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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5篇)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必須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測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工作。上述疾病衛生管理標準按《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執行。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髮店、

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實習生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餘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可疑傳染病患者隨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繼續上崗工作。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後還應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頒發的有關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均由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發給,“兩證”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僞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應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應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10、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體檢率應達98%以上,培訓率應達95%以上,患病調離率應達100%,但上崗工作者持兩證率應達100%.

空調就餐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空調就餐場所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兩“衛生許可證”均須懸掛在該場所的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延續手續。逾期不辦理,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和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16153-1996《飯館(餐廳)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立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所有冰粒機都必須安裝帶消毒的濾水器,以保證冰粒達到衛生要求。

9、空調就餐場所內設有禁止吸菸區,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10、供客人用的面巾必須經嚴格的清洗和消毒。必須一客一換一消毒,一次性紙巾必須是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合格產品。

11、室內應保持清潔衛生,室內不能擺設活的三鳥,蛇、禽畜等動物,以保持室內空氣清潔。

12、食品、食具等應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

旅店業衛生管理制度

1、旅店業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大堂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3-1996《旅店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20xx),二次供水蓄水池應有衛生防護措施,蓄水池內壁材料應符合衛生要求,蓄水池應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一年不少於兩次。

7、凡設空調裝置的旅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8、必須設有專用布草間和專用雜物間,布草間內應設有帶門專用布草櫃,布草應分類存放。

9、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並有明顯標誌。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臉盆、拖鞋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10、被套、枕套(巾)、牀單等臥具必須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旅客的牀上臥具一週一換,平時見髒即換。

11、客房內沒有衛生間的旅業,應設公共浴室,客房內每個牀位要配備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

12、客房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定。

理髮美容店衛生管理制度

1、理髮美容店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店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和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6-1996《理髮店、美容店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必須備有供患頭癬等皮膚病的顧客專用的理髮用具,用後及時消毒。專用具必須單獨存放,並能正常使用。

8、應有齊全的、有明顯標誌的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配備足夠數量供消毒週轉用的理髮工具、用具和毛巾。毛巾須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9、理髮用毛巾應與燙髮染髮用毛巾分開,乾淨毛巾應存放在帶門的專用存放櫃內。

10、剃鬚應使用一次性剃鬚球或一次性剃鬚刀片。理髮工具應使用理髮工具消毒箱進行消毒。

11、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12、理髮、燙髮、染髮、美容用的化學制劑、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GB7916-87《化妝品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13、醫學美容按醫療機構管理,生活美容店不得開設醫學美容項目。

商場、書店衛生管理制度

1、商場、書店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顯眼內。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70-1996《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場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8、大型商場應設顧客休息室或休息區,設污洗間和清潔工具存放間。

9、出售食品、藥品、化妝品的櫃檯應設在清潔的地方,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法規的要求,並分類放置。

10、所有場所應保持場內環境清潔。

11、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4-1996《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7、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並有明顯標誌。杯具、眼鏡等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8、場內禁止吸菸,並應有明顯的禁菸標誌。影劇院、音樂廳、卡拉ok歌舞廳應設吸菸室,並配備排風裝置和空氣清新裝置。

9、公共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卡拉OK場所應使用話筒消毒網。

10、場所內所有冰粒機都必須安裝帶消毒的濾水器,以保證冰粒達到衛生要求。

公共浴室衛生管理制度

1、公共浴室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服務總檯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5-1996《公共浴室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必須有佈局合理的通風、排風設施,新風供給應達到衛生要求30m3/人、h。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必須設有專用拖鞋洗消間和專用杯具洗消間,洗消設施應有明顯標誌,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應設有一次性紙內褲供應。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如需使用毛巾,需設帶門布草櫃,布草類不得露空存放。

10、必須設有專用布草間和雜物間,布草間內應設有帶門專用布草櫃,布草應分類存放。髒布草應有回收室或櫃,不得隨意堆放,嚴禁與乾淨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11、浴池水水質應達到游泳池水質衛生要求,池水遊離性餘氯量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2、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入內,並有明顯標誌。

