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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時尚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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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作文可分為國小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時尚作文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時尚作文7篇

時尚作文 篇1

真好!媽媽終於跟上時代步伐,換了一個能夠使用QQ、微信的手機,再也不用有事只能通過打電話聯繫了。當時只顧着高興,從來沒有想過,這其實也預示着我的“災難時代”到來了!

每次工作日一下班,都習慣性的拿出手機,看看有沒有新消息,不看還好,一看嚇了一跳,微信上的紅圈圈都突破99+了!打開一看,大都是媽媽發來的,懷着忐忑的心情,準備聆聽老媽的教誨,結果給我發了一堆表情包,很明顯是拿我來練手了!晚上跟媽媽聊天到尾聲時,發了個“晚安”的表情,結果等來了新一輪的表情轟炸!

因為家離鄭州比較遠,平時週末都很難回家。一次週末,我在考慮要不要回家,就微聊媽媽,那回信息的速度比接電話的都快。我在很“嚴肅”地問她,我那麼久沒有回家了,想不想我,要不要我回家。換來了老媽一句“你隨便”!我發過去一個很尷尬的笑臉,結果,又是一輪表情刷屏!

有時候媽媽也會很正式地問我:“丫頭,過個聖誕節、元旦節啥的,人家都給我發的那麼漂亮的問候,我咋回啊?你給我講講那是咋寫的,我不會啊!”我很坦誠地告訴她,那是人家轉發的,不用寫,直接轉發就行了!媽媽問我:“怎麼轉發啊?”“長按那個消息,彈出來的窗口裏,點轉發朋友就行了!”“沒有出來啊?”我……表示很無語!

後來,我打電話,媽媽再也沒有接過,用她的話説是浪費電話費,開微信視頻多好啊。今天,剛好弟弟在玩媽媽手機,我的電話被他接了,才聊了幾句,“啪”被老媽掛了,“開視頻啊,不用打電話。”然後,我本可以邊通電話,邊做手邊的工作,瞬間變成了我兩眼直勾勾地看了近一個小時的手機。好吧,老媽高興就好!

媽媽一直都是在尋找聯繫兒女的便捷途徑,同時想着與我們這一代“接軌”,她在積極適應這個通訊高速發展的時代。見慣了我給朋友們發表情,她也有模有樣地學;知道我們經常使用視頻聊天,她也學着給我開視頻,還説要用她的醜閨女減肥!這些長輩想接近晚輩慣用的“伎倆”,也被老媽使在了我的身上!

霜雪染白了她的鬢角,當初粘着她的小孩,已經走向了遠方。她只是試圖用她認為的於我而言,最便捷的方式聯繫我,不曾去想,流量比話費更貴,視頻耗時比電話更奢侈,可是,儘管這樣又怎樣呢?

我喜歡媽媽絮絮叨叨地講,喜歡媽媽跟我沒完沒了地拌嘴,喜歡媽媽偶爾的孩子性。這讓我彷彿看到當年追着她跑的瘋丫頭,在如今,變成了她追隨的對象,而我待她也應當如當年她待我那般:耐心、陪伴。畢淑敏曾説: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在我人生來處依舊,歸途未知時,有這般老媽,何其有幸!

視頻結束前,我調侃媽媽,“才幾天啊?微信用得這麼溜,真學會時尚了啊!”“那是,你老媽時尚着呢,玩個微信算啥?”“哦,時尚的老媽,你的拼音打字學會了?”“嗯,那個……我姐妹兒叫我出去玩呢,不給你説了!”

好吧,我的時尚老媽,不會打字沒關係,每次都能及時開溜,誰還怎麼去跟你計較學打字呢?

