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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簽訂合同範文合集5篇

合同2.38W

隨着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簽訂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簽訂合同範文合集5篇

簽訂合同 篇1

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簽訂試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高律師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據此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條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時約定了長於試用期期限的勞動合同期,如沒有此前提,則雙方就試用期的約定即使有協商的合意存在,也無法生效,反而會產生試用期期限“被視爲勞動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與小王簽訂三個月試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第二,試用期工資與“轉正”後工資的法律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據此規定,且拋開“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與“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不談,僅討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與試用期工資之間的關係,發現兩者之間存在必須滿足的法律要件,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隨意就兩個數額進行自主約定。換句話說,如果雙方就試用期工資的約定數額未達到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單位即可能面臨被員工要求承擔“未足額發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法律責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對員工試用期工資設定爲 20xx 元,勞動合同期工資設定爲 3000 元的做法不當。

第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時間前提?

根據相關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此條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前提有兩項: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合法有效的試用期;二是勞動者正處於試用期。兩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於第一條分析結果,公司並未與員工約定合法有效的試用期,因此,當然不能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四,合同內容要全面

勞動合同主要應包含下列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要仔細閱讀關於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覈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數。

第五,合同內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並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內容上,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

簽訂合同 篇2

警告:本合同所有內容均屬於甲方(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範圍,乙方(員工)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規定不得知悉該合同相關內容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合同內容。

請用正楷字體如實填寫以下內容: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方(員工)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 址:

根據國家、地方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共同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確甲乙雙方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甲方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性發展,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用工關係。

第二條 合同簽訂主體

1、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的員工和公司(甲方)建立和變更勞動關係時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鑑別乙方是否具有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資格。不具有上述主體資格的人員和公司(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2、乙方在此鄭重承諾,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沒有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以任何形式建立或存在勞動關係,並已經辦妥和隨時能夠提供甲方用工所需要的所有相關國家機關和甲方要求的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手續和資料;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甲方因爲錄用乙方而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不允許乙方再以任何形式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事兼職。嚴禁乙方在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與該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對甲方利益有直接或潛在的威脅、損害或不利影響的業務往來或合作;並且在合同生效後,乙方也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直系親屬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如甲乙雙方尚未簽訂勞動

合同,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書面告知甲方,如甲乙雙方已經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種情形後的五(5)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條 聘用告知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經如實向乙方告知了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如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乙方對甲方告知的事項已經完全知曉、理解並自願接受,在此基礎上,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簽訂合同的地點

第四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爲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終止;其中從合同期限開始之日起至 月

2、上述合同期限指甲乙雙方實際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即在乙方自合同約定的期限開始之日起實際提供勞動力使用權甲方從而實際開始獲得勞動力使用權的基礎上,雙方實際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期間。合同期限開始之日即雙方勞動關係建立之日。

第五條 合同生效

1、爲確保合同的真實性、嚴肅性和有效性,甲乙雙方一致約定本合同除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書面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和乙方加蓋個人印章或按右手拇指手印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因此,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書面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乙方簽字並加蓋個人印章(無個人印章時按右手拇指手印)後生效。

2、乙方合同簽名應與其身份證和/或其他個人有效身份證件上的登記姓名保持一致,並且用正楷字體簽署。如因乙方姓名簽署錯誤而導致本合同無效,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本合同不允許任何人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塗改或單方更改;如有修改、塗改或單方更改以未修改、塗改或單方更改的合同文本爲準。

4、本合同生效後,如雙方尚未正式建立勞動關係,則在合同生效後至建立勞動關係前,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一(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對方解約補償金,解約補償金的數額爲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的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5、甲乙雙方在此約定,雙方在本合同訂立前已經訂立且在本合同訂立時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效力自動終止。

第六條 工作地點

合同履行地爲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時按照甲方業務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甲方指定或臨時安排的乙方所應常駐、派駐、前往、路由或逗留的行政區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所在地 。

三、工作內容

第七條 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內容爲。

2、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崗位協議書》,對乙方工作內容進行詳盡說明,並確定工作內容的考覈標準。甲乙雙方簽訂的《崗位協議書》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將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確保乙方從事相關的工作內容,協助乙方進行職業發展;同時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遵守甲方內部職位職務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4、本合同履行期間,經與乙方協商,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和/或乙方的績效考覈結果,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調動乙方到甲方其他已經設立或將要設立的分公司任職。工作調整和調動後乙方的工作內容將根據人事管理部門發佈的調動通知予以確定。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內容和責任的性質,相應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標準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工作時間或不定時工作時間,實行後兩種工作時間應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依據甲方的相關規定製度或決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此確認,乙方因此而付出的勞動是由其工作性質所決定,已經在甲方根據本合同同意向乙方支付報酬時全部予以考慮,並已在本合同項下得到了完全補償。

第九條 加班加點

甲方應依法控制加班加點,不得超出法定時限安排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身心健康。如因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後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休息條件,依規定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調休。

第十條 休息休假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日,以及甲方內部規定的無薪和有薪休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國家安全、衛生法規的標準,以及甲方內部的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同時乙方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內部勞動保護規章制度,確保本人及其他相關員工的勞動安全。

2、甲方爲保證乙方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應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如勞動工具、機械設備、工作場地、相關資料等。乙方在獲得基本的勞動條件後,應該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報告和處理制度,

履行職業危害防護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的要求,主動進行自我防護,預防本人及其他相關員工職業危害事件的發生。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勞動報酬構成 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基本工資、其他固定項目工資、非固定項目工資。

