方按實際發生額進行賠償。

七、安全生產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監督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條例,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教育,做好相應的防護工作,對違章人員甲方隨時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2、施工安全保險,乙方承擔____萬元,其餘部分由甲方負責買至賠額達到____萬元。

3、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萬元安全保證金,甲方將從____%餘款中扣除,若因安全事故對甲方資質造成重大負面影響,____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完工退還給乙方(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____萬元內,一切經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八、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理條例,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必須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現場保證整潔、通暢、堆放有序。

2、文明施工,安全作業,杜絕野蠻行爲。各部分項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做到材料無浪費,施工無返工,如有發生甲方有權處以罰款。

3、甲方必須總體佈置現場,合理調度,保證水電路正常暢通。

九、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提供施工藍圖及變更文件。

2、負責圖紙會審,對質量安全隱蔽工程、基礎主體及時組織驗收。

3、按合同約定時限____日內給付工資款。

4、指導乙方現場施工,現場監督檢查質量、安全、及時覈定工期。

5、行使甲方應盡責任、權利和義務。

乙方職責:

1、按圖施工,質量自檢,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到合格標準等級,並保證驗收合格。

2、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3、服從甲方管理和安排,確保及時進行質量保修。

十、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爲____年,____年內乙方必須爲甲方提供及時的保修範圍內事項,若乙方不能及時保修,甲方有權自行安排,按實際發生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合同,若一方嚴重違約或確已無繼續履約能力時,另一方可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違約金____萬元。本合同保修期完,工程款結清自動失效。

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補籤,與本合同法律效力同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實驗樓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北京市昌平區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設備、材料的供貨、安裝(幷包含滅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噴淋泵及相應泵房內的雙電源控制櫃、屋頂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結合器及消防橋架等);

2、以上系統的調試和負責有關消防的各種檢測;

3、組織對整個消防工程的報驗並配合發包人辦理消防局相關報批手續並取得報批文件; 4、負責培訓並按相關規定對所施工工程進行保修;

5、以上雖未載明,但爲完成工程竣工交驗,以上消防系統所需的一切設備、材料供應及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

6、分包人應確保系統功能滿足消防部門要求,並順利通過驗收; 本次工程範圍不包括:

1、油配電室引來的雙路電纜,此部分電纜由其它配電專業負責引入泵房內的水泵控制櫃; 2、消防水池、設備基礎、水泵結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消火栓系統需預埋(留)的管、預埋件、預埋套管及預留洞口的施工。此項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單;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需預埋(留)的管、箱、盒、橋架及穿引絲的施工,預埋預留、牆面與預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統管道出牆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進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裝。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月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爲: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爲: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爲“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範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

分包合同 篇5

甲 方:乙方(專業班組):姓名: 專業工種名稱:

身份證號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就 工程,混凝土分項工程施工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爲確保主題結構工程按總體施工部署優質高效的完成,明確項目部與專業班組間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義務,經項目部與專業班組履約責任人認真磋商,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此承包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概況:結構,地下

二、 施工區域:主樓九層以上樓層

三、 班組(乙方)承包範圍

1、承包範圍:本工程主體結構基礎墊層及其以上的全部現澆混凝土工程,包括結構施工藍圖及變更圖紙上所有的,遵照公司與承建方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之結構施工圖及變更圖紙施工承包範圍,由甲方項目部指定劃分區域範圍內的主體結構部分全部分項工程,包括結構主體基礎墊層、基礎、地下室及其以上的柱、牆、樑板以及各類井池、欄板、隔板、飄窗、空調板、各類造型、構架、女兒牆、雨棚等全部結構現澆構配件;塔吊、施工電梯及各種設備基礎的施工。

2、在施工期間,項目部可根據現場施工實際情況及班組施工能力的變化,對班組責任承包區域進行適時調整,若班組不能按時保質、報量完成,甲方有權重新劃分工作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工作面的重新劃分。

3、施工小型工具及勞保用品屬乙方承包範圍內:(灰桶、沫子、瓦刀、託灰板、雨衣、雨鞋、手套等用品)

4、員工住宿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內容(不限於以下內容)

