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民間借貸合同【精】

合同2.09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間借貸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民間借貸合同【精】

民間借貸合同1

擔 保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證 號:

地 址:

電 話:

乙方因 ,特請求甲方作爲保證人爲其向 (以下簡稱“貸款人”)

提供保證擔保。鑑於乙方保證全面、嚴格遵守合同各項義務,甲方經研究決定同意爲其提供貸款擔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充分協商,並本着最大誠信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貸款擔保是指甲方向貸款人保證,當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由甲方代爲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爲。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務、保證範圍、保證方式、保證期間及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2.1 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爲:依據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確定的數額。

2.2 甲方保證的範圍及保證期間爲: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保證範圍和保證期間爲準。

2.3 甲方保證的方式爲:一般保證。

2.4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爲: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爲準。

第三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3.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3.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爲

3.3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此項費用自貸款人向乙方發放貸款後不予退還。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4.1 爲保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條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4.2 履約保證金待乙方依約全面、嚴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項約定後予以退還。

第五條 關於辦理抵押的約定

5.1

乙方應在與貸款人簽署借款合同爲抵押物、以貸款人爲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執管。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乙方申明並保證: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合法並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抵押物之上沒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乙方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乙方承諾在簽署借款合同前將書面許可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保存。

5.3 乙方申明並保證: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設定抵押或其他擔保、虛假交易、虛增交易價格等情況。

5.4

乙方應妥善保管、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乙方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託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5.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出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未獲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爲。任何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滅失或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併爲甲方及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乙方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債務,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貸款人行使抵押權。

5.7 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侵權行爲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條 反擔保

7.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動產質押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7.2 乙方同時指定爲甲方提供反擔保,由甲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的追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償還貸款後,即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另外應支付甲方代償資金佔用費,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

第八條 個人信息授權

乙方不可撤銷地保證並授權: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等進行跟蹤調查。乙方保證配合甲方,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證明資料。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9.1 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9.2 乙方保證將甲方指定的手續材料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由甲方轉交給貸款人。

9.3

乙方保證自己爲抵押物的實際佔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終結前不得對抵押物進行任何形式的權利處置和設定,包括贈與、轉讓、再次抵押、出租、質押等。向甲方進行權利處置和設定除外。

9.4 乙方保證積極、按時履行償還貸款義務,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證:當乙方及反擔保人住所、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婚姻關係等發生變化,以及發生可能影響乙方及反擔保人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承擔重大負債等,乙方應及時(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且乙方有義務提供新的反擔保。

9.6 乙方保證若與其他人就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義務。

9.7 乙方保證並承諾本着最大誠信原則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當發生違約時,乙方保證積極、主動承擔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責任。

9.8 本擔保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是連續性責任和義務,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論、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乙方保證不因此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甲方配合乙方及時從貸款人貸款,協助乙方辦理抵押、公證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 甲方有權隨時瞭解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等,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跟蹤監督。

10.3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示不履行債務;乙方經營狀況、經濟狀況嚴重惡化;乙方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乙方履行債務的意願或能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乙方履行債務能力和履行意願的其他情形。

10.4 乙方逾期超過個月(包括個月),甲方有權直接向貸款人申請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後,甲方享有抵押物的處置權。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 當乙方出現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本合同項下違約,甲方有權將乙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對待處理,予以扣收不予返還:

11.1 乙方違反第十條第9.2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續材料或提交的手續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時等。

11.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9.3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對抵押物進行權利設置或者設定的。

11.5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履行關於乙方及反擔保人資信狀況、經濟狀況、聯繫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義務。

11.6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的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擔保。 11.7

乙方因與他人就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並以此爲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

11.8 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8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每出現逾期一期,除應及時向貸款人償還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外,另應向甲方支付累計拖欠額 10%

的違約金。

(三)因乙方未按時償還貸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條的約定分別支付違約金。乙方並應按七條的約定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

(四)乙方除因違約支付甲方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等外,乙方還應支付甲方爲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差旅費、郵寄送達費等。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2.2

貸款人將對乙方的債權(包括抵押權)轉讓給甲方時,甲方或貸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即使出現無法送達、無人接收的情形,也視爲已經送達,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爲由對債權轉讓效力進行抗辯。

12.3

乙方在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包括視爲送達),應在15日內積極籌措資金進行還款、承擔違約責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可委託中介機構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而無須另行辦理委託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2.4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引起糾紛,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4.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相關材料均應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憑證作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14.4 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畢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日起終止。

十五條 特點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已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甲方已提請乙方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經應乙方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和解釋。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合同2

合同編號:86614

借款合同(個人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爲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2、借款指定用於,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爲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2。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爲每月的日,還本日爲借款到期日。

2。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爲人民幣(大寫金額):。還款日爲每月日。

3、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爲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2、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3、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爲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爲視爲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2、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爲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4、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爲準。

十一、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2、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3、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1、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聯繫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2、雙關於送達的特別約定

2.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繫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2.5雙方一致同意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爲送達之日。

2.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於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後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繫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繫方式視爲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爲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借款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市區

