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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施工管理制度

工業3.21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機械施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1

1.目的

指導中小型施工機械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防止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

2.適用範圍

2.1混凝土及砂漿機械

2.2鋼筋加工機械

2.3安裝裝修機械

2.4木工機械

2.5焊接機械

3.可能的危險因素

3.1電纜線老化、破損,金屬外殼帶電、漏電保護器失靈或無漏電保護引起觸電事故。

3.2設備安裝不牢固、操作人員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違章操作、設備防護裝置不齊全、操作人員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導致機具傷害事故。

4.職責

4.1材料設備部負責施工現場各類中小型機械的安裝、驗收;

4.2分公司安全部及材料設備部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規程培訓,督促制度的落實。

4.3現場安全員和操作人所屬班組班組長負責督促檢查操作人員的操作行爲;

4.4機械負責設備的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並填寫維修記錄。

5.工作程序

5.1安裝、驗收:

5.1.1材料設備部會同項目部相關人員,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各類機械的安裝位置;

5.1.2機械在安裝後,材料設備部組織項目部安全員、機操人員對安裝好的機械進行驗收,填寫驗收表,具體驗收內容見驗收表。驗收時執行一機一表,驗收表結果要能真實反映機械的狀況,驗收後參加驗收人員應在驗收表中籤字,寫明驗收意見。

5.2檢查

5.2.1機操人員對設備的.使用情況、設備狀況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2.2項目部安全員和操作人員所屬班組的班組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操作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操作的行爲及時給予糾正和處理;

5.2.3操作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機械防護裝置脫落、破損或失靈等問題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通過班組長或直接要求檢修人員給予及時維修。

5.3使用

各類機械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循以下操作規程。

5.3.1混凝土及砂漿機械

基本要求:

(1)作業場地應有平整堅實良好的排水條件,機械近旁應有水源,現場在用機械應搭設堅固的機械棚,機械棚內應有良好的通風、採光、防盜、防凍設施,並不得有積水。

(2)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應在平坦堅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撐架架牢,並應保持水平。

(3)作業後,應及時將機內、水箱內、管道內的存料、積水放盡,並應清潔保養機械,清理工作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

(4)裝有輪胎的機械,轉移時拖行速度不得超過15km/h。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2

爲加強銀川河東機場三期擴建項目部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車輛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機具使用和行車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設備、機具、車輛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爲工程建設服務,項目部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管理部門及管理範疇

1、項目安全部負責機械設備、施工機具、車輛的安全管理,對機械設備、車輛的停放、維護、安全狀況監管,並指導施工隊做好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施工機具、車輛管理貫徹“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人對所使用的設備、機具、車輛負責。

二、臺賬建立

1、建立機械臺帳、卡片,掌握機械動態,並收集保存好相關技術資料。

2、項目安全部負責建立本工程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臺賬:

3、項目安全部應編制本項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清單。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建立管理臺賬。

4、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設備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機械、特種設備、關鍵設備的“一機一檔”及中小型設備機具的管理臺帳。

5、項目安全部編制的設備機具清單中應明確每臺設備編號,大型設備及模板、架設系統應有準確的進出場時間。

6、大型設備及模板、架設系統的“一機一檔”中應有維修、保養記錄。

7、起重機械、架設設施應嚴格按照國家特種設備監察管理條例管理,其臺賬中應有設備檢驗檢測合格報告、操作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養維修記錄、使用記錄、班前點檢記錄。

8、項目安全部應指定專人負責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臺帳管理。

三、機械設備、施工機具

1、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管理由項目安全部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2、各工區凡需使用汽車吊的,應首先在合格分包商名錄中選擇,需要向社會租賃的機械設備,由使用工區向項目部提出申請,經項目部領導批准後租賃進場。

3、進場的.租賃設備在進場前必須經項目安全部驗收,合格後方能進場,進場後執行項目部機械設備的管理規定。

4、施工隊機械設備應定人操作,操作手定機配備。因人員調動,機械可暫由他人(持有效證件)進行操作。

5、各施工隊在每天施工結束後,機械設備、車輛的停放應緊靠駐地、集中停放、配備夜間值班人員。現場施工機具應擺放有序並便於操作。

四、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

1、各施工隊對機械設備落實保養責任人,按項目部要求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工作,維護與保養應有記錄並留存備查。

2、各施工隊應將大型機械設備的運轉及使用情況作詳細記錄,在設備維修、保養時落實以下要求:

2.1機械設備操作員必須執行例保制度,發現有故障,必須停車修理不得帶病作業。

2.2機械設備操作員必須按照設備使用說明要求定期做好保養(指更換三濾,剎車油、液壓油、制動片、防凍液等)。

2.3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應放在集中停放點進行,如技術力量不足,應向設備生產廠家求助。

2.4機械設備操作員,應妥善保管維修、保養記錄,對設備的安全器件、易損件的檢查要記錄在案,留存備查。

3、機械設備如需外修,由各設備所有人自行負責。

4、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由各施工隊自行完成,項目安全部負責對設備維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規定

1、操作員、駕駛員在操作機械和行車時,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嚴禁酒後、無證、疲勞上崗。

