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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汽車維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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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維修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優秀)汽車維修合同

汽車維修合同1

制定以下十項基本守則,維修技工應將其付諸於每天的工作實踐,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務質量。

一、 職業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務必常穿工作鞋。

3、 務必經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潔。

二、 小心處理車輛

1、 務必使用座位套、保護板墊和地板墊。

2、 在駕駛顧客車輛時要細心。

3、 在顧客車內不可抽菸。

4、 不得使用顧客車內音響、電話等。

5、 勿將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車內。

三、 整齊與清潔

1、 保持車間(地面、工具箱、工作臺、測量工具、測試工具等)整齊清潔,勿堆放不必要的雜物,把東西放置整齊。經常打掃、沖洗、擦拭。

2、 工作時,車輛要在指定工位擺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確使用工具和設備,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 小心煙火,不得在車間抽菸。

五、 計劃與準備

1、 確定“主要事項”(顧客要求維修的主要原因)

2、 務必明白顧客的`要求和車間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額外維修工作,要報告領班或車間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計劃(工作程序和預防措施)。

5、 檢查料庫有無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單上所列明事項。

六、 工作質量高進度快。

1、 使用合適的專用維修工具和測試工具。

2、 文明生產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據修理手冊工作,切勿憑臆測工作,無把握之事應向領班或主管請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單上列明,要向領班或主管報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訓機會,不斷掌握最新技術。

七、 按預定時間完工

1、 隨時檢查自己能否按時完工。

2、 如果認爲要提前或延遲完工、或需作額外工作,要通知領班或主管。

八、 完工後的檢查工作

1、 確認主要維修項目已完成,確保所有其它事項也已完成。

2、 保證修後車輛至少與修前同樣乾淨。

汽車維修合同2

託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合同”係指託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託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託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託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維修方負責託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託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託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託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託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衆公司規定託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託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託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託修方,在取得託修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託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爲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託修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爲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託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託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託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爲指導思想,竭誠爲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註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爲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並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託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託修方,託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託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託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託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託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託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後,託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託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託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託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託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爲託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託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託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託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託修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託修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託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託修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託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託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託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爲20元的補償爲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託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託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託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託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爲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交由託修方經辦人覈對確認後簽名,託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託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爲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維修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託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託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汽車維修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______________ 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

______________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詳見附圖),其中車間_____________(平方米),鈑金、噴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現金人民幣_______萬共_______ 萬元作爲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_______萬及現金_______萬共出資_______萬元作爲投資。雙方約定:

1、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爲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2、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爲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

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______________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_______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項目、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後盈虧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

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爲_______萬元,合作項目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_______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從_______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_______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

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爲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 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2、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1、將原有的奔馳、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2、爲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3、開發客戶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1、原________汽車場地係爲爭取“4S”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3、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爲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

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

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汽車修理廠承包一事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汽車修理場地,部份設備設施,辦公用設施,簡易的居住屋等(詳細清單附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爲3年一簽,乙方在當年十二月一日前交清次年的租金,其承包期限以此類推順延;甲方若改變修理廠用途,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終止承包期。

三、租金:承包期的第一年租金爲人民幣160000.00元(大寫:壹拾陸萬元整)。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數上遞增壹萬元整(10000.00元),以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爲止。

四、約定事項

1、承包期間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己經營、自負盈虧,按時上繳有關部門的各種費用,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

2、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水電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包期間應愛護和保管好各種承包物,不得隨意改變用途,不得遺漏或損壞,更不得用承包物作抵押借

款,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承包物完整的歸還甲方,遺漏或損壞的按實價賠償。

4、承包期間,各種機器設備和設施的正常維修及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房屋及場地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5、乙方在承包期內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以及法律行爲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6、乙方在承包期內要注意承包物的防火,防盜等安全隱患,造成事故災難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六、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二0xx年 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5

託修方:簽訂時間:合同編號:

承修方: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車種3牌 照號車型3底盤號發動

機型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爲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託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說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爲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爲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託修雙方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份。

汽車維修合同6

託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30天或行駛5000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有長期業務往來的車輛單位,甲方在維修期間所發生的大修費用允許臨時掛賬,竣工後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應及時爲甲方結算費用。其他無長期業務往來車輛單位在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驗收合格立即結算維修費用。 現金________ 轉賬________ 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合同附件。

說明: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1000元以上的。

承、託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三)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四)對乙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要求並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合同標明爲準或雙方另行約定,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繫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五、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乙方: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汽車維修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願,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車輛委託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繫單”所要求的維修項目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項目,經聯繫確認後再進行維修。

、 維修服務範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範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 修服務,並代爲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 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複印件等資料。

、 維修服務:

a) 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後方可維修. b) 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並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 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 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並需作書面檢討.