民間借貸合同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4

1、從簽訂合同的主體看,無行爲能力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無效合同。

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爲能力人,他們的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爲能力人,這些人只能從事與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超出這個範圍從事民事活動須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認可,否則屬於無效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2、從合同的形成過程看,以下合同爲無效合同。

(1)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民間借貸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的民間借貸合同。

因爲這些合同違背了作爲有效合同須具備的行爲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條件。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貸合同。

3、從合同本身內容上看,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爲無效合同。

無效的民事借貸合同有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當事人在簽訂借貸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簽訂無效的民事借貸合同。如果您還要了解其他的相關內容,請登錄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爲您詳細解答。

民間借貸合同5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需合法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多少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最高爲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第四條

借款期限:

還款期限: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汽車)做質押(需要交付質押物),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質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和利息,貸款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2、經雙方協商一致,違約金爲借款標的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條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某某某法院管轄。(選擇一個對你有利的基層法院,最好在裏面認識人)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號碼:

合同簽訂地:(管轄的基層法院所管轄的轄區)

簽訂時間:

民間借貸合同6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姓名;籍貫;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姓名;籍貫: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姓名;籍貫: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爲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民法典》第201條;《民法典》第2章2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精神,經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民間借貸擔保合同諸條款,供方保證遵守履行,終不反悔。

一、甲方將權屬歸已的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整)借貸給乙方作使用,利率爲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民法典》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爲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民法典》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_____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鑑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貸人: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7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因,特請求甲方作爲保證人爲其向(以下簡稱“貸款人”)

提供保證擔保。鑑於乙方保證全面、嚴格遵守合同各項義務,甲方經研究決定同意爲其提供貸款擔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充分協商,並本着最大誠信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所稱貸款擔保是指甲方向貸款人保證,當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由甲方代爲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爲。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務、保證範圍、保證方式、保證期間及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2。1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爲:依據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確定的數額。

2。2甲方保證的範圍及保證期間爲: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保證範圍和保證期間爲準。

2。3甲方保證的方式爲:一般保證。

2。4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爲: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爲準。

第三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3。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3。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爲

3。3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此項費用自貸款人向乙方發放貸款後不予退還。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4。1爲保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條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

4。2履約保證金待乙方依約全面、嚴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項約定後予以退還。

第五條關於辦理抵押的約定

5。1

乙方應在與貸款人簽署借款合同爲抵押物、以貸款人爲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執管。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申明並保證: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合法並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抵押物之上沒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乙方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乙方承諾在簽署借款合同前將書面許可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保存。

5。3乙方申明並保證: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設定抵押或其他擔保、虛假交易、虛增交易價格等情況。

5。4

乙方應妥善保管、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乙方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託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5。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出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未獲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爲。任何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滅失或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併爲甲方及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乙方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債務,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貸款人行使抵押權。

5。7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侵權行爲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條反擔保

7。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動產質押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7。2乙方同時指定爲甲方提供反擔保,由甲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甲方的追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償還貸款後,即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另外應支付甲方代償資金佔用費,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

第八條個人信息授權

乙方不可撤銷地保證並授權: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等進行跟蹤調查。乙方保證配合甲方,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證明資料。

第九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9。1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9。2乙方保證將甲方指定的手續材料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由甲方轉交給貸款人。

9。3

乙方保證自己爲抵押物的實際佔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終結前不得對抵押物進行任何形式的權利處置和設定,包括贈與、轉讓、再次抵押、出租、質押等。向甲方進行權利處置和設定除外。

9。4乙方保證積極、按時履行償還貸款義務,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證:當乙方及反擔保人住所、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婚姻關係等發生變化,以及發生可能影響乙方及反擔保人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承擔重大負債等,乙方應及時(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且乙方有義務提供新的反擔保。

9。6乙方保證若與其他人就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義務。

9。7乙方保證並承諾本着最大誠信原則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當發生違約時,乙方保證積極、主動承擔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責任。

9。8本擔保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是連續性責任和義務,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論、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乙方保證不因此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甲方配合乙方及時從貸款人貸款,協助乙方辦理抵押、公證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甲方有權隨時瞭解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等,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跟蹤監督。

10。3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示不履行債務;乙方經營狀況、經濟狀況嚴重惡化;乙方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乙方履行債務的意願或能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乙方履行債務能力和履行意願的其他情形。

10。4乙方逾期超過個月(包括個月),甲方有權直接向貸款人申請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後,甲方享有抵押物的處置權。

第十一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當乙方出現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本合同項下違約,甲方有權將乙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對待處理,予以扣收不予返還:

11。1乙方違反第十條第9。2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續材料或提交的手續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時等。

11。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9。3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對抵押物進行權利設置或者設定的。

11。5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履行關於乙方及反擔保人資信狀況、經濟狀況、聯繫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義務。

11。6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的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擔保。11。7

乙方因與他人就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並以此爲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

11。8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8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每出現逾期一期,除應及時向貸款人償還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外,另應向甲方支付累計拖欠額10%

的違約金。

(三)因乙方未按時償還貸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條的約定分別支付違約金。乙方並應按七條的約定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