2、違反機械設備操作規程,一律作違章作業處理,並依據項目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違章行爲進行處罰;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和城市管理規定,被公安交警或城管部門處罰的人員,項目部將對其進行再教育。

3、機械設備發動前和車輛出車前,操作員、駕駛員應仔細檢查車況,在作業環境較爲複雜和人車混合場合施工時,作業區周圍必須設監護和警戒,嚴防機械傷害事故發生。

5、所有機械設備事故(指機械設備損壞、機械傷害事故),由各級調查組認定事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處理;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3

1 目的

爲規範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對施工機械的全面管理,實現對施工機械的有效控制,確保安全使用,防止發生大型機械事故,特制定本標準。

2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施工機械的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 《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2 國經貿廳安全[1999] 477號《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

3.1.3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3.1.4 勞動部安字[1991]8號《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3.1.5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3.1.6 《電力建設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規定》。

3.2 相關子系統

3.2.1 安健環管理

3.2.2 檔案管理

3.2.3 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 評估及改進管理

4 專業術語定義

4.1 施工機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機價值在2000元以上、基本上能獨立發揮作用的施工用機械。

4.2 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履帶吊、汽車吊、電梯、液壓提升裝置等用於起重作業的機械。

5 職責

5.1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爲本標準負責人,負責全面管理本標準,指定專人維護標準並保證標準執行的有效性。

5.2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標準執行人,負責檢查本部門標準的執行情況,提出修訂和完善本標準的報告;指導、協助本單位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提出改善的建議並監督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

5.3 安監部

5.3.1 建立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5.3.2 監管各單位施工機構管理體系的正常運作。

5.3.3 監督監理、施工單位嚴把機械“五關”:機械進場關、機械管理關、人員資質關、重大起吊作業方案審查關、機械使用關。

5.3.4 監管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個隊伍”: 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四個隊伍的建設。

5.4 監理單位

5.4.1 監督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個隊伍”的建設,定期監督檢查。

5.4.2 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的機械管理標準、機械保證體系及人員配備、資質報審備案。

5.4.3 審查施工單位大、中型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並備案。

5.4.4 負責施工單位大型機械安全操作專利號、重大吊裝、重要設備運輸、大型起重機安拆等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技術安全交底等的審查。

5.4.5 監督檢查施工機械安裝、拆除、使用、維修過程的安全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4.6 掌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和分佈及日常檢查考覈

5.5 施工單位

5.5.1 制訂施工機械各項管理標準,明確施工機械的安裝、檢測、使用、維護、保養管理辦法。

5.5.2 建立施工機械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四個隊伍”。

5.5.3 負責施工機械及人員資質報審工作以及施工方案的編審。

5.5.4 負責施工機械配置、維修、安裝、拆除、報廢的全過程涉及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的管理。

6 執行標準

6.1 施工機械的配置

6.1.1 各單位進入xxxxxxx項目公司工地的施工機械必須是具有設計許可證的單位設計,具有製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起重機械並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

6.1.2 各單位必須把進入本工地機械隨機文件向xxxxxxx項目公司安監部和監理公司提供檢查。

6.1.3 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公司)及監理負責組織對進入本工地使用的機械進行能力認可,填寫(設備能力認可表)。

6.2 施工機械安裝(拆卸)

6.2.1 在現場進行安裝起重機械的各單位,必須取得安全認可證書。跨越廣東省的單位還須到施工所在地區有關部門備案。

6.2.2 安裝專業隊伍應配足各工種人員,並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專門培訓並取得相應有效證件。

6.2.3 機械的拆裝作業必須依據製造廠說明書進行,大型機械特別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應結合該設備的檢查情況、吊裝機具和環境、場地、氣候等實際情況,由專業安裝隊伍的技術人員編寫作業指導書,並明確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同時制定出相應的負荷試驗方案。

6.2.4 作業指導書必須按規定的審批標準執行。

6.2.5 起重機拆裝過程管理必須按有關安全技術規程進行,由機械專業工程師及安監人員監督安裝(拆卸)過程中。

6.2.6 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由各單位組織機械專業檢驗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按規定進行檢驗。

6.2.7 各種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由專業安裝隊伍組織實施,各施工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督和協調。負荷試驗完後,起重機械專業檢驗員、機械管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對設備重新認真檢查,起重機械專業檢驗員彙總試驗檢查情況,提出檢驗結論,並簽字認可。對設備遺留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整改單位整改結束後機械管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

6.2.8 各單位起重機械安裝的安全質量經自檢合格後,使用前須按規定向所在地區的地、市勞動部門申請安全技術監督檢驗。

6.3 施工機械的使用與管理

6.3.1各施工單位的起重機械經地、市勞動部門檢驗合格,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持有勞動部門考覈後簽發的安全操作證,建立了安全管理規章標準,並向所在地、市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準用證後方可使用。

6.3.2 各施工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章標準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司機守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標準

制定施工機械防大風方案措施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標準

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覈標準

6.3.3 各單位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6.3.4 施工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由施工機械所屬單位技術人員按照該設備的技術能力、使用說明書和使用安全狀況編寫,編寫中要特別指出該設備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後的安全注意事項,並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擔執行,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嚴格按該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3.5各單位的施工機械(特大型起重機械)按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專業維修的原則向使用部門提供服務,以確保使用安全。