其他固定項目工資,指甲方定期或週期性支付的每期數額固定的隨基本工資一起發放的工資項目。如固定津貼和補貼等。

非固定項目工資,指甲方不定期支付的或雖定期支付但數額不固定的項目的工資。如績效獎金、加班費、臨時性津貼和補貼、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其他固定項目工資、非固定項目工資,將視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性質和具體情形而定。

第十四條 基本工資標準

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2款規定,及甲方的薪酬制度,甲方確定乙方基本工資爲:

(1) □月薪制,標準爲稅前人民幣元/月;

(2) □日薪制,標準爲稅前人民幣元/日

(所選項在□裏打“√”號,後面填寫數額;不選的一項在□裏用“/”劃掉)。

第十五條 獎金

1、按照甲方現行規定,乙方服務滿一定期限後,根據甲方和乙方的績效考覈結果,可在規定的時間獲得一定數額的績效獎金,具體參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或決定。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或決定變更時本款內容從其變更。

2、乙方享有的其他形式的獎金,參照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決定執行。

第十六條 代扣代繳項目

1、乙方有義務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直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按照國家規定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中應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依法直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工資支付日

1、工資支付日,指在甲方依法和按甲方相關規定對乙方的工資作相應項目的扣除後,將乙方工資實得部分,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存入在甲方指定工資支付銀行開戶的乙方工資賬戶的日期。

2、甲乙雙方約定的基本工資支付日爲每月十(10)日,屆時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個月度的基本工資。

特殊情況下按國家或甲方規定/決定甲方將工資以現金或其他形式支付給乙方或其書面指定接收人時,雙方約定的工資支付日爲甲方實際支付日。

簽訂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小龍蝦(克氏螯蝦)蝦苗和種蝦及蝦池建設、成品蝦代銷,特簽定本合同書。

一、規格和數量

1、乙方向甲方提供 斤蝦苗, 斤種蝦,蝦苗(每斤蝦苗在35-50只),種蝦(每斤在20-3

0只)。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種、苗,到甲方養殖場蝦苗,成活率不得低於簽定蝦苗總數的90%。低於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或扎款扣除。

2、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養殖場地技術指導3天,食宿等有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本合同總價:

人民幣: 元,大寫 元。上述價款包括機場空運費。(甲方海關費及運輸到養殖場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蝦苗、種蝦配送時間及地點:

1、乙方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向甲方配送投放種、苗,因天氣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配送時間延誤不視做配送延誤,並順延。

2、地點:

四、種、苗交貨方式及地點:

1、交貨方式:乙方配合甲方到機場取貨,併到蝦塘指導甲方工作人員投放苗或種。

2、交貨地點:

五、貨物驗收標準:

1、依據本合同第一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種蝦和蝦苗數量,以到甲方養殖場並由甲乙雙方過磅的`實際數量爲準。

六、場地施工: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甲方要求進行蝦池設計,乙方應派出人員進入甲方場地進行指導施工。

2、機械設備和人工由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員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向甲方派出工作人員在開塘設計建設期間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場地建設完工通知後,進行驗收,逾期5天視作驗收通過。

七、合同簽訂後如甲方無養殖經驗,可派人員到乙方養殖場學習10天,食宿費人民幣100元/天。

八、付款方式及時間:

採用分期付款

1、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0%,計人民幣 元作爲預付款。乙方最後一次配送蝦苗或種蝦到機場時,甲方結清款項,多退少補。

2、由於乙方一次全部配送種蝦或蝦苗完成難度較大,經與甲方協商,乙方分次爲甲方全部配送完成。

九、乙方爲甲方種、苗投放完畢後,一年內甲方養殖場龍蝦出現病害,乙方將無條件進行技術上的幫助。

十、甲方將龍蝦養成商品蝦規格後,如沒有銷售渠道,乙方有義務負責全權代理銷售,並根據所提供消費地批發市場價低於(0.5)元/斤的價格收購,成交款項隔天結算。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如期完成配送,如逾期未完成,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總價向甲方收取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甲方將龍蝦養成商品蝦規格後,確因沒有銷售渠道,乙方又不能履行代銷責任的,乙方應付給甲方本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十二、由下列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不予追究責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雙方協商同意,經書面確認不再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約定的;

3、如甲方毀約,乙方不退還甲方所付的蝦苗預付款項。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相關部門和機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 篇4

一、未簽訂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爲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爲,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爲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四、不籤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範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於商業祕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爲商業祕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五、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爲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六、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簽訂合同 篇5

租房時爲了儘可能的避免的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爭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認真仔細。

第一,房客須知:簽訂合同的人先看看是不是房屋的產權人:

不是,則可能存在着代理關係或者轉租關係。

1、存在代理關係:需要有產權人委託簽約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2、存在轉租關係:需要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第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問題上:

租金的具體支付方式由租客遇房東自身狀況決定,但在合同中必須約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違約責任。

特別要注意的是,支付租金和押金,如果通過銀行劃賬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劃入產權人名下的賬戶,並留好相關劃款憑證。

第三,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違約情形,約定不同的違約責任:

1、房東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結束房客超過時間退租的,可約定每日按高於租金標準收取違約金;

2、房東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房客擅自退租的,可約定一次性承擔較高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3、對於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義務也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4、繳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的繳納不及時,房東可以用房客的押金作抵扣。同樣的,房客可能也會遇到房東拖延維修相關設施、設備的情況,對此,房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房東拒絕維修,房客可以代爲維修,但費用由房東承擔,並且房客有權從應付租金中等額扣除。

第四,簽訂房屋住宅租賃合同需包含內容:

1、房東房客的情況

2、房屋住宅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3、房屋住宅用途

4、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房屋住宅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房東的責任。

7、房屋住宅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房東和房客認爲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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