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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安裝合同彙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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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安裝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安裝合同彙總5篇

安裝合同 篇1

甲方:哈爾濱科林科技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哈爾濱

乙方:哈爾濱中瑞大件運輸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20xx年6月22日因甲方1號庫房現需搬遷,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設備搬遷 由乙方吊裝及運輸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貨物名稱及數量:

1號庫房庫存材料吊裝及運輸,具體吊裝及運輸車數以實際數量爲準。

二、卸貨地點:

運輸期限(20xx年6月29日至20xx年11月20日止)。

三、合同價款單價爲:

1、吊車 (1)8噸 : 元/車/次 100元/拖拉機

(2)50噸 : 元/小時

(3)25噸: 元/小時

2、隨車吊(1)6噸: 元/趟,廂長6米

(2)8噸: 元/趟, 廂長8.5米

3、板車 (1)半掛: 元/趟, 廂長12米

(2)拖拉機; 元/趟,廂長9米

以上報價爲含稅價。

四、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後,甲方應先預付乙方5000元運費做爲乙方的燃油費用,拉運完畢後,雙方覈對拉運最終車數後(以雙方確認的登記單爲準),乙方提供全額吊裝發票,甲方三日內一次性結清運費,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車及拖掛車等運輸設備,確保甲方貨物運輸,在雙方約定的運輸期內,保質保量完成運輸任務,及時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六、乙方負責出庫貨物的吊裝、運輸及監管,在吊裝運輸途中保證運輸貨物的安全及完整,乙方必須對大件材料進行纏繞捆綁,並將登記單隨車帶至甲方庫房,由甲方人員對貨物的數量、狀況進行驗收,如有損壞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

七、乙方負責吊裝運輸貨物的安全工作,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吊裝,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員監督,乙方在在吊裝和運輸過程中因違規操作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車及附屬設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乙方吊車及附屬設施。

八、其它約定:乙方必須符合並具備國家有關運輸的相關手續和證件方可運輸。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國家政策、法規的調整除外。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安裝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首都國際機場口岸信息樓工程電氣工程施工一事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承包範圍

1.1工程地點:北京市順義區南法信鎮。

1.2承包範圍:北京首都機場口岸行政信息樓電氣設備安裝施工。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單價

2.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綜合單價的承包方式。如果實施中乙方的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不能令甲方滿意,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2合同單價:見後附《工程量清單單價》,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在《工程量清單單價》的報價中存在不合理單價,甲方有權將不合理單價進行整。

2.3本合同在任何條件下不會影響本合同標明的單價。本合同單價在任何情況下不予上調。此項目單價包含了乙方完成該項目從機具設備調遣、人員調遣、生活設施、電氣設備安拆,工程修建、中小型機具使用費、生產工具使用費、甲供材料的卸車費、甲供材料的管理費、勞動保護費、生活水電費、安全文明施工、場地清理、缺陷修復、現場管理、工程趕工的各種措施費、利潤、稅金、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條例規定的及合同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發生的所有費用。是乙方完成本工程合格項目的全部支付。

對於因徵地拆遷、管線改移、砍伐樹木、設計變更等各種因素導致乙方窩工、誤工、停工等現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第三條:工程承包內容

乙方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施工工序:

母線、控制設備及低壓電器安裝、電機檢查接線及調試、電纜(線) 防雷及接地裝置、配管配線、照明器具安裝、電氣調整試驗、建築與建築綜合佈線、自動化控制儀表等工程施工。

第四條:工期和工程進度

4.1工程進度與工期和土建工程進度相適應,且不得影響其他專業的施工。階段工期爲:20xx年2月18日前地下結構完成,達到±0.000板全部封頂。20xx年5月30日前整體結構封頂完成,20xx年7月20日結構驗交,轉入裝修階段,20xx年12月20日竣工。

第五條:項目經理與技術負責人

5.1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隊長(法人代理人)是: 李發友 ,技術負責人: 熊宗旭 。

5.2乙方施工隊長及技術負責人在本工程未結束前不得更換,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時,應取得甲方的同意,並辦理相關的委託變更手續。

5.3施工中雙方往來的信件,簽署的有關法律意義的文書,包括變更設計的籤認單,工程計價(結算)書,現場質量及數量籤認單,除蓋有單位的公章並有項目經理及總工程師的簽名,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條:工程質量

