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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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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彙編15篇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

爲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產主管經理爲首,行政部、生產部、醫務室、總工會和各子公司生產廠相關領導組成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各子公司、部門、車間設立以主管領導爲主的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各部門的安全員爲職業衛生的專(兼)職監督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職工的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存;做好新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和培訓,使職工瞭解熟悉本公司、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並掌握職業衛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項,杜絕和減少職業性危害。

四、按規定向職工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採用新工藝,選用新設備,改善工作條件,杜絕“跑、冒、滴、漏”,實行清潔化生產,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

五、經常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定期請由依法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其結果定期向職工公佈。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2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管理範圍內的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治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危害知識進行考覈,考覈合格後安排上崗。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3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主要有哪些職責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評價,以及在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對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的落實,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對本企業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年度總結.全面掌握本企業從原料、中間體及成品等生產全過程、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

2.什麼是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對職業危害防治層層負責的制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職業安全衛生制度.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控制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條件,職業病的發病率就會降低.反之,就會因職責不清,互相推諉,職業危害防治無人負責,而導致職業病危害嚴重,職業病不斷髮生.

3.什麼是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該法還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爲了使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進一步規範化,《職業病防治法》頒佈後,衛生部頒發了與該法配套實施的《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衛生部頒佈的《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週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週期,需複查時可根據複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職業健康檢查應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的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體檢機構應當自體檢工作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說明理由並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複查的,體檢機構除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外,還應當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體檢機構應當按統計年度彙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並將彙總材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用人單位及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4.什麼是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爲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勞動者有權查閱、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5.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報告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20xx年衛生部令第25號)的規定,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爲三類:

①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類及調查處理按照衛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規定》執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與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職責進行調查處理.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後,應當實施緊急報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報告;

②一般事故,應當於6h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收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採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管理規定》,負責管轄範圍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並應當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情況.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情況,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對外公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6.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處理

企業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根據情況立即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①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③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④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⑤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⑥配合衛生、安監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安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⑦落實衛生、安監部門要術採取的其他措施.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4

1.用人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單位必須制定並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單位必須重視建立詳細的職業衛生檔案,其應包括:

2.1.1廠企基本情況:單位簡史、生產工藝流程圖、存在有毒有害的種類和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評價、有毒有害作業羣體分佈及其健康評定和職業性四種人(職業病、疑似職業病、觀察對象及職業禁忌症)情況等。

2.1.2職業健康情況:勞動者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藉貫、婚姻狀況、出入廠時間、勞動合同時限、健康狀況、工種調動、工資發放及出勤情況等)、職業史、危害因素接觸劑量、勞動保護、現病史、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及其健康評價等。

2.1.3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情況:包括危害因素種類、監測或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

3. 用人單位必須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3.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防護措施和應急救援設施等。

3.2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30日內申報,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發生變更後30日內申報變更內容。

4. 用人單位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並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4.1單位負責人和安全技術部門、醫療部門、工會組織及車間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定期接受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

4.2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應設立考覈管理和文字培訓資料。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5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範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單位要督促和安排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或參加學習講座,以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3、單位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覈.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國家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單位有關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以及職業衛生防護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並做好培訓記錄.

4、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5、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合方可上崗操作.

6、單位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7、做好各類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工作.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6

爲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總經理、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非煤礦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2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用人單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單位行政崗位責任制度和經濟責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用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就是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爲兩個方面,一是縱向方面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類人員(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橫向方面各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技、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職業安全健康措施計劃制度

職業安全健康措施計劃制度是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這種制度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着積極作用。

職業安全健康措施計劃編制的主要內容包括:(1)單位或工作場所;(2)措施名稱;(3)措施內容和目的;(4)經費預算及其來源;(5)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或負責人;(6)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執行情況及其效果。

職業安全健康措施計劃的範圍應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內容,具體有以下幾種:

1、安全技術措施,即預防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的各項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防爆炸設施等措施。

