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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汽車維修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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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汽車維修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汽車維修合同8篇

汽車維修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一、車輛型號:

車種牌照號發動機型號

車型底盤號發動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其中工時)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金________轉賬________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合同附件。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掛: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說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爲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爲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製:印製:

文書要點

汽車維修合同是託修方委託承修方修理汽車,託修方支付維修費用的合同。維修汽車是託修方要完成的特定工作,因此,該合同也屬於承攬合同的一種。本格式爲示範文本(GF20000304)。

汽車維修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送修汽車的型號;車輛交接期;維修類別及項目;預計的維修費用;材料的提供方式;質量保證期限;驗收標準及方式;維修費用的結算及支付方式等。

特別提示

汽車維修涉及到汽車運行安全等重要事項,在簽訂該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對汽車的維修項目要寫清楚,有的需要經過檢查才能確定的故障,在正式簽訂維修合同前雙方要進行檢查確認,避免因維修項目不準確而引起糾紛。

(2)維修材料的提供,包括託修方提供和承修方提供兩種方式。不管是哪一方提供,都有對方要驗收和確認的問題。如果未經對方確認,另一方提出異議的,則提供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車輛交接。託修方交給承修方時,承修方要對車輛進行驗收,確定車輛損壞的項目;承修方在修好後,託修方接受車輛時也要進行驗收,確認符合維修標準時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4)承修方的保修責任要明確。

汽車維修合同 篇2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乙方)爲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採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採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2.適用範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維修範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爲xx~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維修價格

4.2.1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http://)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費用結算

4.3.1車輛維修後,乙方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並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併爲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爲10分,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爲其下一年度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爲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

.2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xx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託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1.在定點採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採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佈。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乙方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爲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

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後,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爲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爲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汽車維修合同 篇3

託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種牌照號發動機型號

車型底盤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__ 轉帳銀行匯款 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說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 。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 、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爲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爲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製:_________________ 印製: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4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爲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汽車維修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的原則,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將 的經營手續轉讓給乙方,在此之前的債務與乙方無關,在執照轉讓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變更工作,變更時間爲30天(根據變更內容適當調整時間), 在變更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資料作違法活動,否則一律後果由乙方自負,變更完後由雙方點清資料交接完畢,一次付給預先定好的價格( 元)交付甲方,變更工作完成後,該企業的一切賬務與甲方無關。

附件:A

1, 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 稅務正副本原件

3, 組織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及IC卡。

4, 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

5, 驗資報告。房屋租賃協議。

6, 公司章程。

7, 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

8, 發票領購本和支票領購本,銀行存款密碼。銀行對賬單。未用完的支票及發票。

9, 帶有開票軟件的電腦主機一臺及IC卡、打印機一臺、發票掃描儀一臺。

以上資料是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交接時間:

汽車維修合同 篇6

甲方: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 乙方:懷化市鶴城區廣聯汽修廠

爲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着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衝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准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爲(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爲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爲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徵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後,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爲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

日期: 日期:

汽車維修合同 篇7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車牌號發動機號顏色車型vin代碼/車架號行駛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爲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8

制定以下十項基本守則,維修技工應將其付諸於每天的工作實踐,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務質量。

一、 職業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務必常穿工作鞋。

3、 務必經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潔。

二、 小心處理車輛

1、 務必使用座位套、保護板墊和地板墊。

2、 在駕駛顧客車輛時要細心。

3、 在顧客車內不可抽菸。

4、 不得使用顧客車內音響、電話等。

5、 勿將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車內。

三、 整齊與清潔

1、 保持車間(地面、工具箱、工作臺、測量工具、測試工具等)整齊清潔,勿堆放不必要的雜物,把東西放置整齊。經常打掃、沖洗、擦拭。

2、 工作時,車輛要在指定工位擺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確使用工具和設備,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 小心煙火,不得在車間抽菸。

五、 計劃與準備

1、 確定“主要事項”(顧客要求維修的主要原因)

2、 務必明白顧客的要求和車間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額外維修工作,要報告領班或車間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計劃(工作程序和預防措施)。

5、 檢查料庫有無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單上所列明事項。

六、 工作質量高進度快。

1、 使用合適的專用維修工具和測試工具。

2、 文明生產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據修理手冊工作,切勿憑臆測工作,無把握之事應向領班或主管請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單上列明,要向領班或主管報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訓機會,不斷掌握最新技術。

七、 按預定時間完工

1、 隨時檢查自己能否按時完工。

2、 如果認爲要提前或延遲完工、或需作額外工作,要通知領班或主管。

八、 完工後的檢查工作

1、 確認主要維修項目已完成,確保所有其它事項也已完成。

2、 保證修後車輛至少與修前同樣乾淨。

標籤:維修 合同 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