6.1乙方必須按設計文件,現行國家的技術規範及業主和甲方的質量要求進行施工,並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精心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否則,甲方有權處以結算總價1~2%的經濟處罰。

6.2乙方協助甲方做好本合同的施工測量和試驗工作,竣工交付及文件編制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

6.3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貫標工作。應按照甲方貫徹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標準、ISO14001:1996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和GB/T28001: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工作要求,及時準確地報送有關資料,完成與此有關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協作與配合

7.1在協議實施過程中,臨時便道由甲方負責,施工與生活用水由甲方給乙方指定水源,乙方負責用水設施;施工用電甲方負責二級配電箱以內的設施,二級配電箱以下的電線電纜及用電設施由乙方負責(每個樓層設一個二級配電箱)。當甲方安排其他施工隊伍使用便道、水源及搭接電力線路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併爲其他施工隊伍提供方便,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7.2爲保證工程按計劃順利進行,乙方應主動或在甲方的協調下做好與甲方作業隊、各配合施工隊之間的聯繫和配合。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7.3若本工程施工對已完工程造成破壞,由乙方負責無償修復並達到質量驗收標準。

7.4用電設施、電氣管道的預埋件由乙方自行負責制安。

7.5爲規範管理,乙方進場後必須把所有進駐現場的所屬人員造表後抄送甲方,甲方對進駐現場的所有人員都視爲甲方的施工人員,甲方有權對所有人員進行監管和實施獎罰。爲確保上述人員的工資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乙方進駐現場人員的工資,由乙方造表甲方審定後監督發放。甲方認爲有必要時可從乙方的工程款中預留出專款用於支付上述人員工資,也可爲上述人員直接代發工資。儘管甲方對上述人員進行監管或工資的審定或代發工資等的管理工作,都不能免除或減輕按本協議乙方應該承擔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八條:月計價(結算)及撥款

8.1本合同工程每月20~30日期間進行計價(結算)。計價(結算)時甲方預扣計價(結算)款的10%作爲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後返還5%,缺陷責任期滿後返還剩餘部分(質量保證金的返還均不計利息)。

計價(結算)工程數量由甲方項目經理部根據當月現場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確定當月應計價數量。計價數量在業主設計圖紙和變更數量控制下,並最終以現場實際測量完成的數量經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專業工程師聯合審定後爲計價數量。工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內容或工序及超出業主、設計圖紙和變更的數量的部分如不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xx)且未得到業主支付,則所發生的所有費用都視爲已包括在包乾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8.2乙方在進行當月計價結算前,必須先辦理當月材料領用、機具租賃結算手續,辦理甲方現場籤認手續並申請辦理當月計價結算。計價結算報表由甲方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專業工程師依據現場實測的工程量進行編制,並複印若干份送財務、計劃及乙方各一份,審覈後按本協議的有關約定方可付款。

8.3本工程實行工序單價包乾,數量當月認定,當月計價(結算)的方式。

8.4爲了保護民工的權益,乙方爲本項目所僱的民工和其他人員的工資由甲方監督發放,乙方應把民工或其他人員的工資表送甲方項目經理部審覈後由乙方發放,當甲方認爲有必要時也可以直接代發;但由於各種原因,當乙方所計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人員工資時,乙方將承擔責任並補齊其差額部分。

8.5根據當月實際完成的項目工序數量計量後,扣除材料款、工具款、機械租賃費、生活水電費用、民工工資、稅金、借支及其他扣款等費用後爲計價(結算)後的撥款數,與此同時,甲方視整個項目業主資金情況安排資金撥付。由於業主資金不到位或工程竣工結算後業主資金不能到位,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仲裁或訴訟。

8.6所有工序完工後乙方憑最後一次結算支付報表及結算籤認單和協議書進行最終債務清算,辦理退場手續。在業主對該工程建設資金撥付到位的前提下,甲方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資金將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由甲方決定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計利息。

8.7根據國家的稅務政策,對乙方計價款扣除民工工資及稅費、規費等費用後的餘款,乙方應出具稅務發票給甲方財務列入成本。

8.8本工程合同內項目不發生零散用工,如發生合同內容以外的零工,勞力工按40元/天計,技工按45元/天計。

第九條:材料供應

9.1爲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工程所用的小型機具設備由乙方自備,當乙方部分設備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甲方有權代購代買後轉入乙方使用,其購買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9.2用於本合同的主要材料(見附錄《安裝工程主要材料目錄》)由甲方供應,卸車由乙方負責,卸車費用已包含在相應的工序單價中。其他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且質量必須滿足規範要求。