(四)乙方除因違約支付甲方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等外,乙方還應支付甲方爲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差旅費、郵寄送達費等。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2。2

貸款人將對乙方的債權(包括抵押權)轉讓給甲方時,甲方或貸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即使出現無法送達、無人接收的情形,也視爲已經送達,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爲由對債權轉讓效力進行抗辯。

12。3

乙方在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包括視爲送達),應在15日內積極籌措資金進行還款、承擔違約責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可委託中介機構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而無須另行辦理委託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2。4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引起糾紛,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4。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相關材料均應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憑證作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14。4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畢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日起終止。

第十五條特點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已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甲方已提請乙方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經應乙方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和解釋。

第十七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民間借貸合同8

借款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貸款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住址:

擔保人:_____(以下簡稱丙方)住址:

因甲方資金需求,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並擔保協議,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_____萬元(大寫:_____元整)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如甲方按期歸還乙方借款,乙方按月息_____%收取甲方利息,利息按月支付,支付利息時間爲每月_____號。

2、如超過借款期限甲方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乙方可立即宣佈債權提前到期,甲方應無條件立即返還借款本息,同時,利息計算標準變更爲: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3、如甲方未按期還款、付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含連帶責任保證人)立即還款、付息,如導致訴訟的,因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包含但不限於法院收取的保全費、乙方爲採取訴訟保全而由擔保公司或擔保人提供擔保物而產生的擔保費等)、執行費及律師費等乙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簡稱實現債權費用)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四、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將借款_____萬元支付給甲方。支付方式爲:轉賬支付_____萬元,甲方指定收款帳號_____,開戶行,開戶名(甲方指定收款人):_____;現金支付_____萬元。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金額,將款項支付到甲方上述指定賬號和將現金支付給指定收款人後,即視爲乙方履行付款義務完畢。

五、資金保證爲保證乙方的資金安全和甲方按時、足額還款,擔保方特爲甲方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的擔保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費用等。擔保期限爲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六、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_____法院管轄。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合同解決。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

民間借貸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雙方約定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則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支付利息。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利息:利息率爲□每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每年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計算。

三、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承諾____________個月內歸還借款,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四、還款日期:甲方向乙方借款到期日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到期後,甲方必須一次性還本付息。到期不付則可按照約定利息繼續計算,並加繳____________%的滯納金。擔保人對本息和滯納金承擔一般連帶責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導致經營或生活發生重大困難,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一方聯繫方式的改變必須毫不遲疑地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被聯繫不到的後果。

七、雙方必須親自簽名並按手印,一方爲法人則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簽章。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0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需合法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多少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最高爲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第四條借款期限:還款期限:

第五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汽車)做質押(需要交付質押物),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質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和利息,貸款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2、經雙方協商一致,違約金爲借款標的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條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某某某法院管轄。(選擇一個對你有利的基層法院,最好在裏面認識人)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放款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爲______)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立《借款協議》作廢。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爲____)。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爲本金的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務必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____%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直至還清爲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繫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爲雙方有效的聯繫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職責。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已於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於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協議》(no: )作廢。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爲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爲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繫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爲雙方有效的聯繫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注:1、說明:本協議內容經甲乙雙方達成合意後打印成文,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行生效。

2、上述協議雙方已各執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合同13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保證共同遵守,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貸款條款

第一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貸款金額: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寫不一致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爲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內利率爲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這是利率的4倍。

第五條還款方式:貸款到期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借款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滅失,不足以達到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擔保。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信用狀況出現危機,可能導致貸款人無法收回貸款。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如實提供相關文件、證明等材料,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2、確保這筆貸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貸款本金,並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確保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貸款;

3、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貸款本息,並有權按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保證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

爲保證借款人到期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自願以其擁有並有權處分的全部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向借款人提供擔保,作爲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爲:

擔保人保證被擔保的自有財產符合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但是,保證人承擔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條擔保範圍

是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爲貸款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有其他擔保,貸款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如果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和證明是虛假或非法的,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相應利息,並依法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貸款人支付相當於貸款本金總額%的違約金,並承擔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由貸款人支付實現債權。

3、保證人在簽訂本合同時隱瞞抵押物被分享、有爭議、被查封、被擔保或被出租,或故意隱瞞其無擔保能力,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散和終止

1、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意向表達均真實有效。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應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簽名、手印或蓋章):

貸款人(簽名、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簽名、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民間借貸合同14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爲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第201條;《擔保法》第2章2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精神,經

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民間借貸擔保合同諸條款,供 方保證遵守履行,終不反悔。

一、甲方將權屬歸已的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整)借貸給乙方作 使用,利率爲 ‰,於 年 月 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擔保法》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爲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擔保法》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 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鑑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 借貸人 : 擔保人:

民間借貸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 分期還款計劃 │

├─────┬─────┬─────┬─────┼────┬─────┤

│ 日 期 │ 金 額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最新民間借款合同範本(三)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 作爲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爲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於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爲 利息,即月利率爲 %,年利率 %;

第五條:借款期限爲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爲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 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4、保證人擔保有

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 利息加收罰息。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電話號碼:

標籤:借貸 合同 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