6.3.6 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公司)對施工機械的技術狀況、維修保養、安全操作和執行標準的情況,實行監督管理和考覈。

6.3.7 大型起重設備、運輸車輛、推土機、挖土機、裝載機等,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標準。

6.3.8 遇有照明不足,大霧,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或起重駕駛員看不清指揮人員時不準進行起重作用。

6.3.9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進行露天作業,應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6.3.10 起重機在吊有重物時,駕駛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室,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從事與操作無關的事或與他人閒談。

6.3.11 起吊時,與工作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起重工作地點,且任何人不準在吊臂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6.3.12 起重機工作完畢後,應摘除掛在吊鉤 上的千斤,並將吊鉤升起;對用油壓或汽壓制動的起重機應將吊鉤 降至地面,吊鉤 鋼絲繩呈收緊狀態,懸臂式起重機應將起重臂放到40°--60°,如遇大風,應將臂杆轉到順風方向,剎住制動器,所有操縱桿放在定檔位置,切斷電源,操作室門窗關閉並上鎖後方可離開。

6.3.13 大型載運設備必須由專人駕駛、保養,加強人員“三證”、費用交割手續要齊全。

6.3.14 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和所在單位有關規定,運行中,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嚴防發生車輛事故。

6.3.15 施工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當其生產技術能力或安全運行可能發生問題時,由機械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鑑定。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嚴禁帶病運行。

6.3.16 起重機械作業時,必須按《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工程,編制施工安全作業指導書並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施工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3.17 各施工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區的地、市勞動部門申請在用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更換起重機械準用證。

6.4 起重機的檢查

6.4.1 各使用單位要建立機械檢查標準,經常對機械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存檔。

6.4.2 各單位的施工機械按規定必須接受地區或監督管理,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定期通過規定機構的檢驗。

6.4.3 有大型起重機械的施工單位要按照規定設置專職機械巡檢員(由機械管理工程師擔任)。

6.4.4 機械檢查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和每日檢查。

每年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於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並按定額速度進行起升、運行、迴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2) 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3) 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受九級以上風力後,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每月至少應檢查下列工程:

1) 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 吊鉤、抓鬥等吊具有無損傷。

3) 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異常情況。

4) 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6) 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每天作業前檢查下列工程

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軌道的安全狀況。

3) 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6.4.5 各單位檢查及巡查人員在每個現場檢查結束時,對檢查出的問題下達“機械檢查問題整改通知單”,並由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按規定期限整改,整改結束後向機械管理工程師回覆“機械檢查問題整改後反饋單”,對於按期限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反饋當前的處理情況及解決問題的預測期限及防範措施。

6.5 施工機械的維護

6.5.1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的具體落實。

6.5.2 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實行日常保養,定期維護保養與特別保養相結合的辦法。

6.5.3 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根據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由機械操作工每天執行,並按規定好記錄。

6.5.4 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

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起重、運輸、土方、機加工及砼機械設備每季進行一次,其它機械每半年進行一次,各單位要編制“設備定期保養計劃”並制訂各機械相應的“定期保養記錄表”。

設備定期保養計劃的實施:設備操作人員按照“定期保養記錄表”中明確的保養工程對設備進行保養作業,並在保養記錄表中記錄有關保養結果。

各單位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驗收保養結果,並在保養記錄表上審覈簽字認可。

6.5.5 機械設備的特別保養

設備的特別保養是指起重機械的轉移保養、攪拌站的轉移保養及機動車的的檢保養。

由各單位的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向特別保養實施的機械公司下達有關機械轉移保養記錄表,機械公司按表中明確的保養工程對設備進行特別保養作業,並在表中記錄有關保養結果,機械管理工程師整理歸檔。

嚴禁在施工機械運行中進行機械保養及維修作業。

6.6 施工機械的報廢

6.6.1 施工機械達到使用報廢年限、磨損嚴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修復又無改造價值或安全性能下降,繼續使用存在嚴重隱患或能耗超標使用已不經濟時,按各自的管理標準辦理報廢。

7 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並決定本標準是否升版。

標準執行人須確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修訂版本。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4

爲進一步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大型機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邯濟指安〔20xx〕63號)文件要求,確保臨近營業線施工的安全,根據標段施工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請認真遵照執行:

1、要嚴格按照(邯濟指安〔20xx〕63號)文件要求,認真落實各種防護措施,對使用大型機械不按要求安排施工單位正式職工負責,不設置駐站聯絡員、工地防護員,或防護員兼職,駐站聯絡員和工地防護員沒有佩帶對講機及防護用品的,一旦發現將追究施工處分管副處長的責任,每發現一次給予罰款500元;對工地防護員與駐站聯絡員沒有保持3分鐘聯繫通話一次(沒有記錄)或檢查時防護員與駐站聯絡員聯繫三次不能通話的罰防護員或駐站聯絡員每次100元,同樣問題被上級檢查發現3次的罰施工處安全總監、安質部長各300元。