9.3主要材料進入現場後屬甲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允許無權調出施工現場,如發現上述情況將實施重罰,其處罰金額爲10000~50000元並追究責任。

9.4乙方須嚴格控制主要材料的用量,杜絕浪費。材料用量必須控制在設計量內。超過設計用量的材料費用由乙方按市場價的1.3倍承擔。

9.5乙方必須24小時輪班作業並負責看管工地所有材料與設備(含甲方材料與設備),此類費用已含在乙方單價內,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9.6因工程需要需採購材料時,先由乙方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提供材料採購計劃交技術部審覈,再交物資部根據工地存料情況進一步覈實,然後交項目技術負責人審覈,最後交項目經理審批後方給予購買。

第十條:甲方責任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總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負責辦理徵地拆遷工作,並按業主的規定承擔費用。

10.3指導工程的施工,對進度、質量、安全實施全方位監督和控制,保證工程的圓滿完成。

10.4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評定,定期對其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評定(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及質量負責人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評定)。

10.5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及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外用電梯、汽車起重機、捲揚機)。保證物資的供應。

10.6負責項目的技術指導及管理工作,包括實施性的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重大施工方案的制訂,控制測量等。

10.7負責現場對內對外的協調和現場的綜合治理工作。

第十一條:乙方責任

11.1保證向甲方提供有關證件與批文的合法、真實和有效。

11.2乙方進場施工的勞務人員,乙方必須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起勞動合同關係,否則不得進入工地從事施工。

11.3根據本工程工期、所有工序工作量及各項協議條款,在協議簽訂後,按甲方通知要求五日內組織足夠的勞務人員和機具設備進場,保證開工後立即形成均衡生產能力。

11.4嚴格按設計文件、計劃要求組織施工,服從甲方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工程質量,不合格項目必須返工,直至達到優良後才予以計價(結算),返工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11.5乙方應精心組織、合理安排,根據施工現場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對因乙方施工給當地居民造成了損害,乙方應承擔其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11.6乙方應組織管理好施工隊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11.7爲完成本工程所佈設的臨時住房、便道、給排水管道、電力線路等由甲方投入的一切設施乙方應進行維修養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拆除。

11.8按國家的規定,除營業稅及附加由甲方交納外,其它稅費、地方或國家的規定費用由乙方自行繳納,相應的費用已包含在工序單價中。

11.9負責甲供材料的卸車,費用已含在相應的單價中。

11.10無論什麼原因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追加費用要求。

11.11不論什麼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則給予10萬元一次的罰款。

11.12因各種原因,乙方需在結構上開洞、開槽等,其開洞(槽)及修補工作和相應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安全及文明施工

12.1乙方在施工中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傳,並按本協議及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本工程特點,制定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遵守安全規程,杜絕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避免傷亡事故。

12.2乙方必須爲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所有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也可由甲方代辦,費用轉乙方承擔。如果乙方在工序施工期間造成的一切事故包括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責任和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同時接受地方政府、業主及甲方對乙方進行的安全處罰。

12.3甲方將在乙方前三期的工程計價中每期扣除1萬元作爲安全生產保證金。凡因乙方責任導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重傷一人給予乙方10000元處罰,每亡一人給予乙方30000元處罰,同時其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雖然甲方給予了安全生產處罰,但並未能免除或減輕乙方應負的其他行政處罰與法律責任。施工中如果未發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退還安全保證金。

12.4爲了保障進入現場人員的安全,乙方應在安全有隱患的部位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設置照明、警告標識、信號和安排專職安全防護員現場指揮,其費用已包括在乙方包乾單價中。

12.5乙方不按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施工的,甲方將不予計量。

12.6施工期間,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整潔、整齊,進出施工現場的道路要做到平整乾淨無積水,水溝要保證暢通。由於乙方沒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甲方將對乙方處以3000~8000元的罰款。