13、所使用的化妝品及消毒用品必須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體育場館衛生管理制度

1、體育場館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8-1996《體育館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場)內禁止吸菸,並有禁菸標誌。

7、有空調的室內場館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衛生間應有有效的獨立機械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游泳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泳客應持健康證入場,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

7、室內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排水暢通,設置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9、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0、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於2米,深度不低於20釐米,遊離餘氯保持在5-10mg/1,須4小時更換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館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9-1996《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8、應保持室內環境清潔和安靜。

9、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醫院候診室衛生管理制度

1、醫院候診室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門診部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逾期3個月未複覈,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覈,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開業。

3、候診室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71-1996《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7、應採用溼式清掃,每天不少於兩次。

8、應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傳染病流行期間應加強消毒。

9、不得在候診室內診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應保持室內環境清潔。

11、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積水、積垢,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公共場所空調系統衛生管理制度

1、凡設有空調的各類公共場所必須加強空調衛生管理工作,並設專人負責。

2、各類空調場所必須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得低於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並遠離污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清洗,不得積塵,保持乾淨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迴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乾淨整潔,無雜物,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用。風機房內不得積水。

6、設立空調系統清洗記錄簿和檢查記錄簿,記錄每次清洗及檢查的情況。

7、各類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採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乾淨,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8、採用集中式空調的單位,必須加強冷卻塔衛生管理,應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2

爲加強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消毒、安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設施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設備必須專管專用。

四、設施必須加蓋加鎖以防範不安全隱患事故發生。

五、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護塗料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規範要求,不對飲用水水質造成影響。

六、無水箱水質消毒設施的場所,必須配置水質檢測餘氯盒、專用飲用水消毒劑。每日測定水箱水質遊離餘氯含量並記錄。管網末捎水遊離餘氯不應低於0.05mg/l,測試記錄本必須保存以備檢查。

七、通過設施所供給的飲用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八、每年應對二次供水用水箱進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設立清洗、消毒記錄,並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衛生監督部門。

九、水箱清洗、消毒應按照衛生監督部門的有關要求,按規範程序進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3

1、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大廳、入口等醒目處。

2、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

3、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4.有健全的衛生制度,店內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區)

5.理髮用圍布、毛巾,美容用毛巾、面巾、牀單、被罩等應清潔,一客一用一消毒。

6.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用後應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7.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於皮膚病人專用理髮工具箱。

8.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可上崗。

9、工作人員在工作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潔面時要戴口罩。

10.生活美容場所不得從事醫療美容服務。

11.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的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4

爲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應具備相關的衛生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工作。每兩年組織從業人員複訓一次,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率必須達到80%以上。

三、人事部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檔案,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檢測機構進行體檢,並上報應體檢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四、對健康體檢中發現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患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工作。

五、樹立良好的衛生習慣,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換工作服。保持手的清潔,加工時不留(染)指甲、不染(燙)發、不帶飾物、男生不留長髮;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5

1、凡設有集中空調的單位應加強對空調的`衛生管理,並由專人負責。

2、集中空調場所應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低於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並遠離污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集中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檢查、清洗,不得積塵,保持乾淨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迴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乾淨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

6、集中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採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乾淨,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7、應加強冷卻塔的衛生管理,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8、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6

1、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公示。

2、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3、建立衛生制度和本單位衛生管理檔案,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衛生制度張貼上牆。

4、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並在醒目位公示衛生信譽度等級。

5、按照衛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經營場所的環境及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每年不少於一次,並在醒目位公示檢測結果。

6、店堂內有醒目的禁菸標誌或宣傳標語,有專(兼)職吸菸勸阻人員,場所內無吸菸痕跡。

7、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有明顯標誌。

8、應有池水循環淨化消毒設施,配備專兼職的水質淨化、消毒員,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l,備有餘氯檢測設施,有檢測記錄。

9、淋浴、強制式腳浸池、通風換氣等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遊離餘氯保持在5-10 mg/l,4小時更換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保障廣大旅客及交通運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

