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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院實習的自我鑑定

法院實習自我鑑定

關於法院實習的自我鑑定

法院實習自我鑑定 在xx年7月5日至xx年8月15日本人於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一庭實習,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對於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說,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實踐活動。首先,要感謝爲我提供實習平臺的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我的老師和家長給我的支持。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爲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麼實質的收穫,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因爲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下午政治學習。第二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除了跑跑腿送送卷宗或文件,所以學會的我第一項工作就是拿送報紙和信件。書記員收發當事人出庭傳票、開庭權利通知書、送達回證、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主要是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來完成,所以信件一天分兩次及時拿送。拿送時要注意蓋章登記信件,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錯。別看這不起眼的小事,仔細研究起來還大有講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錯整個訴訟程序將受到影響。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拿送卷宗到律師閱覽室,這樣我便有足夠的機會來翻看神祕的卷宗裏都包含了什麼東西,卷宗是分正卷和副卷:副

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我在想內卷爲何不能公開呢?法官們的高見爲何不能與公衆見面呢?爲什麼裁判書、判決書上只是判決的結果而無相關的理由支持呢?這又是如何體現法律的透明公正呢? 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瞭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爲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這使我認識到作爲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衆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

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有很大不同的,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從我們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起,帶領我工作的李小姐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一切屬於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裏,不能說出去。連席會議上得各個法官的意見理由都屬於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們辦公室桌邊的紙簍都是自己親自倒到保密紙桶裏的,然後統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銷燬,實習生一般不幫法官倒紙簍的。

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裏,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

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一個月裏,儘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鍊。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

在自我鑑定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謝謝你們!

李智萍

xx年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