12.7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各項現場管理規定,維護甲方良好的社會信譽,施工過程中必須佩帶上崗證牌,頭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上班,杜絕一切不文明現象發生。如發現違章者,甲方將給予違章者500~1000元/次的罰款。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所有單項工序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同時將乙方清退出場,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退場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否則甲方有權請求有關部門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1)、經甲方組織檢查,乙方在施工進度或質量方面存在嚴重問題時,甲方發出通知書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組織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將向乙方發出第二次通知書警告,同時,給予乙方七日觀察期,情況未見改觀或整改不理想時;

(2)、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或修復,返工、返修後達不到規定質量要求時;

(3)、乙方施工進度達不到要求,嚴重影響整個合同段工程進度,經督促、警告仍無力滿足要求時(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趕工增加費損失);

(4)、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造成等級以上安全事故的;

(5)、乙方嚴重違約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

1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勞務轉包、分包。否則甲方一經查實,甲方將收回所有單項工序,勒令退場,沒收履約金和信譽金,並由乙方自行承擔退場引起的相關損失。

第十四條:履約保證

14.1 根據本工程的特殊情況及單項工序的特點,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預付款,但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 金 壹拾 萬元,工程竣工後無違約情況給予退還。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金條款

15.1爲確保工程施工質量,本合同採用質量保證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當月驗工計價款10%作爲質量保證金,待各項工序驗收合格移交後退還5%,其餘5%在缺陷責任期滿後一年內按約定支付。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合同工序出現質量瑕疵時,該款充作修理費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應承擔責任。乙方應在收到修補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派人修理(無法通知則適用後款);否則,甲方有權委派他人執行,費用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缺陷責任期滿後,無質量瑕疵時,退還本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16.1 乙方向提供甲方的《承諾書》、競標報價的《工程量清單單價》、都是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及籤認的驗工計價單,領料單、機械、料具租賃單、清算資料以及法人授權書、介紹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安全許可證和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有關技術、質量、安全規範的條款。都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17.1 協議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北京市懷柔區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八條: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工程履約完畢,雙方辦理最終結算並支付完所有餘款後合同關係即告終止。

第十九條:本協議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 章)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3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西教學區h號樓三、四層走廊的鋁合金窗的製作安裝承包給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經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西教學區五號樓二、三層走廊的鋁合金窗的製作安裝

二、工程承包形式: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運輸、包安裝。

三、工程質量:爭創優良工程

四、主輔材料:

1、型材:選用浙江棟樑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開發生產的、具有“抗臺”、“防水”的棟樑一號(80c);(見附參與圖)壁厚不小於1.2 ?;顏色:墨綠色。

2、玻璃:選用5 mm厚浮法白玻。

3、五金配件:

⑴牛筋玻璃密封條 ⑵進口尼龍滾輪 ⑶中高檔窗鎖

選用符合國標標準五金件,其它輔助材料均選用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以上材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或材質單。

五、產品質量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現行標準,對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產品,乙方應無條件保退修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鋁合金門窗嚴格按bg/t8478—XX、gb/8479—XX建築裝飾工程驗收規範中有關規定執行,所有窗戶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範要求。

3、乙方根據甲方圖紙式樣製作(參見附圖),雙方商議確定式樣尺寸,甲方簽字後乙方開始製作。(具體施工尺寸按每個窗框測得的具體尺寸爲準。)窗框爲雙框。具體做法參照本辦公樓北邊已做好的鋁合金窗。

(附:經協商4m以下牆框,全做四扇移動窗。每層的西邊有二個框,分別是北4框與北8框。)

六、工程量與單價:

工程量計算按實際加工尺寸爲準,最終以實際安裝面積進行結算(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加工計劃爲準)。

鋁合金窗每平方米綜合單價爲245元/?(含稅、不含紗扇),工程量約爲240平方米,合計58800元,大寫:伍萬捌千捌佰元整。

乙方需提供正式稅務發票。

七、工程進度:服裝搭配哪種產品祛斑效果好美白保溼面霜

1、工程完成時間XX年11月 8 日。

2、爲了保證質量和進度,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應相互協商配合,互創施工條件,乙方應在現場派駐安裝負責人,協商質量、安全及進度工作。

3、甲方在乙方安裝人員進場前應提供安裝電源。

4、如有工期延誤,因甲方責任工期順延,損失自負,因乙方責任費用自負,並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5、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延誤,雙方察看後認定解決。

