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網籤合同

合同1.41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網籤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網籤合同

網籤合同1

網籤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網籤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網籤時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網籤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第五,網籤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1] 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麼是網籤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爲“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網籤程序

網籤的程序爲: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籤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每一宗交易的網上操作程序應在24小時內完成。

網籤合同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

1、 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1、 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

2、 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一、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爲:

1、 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 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二、 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 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四、 甲方將戶口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五、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六、 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七、 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

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爲: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網籤合同3

1、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1、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一、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爲:

1、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二、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四、甲方將戶口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五、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一、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爲:_________。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籤合同4

1、什麼是網籤合同

網籤合同指因爲無法面對面或爲了更加方便而在網絡上直接簽訂合同的行爲。

2、商品房買賣網籤效力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銷售房屋是違法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在有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進行網籤,將使買房人不能正常過戶,也不能預防開發商一房兩賣。

網籤對於保護購房人的.交易安全意義重大。

網籤一般情況下不是最終的合同,它只是訂立合同的一個環節;

最終的合同效力以紙面合同爲準,網籤和紙面合同內容保持一致。

3、二手房買賣網籤效力

網籤後賣方看到房價漲了要想毀約賣給第三方也必須註銷網籤後才能進行;

註銷只有買方或雙方一起向房管局申請,才能註銷。

即需要有買方的協助,否則賣方不能對已經網籤的房子進行處置。

一旦賣方毀約,買方在正常情況下只要依法起訴賣方履行合同就行了;

不需要向法院申請訴前或者訴中財產保全。

二手房交易中,網籤也是房屋買賣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不是最終的合同文本;

只有最終的紙面合同纔是最終的合同。

網籤合同主要是存在於房屋買賣的過程中,但是此時也是需要符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違反合同法的內容或約定,那麼該網籤合同就是無效的。同時法律也規定了只有最終的紙面合同纔是最終的合同,網籤合同應該和紙面合同內容保持一致。

網籤合同5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爲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爲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爲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爲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規劃用途爲 ,施工許可證號爲******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爲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爲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爲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爲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爲 ,賬號爲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爲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爲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爲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爲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爲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爲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爲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爲: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爲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爲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網籤合同6

特別提醒:前來辦理提取的職工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便於初審覈對。

要求提供複印件的,均需出示原件覈實。

涉及婚姻狀況的,需提供婚姻情況證明材料。

涉及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材料。

一、退休提取。

提供退休證複印件或退休批文複印件。

二、戶口遷出或調離本市轄區提取。

調離本市的,提供相關部門工作調動文件複印件;戶口遷出本市的,提供身份證和遷入地戶口簿複印件;出國定居的,提供護照、國內戶籍註銷證明。

三、購建住房類提取。

同一套住房,可選擇非貸款購買或按揭貸款購買其中一種類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非貸款購房、建房類提取。

1、辦妥房屋所有權證的提取。提供生效之日起5年內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複印件、稅收通用完稅證複印件。

2、簽訂網籤購房合同的提取。提供生效之日起3年內的網籤購房合同(合同密碼)和維修基金繳交發票複印件。網籤合同必須複印有合同編號、買受人姓名、房屋基本信息、購房總價款、雙方簽字、房管部門簽章的頁碼。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設、土地管理等部門的批文複印件和建房支出費用發票複印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建設、土地管理等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或翻建批准文件、安全鑑定證明和支出費用發票的複印件。

(二)按揭貸款購房類提取。

1、提前償還住房貸款提取。

①商業住房貸款。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提前還貸金額銀行票據的複印件。

②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到管理處貸款管理股申領)和提前還貸金額銀行票據的複印件。

2、支付住房貸款月供本息提取。(可在貸款期間每年度提取)

①商業住房貸款。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複印件和最近六個月以上還款流水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②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到管理處貸款管理股申領)和最近六個月以上還款流水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3、住房按揭貸款結清後提取。

職工未提取過住房公積金償還按揭貸款,按本項辦理。

①商業住房貸款。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複印件和貸款結清票據複印件。

②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到管理處貸款管理股申領)和貸款結清銀行票據複印件。

(三)涉及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類提取。

比照本類前(一)(二)款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相關資料或還貸相關資料。

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類提取。

此類情況均需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材料。

1、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低保證明。

2、子女考取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學的,提供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以及親屬關係證明材料。

3、本人自謀職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及近期繳稅票據或免稅證明。

4、非本市轄區城鎮常住戶口的職工,提供非本市轄區城鎮戶口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一年未再就業的,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明。