2、做好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後由施工處發放上崗證並隨身佩戴,(上崗證要有照片並在照片處蓋章,防止隨意更換未培訓的人員上崗),對未隨身佩戴上崗證的堅決不允許上路基,一旦發現未隨身佩戴上崗證、上路基的,對場管理人員及帶工人員各罰款300元;對工作態度差的操作人員和駕駛人員施工處嚴禁使用,一旦發現要立即清退,對上級檢查發現要求清退的施工處未清退,每次罰施工處長500元;對於安全培訓走過場、替答卷,弄虛作假的.對安質部長和安全總監各罰款300元。

3、認真做好設備管理臺賬管理。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前必須按照建指“一機一檔”的要求建立管理臺賬,各項資料手續必須齊全有效,經監理審查無誤後方可使用,並按要求及時存檔備案,實行動態管理,臺賬彙總表每月上報一次。對不符合使用條件和未納入臺賬管理的大型機械一律不得使用,一旦發現使用的將對使用的分管副處長罰款500元;大型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執行日計劃上報制度(報表見附表),對於未報日計劃的上不允許施工。

各施工處要對運輸車輛定期保養狀況進行檢查,在確認運輸車輛狀況良好滿足運輸安全要求,操作人員經過培訓合格後,發放車輛登記編號,放置車前窗明顯處,無編號的禁止上路基,發現無編號上路基一處罰現場負責人、分管副處長各300元。

4、認真做好過程控制,各施工處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路基填築達到一定高度後的運輸車輛、推平碾壓車輛安全控制,特別是加強新填路基與既有路基結合部施工質量,加強碾壓,防止軟硬不均情況出現。爲防止運輸車輛防止車輛側翻、撞傷(斷)接觸網杆、信號杆(機)、電線杆或衝入線路侵限,要在新舊路基結合部設置明顯的警禁標誌(帶反光標誌)每隔5米設置一個,在觸網杆、信號杆處進行加密設置,同時施工處要安排有責任心的人員現場盯控,疏導指揮車輛,嚴禁現場無人管理盯控進行車輛填土、上碴作業。對車輛填土、上碴作業,現場無人盯控、無人防護,不按要求設置警禁標誌。每發現一次對施工處分管副處長罰款500元。線間距小於5米的建議採取二次倒運,若不進行二次倒運,施工處必須制定強有力的措施保證安全。運輸機械要定期保養,保持車輛的狀態良好,嚴禁超載。特別是填土頂距路肩小於2m的地段。檢查發現狀況差,未按要求定期保養、無編號的運輸車輛進行上土或上碴,每次罰現場負責人、分管副處長各300元。

各施工處要對運輸車輛定期保養狀況進行檢查,在確認運輸車輛狀況良好滿足運輸安全要求,操作人員經過培訓合格後,發放車輛登記編號,放置車前窗明顯處,無編號的禁止上路基。

嚴禁施工現場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管理人員進行路基填築、上碴等施工,勞務隊伍擅自使用大型設備進行施工,每發現一次對施工處分管副處長和勞務隊伍進行重罰。

各施工處制定臨近營業線操作司機注意事項放置在駕駛室內,隨時可以看到。施工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對沒有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的罰現場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各200元。

各施工處要制定可行的應急預案並配備搶險設備,一旦出現突發問題可搶險到位。

5、加大檢查力度,各分管副指揮長,安質部、物資部要按照大型機械設備的使用日計劃表施工內容進行檢查和監控,對大型機械施工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做好記錄,對於不按要求進行整改或屢改屢犯的將給予責任人每次罰款300元。

6、加強現場處置和信息傳遞工作,現場大型機械作業施工現場設防護員、現場一旦發生問題要立即通知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果斷處置,及時攔停列車,同時向施工負責人彙報,確保行車的絕對安全,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並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領導彙報,爲防止事態擴大提供決策依據。對於及時處置有功人員施工指揮部將給予重獎。

各種罰款,施工處檢查發現罰款交施工處,指揮部或上級檢查發現罰款交指揮部。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5

1建築、機械、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分管專業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負責。

2執行監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領導部門下達的有關本專業和涉及所監理項目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指令。

3組織審查本專業的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和重大安全技術方案,對審查的正確性負監理責任。

4負責本專業和所監理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檢查。

5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所負責監理的'項目和部位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監督和違章行爲的制止與糾正,並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安全監理工程師不在現場時,履行其安全職責。

6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本專業和所負責監理項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違章而進行整改的監督,並參與整改成果的驗收。

7指導監理員正確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監理管理職責。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爲了認真貫徹國務院《設備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施工企業設備管理規定》,以加強設備的綜合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現將以下若干規定頒發各項目部及施工現場,希認真貫徹執行。

第三條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動力設備部門應負責機構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企業對違反本規定的人員,應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對認真執行本規定成績突出者應給予獎勵。

第二章關於施工機械使用管理辦法

第四條施工的基礎實施:

1、公司工程部按設備的技術說明書要求,提供設備的基礎圖紙,由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2、各土建施工現場(項目部)按基礎圖和要求如有各類錨固,底腳螺絲、螺栓等鐵器加工,應提前委託加工,交提交加工圖紙,加工完畢按圖紙複驗查收。