第三條、交通系統各級行政部門是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交通系統各級衛生防疫站爲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未設立衛生防疫站的,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應委託地方衛生防疫機構負責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

第四條、港口客運站、長途汽車站、客船的設計、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五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由所在地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考覈。

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根據國家“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教學大綱”編寫教材。下達培訓任務和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或培訓後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六條、凡在主要對旅客和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從事直接服務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從事此項工作的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準上崗。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應檢人員名單。健康檢查工作由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指定的醫療部門承擔。檢查工作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將檢查結果上報交通衛生主管部門。對檢查合格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核發健康合格證。

第七條、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築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持有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簽發的交通衛生許可證,方準辦理營業手續。申請交通衛生許可證,須向所在地的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提出。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後應對營業場所進行審查、監測,符合《條例》要求的,發給衛生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或變更營業項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領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每兩年複覈一次,未按《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期複覈的原衛生許可證即自行失效。

第八條、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除進行妥善處理外,應及時報告交通衛生監督機構。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應向受害人賠償損失:

(一)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虛脫休克的;

(二)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呼吸道傳染病的;

(三)因強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暫視力損害的;

(四)因強烈噪聲造成短暫聽力損害的;

(五)因飲用水不衛生造成介水傳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衛生設施不衛生造成腸道傳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膚病、性病等傳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中毒的。

以上各項必須用標準方法檢測,經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確認。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九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並在業務上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心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地區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監測,並對所屬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第十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對所轄範圍內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參加竣工驗收,對經營活動進行預防性和日常的衛生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置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任務。衛生監督員應選擇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具有醫士以上(含醫士)的技術職稱、熟悉有關監督監測業務和規章的人員擔任,並經衛生監督機構的上級衛生主管部門考覈批准。

設置衛生監督員後,應向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年發送旅客在五十萬人次以下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可設衛生監督員一人。超過五十萬人次,每增加三十萬人次,增設衛生監督員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設衛生監督員一人。

第十三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公務,必須着裝整潔,佩帶“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衛生監督員證書。

交通部直屬單位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雙重領導港務局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可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依照《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五條、對依法行使職責的衛生監督人員謾罵、毆打,阻撓衛生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交通系統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的人員、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以及所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8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 “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餘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僞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9

美容美髮的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髮場所和美容美髮操作過程中使用的,與顧客密切接觸的物品。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紙)、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鉗、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儀器等物品;美髮用品用具包括圍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發刷、胡刷等物品;以及拖鞋、飲(杯)具等。

(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的`基本要求

1、毛巾、面巾、牀單、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剃鬚刀、皮膚病患者美髮工具、拖鞋、飲具等公共用品用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其他用品用具至少一日一消毒;清洗消毒後分類存放;直接接觸顧客毛髮、皮膚的美容美髮器械應一客一消毒。

2、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專人專用,美容棉(紙)等應一次性使用,胡刷、剃刀宜一次性使用。

3、美髮用圍布每天應清洗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護頸紙。

4、美容用盆應一客一用一消毒,美容袋一客一用一換,美容用化妝品應一客一套。

5、公用飲(杯)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消毒後貯存於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飲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櫃應保持潔淨,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提倡使用一次性飲具。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0

1、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網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工作。

3、理髮店、美容店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5、美容美髮場所從來人員上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6、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僞造。

7、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8、美容美髮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1

賓館、旅店業衛生制度

爲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衛生水平,保護廣大公衆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三、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四、被套、枕套(巾)、牀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牀上用品至少一週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客用口杯、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備用:

1、物理消毒

紅外線消毒:將洗滌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櫃;溫度保持攝氏100度,消毒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2、化學消毒

對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淨後用化學消毒(程序:除殘渣→熱鹼水浸泡洗刷→化學消毒→清水衝)

(1)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必須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生產的產品。

(2)消毒液濃度、消毒時間必須嚴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說明進行。

3、口杯、茶杯的保潔

經消毒的口杯、茶杯應有專門的保潔櫃,存放整齊避免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複污染,並對保潔櫃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六、顧客用棉織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務機構或自備洗滌消毒間內清洗消毒。消毒後的產品要放在保潔櫃內。撤換下的顧客用棉織品要按規定的程序分類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潔物品。