7、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的,提供身份證。

五、租住自住住房類提取。(每年度提取一次)

(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複印件及租金繳納票據複印件。

(二)承租商品住房。提供租房合同複印件、婚姻情況證明覆印件及本縣內本人及配偶房產信息查詢證明。

六、其他提取。

(一)繳存基數爲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

1、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提供家庭生活困難申請(須經所在單位籤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2、子女考取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學的提取。提供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當年繳納學費票據的複印件,以及親屬關係證明材料。

3、繳納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的提取。提供購房網籤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及繳交物業管理費發票複印件。

(二)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辦理人提供其死亡證明、火化證或戶籍註銷證明材料,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明,辦理人並籤具承諾書。

(三)繳存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提供住院證明、醫療費支付證明、社保或保險機構報銷證明、親屬關係證明。

(四)繳存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在災難事故發生後一年內,提供相關單位災難事故處理情況證明、社保或保險機構報銷證明、親屬關係證明。

網籤合同7

1、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提取政策有哪些?

答:階段性提取政策主要指爲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住房消費的作用,滿足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需求,解決繳存職工因購房手續和政策掌握滯後等原因未能及時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問題,對95年以來購買住房且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實行階段性提取的一項優惠政策。繳存職工可憑房屋所有權證(或網籤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或收據)、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可提取本人帳戶公積金餘額。執行時間從20xx年6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

2、購房提取公積金需提供哪些手續?

答:(1)、房屋所有權證(含房改房綠本)(或網籤購房合同)原件複印件;

(2)、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複印件;

(3)、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4)、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備註:沒有購房發票(或收據)的可按房屋所有權證註明的房屋面積提取1000元/平米的裝修費用。

3、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答:(1)、產權辦出具的無房證明;

(2)、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3)、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4、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答:(1)、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複印件;

(2)、存量房買賣合同(或契約)原件及複印件;

(3)、完稅證明原件複印件;

(4)、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5)、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5、購買拆遷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答:(1)、拆遷證原件及複印件;

(2)、拆遷協議原件複印件;

(3)、繳款收據原件複印件;

(4)、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5)、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6、償還購房貸款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答:如是初次提取需提供如下資料:

(1)、購房合同、購房收據(或發票)原件複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複印件;

(3)、還款明細(需加蓋銀行章)原件複印件;

(4)、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5)、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如非初次提取需提供如下資料:

(1)、借款合同原件複印件;

(2)、還款明細(需加蓋銀行章)原件複印件;

(3)、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4)、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7、解除勞動合同提取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1)、解除勞動合同原件複印件;

(2)、單位勞資部門出具的工資停發證明;

(3)、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4)、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8、離退休提取公積金需提供哪些手續?

答:(1)、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原件複印件;

(2)、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3)、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9、死亡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答:(1)、死亡證明(銷戶證明或火化證)原件複印件;

(2)、繼承人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3)、由繼承人提出個人申請(加蓋單位公章);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10、調離本行政區域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答:(1)、商調函原件複印件;

(2)、工資停發證明;

(3)、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4)、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11、破產單位職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破產、單位撤銷或解散情形的.,限於單位整體一次性辦理。需提供如下資料:

(1)、個人書面申請(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破產、撤銷、解散文件(原件複印件);

(3)、單位提取住房公積金證明(原件);

(4)、職工提取公積金花名錶(原件);

(5)、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12、在外地買房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答:需提供如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或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複印件;

(2)、購房發票原件複印件;

(3)、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4)、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13、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資料?

答:(1)、個人申請(單位加蓋公章);

(2)、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原件複印件;

(4)、藥費支出清單(12個月之內)原件複印件;

(5)、職工所在社區(或單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6)、公積金提取四聯單(加蓋單位預留印鑑)。

14、患有哪些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25種大病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

15、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種類有哪些?