3、基礎澆搗完畢後,應有必要的養護期,並對基礎端面進行水平測量,設備底腳螺栓的位置正確性必須複覈後進行基礎驗收,詳細填寫驗收單,經驗收合格後各方簽字方可交付安裝。

第五條施工機械的安裝實施:

1、施工項目部應在機械安裝的附近設備電箱一隻,並要求具有單獨100a空氣斷路及yc3×35+1×10mm3電纜線供使用。另外還對安裝該機的接地打地極接線,然後進行測試表測試,要求不大於4歐姆規範。

2、安裝人員應嚴格按機械技術說明書的裝拆順序進行,不得遞章裝拆。

3、安裝塔式起重臂長度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的長度進行安裝。

第六條施工機械調試實施

在機械安裝完畢以後,應對設備的電器限位裝置,部運轉進行全面的檢查調試,並按說明書的各機種技術性能規範要求進行。

第七條施工機械的驗收實施:

1、在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由施工項目部牽頭通知公司動力安全科共同進行設備正式使用前的驗收工程。

2、驗收按設備的驗收規範進行,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驗收達到規範要求,並經四方在驗收鑑定表中籤證認可,市勞動局和市建委有關部門通過檢測合格後方能正式使用。

3、驗收按如下三方面進行:

⑴外部驗收:主要零部件、各種儀表及整個外觀無短缺;

⑵空運轉試驗:檢查操縱系統的質量,應按動力倍遞次序總成及部件工作情況;

⑶帶負荷檢驗:必要時測定設備的技術性能和使用是否符合技術說明書的規定。

第八條施工機械升節工作實施

1、升節的順序及方法應嚴格按設備出廠的使用說明書中規定要求進行,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規定高度。

2、升節過程中有專人負責,統一步驟聽指揮,並有專人監護應注意的關鍵事項。

第九條施工機械的扶牆工作實施:

1、應按設備的扶牆技術要求進行扶牆,其中扶牆過程中涉及到的扶牆接點預埋件和標準牆杆的圖紙按說明書要求由項目部提供,公司總工負責審覈。

2、如果工程項目特殊,其標準扶牆杆不能使用,需要放長或縮短時,施工項目部應提出技術要求說明和草圖,經公司總工審覈同意,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機械設備保養制度

第十條定期保養的目的和要求:

1、機械設備定期保養應實行單級或多級的保養結構,其目的在於保證正常運轉,延長使用壽命,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從而達到下列目的:

⑴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充分發揮其效能;

⑵在合理使用的條件下,不致因意外損壞而引起事故影響施工進度:

⑶在使用過程中,可以保持燃、潤滑油料的正常消耗,提高經濟效益;

⑷延長修理週期和使用壽命。

2、定期保養制是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作業內容主要是:清潔、潤滑、緊圍、反腐、調整、安全,作業項自按週期長短分級,定期執行。

第十一條定期保養的分級和內容

1、定期保養分爲:每日班前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四級保養五級。

⑴每日班前保養又分爲例行保養,是操作人員或設備使用人員上班前和交接班時間進行的保養工作,重點是檢查、清潔、潤滑。

⑵一級保養以潤滑、緊圍爲中心,通過檢查,緊圈外部緊固件,並按潤滑週期表加註潤滑脂、加添潤滑油、清洗濾清器或更換過濾蕊。

⑶二級保養以緊固,調整爲中心。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項目外,還須調整發動機、電器設備、操作、傳動、制動行走等工作機構的狀況,以及緊圍內外所有的緊固件。

⑷三、四級保養以清除隱患爲目的,作業內容除執行一、二級保養作業項目外,可對部分總成進行解體檢查,可酌情更換一些零件,並對機身進行必要的'除鏽、補漆等作業。

2、保養的時間週期

⑴一級保養:週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⑵二級保養:週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塔吊起板、安裝必須進行一次。

⑶三級保養:週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⑷四級保養週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3、例行保養與一級保養由操作工自行做,二、三、四級保養由專業保養工或機修工進行。

第四章關於做好颱風季節起重設備防強颱風措施及注意事項

第十二條塔式起重機

1、塔機必須有完好的接地設施,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歐姆,遇有雷雨,嚴禁人員在塔機附近走動。

2、如遇六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吊運安裝工作,遇四級以下大風時,塔機不得頂升加節、並緊固連接螺栓,遇有雷雨,一律停止工作。

3、塔機遇颱風在停止使用時間,不僅吊機的主開關要切斷,而且電源開頭也要切斷。

4、如遇颱風在塔機停止使用期間、操縱室、機械室的門應全部關好。

5、大雨時所有室內的電器裝置均要蓋好,防雨滲入。

6、在臺風期間,爲了減輕吊臂的風荷載,防止傾翻,變形等,要打開回轉剎車,吊臂以風力的作用可自由轉動。(吊臂轉動時,要確保在它迴轉範圍內及有可能接觸的建築物和障礙等)。

7、禁止塔機開到距離軌道終端3米以內的地段。

8、塔機必須在軌道上緊固夾軌器,上旋轉水平臂及拆臂式平?移動至近塔身中心的規定位置,起重吊鉤也必須放至臂架頭部規定的部位,臂架位置應順着風向,以減輕塔身不平?力矩的影響。下旋轉式,動臂式塔吊要求將起重臂放下,機身配用撐頭撐牢。