時尚作文 篇2

白裏透紅的臉蛋,波浪卷似的長髮,窈窕挺拔的身段,一身粉色超短西裝裙,一雙銀色亮鑽高跟鞋……這個美女難道是天女下凡?呵,那是我的時尚“辣媽”。

説她時尚,一點也不假。不信,你看我家的衣櫃裏,幾乎全是她的衣服。春夏秋冬,分層擺放;紅黃藍綠黑,一字排開,弄得我和爸爸的衣服,成了高級宴會上的蘿蔔條——搭配。爸爸説:“瞧瞧,全是你的衣服,還要買,總是買。”媽媽不服氣,柳葉眉一挑,紅嘴巴連珠炮似的説開了:“你還説,你和女兒哪一件衣服不是新的?我這件連衣裙是十年前買的,這件羽絨服是20xx年慶祝新世紀買的,這套西裝還是參加女兒的家校聯歡會時買的……”媽媽把頭扭向我,我趕緊站好,雙手垂立,做傾聽狀。“我衣服多,式樣多,年代也久。誰叫本姑娘長得俏,什麼時候的衣服穿上都不掉價……”一席話説得爸爸睜大了雙眼,張大了嘴巴,朝我直吐舌頭。“自作自受,媽媽的衣服確實又漂亮又歷史悠久,誰叫你往槍口上撞呢,媽媽的嘴辣,你又不是沒經見過。”我故意朝爸爸翻個白眼,一溜煙地跑開了。

再看看梳粧枱上,什麼爽膚水、保濕乳液、BB霜……一應俱全,應有盡有。當然,這些都是老媽逛街的戰利品。外婆見了就歎氣,外公見了直搖頭。嘻嘻,我可什麼也不説,這裏面有好多是專門為本小姐購買、專人專用的,我自然是得了便宜不吭聲的。每天早上,這兒成了媽媽的戰場,雙手上下翻飛,塗、抹、擦,嘴裏還不停嘮叨:“大懶、小懶,起牀了!上班別遲到,上學要早到,早餐要吃飽,安全要記牢……”我和爸爸飛也似的起牀,一刻也不耽誤,誰能受得了老媽這張辣嘴呀!

書櫃上,一個個獎盃、一張張獎狀、一本本榮譽證書,擺放得井井有條,那是誰的?大多都是老媽的。我老媽是誰呀?用她自己的話説,那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少兒舞蹈藝術學校的超級老師”,在我心中,她是當之無愧的時尚“辣媽”,你覺得呢?

時尚作文 篇3

而我是個六年級的國小生。國小生去寫大學聯考題,總是會有挺可笑的感覺,但我還是忍不住要去命這個題,因為今天要寫的是我們班的時尚,而且是我們班的祕密——QQ羣。

放學了,天有些放晴了,我和媽媽一起走回家。一路上,沒有説話,也許我們都感到累,沒有什麼好説的吧,就這樣,我們沉默着。

快到家時,媽媽忽然問我:“你知道嗎?你們王老師知道你們班有QQ羣。“噢。”我輕輕地應了一聲,最近班上很多人都在談論“QQ”這個話題,老師也大概覺察到了什麼吧。

“QQ”一直都是青少年心目中時尚的代言詞。五六年級的同學,一般都有QQ,都各有自己的羣,比如我們班,每晚至少25人上線,當然,他們上線的極體面的理由,可以節省話費。他們愛把白天該問的問題,在晚上的QQ上聊,也愛對別人的呢稱品頭論足,一開電腦,便上線,久而久之,打字速度倒是快了很多,有時興致高時,手指在鍵盤上“啪搭啪搭”地跳“踢踏舞”,“嘀嘀”聲不覺於耳。當然,更刺激的是充Q幣、玩QQ遊戲了。

終究,紙包不住火,這麼一來二去的,老師也自然知道了。“有QQ的,給我站起來!”如河東獅吼,呼拉一下,全班44人,39名“壯士”挺身而出,個個表情“視死如歸”。而我依舊坦坦蕩蕩地坐在座位上,與還有4名倖存者,相視而笑,打着勝利的手勢。

這不能説是幸災樂禍吧。畢竟,沒有“QQ”曾讓我們格格不入。每當他們興奮地談論起“QQ”時,我只能坐在一旁靜靜地翻書,思考。我明白,這會讓許多人都認為我是個呆板的“書呆子”,不懂時尚。但是,他們不知道,時尚不僅僅只有他們口中的“QQ”“遊戲”“SHE”,時尚應該還包含許多更富實際意義的內容。