、 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 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 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 服務質量

a) 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爲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爲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爲準。

b) 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 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 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c) 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於正確判斷故障。 d) 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 不得人爲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 對甲方的服務項目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並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爲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

止合同的,視爲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8

委託方(甲方):

維保方(乙方):

甲、乙雙方爲了明確塔式起重機維修保養的責、權關係,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甲方的起重設備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要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時間爲甲方實際通知函交給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二、協議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每月定期進行維修、檢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檢查內容中發現問題須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實際維修的人工費、配件費及材料費等於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時自行更換配件。

2、本合同乙方爲先收維護、檢查費後作業的原則。

3、塔吊結構

1、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連接是否鬆動、結構是否變形有無裂紋

2、塔身垂直是否達到要求

3、附着是否變形、焊縫是否裂開

4、司機室、載人吊籃、平臺欄杆是否可靠連接

電器系統:

1、電纜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電壓爲380v10%

2、碳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是否良好

3、儀表、照明、報警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護元件、操作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5、制動系統靈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險裝置:

1、限制器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額

2、重量限位擋的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

3、迴轉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

4、變幅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6、通訊系統是否有效

繩輪鉤系統:

1、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潤滑是否良好,小車、吊鉤鋼絲繩是否變形、斷絲、跳槽,在機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達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動滑輪、導向輪是否潤滑靈活可靠

3、吊鉤保險是否可靠,軸承傳動有無異響聲傳動系統

1、各傳動機構是否平穩、有無異常響聲

2、各滑動點是否潤滑良好

3、連軸裝置、制動槓是否可靠

三、費用(不含稅金,稅金另計)

1、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後作業原則

2、元至施工電梯拆卸完畢。此費用不包含維修過程中的`人工費和配件費。

3、本合同有效期,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4、緊固螺絲、加潤滑油清理雜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付款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開出有效收款票據。

四、乙方責任:

乙方應爲派往施工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維保並保證質量對維保工作負責。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協議作爲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鄭重聲明:

1、非乙方人員進行安裝作業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必須保證委託乙方維修、檢查的起重設備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關起重設備生產製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因起重設備部件質量問題發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9

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乙方)爲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採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採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範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範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爲20xx~20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後,乙方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並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併爲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爲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爲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爲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

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的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託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1.在定點採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採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佈。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爲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

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後,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爲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爲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覆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於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後,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汽車維修合同10

甲方:崑山偉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願,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車輛委託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繫單”所要求的維修項目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項目,經聯繫確認後再進行維修。

二、 維修服務範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範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

修服務,並代爲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三、 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複印件等資料。

四、 維修服務:

a) 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後方可維修. b) 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並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 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 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並需作書面檢討.

五、 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六、 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 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 服務質量

a) 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爲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爲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爲準。

b) 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 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 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 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於正確判斷故障。 d) 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 不得人爲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 對甲方的服務項目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並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爲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

止合同的,視爲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崑山偉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崑山市339省道479號 地址:

電話:0512—57066885 電話: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11

託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種牌照號發動機型號

車型底盤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__ 轉帳銀行匯款 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說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 。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 、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爲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爲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製:_________________ 印製: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12

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業單位) 簽訂地點:

乙方:(定 點 企 業)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爲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並與乙方本着公平、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範圍

(一)車輛的維修範圍爲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範圍內,但由於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 結算方式。 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於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併報縣財政監管部門審覈(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審覈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項目,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後,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並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範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範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並查明原因,如屬於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於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採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僞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用戶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於本合同項目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並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爲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後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爲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願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 5%作爲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用戶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 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並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衝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爲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採購中心審覈,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13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使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及租賃設備的交付: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租賃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設備交付地點並負責安裝調試至能正常使用。

