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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問:年終獎應該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答:年終獎計算公式: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一)如果發放獎金當月的工資超過3500,那麼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税法規定的`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

然後按公式: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張先生年終獎金是24000元,而且當月工資為3600元。我們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那麼對應税率表應該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數。

按照公式年終獎應納税額:24000×10%-105=2295元

(二)如果發放獎金當月工資低於3500,那麼我們要先用獎金把工資補到3500,再用剩下的獎金來計算。

舉例:王女士年終獎19100元,發放當月工資是3400元。那麼我們就要從19100元的獎金裏面拿100元來把工資補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來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税。19000元÷12=1583.3元,對應税率表,税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年終獎個税應繳納:19000×10%-105=17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