2、職業健康措施,即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職業健康環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塵、防毒、防噪音、通風、照明、取暖、降溫等措施。

3、輔助用室及設施,即爲保證生產過程安全衛生爲目的所必須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等。

4、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教育措施,即爲宣傳普及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教材、圖書、資料,職業安全健康展覽和訓練班等。

編制職業安全健康措施計劃主要依據以下幾方面:(1)國家發佈的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政策、法規和標準;(2)在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中發現而尚未解決的問題;(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應採取的措施;(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採取的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技術措施;(5)安全技術革新項目和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編制計劃時,用人單位領導應根據本企業的情況,分別向車間提出具體要求,進行佈置。車間領導要會同有關單位和人員制定出本車間的具體措施計劃,經羣衆討論,送安技部門審查彙總,技術部門編制,計劃部門綜合後,由用人單位領導召開各管理、生產部門等負責人蔘加的會議,確定措施項目,明確設計、施工負責人,規定完成日期,經領導批准後,報請上級部門覈定。根據上級覈定的結果,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各車間貫徹執行。

3、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用人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貫徹用人單位方針,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防止產生不安全行爲、減少人爲失誤的重要途徑。其重要性首先在於提高用人單位管理者及員工做好職業安全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其次,是能夠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1995年11月8日勞動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對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組織管理作了具體規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職工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和經常性職業安全健康教育。

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

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主要應進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教育。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四十學時。

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人員教育內容應包括: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健康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健康知識、安全文件;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一百二十學時。

企業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專業技術幹部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內容主要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統安全工程知識;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二十四學時。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內容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職業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及本企業、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二十四學時。

4、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

特種作業是指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爲特種作業人員。根據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辦法》(13號令)的規定,特種作業的範圍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製冷作業;爆破作業;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准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教育,增強其安全生產意識,防止由於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訓而引起傷亡事故。因此,國家經貿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推行全國統一培訓大綱、統—考覈教材、統一證件的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獲得證書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覈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與實際操作技能考覈兩部分,以實際操作技能考覈爲主。《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由國家統一印製,地、市級以上行政主管部f1負責簽發,全國通用。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未按期複審或複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

5、用人單位員工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

用人單位員工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教育、“四新”教育和變換崗位教育、經常性教育三種形式。

1995年勞動部《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提出了“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v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級教育時間不得少於四十學時。廠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廠長負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車間級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車間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內容包括本車間的概況,職業安全健康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班組級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職業安全健康事項,典型事故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企業新職工須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明確指出:“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企業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投產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工人和有關人員,使其瞭解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術,以適應新的崗位作業的安全要求;當用人單位內部職工從一個崗位調到另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爲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用人單位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和要求。

6、經常性職業安全健康教育

無論何種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經常不斷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要通過採取多種多樣形式和安全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等。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7

1.目的

爲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並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4.3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4.4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採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瞭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採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爲消除或降低職業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在作業時處於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儘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啓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範作業行爲,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誌、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並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情況,採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治療.

4.9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8

爲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總經理、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職工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職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9

一、各部門在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0

爲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xx部負責xx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xx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xx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並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xx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x 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1

一、爲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衛生與安全,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本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員工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爲勞動者提供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和條件。

三、本制度規定從單位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職責範圍,凡本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四、爲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後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一、主要負責人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衛生與安全。

2、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設臵與用人單位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員工代表大會報告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員工對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和解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4、每季召開一次職業衛生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彙報,研究和制訂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

5、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保障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投入,並有效的實施。

7、組織建立並實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預案。

8、及時、如實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擔本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責任。 10.每年11月底以報告的形式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本用人單位年度職業病危害管理的情況。

二、分管職業衛生的負責人職責

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在單位中直接領導和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完善和修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各部門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職責並組織具體實施,督促並保證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的落實和專款專用。

2、組織對單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對在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3、定期組織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隱患。

