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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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電視廣告的看法作文500字

傳媒2.35W

今天是星期六,我寫完作業,來到客廳電視機面前。我打開電視,靠在沙發上伸了個懶腰,準備放鬆一下身心。調到北京衛視,正好上期《我是演說家》沒看完,今天接着繼續看。

我對電視廣告的看法作文500字

正當我聚精會神看到選手要選導師時——唉!廣告!真是可惡!我一氣之下關了電視,身心也沒得放鬆了,走進房間。外面傳來了《奔跑吧,兄弟》的聲音,非常有意思的一個節目。我跑出去,媽媽在看,我也準備看。這時——又是廣告!這壞蛋廣告,氣死我也!

其實這樣的情景不只是在我家發生,大街小巷每家每戶都會碰到這種狀況。每天看電視的人有多少?那精彩的電視節目又有多少人看?小到牙牙學語的寶寶,大到七八十歲的老人,成千上萬。哪個商家不想搶收視率高的節目這“肥肉”插播廣告,使別人買自己的商品呢?就電視廣告,我想談談自己的`看法。

在電視節目中插播少量廣告是有一定好處的,理由有三。第一,能讓觀衆知道此商品。第二,能使觀衆瞭解到此商品的質量、性能、用途,纔會買。第三:能讓人們認準此商品的廠家,一定程度上會避免買到假貨。所以廣告對購物還是有用的。

但事情都是兩面性的,既然有好處,也就有弊端。我總結了三點。第一點,插播廣告時間過長。每個廣告差不多30秒,20個就是10分鐘。廣告過長,而且又反覆播放,使人們厭煩,往往換臺或關掉,這就達不到商家的本意——宣傳了。第二點,沒有創意。總是翻來覆去那兩句話,不新穎。第三點,故弄玄虛。有的商家誇大商品,沒有的作用說有,欺騙消費者,使消費者不能明明白白花錢。

我建議時段廣告不超過30秒,最好在節目開頭結尾播,中間少量插播。每個廣告要新穎短小,引人注意。而且還要講誠信,不能誇大事實且不承認。

如果廣告真的按我設想的去做,一般能有較好的效果。你說呢?

標籤:電視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