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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餐飲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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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餐飲合同4篇

餐飲合同 篇1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本承包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下制訂,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從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承包金爲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爲 。

第三條、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簽定正式協議,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包括桐鄉商務會館的廚房、包廂、餐飲大廳、桌椅等餐飲部現有用品。

第五條、乙方以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的名義繼續對外經營,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鄉商務會館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經營範圍不得超出餐飲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項目有牴觸,若違反則視同違約。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包期內餐飲部所有的相關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費、水費、電費、蒸汽費、衛生環保規費等。需雙方分攤的費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攤。承包期內,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一律無關。

第九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後,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於公章、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年審年檢等經營所需材料。

第十一條、乙方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後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二條、期滿後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或與甲方協商折價給甲方,乙方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證金。

2、提供甲方員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據爲準。要求菜品花色樣式不斷更新,符合用餐人員要求,滿意率達到75%以上。

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桐鄉商務會館(蓋章) 承包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代表: 承包方擔保人: (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餐飲合同 篇2

餐飲業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 本勞動合同自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元/月。

(七)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____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____元,計件單價爲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額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計入乙方工資。

(八)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20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社會保險

(十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十三)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告知乙方,並有乙方簽字爲證。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七)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九)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關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 (二)、(三) 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五)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

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3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xxxx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xxxx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xxxx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餐飲工作崗位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月工資爲rmb 元;甲方依據經濟效益支付乙方獎金及補助。

第七條 甲方每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一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根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違反職業道德,危及公共食品衛生安全法律的行爲;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5.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累計曠工2天以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調整達成一致意見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七條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

1)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及賠償金。賠償金的範圍包括:

(1) 甲方爲乙方錄用勞動直接支付的費用(牀上用品費、健康證辦理費等相關費用)。

(2) 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 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其它約定:

1)乙方保證提供的個人證件均爲真實和有效的證件。經查實若乙方提供了虛,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應職稱的福利待遇;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被甲方除名的,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當月工資爲標準,支付通知補償金給對方。

九、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十八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第二十條 合同未滿,未經書面許可,經理,廚師以及以上級別人員,一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工作崗位,違約者統一支付企業年經營額1%的經濟損失。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員工手冊)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餐飲合同 篇4

甲 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入職後交 元的押金(離職時見押金單退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3)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4)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5)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因個人原因操作不當造成本店的損失及不按本店的規章制度執行造成人員傷亡由肇事者負全責 .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餐飲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