七、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牀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污垢。

九、經營場所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十、經營場所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達到《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頒發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衛生部頒發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各級政府要將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列入經濟和社會事業建設總體規劃,加強對衛生管理和衛生監督工作的領導,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

(一)民航、鐵路、交通部門,要加強車站(包括火車站和汽車站)、機場、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和交通工具的衛生管理;商業、物資、輕工、糧食、外貿、文化、體育、旅遊、園林等部門,要把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經營管理考覈的重要內容,加強管理。

(二)計劃、建設、環保、規劃設計等部門,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公共衛生設施建設規劃,對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公共場所,按《條例》及其有關規定把好選址、設計關。

(三)宣傳、新聞、教育等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條例》精神,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四)公安、工商、財政、環保等部門,要按《條例》有關規定,協助和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五)各級衛生部門是對公共場所衛生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衛生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健全監督網絡,充實監督人員和技術裝備。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要建立完整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第四條 經營單位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按《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個體經營者的衛生知識培訓和考覈工作。

第五條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進行體格檢查,領取“健康合格證”。

“健康合格證”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僞造。工作期間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第六條 凡在本省境內的公共場所,包括照像館、郵局、銀行(儲蓄所)、客運售票處等,應按《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請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第七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每年複覈一次,持證單位或個人應填寫複覈登記表,經發證機關審覈合格後,在複覈登記表上加蓋年度審覈章,並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上加貼年度有效貼花,逾期三個月未加蓋年度審覈章和未加貼年度有效貼花者,按未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處理。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僞造。

第八條 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條例》第二條和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舉的公共場所的經營活動。

對吊銷“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者,衛生監督機構須提出書面意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應按《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並填寫事故報告表。

第十條 發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時報告或少報、漏報、不報的,衛生監督機構應追查補報;對故意隱匿不報者,由衛生監督機構追究當事者的責任;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的建設項目必須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衛生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將下列資料報送衛生監督機構審查,領取“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衛生許可證”:

1.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及擴初設計的衛生篇章,對需要編制建設項目衛生評價報告書的',應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完成,在擴初設計同時,編制衛生評價報告書;

2.建設用地範圍內和選址周圍的有關環境資料;

3.與衛生有關的施工設計資料。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衛生監督機構必須對建設項目的衛生設施質量、衛生技術措施、環境衛生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衛生評價,提出書面驗收結論。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全省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並對部、省屬單位(包括部、省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直接衛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部、省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二)市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並對市屬單位(包括市屬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直接衛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市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三)縣(不設區的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場所實行衛生監督管理,對所屬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第十三條 上級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指導下級衛生監督機構的工作,省級衛生監督機構對下級衛生監督機構及本轄區內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監督機構作出的不恰當的處理決定,有權糾正或重新處理。

第十四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按《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標準和要求設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鄉、鎮、街道衛生院(所)防保醫生中設立公共場所助理衛生監督員,協助衛生監督員進行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必須遵守衛生監督員守則,在職責範圍內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督管理。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佩戴“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監督證件。

第十五條 對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單位或個人,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實施細則》第四章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3

理髮店、美容店衛生制度

爲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衛生水平,保護廣大公衆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七、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八、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九、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4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做到亮證經營並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覈。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並經衛生知識培訓後,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新。

五、場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禁菸標識。

六、所有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

七、衛生間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管理制度15

一、公共場所的法人代表(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須進行健康檢查(每年一次)、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且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顧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要求;反覆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

四、公共場所經營者須根據規模、項目設置清潔、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並保持正常運行。

五、公共場所消毒間須獨立密閉設置,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消毒設施和消毒設備,且運轉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記錄及時規範。

六、公共場所須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

七、公共場所經營者採購洗化用品、消毒產品等公共衛生用品時須索取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並建立臺賬。

八、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制定公共場所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應當立即處置,並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室內須有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有專(兼)職人員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十、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信譽度等級及衛生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