答:商品房、二手房、拆遷房、商轉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網籤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的交換事項,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於_________,用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編號爲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乙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於_________,用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編號爲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二、甲乙雙方自願交換上述房地產的【全部】【其中部分,即甲方以述房地產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築交換乙方上述房地產中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築】。

三、甲乙雙方議定甲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值爲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同意【補房地產差價換產,房地產差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不補房地產差價換產】。

四、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內攜帶有關資料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互相交付給對方。

五、甲乙雙方均保證各自提供交換的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換產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換產前的.權屬人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則負責賠償。

六、在辦理換產過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終止該換產協議的,有關稅費由提出方負責繳納,並支付給另一方賠償金_________元。

七、有關換產所需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按雙方協定繳納】。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合同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提交兩份給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地產權轉移登記。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可作爲簽約使用文本。

2.本合同所稱房地產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完全產權,領取了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及其所佔有的土地使用權。

3.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交換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網籤合同9

 一、網籤合同好處多:

 1、房產信息可隨時查詢

已經獲得預售證的房子會將信息在公衆信息網上公佈,市民可以通過房產管理局公衆信息網,清晰地瞭解樓盤信息。

 2、避免買到問題樓盤

如果開發商將已經抵押或被查封的樓幢進行出售,不知情的購房者也可能因不瞭解情況而購買到問題樓盤。

網上備案系統上線後,在商品房建檔時,包括樓盤總的套數,可銷售套數,銷售單位的戶型、面積、狀態,以及樓盤的查封、抵押情況均會及時公佈。

而交易雙方在對合同內容確認無誤、點擊保存後,房屋銷售狀態會立刻反饋到網上備案系統,自動將可售狀態修正爲已售狀態,從而能有效杜絕發展商一房多賣的情況,保障了購房者的利益。

3、申辦房產證更快捷

市民在後期還可以方便地跟蹤瞭解自己所購單位的各項信息,包括該單位的`確權情況等。在申請辦理房產證時,網上備案單位資料清晰,也會使辦證過程更便捷。

二、網上籤約注意保護密碼

購房者要注意設置網籤密碼,一定要妥善保存,在雙方對合同條款確認無誤、簽訂保存之後,一定要當場提交備案,並打印《商品房備案登記證明書》,經雙方確認後簽字保存。

爲什麼密碼如此重要?雙方在網上籤訂後,如果沒有手動點擊提交備案,8小時後已保存的簽訂合同會自動提交備案。而在這8小時內,即使在打印紙質合同後,如果當時沒有將網上已經簽訂的合同提交備案,而發展商有雙方密碼,可以再次進入系統修改條款。此外,在網上籤訂合同時設置的密碼,還將在後期用於辦理網上按揭等業務。

在提交備案並打印《商品房備案登記證明書》之後,網上備案的合同條款將無法再進行更改。

融360溫馨提醒購房者,如果在後期委託發展商或代理機構辦理網上按揭等業務,需告知受委託方購房密碼時,應出具書面委託書,以明晰密碼如果丟失時的責任,從而真正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三、網上籤約流程

現房合同網上認購和網上籤約程序參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籤約的相關規定和程序執行,但考慮到購買現房的特殊性,購房者可按以下流程執行,避免上當受騙。

 1、查詢樓盤相關信息

交定金簽訂“認購書”,到籤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通常會有5天~7天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購房者不妨登錄房產管理局公衆信息網,查詢自己計劃購買單位的相關信息,如該單位是否可售,是否有限制銷售等情況。同時,在公衆信息網上,還可以查看合同模板。購房者可先了解合同上可能約定的相關內容。

 2、與發展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一些發展商在進行網上籤訂合同前,會先將合同範本給購房者確認,如果購房者沒有疑議,再進行網上籤約。

此時,購房者一定要仔細查看合同內容,一般合同內容應包括交易單位的基本信息、售價與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發展商交樓時間、辦理房產證時間等,並應對違約責任有清晰的說明。

 3、進行保存合同

雙方確認合同條款無需修改,即保存合同。在這一步驟時,購房者設置購房密碼。合同簽訂保存後,可進行打印。

 4、完成網籤

提交備案,並打印《商品房備案登記證明書》,雙方簽字。

網籤合同10

籤購房合同有什麼風險:

(一)開發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認購書或預購協議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不少開發商自行擬定認購書或預訂協議,設法引導購房人儘快交付定金和簽訂正式合同,環環相套,步步緊逼。由於協議約定期限較短,購房人還來不及細緻領會正式合同內容,就不得不草率地簽訂了包含開發商自制不平等格式條款的合同正本,陷自身於不利境地。

(二)開發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條款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合同格式條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消費者協商的條款。它有着節省交易成本增進安全等優點,但也存在着不能協商等缺陷。部分開發商不惜違反法律、法規,以自制不平等合同格式條款的方式,利用消費者急於購房的心理,強迫消費者簽字表示認可。