八、付款方式:

施工結束,驗收合乎要求後始付款。未按要求施工的,將返工重做。並扣留10%工程額質量保證金,半年後付清。

九、其他事項:

1、在鋁合金窗安裝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安裝好的窗戶不得損壞,不得出現碰、擠、侵蝕等現象,以確保產品外觀光亮、平整,如有損壞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和安全制度。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條件,並密切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務。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重視施工安全,並承擔一切施工事故責任及賠償責任。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要相互監督執行,若出現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收存,簽字蓋章後生效,財務結算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 方: 乙 方:

(蓋 章) (蓋 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年10月 日 XX年10月 日

安裝合同 篇4

購貨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單價

注:本合同金額均不含稅價格,本合同只固定單價,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出竣工圖,產品數量以現場實際發生量計算、石材以平米結算、磨邊拋光按延米結算。後續工程甲方需追加訂購的不同品種的石材,按此合同結算方式及期限執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別訂附件。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要求(產品技術標準要求)及檢驗

1、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的技術質量及規格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以及甲方對產品質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對產品驗收時,乙方應出具包括產品合格證書。

2、產品在抵達目的地後,由乙方配合施工隊向甲方報驗,經相關人員對產品的數量、 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外觀質量進行及時檢驗,檢驗無異議的,甲乙雙方代表簽署驗收證明文件,若發現任何質量問題,雙方簽署備忘錄,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範圍內實現替換貨。

3、本合同附甲乙雙方確認圖紙,乙方依據圖紙需派技術員及設備進駐現場進行放線、加工安裝,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如甲方提供圖紙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發圖紙變更單通知乙方,由於未能及時通知,所造成工程損失,乙方應寫簽證單經甲方確認後工程做結算時付合理補償。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日期、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相應費用。

3、交貨日期:甲方根據工程需要,分批進貨,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書後3天內到貨。

第四條 工程概況、承包範圍、合同工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包人工費(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計起30個日曆天完成。

第五條 驗收標準、方法

石材到場或在施工安裝過程中及竣工驗收經工程部、材料部、監理部、造價部按合同第二條標準及樣品驗收,驗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驗收單經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產品如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於5天內無條件退換、補足,因退換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按逾期交貨處罰;產品驗收交付前滅失、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合同暫定價款與進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採取分批交貨、安裝,分批轉賬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暫定總價款。本合同暫定價款爲人民幣金額 元(大寫: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價、人工費用和各種稅款,但是有關施工設施、與其他施工隊間的配合費或對工程價款等雙方另有特別約定的隨約定。

3、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籤後7天內,甲方應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20 %向乙方預付備料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2)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50 %時7日內,甲方應第一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45 %並扣回全部預付備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3)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80 %時7日內,甲方應第二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70 %並扣回預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4)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100 %時7日內,甲方應第三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85 %並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後,雙方進行結算,甲方應在結算後7日內付至結算總價款的95 %,其餘5 %工程款作爲保脩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產品的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提供的產品是優質的,無損的且應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規格和質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裝、使用方無誤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內發生的所有故障均適用本合同保修條款。

3、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一年質量保證。如出現以上問題均屬於質量保修內容。

4、在質量保修期內,不因該產品的所有權變更而變更保修責任。

5、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財產及相關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關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自負一切安全責任。水電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權按逾期貨款0.5 %的標準計收滯納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應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時竣工,每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應給予乙方每天500元的獎勵。

4、乙方逾期供貨,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0.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誤工損失的,以實際損失賠償,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據合同供貨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進行供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

6、乙方對於工程期間影響甲方的突發事件,應提前通知甲方,並與甲方達成共識。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時間超過3個月時,甲乙雙方均可終止本合同。

8、不論甲方所購產品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在質保期內按時按質提供保修服務的,甲方將視情況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質保金。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5

甲方:海鹽縣政府採購辦公室

乙方:海鹽信誼空調電器總彙

海鹽縣招投標採購服務中心經過招標,確定 乙方 爲 科龍、三菱重工空調協議供貨中標供應商,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採購商品清單及協議價格

乙方保證提供如下內容的合格產品: 金額單位: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和要求

乙方保證本協議中所供產品質量具有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並通過3C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