3、乙方將租賃設備全部安裝調試完畢後雙方簽署正式交接手續,交接手續簽署完畢視爲租賃設備正式交付甲方,並以此日期作爲租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三、押金:

甲方需繳付乙方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的計算:

1、基本租金:自租賃期第一天起,本合同項下全部租賃設備的租金合計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甲方於簽訂合同後第二個月仍需使用上述機械設備的,租金按前述月租金額70%,之後沿用此折扣後金額爲月租金。

2、付款方式:月結,轉賬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足額正規發票並承擔相關稅費。乙方不提供發票、未足額提供發票或者提供虛假、不合格發票的,甲方有權拒絕或者順延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虛假、不合格發票的,自發現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應無條件提供正規發票並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損失,同時乙方應另按虛假、不合格發票票面金額的10%賠償甲方損失。

五、租賃財產的所有權及使用權:

租賃設備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擁有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六、租賃設備的保管使用及維修保養:

1、甲方如需搬遷租賃設備,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在乙方技術人員監督下進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租賃設備出售、轉租、擔保、抵押、自行轉移到其它地方或作任何損害出租人利益的處置,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出賠償。

3、租賃期間,乙方提供租賃設備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正常使用情況下)。

4、租賃期間,乙方應對租賃設備進行每月不少於兩次的定期上門維護服務,以保證租賃設備的正常使用。

5、乙方除履行定期維護義務外,租賃期間若機器出現故障時,由甲方電話通知乙方維修,乙方接到通知後4小時內作出迴應,一天內修復。如果三天內無法修復,心須提供備用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出退機直至解除本合同。

6、乙方設備出現故障後,經甲方通知乙方拒絕維修或逾期無法修復又不提供備用設備的,甲方有權自行尋找維修機構或備用設備,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設備的丟失及毀損:

1、租賃設備丟失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賃設備損毀的.風險由甲方承擔。設備使用壽命到期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設備損毀、滅失以及正常使用造成的設備損耗甲方不承擔責任。

2、設備丟失或毀損後,自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丟失或毀損的設備不再計算租金。

八、違反合同處理:

(一)如甲方不按時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甲方未按合同履行應繳租金達一個月,乙方收回租賃設備,並追回所欠租金,終止租賃合同,並扣罰三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當月租金,同時乙方應全額退還押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基本租金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乙方未按時交付全部租賃設備超過十五日的

2、租賃期間,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租賃設備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的

3、租賃期間,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維修或者定期維護義務的

4、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單方解除合同的

5、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

6、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提出後拒不糾正或者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糾正完畢的

7、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8、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形。

(三)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的,乙方應於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7日內退還剩餘保證金,逾期退還的乙方應按應退還保證金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賠償甲方損失。

九、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訂後,任意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2、雙方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後,乙方收回租賃設備,全額退回甲方押金,本合同終止。如甲方繼續租用,乙方應保證在原價格不變的基礎下續租給甲方,另籤合同。

3、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支付雙方商定的產權轉移費,取得租賃設備的財產所有權,本合同終止。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它:

1、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關於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載明地址寄送,任何一方變更地址及負責人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即視爲送達,無論郵件是否退回。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14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爲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15

甲方:(定點單位)

乙方:(維修單位)

爲規範車輛維修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30日止。

二、甲方保證維修質量符合國家維修行業標準。

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使用維修配件,確保更換配件是本地區同品牌同型號的最低價格,工時費收費標準按市場最低價格。

四、甲方保證24小時提供維修服務,市內緊急救援15分鐘到達現場,市外根據路途情況爭取最短時間到達。優先搶修,及時交車。

五、非緊急維修時,甲方需根據乙方負責人簽字的車輛維修通知單進行維修。緊急維修時,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現場確認後,方可維修。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因甲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內容包括:維修項目、具體部位、耗材、部件、工時費、質量保證期及經辦司機簽名,此單多聯複寫,以備結算時使用。

八、結算方式:每三個月時,甲方執維修結算單及維修發票與乙方結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維修 合同 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