什麼叫“品味時尚”?品味在時尚前面,説明品味比時尚更重要,就像氣質比美麗更值得擁有。如果,時尚在他們手裏演變成了一種純粹的娛樂、遊戲,我覺得,這種時尚也就沒有價值可言了。

有一件事,讓我驚訝不已,班羣的創建者,竟是吳京杭,誰都知道,她是學習數一數二的。也許,我的驚訝過於大驚小怪了。畢竟,二者是不相干的,也許真正該驚奇的也許是我們的老師吧。

現在,我還在寫我的博文。我知道,這個時候,班上的許多人又在聊“QQ”了……

時尚作文 篇4

隨着一幢幢漂亮樓房拔地而起,原先並不起眼的家鄉小鎮漸漸有了城市的味道。

爸爸媽媽用多年外出打工辛苦掙來的鈔票在鎮上買了一套二室一廳的房子,讓我們一家也過上了城裏人的生活。在城裏生活確實比在農村生活方便多了。商店、學校、醫院就在小區周圍,寬敞整潔的水泥路,讓你在下雨天出門不用擔心路不好走;離家不遠的公交車站使你無論去哪裏都不覺得路途遙遠和疲倦;還有那直通到廚房的管道煤氣更是不用擔心菜炒到一半會面臨斷氣熄火的尷尬。讓我感到滿意的遠不止這些,我更喜歡城市生活那種充滿現代文明的時尚氣息。在寬帶網絡裏玩遊戲更加暢汗淋漓;在網上購物更加方便快捷;觀看數字電視再也不怕錯過節目播放時間,未看過癮的內容隨時可以“從頭再來”。聽説不久還要在鎮上建一座綜合性的文化體育活動場館和一個遊樂場,相信到那時,我們的生活一定會更加豐富多彩。儘管城市生活給我帶來了很多方便和快樂,但時間久了,我依然懷念在鄉下的的生活。

在鄉下,鄰里之間來往密切,無論相距遠近,無論是親戚朋友,大家經常互相串門聊天,誰家有了事很快就會傳遍整個村子,哪家有了困難,大家都會前來關心幫助,特別是在農忙時節,全村的大人們挨家挨户突擊搶收搶種,而我們小孩子也會跟在後面“幫幫小忙,搗搗小亂”,這種場面既熱鬧又和諧。可是搬到城裏後,連對門的鄰居姓啥叫啥都不知道,每天從家到學校,從學校到家,從不串門。不管鄰居家發生什麼事,哪怕動靜再大,也不會出去關心一下的。在城裏生活的安全問題也着實讓人頭痛,經常聽到小區裏傳出哪家哪家財物被盜的消息。為安全起見,大家都安上了防盜門、防盜窗。即便如此還不保險,盜賊照樣能破窗而入。一次,住我們樓下的一户人家,小偷趁他們全家人晚飯後外出散步的機會,用鉗子把防盜窗的鋼管剪斷後鑽進房間,偷了價值五仟多元的物品。從那以後,我們每次外出不僅要把門鎖好,還要上好窗子的保險插銷。

其實,我知道爸媽搬到城裏生活的還有一個目的,就是想給我創造個好的學習環境。在城裏生活,可以離學校近點,離玩伴遠點。可是這樣卻讓我感到十分“孤獨”,面對窗外的鐵柵欄,我真覺得自己象一隻被囚禁在籠子裏的小鳥,好想飛出去呀!當初在鄉下生活的時候,我把到城裏生活當作一種夢想,可是,到了城裏,我又特別懷念在鄉下的日子,多次夢到曾經住過的房間,一起上學的夥伴,以及在田間地頭玩耍的情景。我記得《圍城》裏有一句話,意思是,城外的人想進城,城裏的人想出城。農村城市化發展是社會前進的必然趨勢,雖然城市生活會讓我歡喜讓我憂,但我還是認為,農村城市化是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的必經之路,對城市生活的不理解、不適應只是暫時的。隨着城市生活設施的完善,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一定會給人們帶來更多的快樂和享受。

