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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基礎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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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械:機器、機械設備和機械工具的統稱。

機械設計基礎名詞解釋

2.機器:是執行機械運動,變換機械運動方式或傳遞能量的裝置。

3.機構:由若干零件組成,可在機械中轉變並傳遞特定的機械運動。

4.構件:由若干零件組成,能獨立完成某種運動的單元

5.零件:構成機械的最小單元,也是製造的最小單元。

6.標準件:是按國家標準(或部標準等) 大批量製造的常用零件。

7.自由構件的自由度數:自由構件在平面內運動,具有三個自由度。

8.約束:起限制作用的物體,稱爲約束物體,簡稱約束。

9.運動副:構件之間的接觸和約束,稱爲運動副。

10.低副:兩個構件之間爲面接觸形成的運動副。

11.高副:兩個構件之間以點或線接觸形成的運動副。

12.平衡:是指物體處於靜止或作勻速直線運動的狀態。

13.屈服極限:材料在屈服階段,應力波動最低點對應的應力值,以ζs表示。

14.強度極限:材料ζ-ε曲線最高點對應的應力,也是試件斷裂前的最大應力。

15.彈性變形:隨着外力被撤消後而完全消失的變形。

16.塑性變形:外力被撤消後不能消失而殘留下來的變形。

17.延伸率:δ=(l1-l)/l×100%,l爲原標距長度,l1爲斷裂後標距長度。

18.斷面收縮率:Ψ=(A-A1)/ A×100%,A爲試件原面積,A1爲試件斷口處面積。

19.工作應力:杆件在載荷作用下的實際應力。

20.許用應力:各種材料本身所能安全承受的最大應力。

21.安全係數:材料的機限應力與許用應力之比。

22.正應力:沿杆的軸線方向,即軸嚮應力。

23.剪應力:剪切面上單位面積的內力,方向沿着剪切面。

24.擠壓應力:擠壓力在局部接觸面上引起的壓應力。

25.力矩:力與力臂的乘積稱爲力對點之矩,簡稱力矩。

26.力偶: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線互相平行的一對力,稱爲力偶

27.內力:杆件受外力後,構件內部所引起的此部分與彼部分之間的相互作用力。

28.軸力:橫截面上的`內力,其作用線沿杆件軸線。

29.應力:單位面積上的內力。

30.應變:ε=Δl/l,亦稱相對變形,Δl爲伸長(或縮短) ,l爲原長。

31.合力投影定理:合力在座標軸上的投影,等於平面匯交力系中各力在座標軸上投影的代數和。

32.強度:構件抵抗破壞的能力。

33.剛度:構件抵抗彈性變形的能力。

34.穩定性:受壓細長直杆,在載荷作用下保持其原有直線平衡狀態的能力。

35.硬度:是指材料抵抗其他物體在表面壓出凹陷印痕的能力。

36.衝擊韌性:材料抵抗衝擊破壞能力的指標。

37.彈性係數:材料抵抗彈性變形的能力。

38.虎克定律:在軸向拉伸(或壓縮) 時,當杆橫截面上的應力不超過某一限度時,杆的伸長(或縮短) Δl與軸力N及杆長l成正比,與橫截面積A成正比。

39.重心:整個物體的重力是物體每一部分重力的合力,合力的作用點,就是物體的重心。

40.拉(壓)杆的強度條件:拉(壓)杆的實際工作應力必須小於或等於材料的許用應力。

41.剪切強度條件:爲了保證受剪構件在工作時不被剪斷,必須使構件剪切面上的工作應力小於或等於材料的許用剪應力。

42.擠壓強度條件:爲了保證構件局部受擠壓處的安全,擠壓應力小於或等於材料的許用擠壓應力。

43.圓軸扭轉強度條件:保證危險點的應力不超過材料的許用剪應力。

44.彎曲正應力強度條件:爲了保證樑的安全,應使危險點的應力即樑內的最大應力不超過材料許用應力。

45.中性層:在伸長和縮短之間必有一層材料既不伸長也不縮短。這個長度不變的材料層稱爲中性層。

46.中性軸:中性層與橫截面的交線稱爲中性軸。

47.塔式起重機的穩定性:起重機必須在各種不利的外載作用下,抵抗整機發生傾覆事故的能力,稱爲塔式起重機的整機穩定性。

48.空間力系:物體所受力系的各個力的作用線,不在同一平面內,此力系稱爲空間力系。

49.自鎖:當主動力位於摩擦錐範圍內,不論主動力增加多少,正壓力和磨擦力的合力與主動力始終處於平衡狀態,而不會產生滑動,這種現象稱爲自鎖。

50.功:當力的作用點或力矩作用的物體在其作用方向發生線位移或角位移時,力或力矩就要作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