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愛車

【精品】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集錦6篇

愛車2.47W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品】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集錦6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

日租(元/天)

協議價

押金(元/天)

接送機

接送機

備註

5天內

5天以上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爲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爲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爲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覈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嘗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爲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覈算,月底雙方覈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爲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爲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爲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爲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爲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爲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爲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爲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爲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爲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爲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爲《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爲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爲 ,車牌號爲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爲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爲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重慶易和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承運內容

1-1已方負責承運甲方業務‘天友乳業低溫奶所有產品 ,裝運.卸載配 送。

1-2 乙方同意按本協議條款和條件使用車輛提供運輸服務,在協議期限

內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的時間,爲甲方安排車輛和工作配送人員。 1-3乙方同意甲方運輸於業務相關的物品。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協議期限爲12個月,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

第三章 運輸方式:

3-1 乙方自備汽車運輸車輛.車牌號 車況良好,能保證承包期間的正常運輸,符合產品運輸要求,向甲方提供車主身份證複印件,車輛行駛證複印件.駕駛員身份證.駕駛執照複印件。

3-2計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承包天友乳業有限公司配送業務的運輸線路

1線 家樂福前鋒店、好又多(府河店、新鴻店)、沃爾瑪SM店、伊藤建設店、人人樂前鋒店共六家包乾運費6500元。

2線 家樂福(羊西店、新光華店)、伊藤雙楠店、人人樂(優品道店、新光華店、雙楠店)共六家包乾運費6500元。

3線 李剛送奶到點(170公里內)包乾運費6500元。

以上線路爲包乾計算,甲方不在付其它任何費用。

結款方式:乙方每月20號前應將上月結算運費的資料交給甲方審覈,以便甲方按照商定時間支付運費。

第四章 乙方承諾及責任

4-1乙方承諾以上線路不落單,不遺留貨物.

4-2.乙方負責取得.保持地方.國家要求甲方的所有與運輸有關所需的許可,並承擔相關費用.

4-3乙方保證確實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合法權以及相關的手續.

4-3.1乙方同意將提供搬運和運輸產品所需的設備和訓練有素的人員,並保質保量,按時將貨品發送至指定點。乙方將嚴禁使用曾用於運輸有害廢棄物或有毒產品的`貨車,並保正在運輸配送過程中不發生交叉感染。

4-3.2乙方在其運作中將僱傭合格的.訓練有素的.經驗豐富並具有合法身份的僱員,統一按照甲方要求着裝並佩戴工牌,對客戶服務第一的態度至上,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4-4乙方應按照甲方通知的要求安排車輛,按時將指定車型的車輛行駛至甲方指定地點.並保證在約定的實時間內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乙方應承擔上述期間除不可抗拒力原因以外而造成的產品短少。損壞.受污染及由此

引起甲方的損失。

本條所稱甲方損失實際是指甲方業務貨值損失和其它人力.物力損失.聲譽損失,並不包括由此引起的配送利潤。‘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指戰爭.自燃災害.道路塌方.國家交通管制等非乙方主因素。

4-5乙方應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以保證車輛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保證車輛具備甲方所託產品需要的冷藏保鮮產品(製冷溫度必須控制在6C度以下,最佳溫度爲4C度).

乙方保證車輛衛生,甲方對不符合表準的車輛有權要求調換車輛或要求乙方作出整改直到符合甲方要求。

4-6 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罰款.扣證.扣車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承擔。

五 雙方義務和責任權利:

1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進行工廠的各項要求進行宣傳.並監督執行 2甲方有對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處罰權(包括對乙方出現的貨賠和各種罰款。

3甲方按照商定時間支付乙方應收運費。

乙方:

1乙方應每條線路向甲方交保證金5000元人民幣

2 乙方必須配備良好的車輛配質保證完成當天的配送任務,不丟貨,不丟單.不丟站,保質保量按時送貨到指定客戶。

3 乙方應提供符合配送產品要求的車輛附加設備(製冷機組)如因乙

方原因超成的貨賠罰款慨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

4在承包運輸配送中發生各種違章行爲的罰款或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承包運輸配送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所制定的配送流程,以及天友乳業有限公司針對物流企業要求的各項管理制度。如因已方原因超成的天友乳業有限公司對甲方的處罰,乙方無條件的全部承擔。

7 乙方若出現車輛故障,需要停運。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不及時通知,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已方承擔。

8乙方在配送天友乳業有限公司指定線路產品時,不得混裝其它產品,一經發現以天友乳業對我公司罰款金額爲準,對乙方進行處罰.

六 其它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甲方負責人蓋章 乙方負責人蓋章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攤鋪機概況:______________

二、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三、甲方爲乙方配備該設備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負責食宿,由甲方負責該設備操作手工資。

四、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摺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小時部分應視爲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元/月,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3.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_____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_____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後,甲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

五、租賃設備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設備的進場費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____天通知甲方(如果設備實際租賃不足____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2.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3.設備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4.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設備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____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____小時的租賃費。

5.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義務:

1.爲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機手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4.甲方機手應每日嚴格填寫甲方單位派發的租賃機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結束將此表交乙方單位簽字蓋章,並以此表計算租金。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在設備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設備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____%作爲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出租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爲,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第三條 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爲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第四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二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第五條 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繫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第六條 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複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

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第七條 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車型 押金 元整;租車費 元/天;租用天數 ;起租時間 年 月 日至終止時間 年 月 日;共計: 元整(用車時間24小時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第八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第九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爲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爲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爲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