第三條:權利瑕疵擔保

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等權利。

4.如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負責安裝,並承擔驗收合格前發生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出廠標準配置的有關技術、質量、三包等資料。

第五條:供貨對象及供貨期限

乙方負責在海鹽縣各行政事業單位供貨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間空調的供應。

第六條:供貨方式

在供貨期限內,乙方在與採購單位簽署《空調協議供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後,保證在 5 個工作日內派人免費送貨至採購單位指定地點並安裝完畢。

第七條:驗收

乙方將空調送貨至採購單位指定地點後,由採購單位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在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收取發票並在《海鹽縣政府採購項目驗收結算單》上籤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公章。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採購單位應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後7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採購單位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採購單位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八條: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售後服務按照投標產品的服務承諾實施。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須繳納履約保證金壹萬元,由縣招投標中心負責代收代退。協議到期後,無違反鹽招服(20xx)A3招標文件要求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憑中標單位收據無息退回質量保證金。

第十條:貨款的支付

貨款的支付採用財政直接撥付辦法,海鹽縣財政局收到簽訂合同的採購單位出具的《海鹽縣政府採購項目驗收結算單》、《海鹽縣政府採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和乙方開具的合法銷售發票複印件(加蓋簽訂合同的採購單位公章)、合同副本,經審查無誤後,在15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文件,包括相應的中文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這些文件應包裝好隨同貨物一起發運。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啓動監督及技術支持;

(2)在廠家和(或)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啓動、運營、維護對採購單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協議價中,採購單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產品應嚴格履行產品質量保證承諾。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協議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採購單位可以根據本協議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採購單位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採購單位根據協議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三條:補救措施和索賠

1.採購單位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採購單位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採購單位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採購單位,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採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採購單位通知後1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7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7天內或採購單位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採取補救措施,採購單位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採購單位損失的,採購單位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四條:履約延誤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採購單位。採購單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經協商無效,採購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協議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以及雙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當事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協議各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並積極尋求採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協議。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發生所供商品的質量、售後服務等問題時,採購單位有權直接向乙方索賠,簽訂必要的書面處理協議。如協商開始10天內仍不能解決,可以向海鹽縣政府採購辦公室提請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海鹽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認真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範,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堅決杜絕送禮品、給回扣、報銷費用等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爲。2.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採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採購單位的空調採購情況。

3.甲方組織有關部門將不定期地對協議供貨情況進行檢查。

4.中標供應商負責採購單位空調採購業務聯繫人:

姓名: ;電話:

姓名: ;電話:

第十九條:違約處理

1.在採購單位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可報請甲方同意後在下列情況下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協議。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配置不符合國家規定和協議承諾的標準;

(2)乙方沒有按協議承諾的時間供貨、維修或提供其他服務;

(3)乙方沒有按協議承諾的價格或優惠率簽訂合同並供貨;4)乙方無故不提供協議供貨範圍內部分型號的產品;

(5)違反本協議和《採購協議供貨制實施辦法》中規定或承諾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執行協議時,可按如下方法對乙方處罰:

(1)供貨價格高於縣協議供貨價格,高於其他任何非政府採購價格或市場平均價格,每發現一次,退回高於的價格差額,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第二次發現,退回高於的價格差額,扣除20%的履約保證金;第三次發現,退回高於的價格差額,沒收剩餘的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協議供貨。

(2)在協議供貨期間及以後的售後服務中,採購單位投訴一次,經查實是乙方責任的,沒收10%的履約保證金;採購單位投訴二次,經查實是乙方責任的,沒收20%的履約保證金;採購單位投訴三次,經查實是乙方責任的,沒收剩餘的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協議供貨。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4.採購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假借政府採購之名爲不屬於政府採購範疇的單位或個人採購,不得向供貨商提出超越協議供貨範圍的其他要求,如有違反,甲方將依照政府採購法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破產終止協議

如果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被宣佈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協議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協議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協議轉讓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第二十二條:協議生效

1.下列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標文件(招標編號:鹽招服(20xx)A3);

(2)乙方投標文件;

(3)詢標紀要。

如上述文件與本協議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的爲準。

2.本協議經甲乙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海鹽縣招投標採購服務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條:協議修改

若有修改,必須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修改內容成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協議附件

(一)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

(二)中標通知書

(三)投標彙總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

(簽字) (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時間:

標籤:彙總 安裝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