我堅信,“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時尚作文 篇5

我的'媽媽36歲了,她是一個秀外慧中的女人。她有一對濃濃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一張小小的嘴巴。她是高高的個子,苗條的身體。

  購物狂

她最喜歡逛超市,一去在裏面就是待上一多小時,購物車一般有各種各樣的商品。還有手機淘寶,她也是各種瘋狂購買,每逢“雙11”和“雙12”,就更不用説了,“吃的、用的、穿的、帶的”,沒有她淘不到的東西,也有很多不實用的買了一大堆,可把我和快遞員忙壞了,在這期間每天取件,一天都到好多快遞,都拿不過來,累得我氣喘吁吁。媽媽,你什麼時候能停止你的買買買呀!

  愛臭美

她每天出門前化粧都要近一個小時,等她出個門特別慢。在她的化粧鏡前有一大堆瓶瓶罐罐,我都叫不出名兒來。有一次我們去趕火車本來都要遲到了,媽媽還在樓上慢慢的“雕琢”她那美麗的臉,爸爸很不耐煩的催促媽媽,媽媽不耐煩的説到5分鐘再5分鐘,結果半小時才下來,終於才親身體驗了,女人説5分鐘是多久。

別看她這麼多毛病,我和爸爸都很愛她,我這個火辣的媽媽,這瓶瓶罐罐構成了一道美麗的風景線,這一件件趣事又構成了美麗的樂章!

時尚作文 篇6

俄國的柴可夫斯基曾經説過:“即使一個人天分很高,如果他不艱苦操勞,他也不會做出偉大的事業,就是平凡的成績也不能得到。”勞動是光榮的,惡勞是可恥的,辛勤勞動的人值人尊崇,好吃懶做的人遭人唾棄。

記得那天,我和姐姐一起去外面玩。在菜市場門口,我們看到了一位蓬頭垢面的乞丐,他跪在地上,身上的衣服破破爛爛,打滿了補丁,嘴裏不停地念叨着:“行行好,大家可憐可憐我吧!我已經好幾天沒吃東西了!”路過的好心人,紛紛把錢丟給了那位乞丐,那乞丐頻頻點頭。過了一會兒,天有點晚了,路上的人也很少了,那個乞丐掏出衣服裏的手機,打了一個電話,不一會兒,一輛白色轎車開了過來,把乞丐接走了,我頓時愣住了,乞丐也坐轎車?真可惡!他居然假扮乞丐,獲取別人的同情心,騙取別人的金錢,真是太可恥了!

回家路上,我們遇到了一個瘸腳的老爺爺,他正低頭整理幾袋回收的廢品,吃力地踮着腳跟,用一條繩子捆綁着袋口。我趕緊走上前:“老爺爺,我可以幫您嗎?”他回過頭來,笑着搖搖頭,看着他那神情,我毫不猶豫地彎下腰來,很快地撿了滿滿一袋的瓶罐交給老爺爺,他嘴裏不停地對我説:“謝謝!謝謝!小朋友,你真懂事!”我疑惑不解地問:“老爺爺,您家裏沒人了嗎?您怎麼……?”老爺爺笑着説:“小朋友,你知道嗎?靠自己勞動得來的東西是最寶貴的。”説着,他又穿梭於鄉間小巷中。看着他一瘸一拐蹣跚遠去的背影,我沉思着……

那些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們,在烈日下用黝黑的雙手耕耘着田地,用自己辛勤的汗水灌溉着糧田,一個又一個的碩果不會愧對他們。那些甘守清貧樂於教書的老師們,在講台上用滿腔的熱血潑灑着智慧,用無私的愛心培育着祖國的花朵,一屆又一屆的學生不會忘記他們。歲月滄桑,時間流轉,但磨滅不掉的是愛勞動的人那煥發出來的灼人的光芒。

是啊,我們應該用自己的雙手去創造財富,打造人生,讓辛勤勞動成為一種時尚,一種習慣,一種追求吧!

時尚作文 篇7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説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説: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説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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