1、混凝土工程:與混凝土有關的全部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泵管架搭設與拆除、臨時通道鋪設、標高控制、泵管接拆、清理疏通、放料、泵車後臺放料及地面沖洗、布料機械安裝、提升、加固、砼澆築、振搗、收面、抹面、拉毛、養護、牆面插灰、成品保護、模板下口15mm以內間隙封堵,自身漏漿、流槳、泛漿清理,浮漿鑽出清理、後期大板上砼的剔鏨清理、砼垃圾吊運歸堆,樓地面混凝土垃圾的清理下樓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成品構建外表缺陷打磨修補,砼表面色澤處理,搽粉。前後盤調度、清理、沖洗、清掃、振搗機械維護保養、冬雨季施工措施用工、

現場攪拌後盤上料配合以及道路鋪墊,冬季燒水、冬季施工的一切保溫措施。

2、所有混凝土工程均包括自身所用設施週轉材料場內裝卸車、工完場清及現場文明施工。

3、現場所有硬化均含在內。

五、履約保證金

在雙方協商一致後,專業班組必須交的質量、信譽、保證金,在施工一個月滿後無息退還。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工程款按50%結算。

1、 協議簽訂後,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時,由於乙方勞動力不足時,自動放棄者。

2、 由於承包班組隊伍水平過低使所幹工程不能達到本公司要求的'。

3、 由於乙方勞動力過少使施工工期太長,逾期不能完成進度計劃。

六、 工程量計算辦法及人工費承包單價

1、計算方式:按

2、主樓九層以上部分每平方米。

3、上述單價已包含超高部分的人工超高費用及施工區域承包範圍內所有的工作內容。

4、上述單價爲一次性綜合包死單價,任何情況下,上述包乾單價屬於乙方自身風險,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調整,也不因施工期內市場材料價格、人工價格、政府收費、政府政策性調整等因素造成的價格變動而變動。實際施工時如乙方以不瞭解施工現場或不瞭解工程結構爲由要求增加費用的,甲方拒絕做出任何調整且有權給予乙方工程結算造價的20%罰款,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方案、設計圖紙變更原因造成返工或雙方協商完成非責任承包範圍內工作內容,不能按約定辦法計量結算的,由雙方協商計量計價結算。對於變更在前,施工在後的工作,甲方不予以任何補償結算;施工在前,變更在後的工作,未超過本工作面總人工費的10%的返工量甲方不予結算;建築面積增加減:按照設計變更圖紙計算面積的增減。

6、對非承包範圍內發生的零工及相互借用工,現場辦理簽證,在發生用工10天以內辦理簽證,過期將不予辦理。

七、結算及付款辦法

1、結算辦法:遵照公司《結算管理辦法》每月1-5日項目部爲班組結算上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交驗成品)。結算時由項目部簽發結算書,根據本項目內部各棟號、區段、各樓層同一分項工程質量對比評定,本着公平合理、優質優價的原則評出班組結算單價。結算書經項目相關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簽字後,10日前由項目部上交公司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對結算量價進行復核後記賬。當月結算對各樓層負責承包範圍工作內容未全部完成的(如欄板、隔板等),按全部完成尾留項目所需的最大投入結算,摺合每平方米單價或估款從當月結算中暫扣,待所尾留項目完成交驗後另行補辦結算。

2、付款辦法: 。

3、結算及付款公司僅針對班組負責人。班組在收到結算工資款後及時發放本班組員工工資,項目部有權對此實行嚴格監督。對領款後不及時發放工資的,由項目部通知結算中心在次月工資發放時採取應對措施。

八、工程質量管理

1、分項工程優良率必須達到98%以上。質量驗收以項目部、承建單位根據國家規範評驗結果爲準,達到優良標準按合同單價結算,達不到質量驗收標準的,下 浮元每平方米。

2、質量驗收標準:

3、班組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驗收規範,遵照承建單位、項目部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更改圖紙設計或施工技術方案。否則由此所造成的質量缺陷、質量責任事故後果均由班組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班組對制定的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存在異議的,可提出針對性、合理性建議或改進措施,經報項目部同意後方可實施。

4、班組必須無條件接受項目部對於工程質量的嚴格管理和控制。項目主管工長、質檢員對班組的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爲明確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三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工程名稱:

1.3 工程地點:

1.4 承包範圍:

1.5 承包方式:

第二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包括:

2.1 三方簽訂的協議書;

2.2 中標通知書;

2.3 投標書及其附件;

2.4 本合同條款;

2.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6 圖紙;

2.7 工程量清單或工程預算書;

2.8 其他三方有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式文件。

第三條 合同工期

3.1 開工日期:

3.2 竣工日期:

3.3 日曆工期:

3.4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簽證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3.4.1 甲方未能按時準備好前期開工條件;

3.4.2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甲方要求丙方停工的;

3.4.3 因遇不可抗因素而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4.1 本合同工程預算總造價爲人民幣大寫(¥)。

4.2 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或固定單價或可調價格)的形式:(選其一)

4.2.1 固定總價。

固定總價約定的工程範圍包括:

固定總價約定的風險範圍包括:

4.2.2 固定單價。

固定單價約定的風險範圍包括:

固定單價約定的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綜合單價

調整方法雙方約定:

4.2.3 可調價格(包括可調綜合單價和措施費)。約定調整因素包括: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設計變更;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第五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5.1 預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丙方支付該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 (¥);提取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 (¥),作爲合同履約保證金,則本次實際應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 (¥)。

5.2 工程進度款:丙方施工完成達到工作日內,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如分多次驗收支付,格式同上)

5.3 工程結算款:丙方施工完成達到工作日內,丙方向甲方提供結算工程發票,甲方收到合法有效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向丙方支付至實際結算總價的%,剩餘實際總造價的%作爲質保金;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請,雙方辦理手續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扣除應扣的維修費用後剩餘的質保金退還給丙方,如有不足部分則由丙方支付。

5.4 本工程款項採用個工作日內出具相應額度合法的工程發票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下筆款項。質保金髮票與結算款發票同時開具。

5.5 合同履約保證金的支付:丙方在合同規定工期內按時完工,並且未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則甲方支付給丙方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工期內完工,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則甲方不予支付丙方合同履約保證金,同時丙方按合同約定承擔工期質量違約責任。

5.6 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稅內獨立費支付給乙方作爲乙方管理費、配合費、成品保護費,工程結算完成之日起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款項後日內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發票。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

6.1 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見附表。

6.2 丙方提供材料、設備見附表。

6.3 交貨方式:

6.4 甲方和丙方應根據設計和規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配製加工非標準設備,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並符合 (相關技術規範) 要求。

6.5 由丙方提供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丙方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物資,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能順延。

6.6 由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丙方可以拒絕安裝,由甲方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物資,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順延。

第七條 設計變更

7.1 丙方執行工程施工技術有關管理的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作法說明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改,應及時向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7.2 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送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於較大或重大設計變更應取得有關部門批准。

7.3 由於甲方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 工程簽證

甲方或乙方要求丙方完成非承包範圍內的工程(或非工程量清單)項目、零星工程等,丙方應在接受甲方或乙方要求的7天內就用工數量和單價、機械臺班數量和單價、使用材料和金額等向甲方和乙方提出施工簽證,甲方和乙方簽證後施工。如甲方或乙方未簽證,丙方施工後發生爭議的,責任由丙方自負。

第九條 工程變更及確定變更價款

9.1 丙方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個工作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出變更工程及價款報告資料,視爲丙方無償進行變更。

9.2 甲方在收到變更報告5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的,視爲變更報告已獲批。

9.3 變更價款按以下方法進行:

9.3.1 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

9.3.2 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合同條款。

9.3.3 合同中沒有適用於變更工程價格的.,由丙方或甲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三方確認後執行。如不能達成一致的,各方可提請廣西造價管理站解決。

第十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10.1 本工程質量驗收以施工圖樣、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關標準) 等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依據,應達到 標準,並接受甲方的現場監督及檢查。

10.2 工程未達到合同條件規定的部份,甲方或乙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丙方返工,丙方應按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合同條件。因丙方原因達不到合同條件,由丙方承擔相關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達不到合同條件,由甲方承擔相關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10.3 竣工日期爲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如需返工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丙方返工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工程竣工後,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十一條 竣工結算

11.1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丙方於天內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結算資,包括:

11.2 甲方應在

第十二條 安全施工

丙方在工程施工中要嚴格執行 (相關安全施工管理的) 有關規定,認真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發生,承擔因違反《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保修

13.1 保修範圍:

13.2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質保金爲工程總造價的,由甲方在工程結算中扣留。保修期內,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費用,甲方在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丙方支付。

第十四條 派駐工地代表

14.1 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聯繫電話: 甲方代表職權:代表甲方行使現場協調管理。

14.2 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聯繫電話:代表乙方行使現場協調管理。

14.3 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聯繫電話:代表乙方行使現場協調管理。

14.4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其他方,並明確交接時間和權限。

甲方簽名:年與日

乙方簽名:年與日

丙方簽名:年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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