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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保險1.42W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從2019年1月1日起,失業金標準爲全市最低工資最高檔標準的80%(即1440元/月)。

2、在我市參保,且戶籍地在深度貧困縣的`失業保險領金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全市最低工資最高檔標準的90%。深度貧困縣指城口縣、巫溪縣、酉陽縣、彭水縣。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如何計算:

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爲三個月;累計繳費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爲六個月;累計繳費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爲九個月;累計繳費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爲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爲十五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七年的爲十六個月;以後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