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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合同6.2K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委託代理合同1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_________。

二、委託人授權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授予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3.其他: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地址:

電話:

郵編: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爲 。現由於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爲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簽訂《 委託代理合同》。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 30000元 。(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30000元 )。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爲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 由甲方承擔。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 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爲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__爲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1。提供法律諮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僞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_________元

2。辦案費:_________元

3。備註: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爲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XX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注:家屬委託後,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託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委託代理合同4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廣告服務

1.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爲甲方的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本協議由年月日起開始生效;

2.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3.1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爲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4.1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5.1.2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戶。

5.1.5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5.1.6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戶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戶形成共識;

5.1.8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爲甲方作出推薦。

5.2.3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啓動創意工作。

5.3.3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5.4製作部分包括:

5.4.1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5.4.2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5.4.3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爲客戶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衆、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5.5.5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5.6綜合推廣

5.6.1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爲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爲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6.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1–5.3.6),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爲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6.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爲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爲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6.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爲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7.1收費制度有效期爲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7.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閱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8.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覈,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8.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覈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9.1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爲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委託代理合同5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地址: 郵編:

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971號錢江大廈15樓D - E座

電話:021-50818675 傳真:021-50814463 郵編:200122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許斌龍律師爲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具體事項見授權委託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託人須知:委託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委託人的主張及律師的法律意見部分或全部有不被採納的可能。委託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敗訴的可能。承辦律師的行爲標準見《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

委託代理合同6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一案,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乙方爲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爲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案件對方當事人:_________。

案由及訴訟標的:_________。

審理機關:_________。

審級: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爲以下第___項。

1、一般代理。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___律師作爲上述案件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___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繫方式爲:___。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爲開庭衝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否則視爲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繫方式爲: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爲:___。

乙方戶名:___。

開戶行:___。

帳號:___。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5、甲方一次性支付___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範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爲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範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爲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爲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繫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爲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爲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爲送達。

第十二條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後果;此外,擬委託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託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着案件進展,受託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8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

二、委託方式:全權委託

三、收費金額:

四、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後甲方支付官網查詢到安全生產許可證審覈合格後付清剩餘

五、甲方按照省建設廳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向乙方相關文件資料,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如未按時提供資料造成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在辦理過程中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和個人資料完整,對知悉的商業機密嚴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協議期限:乙方於年在之前完成委託。未按該協議時間完成,乙方將退還甲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和文件資料。(特殊情況除外)

八、在辦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協作,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委託代理合同9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鑑於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鑑於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註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註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託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註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複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於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託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註冊規費20xx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爲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代理註冊公司事務達成一下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註冊 的 公司擬註冊公司的備選名稱爲:

經營範圍:

公司名稱及經營範圍以工商局營業執照爲準。該公司註冊資金爲 萬元,實收資本 萬元

法人:

1.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2. 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3.身份證號碼:佔 %的股份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提供代辦註冊公司,辦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

1.營業執照正副本,電子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代碼IC卡。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三、註冊及代理費用爲人民幣 元,大寫:

四、乙方應按期爲甲方辦完註冊公司業務,如因非政策性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相應費用。

五、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註冊後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託,如變更或撤銷,所收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繳納的費用還需繳納。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保證申請註冊是用於合法的商業運作,並承擔該公司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

七、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辦理時間的延誤,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如在辦理過程中因註冊公司相關法規改變按相關新法規執行。

九、本委託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__________________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爲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爲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甲方或者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爲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

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

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覈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實報實銷。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律師在偵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關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聯繫方式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合同12

上海xxx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xxx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爲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爲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項目名稱:20__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二)具體內容及要求:

20__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審覈鑑證

(三)完成時間:

二、雙方義務及責任

(一)委託方的義務及責任

1、委託方應對受託方開展審覈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受託方的要求,提供帳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覈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委託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帳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

如因委託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受託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爲審覈程序的一部分,在受託方認爲必要時,委託方應提供一份管理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

4、委託方應按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費。

(二)受託方的義務及責任

1、受託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爲委託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委託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審覈程序,並按時出具審覈報告。

3、受託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委託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委託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漏。

4、因受託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覈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委託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受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爲人民幣(大寫)___元。

2、上述費用按方式結算,在本協議書籤訂時支付人民幣元,其餘費用在收到鑑證報告時一次付清。

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審計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支付費用,預收費用不予退回。

四、協議簽定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六、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有效期爲___,自協議簽定之日起至___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1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爲:

1、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2、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可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

5、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開始的前__________天爲免租期,乙方免費使用,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自動順延。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專用賬戶,戶名:__________賬號爲: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將租金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或甲方攜帶證件到乙方財務部門領取。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依此類推。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如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添臵傢俱電器等相關物品,甲方允許乙方調整出租價格,如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2)(3)(4)(6)(9)(10):(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電話費(5)供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七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a)門窗玻璃;

b)水龍頭,馬桶,房屋內水管(不包括主管道),閥門(不包括總閥門),淋浴噴頭軟管;

c)電燈,開關;

d)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竈,油煙機,換氣扇;

e)刷牆,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f)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管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水錶,電錶,燃氣表,各入戶管道與總閥門,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採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外,均爲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1.以上約定的由甲方負責維修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

第八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天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5日以上無正當理由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三)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四)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不可以與乙方此房承租客戶私自成交,否則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傢俱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存檔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爲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有關材料整理後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管理;

6、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7、檔案工資調整;

8、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9、代辦養老保險、公積金;

10、黨員組織關係接轉;

11、代辦集體戶口落戶;

12、聘用合同鑑證;

13、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14、協調流動爭議;

15、寒假工人事代理

五、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 )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爲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