(三)開發商排除或迴避將商品房銷售廣告、宣傳資料內容視爲要約,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佈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而開發商爲了吸引消費者購房,通常會在售樓廣告、宣傳資料中對綠化、會館、學校、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作美好的描述,卻不將這種承諾寫入合同裏。如:開發商在合同中預先單方約定:“出賣人針對該商品房項目所做的`效果圖、樣板間、沙盤、模型、廣告、售樓書、摺頁、戶型資料、宣傳資料等僅供參考,不作爲要約,交房標準以政府最後批准的規劃方案及本合同約定爲準。”藉以排除銷售前期廣告內容和宣傳資料作爲要約的可能性,當出現廣告中的內容難以兌現的情況時,買房人討要說法,開發商便以合同已約定爲由回絕消費者。

網籤合同1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機構代碼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爲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爲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爲,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爲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爲。

2.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邦盛·鳳凰城。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規劃用途爲,施工許可證號爲**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爲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爲。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爲邦盛·鳳凰城項目中的第[幢] [單元] [層]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爲,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1、合同約定

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1.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元)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人民幣)總金額(¥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1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爲,賬號爲。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2.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1.全部購房款(含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1.首付款(含定金)¥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採用方式支付。

2.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3.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元,餘款(大寫)_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4.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5.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爲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1.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逾期後7日內以自有資金或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1.首付款(含定金)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1.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2.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3.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雙方自行約定:

1.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爲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1.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爲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2.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爲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1.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1.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爲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1.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7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爲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2.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1.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爲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90天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3.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1.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1.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1.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2.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3.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1.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360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720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3.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或2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1.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

1.出賣人以邀請招標方式選聘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2.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爲:住宅1.5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爲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爲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1.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0頁,一式陸份,出賣人份,買受壹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壹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份,國土局壹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籤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網籤合同13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爲:)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39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爲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爲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爲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日期: 乙方簽字:____日期: 丙方簽字:____日期

網籤合同14

合同雙方當事人:

1、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2、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

編號 室號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 用途 配室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爲:

1、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三、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爲: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籤合同15

一、籤合同需準備資料

1.身份證 (本人)

2.戶口本(包括戶主頁、增減頁、本人頁)

3.婚姻證明 :未婚準備單身證明,共2張,原件和複印件各1張,複印件需蓋紅色鮮章。單身證明需本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注:備案時需再次提供單身證明原件交地稅局。

4.無房證明:1張整的,2張半截 ,無房證明上申請人姓名一欄填寫合同產權人,未滿18週歲的子女寫在家庭成員一欄。

5.收入證明(只有按揭客戶需提供,在職單位蓋鮮章,建議客戶內容暫不填寫,蓋章後由置業顧問指導填寫,個體戶可提供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月供超過4000元的要提供個人銀行流水)

6.夫妻雙方徵信報告 :帶上產權人身份證到涪陵消防隊中國人民銀行辦理,一次性付款不需提供。

提示:

1、無房證明需本人帶上身份證, 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涪陵審批中心4樓3號窗口辦理 ,中行按揭客戶,夫妻雙方如有外地戶口的需提供涪陵和戶口所在地兩份無房證明。

2、涪陵戶口辦理單身證明在審批中心4樓民政局。

3、結婚證上的.相關信息需要同身份證一致,若是不一致,需要帶上原件到審批中心重新辦理。

二、網籤流程

1.

點擊“收藏夾”→進入“重慶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

2. 樓盤授權→清空→保存→退出

3. 商品房網籤→草擬→新建→選房號→選取購買屬性(按揭/一次性)

1、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 一份購房合同,無房證明附頁;

(3) 收入證明填寫按揭金額的2.2倍,超過5000需提供銀行6-12個月的流水證明。(持營業執照正本可不提供收入證明);

(4) 提供重慶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記申請書,關於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約定,授權委託書三張表格;

(5) 首付款收據複印件及原件;

(6) 四本抵押合同及商品房抵押登記申請書;

2、客戶攜帶以上資料於週一至週五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

3、電話聯繫客戶是否成功辦理銀行按揭

4、通知客戶領取購房合同及大修基金查詢卡至房管局繳納大修基金費用(地址:易家壩中國建設銀行樓上三樓房管局,只刷卡不收現金)

5、客戶回交大修基金正式發票附頁

6、待銀行審批

7、權證人員帶回銀行審批通過資料,準備相關資料做申報(身份證兩份、無房證明、婚姻證明、購房合同、合同備案登記表2份和預告登記表3份)填寫抵押合同,工商銀行需填寫貸款合同。

(二)、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賬戶餘額一萬以上;

連續繳滿一年以上無間斷。

標籤: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