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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戶口與檔案問題

求職2.59W

我是08年畢業的學生,現在戶口和檔案在學校所在省,而我現在在南京上班,我家是鎮江農村的,但是我又不想戶口落在南京,想落回家,但是家裏是農村戶口,以後還能出來嗎?怎麼辦?我不想與公司簽訂畢業就業協議,現在以外來人員身份工作。我需要怎麼做?要把檔案簽到江蘇嗎?還是等他自己打回原籍?檔案是放在人才中心還要收費,好貴啊!

畢業戶口與檔案問題

相關問題解答

1、 畢業了我的檔案和戶口怎麼辦?

答: 畢業生檔案的去向有以下三種:

1、發往報到證接收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2、派回原籍;

3、辦理“擇業代理”的同學檔案由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統一保管;4、辦理人事代理的同學檔案和戶口由相關的人才中心保管。

畢業生戶口遷出的去向也有四種:

1、遷往報到證接收單位所在地戶籍管理部門;

2、回原籍;

3、掛靠人才交流中心(填寫清楚哪個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

4、投親靠友(需要屬地派出所同意接收,親友同意接收,並在遷往地址欄內填寫清楚親友家門牌號碼和屬地派出所名稱)。

★注:學生戶口遷來學校之前不論是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畢業之後遷出一律爲城鎮戶口;畢業生6月底可以到班主任處領戶口遷移證,領到戶口遷移證後,畢業生應仔細覈對並妥善保管,不要折皺污損,更不能丟失,有錯漏不能自行塗改,否則作廢;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戶口遷移證到轄區公安局辦理手續。

★注:畢業生未將戶口遷至學校的,也可憑報到證前往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我想轉移人事關係,可用人單位無人事接收權,怎麼辦?

答:畢業生憑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人事轉移手續,但並非所有的就業單位都有人事接受權,需要到上級主管部門審覈蓋章或人事代理機構辦理人事關係託管。

個別地市無論是何種性質的就業單位,非當地生源的畢業生前往該地區就業都需要當地人事部門審覈並簽發接收(審批)函或在就業協議上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北京、上海、廈門、深圳、南京、天津、杭州、青島、中山、佛山、珠海等需要當地人事局單獨出具接收函;東莞、江蘇除南京之外的地市需要當地人事部門在就業協議或勞務合同上加蓋人事公章。

具體如:

非上海市生源的畢業生進上海都必須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批,審批通過後憑藉審批函和就業協議書才能辦理戶口和檔案遷移手續;

進深圳市就業的畢業生都需要經深圳市人事局審批後簽發的畢業生接收函(具體爲深圳市人事局簽發的紅頭文件);

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北京市,如是中央直屬機關、國家各部委則需國家人事部的審批函(粉紅色或綠色);如是北京市所屬單位則需北京市人事局審批;

非廈門生源進廈門市就業的畢業生需廈門市人事局審批;

進江蘇省各市轄區就業的非相關地市生源畢業生需相關地市人事局審批;

非廣州生源進廣州市就業的畢業生屬廣州市管轄的單位由廣州市人事局審批,屬廣東省管轄的單位需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批。

非浙江省生源簽約單位爲中央駐浙江單位或浙江省級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其就業報到證開往接收單位,檔案隨寄;簽約單位爲我省各市屬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經各市人事局蓋章同意,其就業報到證請開往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檔案隨寄

到外省其它地方就業的畢業生按當地的政策辦理。有最新文件的按文件辦理,當年沒文件的按往年政策辦理。

★注:畢業生在簽訂完就業協議或合同後應諮詢就業單位人事部門落實辦理人事關係轉接的.具體手續或要求。

3、我報到證的接收單位是什麼呢?

報到證的接收單位一般指畢業生人事關係(檔案和戶口)的接收單位,具體包括: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接收單位是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掛編的人才中心,在江西省內單位就業辦理人事代理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和接收單位仍爲具體用人單位,報到證上不顯示人事代理機構;2、派回原籍的接收單位一般爲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具體參見問題5);3、擇業代理的接收單位爲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4、用人單位不予解決人事關係的怎麼辦?

答:有些用人單位不解決僱傭人員的人事關係,此時,畢業生應結合自己實際情況自主選擇辦理人事代理、擇業代理或派回原籍。

標籤:戶口 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