9、如遇颱風警報風力達8級以上,塔身四角須加纜風固定塔身,以防傾倒。

10、塔機基礎周圍必須設童臨時排水系統以及各有水泵等設備,以保證地基不浸水。

第五章機械設備施工各級安全生產及崗位責任制

第十三條機械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塔機駕駛員及指揮人員、人貨梯司機

1、機械設備操作工應經過技術培訓、審證及考覈,考試合格後持證方能上崗操作,掛好上崗牌,嚴禁無證操作。

2必須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現場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機操工應熟悉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在配合施工,要正確使用機槭,發現有異常現象及障礙,要設法排除,嚴禁機械帶病運轉。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定(如無法排除請報修,立即搶修),保證現場塔機“五限位”正常,即高度、水平、圓轉、力矩、重量限位。“三保險”即吊鉤、繩筒、橋廂二(上旋式)完好有效。

5、嚴格遵守“十不弔”規定,操作工及指揮人員有權拒絕聲音作業。

6、每天班前做好例行工作,認真填寫例保卡、原始記錄卡,做好所操作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安全十二字作業法。

7、每週一必須組織機組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及班前講話,認真執行交接班工作。

8、停機休息,下班後要關、鎖好門窗,以防雨水侵入電箱和閒人打開電氣控制箱。

第十四條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與接班人在交接時必須準時到位,接班人未到位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

2、當班人在位作業過程中,對機械的運轉情況及其他有關情況反映於接班人,必須清楚、明白。

3、對機械的故障情況,保養項目,修理項目必須清楚與瞭解。

4、交摟班記錄表填寫時,必須字跡清楚、正確,在交班時填好,不得提前與延期填寫,每月按時交項目機管人員。

第十五條機長崗位責任制

1、機長要聽從現場施工員的安排,貫徹作業任務到機組內每位機操工,協助施工作業的各項工作。

2、帶頭做好本機的機械保養、例保工作,特別要做好機械的清潔保養工作。

3、堅持“十不弔”原則,做好與現場項目的配合工作。

4、負責做好本機的交接放工作,交接班記錄內容清楚。

5、負責本機組機械故障報修及安全整改工作。

第十六條電梯(人貨梯)安全操作規程

1、跑梯司機必須身體健康,能勝任高空作業。

2、司機要受過專門培訓,經考覈合格,才能操作運行。

3、接班第一次開車,滿載將梯籠開至離地面一米外,停車檢查電梯是否自動下滑,如發生下滑現象,必須調整磨擦片,制動輪的間隙。

4、司機開車時要集中思想,嚴禁與他人閒談。

5、嚴禁超載運行,載重量根據各機型規定嚴格控制,嚴禁貨物伸出吊籠運行,必須平均裝載,防止偏重。

6、隨時注意情況,遇事故和危險時,必須立即停車。

7、電梯在0℃以下溫度工作,需特別注意,小心工作。

8、視野很差,大霧、雷雨天氣,滑道結冰或秋稻和危險條件時嚴禁開車。

9、合閘總起動後司機不準離開梯籠,必須在取走電鎖鑰匙後,方能離開梯籠。

10、200型電磁製動器,錐鼓形限速器失靈時,或無渦流電流時,嚴禁開車。

11、大風條件下應注意安全,當風力達到7級或7級以上時,不準開車,並將電梯降到最低處。

12、梯籠在無平衡鐵向下運行時,應靠梯籠自重分段下行,使梯籠每下降二節標準節距離停車一次,分段駛行,以免發生梯籠超速現象。

13、下班後,必須打掃梯籠,作好當班記錄,關閉電源,鎖好控制箱和底籠門。

14、嚴禁閒人開車。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7

1)施工機械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大型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和國家質監部門頒發的安全準用證,否則禁止投入使用。

2)大型起重機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拆卸、檢修、檢驗、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堅持“三定”制度,嚴禁未學過本機構造原理和操作規程並未取得獨立操作資格的人員單獨操作機械。學員必須在本機師傅的帶領下進行操作。嚴格禁止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機械。

4)在機械的明顯位置應掛有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責任牌,機械責任牌內容包括:機械名稱、機械型號、操作人、責任人等內容。

5)機械使用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機械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週檢查和每日檢查。

6)作業場地的地面和周圍環境應能保證施工機械的安全工作,進入施工地點的道路應能保證施工機械的`安全通過,必要時應加以修整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施工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當其生產技術能力或安全運行可能發生問題時,先由機械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鑑定,當嚴重影響安全運行時,須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鑑定。

8)當施工機械存在不安全隱患時,使用單位應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能重新投入使用,若暫時不能解決,必須制定相應的再保護措施和有針對性的施工技術交底,確保機械能安全使用後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9)嚴格執行維護保養制度,定期保養,嚴禁只用不養,以養代修。經常檢查機械運行情況,一旦有異常情況或損傷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10)每天工作結束後,必須做好施工機械的防火、防雨、防風、防凍等工作。

11)起重機特殊情況下作業要嚴格按本《施工機械使用、維修管理制度》執行,以確保安全。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項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員、各施工隊、施工班組必須執行本細則。