4、定期組織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組人員會議,聽取各部門、車間、員工關於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彙報,及時採取措施。

5、如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要科學應對及妥善處理,及時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6、依法承擔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責任。

三、技術部門的職責

1、編制單位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勞動者工作環境和條件,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

2、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製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對生產、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4、對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四、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職責

1、在本單位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領導下,推動本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

3、組織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檢查,並建立衛生檢查檔案。

4、認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

5、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崗位工作制度、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權責令改正,重大隱患書面報告領導小組。

五、專(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履行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職業衛生管理相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等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組織參與對員工開展職業衛生培訓教育,檢查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3、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4、協助有關部門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定期組織參與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6、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7、負責建立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六、車間負責人職責

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1、把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制度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組織對本車間員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督促員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定期組織本車間範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採取措施。

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並及時組織搶救。

6、對本車間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七、員工職業病危害防治職責

1.參加職業病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病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器具,職業病防護用品和設施。

3.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爲,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用人單位負責人彙報。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2

1. 企業各級領導要重視預防職業危害,立足於以人爲本,造福於人類,搞好對職工危害治理及防護工作。

2. 加強對職工的宣傳教育,使員工瞭解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 衛生技術措施要符合國家法規及產業政策。

(1) 改革工藝:用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機械拖拉操作代替人工操作。

(2) 排風排毒:有塵毒的場所,應有通風裝置,排除塵毒,對高溫輻射的場所,做好隔熱、通風降溫。

(3) 合理佈局:有毒作業與沒毒作業分開,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離設施和防範措施。

(4) 設備完好:要防止發生跑、冒、滴、漏污染作業場所。

4. 要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單位要按國家標準爲員工配備各類防護、保護用品,員工在作業場所按要求佩帶,防止毒物通過呼吸、皮膚侵入人體。

5. 對接觸塵毒、高溫、輻射、噪聲等危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體檢,發現職業病者立即調離有害作業崗位,及早治療。

6. 對有塵毒等危害作業場所,按國家規定,定期職業衛生檢測,如達不到國家標準,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檢修,達不到標準,不得進行生產。

7. 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在有害物質大量泄漏時,應採取自我防護和搶救措施。

編制接觸塵毒員工健康檔案臺帳,加強監控,防止職業危害發生。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3

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公司監督、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覈”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2、公司設置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由職業衛生管理組負責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

3、公司的負責人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

5、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定期組織檢查實話情況。

6、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7、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職業病危害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檢測及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8、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應當按照《建立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10、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結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12、公司對職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職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職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4

1、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係指爲保障員工身心健康、預防職業衛生事故、防止事故擴大,以及在應急情況下搶險救災而設置的設備、設施、器材等.

2、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實行部門監督和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方法.

3、設備管理部門(人員)要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檔案,制定其檢修、維護、保養及更新制度.

4、設備管理部門(人員)負責組織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檢查、驗收;負責審覈制定年(季)度檢修計劃;負責運行狀況、檢維修質量的檢查;將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完好使用情況列爲設備考覈評比的內容,確保安裝率、使用率、完好率達到百分之百.

5、組織編制、修訂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操作規程,其工藝指標必須符合相關要求.

6、根據工藝要求,如有必要,須建立嚴格的安全聯鎖系統的管理制度.生產期間安全聯鎖系統應100%投入使用.

7、報警器應由取得國家和行業規定的相應資質的單位校驗.

8、職業衛生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部門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照安全裝備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數量,安裝、放置在規定的使用位置,確定管理人員和維護責任,不允許挪作他用.

9、結合生產實際,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正確使用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培訓,定期開展崗位練兵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使用安全裝備的能力.

10、執行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檢修、停用(臨時停用)、報廢、拆除申報程序,未經主管領導和部門批准,嚴禁擅自拆除、停用(臨時停用)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

爲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3、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4、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定期、不定期組織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

6、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7、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