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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同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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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同 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 汽車租賃合同 ,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租賃合同 15篇

汽車租賃合同 1

出租人:

承租人:

一、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出租方同意將四噸解放牌汽車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車輛僅限於在施工現場運輸沙子、水泥、磚塊、木材和預製板。承租人只擁有調度權,出租人司機負責行車安全和技術操作。

三.承租人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護。車輛設備在退租時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間收取租金。因出租人駕駛不當造成的損壞,由出租人承擔。如果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在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間,承租人將不支付租賃費,但出租人還將每天向承租人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

四、租賃期限爲一年,從年月日起計算

承租人繼續使用或停止使用的,應在當天結束前5天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車輛將按合同規定或在合同期內的租金返還。

5.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結算一次,按月出租。不足一個月的,按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轉回,否則將向承租人主張雙倍租金。承租人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支付,否則,每延誤一天,租金將被罰款。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附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送相關管理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2

租 賃 方(甲方):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 車輛情況

1.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汽油。

二、 租期及租金

1.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甲方按月租金 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押金______萬元,簽訂本合同後,三個月內支付租金 _______元,車輛使用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爲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 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 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 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 幫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 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 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 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 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爲現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 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 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爲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 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 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 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爲止。

11. 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 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13. 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 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 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 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五、 其他

1. 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爲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租 賃 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3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車架號碼爲-的所有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

第一條甲方保證租賃車輛符合國家有關租賃車輛的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標準狀態的車輛和駕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告知車輛狀況。乙方應提供駕駛證和身份證件,經雙方覈實後複印保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汽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雙方可協商變更或終止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標準收取車輛修理費,並在租賃期滿時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予以舉報和處理,乙方不得利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規定,退車一週無違章記錄,押金全額返還,否則甲方多退少補。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30天;超時,超過公里需要額外收費;半天超過3小時,一天超過6小時;還車時,加油量一定要和送貨量一致,否則要額外支付加油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位於大石城首層第________________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甲、乙雙方就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大石城首層第________________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等。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商鋪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辦理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甲方向乙方退回應退費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鋪手續,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鑑於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後,給予乙方不超過15天的清貨時間(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清貨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從管理人員管理並保證只售賣原商鋪內的積貨,否則甲方有權取消該清貨活動。同時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好清貨物品,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七、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雙方不得再依該《商鋪租賃合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_________車壹輛,使用性質_________,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_________,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爲年月,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一、此車手續有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員小寫________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戶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戶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將車號爲___________租給乙方,乙方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押金

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爲_____元,押金_____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乙方。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車輛出現故障及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如發現車輛丟失、盜搶等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5、乙方租期滿交付甲方車輛時須甲方驗收合格後交付。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

三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7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爲_____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年審,則可視爲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6、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小汽車租賃服務。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汽車租賃合同,以資共同履行。

一、甲方必須保證提供的車輛來源合法、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對租賃車輛投保足夠的商業保險。

二、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駕駛員持證上崗、駕駛經驗豐富,爲乙方工作人員及客服等提供安全快捷優質的服務。

三、租車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四、甲方提供的租賃車輛及駕駛人員不得從事非法活動,由此導致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同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用車服務期間的油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400元/輛

六、乙方用車區域範圍限___縣(包括______縣境內的各鄉鎮範圍),若出______縣境內費用另行協商,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將乙方指定人員載送至乙方指定地點。

七、甲方駕駛員需遵守國家道理交通法律法規,駕駛員違法違章駕駛產生罰款等各種費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駕駛員因爲違法違章駕駛或者駕駛不當致不能按時將乙方指定人員載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由此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八、駕駛員駕駛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9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爲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爲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五、乙方職責

1。乙方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六、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在收取最後一個月租金後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爲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10

合同號: _ _ _ _ _ _ _ _ _

出租人:_ _ _ _ _ _ _貨運公司

承租人:_ _ _ _ _ _ _ _建築公司

一、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出租方同意將四噸解放牌汽車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車輛僅限於在施工現場運輸沙子、水泥、磚塊、木材和預製板。承租人只擁有調度權,出租人司機負責行車安全和技術操作。

三。承租人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護。車輛設備在退租時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間收取租金。因出租人駕駛不當造成的損壞,由出租人承擔。如果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在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間,承租人將不支付租賃費,但出租人還將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 _ _ _ _ _ _

四、租賃期限爲一年,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五、租金爲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轉回,否則將向承租人主張雙倍租金。承租人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支付,否則,每延誤一天,租金將被罰款。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附附件。

九。本合同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出租人(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汽車租賃合同 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1、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_噸位:_______車牌號:_______顏色: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車架號:_______行駛證號:_______納稅證號:__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_______方向情況:_______燈光情況:_______車輛成新度:_______車輛外觀:_______隨車工具: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2、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用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_日。

(2)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3、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4、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5、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6、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7、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8、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9、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10、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1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12、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爲進一步促進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____________

車型:____________

日租(元/天):____________

協議價:____________

押金(元/天)____________

接送機____________

接送機____________

備註:5天內;5天以;市至機場協議價

租車:

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

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

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市內、市內指機場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分按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爲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五一節、十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爲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爲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覈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 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市區←→機嘗市區←→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爲乙方代收超額部分,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覈算,月底雙方覈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分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13

合同號: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爲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汽車租賃合同 14

出租人:___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築公司

1、出租人根據承擔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_牌汽車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2、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沙子、水泥、磚、本料和預製板用。承擔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3、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人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負責,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但不給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人每天還要償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4、租用期定爲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伺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5、租金每月爲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6、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7、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承租人有權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並由承租人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爲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爲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爲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爲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爲《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爲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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