第三條: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設備動力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各級安全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項目部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應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四條: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必須有主要施工機械的平面佈置圖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施工計劃必須保證必要的設備維修保養時間,嚴禁盲目追求施工進度而濫用設備的現象。

機務人員

第五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包括移動機具(如拌合機、電焊機、對焊機、切割機、木工機械和電錘等)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熟悉機械性能,經考覈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崗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駕駛、起重吊運指揮和掛鉤作業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人員等)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覈管理規定》和《濟南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的要求培訓和考覈,取得市勞動局頒發的“濟南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第七條:實習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現場指導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第八條: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機械設備。

第九條:操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保護部門的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強令違章作業的,不管是否造成後果,均應嚴肅追究強令人的責任;操作人員盲目服從違章作業,應負直接操作責任。

第十一條:機管和操作人員隊伍應相對穩定。

第三章 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新購和改裝的機械設備有設備動力部門鑑定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保護措施後,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三條:自行製造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的規定,並將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等文件報主管設備的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後,方可同意製作。

第十四條:經過大修的重要施工機械應經設備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裝應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設備主管會同施技、安全以及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初驗,合格後由公司設備物資部、安全科協同政府安檢部門進行驗收。混凝土攪拌機等中小型設備,由設備主管人員組織施技、安全部門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掛牌才能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機械設備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六條:大型塔式起重機等技術性能複雜的的機械設備,應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主管工程師審批後,方可進行作業。

第十七條: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按有關安全技術規程配置,並保持齊全、有效。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第十八條: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機等設備應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制的專業機組。

第十九條: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機修和機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機械設備應按原機技術性能的規定正確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工作,當機械機械設備運轉到保養週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中進行維修。

第二十條:按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各類設備的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檢查評比;查出的問題要納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條:吊具和索具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遇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

第二十三條:做好冬、雨季和颱風期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入冬及臺訊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冬季使用機械設備應執行建設部《建築機械冬季使用的有關規定》。雨季應採取有效的設備防護措施,避免雨淋受損、影響施工。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應具備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所需的道路、場地、機棚及供水等條件;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條:兩臺起重機在同一位置作業,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得小於5米。

第二十六條:起重機應設專職指揮員採用國家標準信號進行指揮。當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應設兩人指揮或採取有效的聯繫方法進行指揮。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應嚴格執行有關報廢的規定,嚴禁使用報廢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八條:設備物資部門應健全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每臺設備的例行保養,定期保養、其它保養及安全運行和檢測記錄必須準確、及時、齊全;兩班制以上的作業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並歸入技術檔案。

機械設備事故處理

第二十九條:機械設備事故分類:

一般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500-1000元或停產在5天以內者;

大事故 : 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20xx元或停產在10天以內者;

重大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大於20xx元或停產10天以上者。

直接損失的價值按設備損壞後至恢復正常狀態所需的工料費用計算確定。塔式起重機發生傾翻、摔臂、脫軌、塔帽脫落、轎箱墜落,不論大小,均屬重大事故。

機動車輛在場外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監理部門按規定處理,還應按車輛損壞程度作爲機械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理權限: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查處後將結果報公司備案;

大事故報公司調查處理,並將結果報局備案;

重大事故報局安質處調查處理,寫出機械設備重大事故調查報告,並報建委備案;

發生重大事故應在事發後四小時內向公司、局主管部門作概要彙報。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9

1、所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繫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繫上,遇有問題及時彙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安全。

6、需要請假或着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後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所有工資,並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後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閒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現一次,將給予辭退並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行項目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10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鬆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牆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範圍內無障礙

二、啓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後、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啓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牆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鬆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後、梯籠才能開啓。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乾淨,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11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施工機械管理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3.負責大、中型施工機械新裝、拆裝、改裝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審查和作業過程中的監督。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4.參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施工機械項目的審查,並負責項目完成後的檢查、驗收工作。

5.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組織制定施工機械安全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並督促執行。

6.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7.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12

1、塔吊的裝拆由專業公司負責。在塔吊裝、拆前,必須作塔吊安裝與拆除的施工方案,報項目經理部、項目總工審批合格後方準施工作業。

2、塔吊的四限位'、'二保險'等安全可靠。塔吊吊鉤以下索具作到安全使用。塔吊信號指揮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

3、機械設備操作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十字作業法'。

4、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必須由專業隊伍進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前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劃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和專職的監護人員。

5、外用電梯的基礎做法、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定。安裝與拆除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進行,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裝工藝要求。如遇特殊情況(附牆距離需做調整等)應由機務、技術部門制定方案,經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外用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熟悉設備的結構、原理、操作規程等。班前必須堅持例行保養。設備接通電源後,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監督運載物料時做到均衡分佈,防止傾翻和外漏墜落。

7、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電動吊藍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後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8、施工現場的木工、鋼筋、混凝土、捲揚機械、空氣壓縮機必須搭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9、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係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0、攪拌機加料時,工具不能碰撞攪拌葉片,更不能在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鬥內扒料。

11、分包方使用的機電設備,必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非特殊工種,不得從事特殊工種作業,操作簡易機具的作業人員,企業單位的勞動部門要組織培訓、考覈合格後,由安全部門簽發操作證,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12、鋼筋起吊必須捆綁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運綁紮鋼筋工作架子必須繫好鋼絲繩,在無任何牽連的情況下進行吊運,到位後,待工作架放穩,搭好支撐方能放下鋼絲繩。

13、當風速達到15m/s(6級以上)時,吊裝作業必須停止。做好颱風雷雨天氣前後的防範檢查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

14、無論在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凡需搬運打蛙夯機必須先切斷電源,不準帶電搬運,以防造成打夯機誤動作;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用品;兩臺以上打夯機同時作業時,左右間距不小於5m,前後不小於10m。相互間的膠皮電纜不要纏繞交叉,並遠離夯頭。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13

1、貫徹執行國家及企業頒發的有關安全技術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2、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作業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業人員嚴禁在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現場停留。

3、高空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防滑絕緣鞋。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在安裝、拆卸設備標準節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護欄以內工作時,必須正確繫好安全帶。

5、嚴禁安、拆、操作人員酒後上崗工作。

6、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裝車運輸時要有專人指揮裝車,保證安全的同時並使設備各個結構及部件不受損壞,裝上車的零部件必須捆綁牢固。

8、安裝、拆卸設備時要指定安全負責人,一般情況下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特殊情況下,安裝、拆卸需要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制定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9、安裝、拆卸完畢後,由作業帶班人員或安全責任人對設備各部件進行檢查,合格後再進行技術調試。

10、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酒後操作、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操作,並立即彙報進行處理。

11、安裝完畢後,務必對各部件進行檢查,調試時務必遵照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調試,經檢驗全部符合要求後,方能進行交接。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14

各種機械、電氣焊設備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取證人員才能上崗作業,做到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制度,做到專人專要、一機一崗,操縱、裝拆、檢修、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完成。

各種高壓氣瓶專人保管發放,減壓器應有安全閥,氧氣瓶與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處,均距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時避免陽光曝曬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墊圈的保護。

各式起重機械,牽引及輔助工具標明最大負荷量,超高、低限位以及力矩限位、傳感、繼電保護、指示器、停靠裝置、夾軌器必須靈敏、齊全、可靠,一經發現故障,應由專職人員停機維修。

1)施工機械安全措施:

平刨傳動部位應設防護裝置及安全裝置。

嚴禁使用浮桶式乙炔發生器,乙炔發生器應有回火安全裝置,距離明火不小於10米。保險鏈、防爆膜等保險裝置應靈敏,合格。

施工現場使用的機動車輛,司機應持證上崗駕車,制動裝置靈敏,嚴禁載人或違章行車。

各種氣瓶應有明顯標誌,距離乙炔發生器應符合規定要求,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有防爆,防曬措施。

電焊機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電源線應按規定設置,接線端防護齊全,應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線絕緣良好,嚴禁隨地拖拉。

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做好機械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2)電焊機安全技術措施: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乎套側向操作。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溼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扳或木板上。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乾淨,並將所有孔口打開。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

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並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採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並應有隔光板。

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好手套、口罩,並將粉塵及時排除。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電壓不應大於36伏。

雷雨時,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後,方可施焊。

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並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後,方可離開。

機械施工管理制度15

一、人員配置

項目部必須配備專、兼職設備管理人員。合同金額超過1億元的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合同金額超過3億元的項目部必須成立設備管理機構。對於大型設備直接影響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項目,設立項目設備副經理。

租賃公司必須設置安全總監並配備專職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過程控制。

設備租賃公司、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甲方指定分包、應根據設備的數量、特點,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單位施工範圍內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項目部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要按照國家行業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應的資格人員作業。所有作業人員要做到持證上崗。大型設備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機構及崗位職責

1、項目機械管理部室及人員

1.1項目經理對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負總責,是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上級有關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以及各項管理辦法,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1.3負責本部室生產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並傳遞至項目施工技術部。參加項目危害因素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負責組織項目部施工現場所有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前的驗收、監督檢查、日常保養及維修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械安全操作規定,做到定機、定人管理。

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無操作證嚴禁操作機械。作業前要進行分專業、分工種的培訓、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後。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1.6負責設備操作人員證件的審覈及施工方案論證編制上報工作,實施完畢後進行驗收。在施工機械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護。

1.7對施工現場的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大型設備安拆過程及起重吊裝作業進行旁站式監督,及時檢查和糾正違章。

1.8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邊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機械設備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實現本質安全。

1.9定期進行機械設備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落實。做好維修保養、交接班記錄等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和檢查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參與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

2.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發給機械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無操作證嚴禁操作機械。作業前要進行分專業、分工種的培訓、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後。由設備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2.2設備操作人員使用機械必須實行“兩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操作人員要相對穩定。

2.3機械操作人員要做到三懂(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要正確地使用機械,按規定進行保養,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4凡使用機械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機械應實行司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可設專人兼管數臺。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機械正常運行。嚴禁野蠻使用和“帶病作業”。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的基本制度,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機執行,多人操作的單機或機組除執行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機長應進行全面交接並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和交班記錄。

2.6一班作業的機械雖然不進行交接,亦應做好機械的清潔養護和整備工作,填寫運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