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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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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代在進步,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得到合理表達。我們該怎麼寫申請書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重修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修申請書

重修申請書1

畢業前重修申請書 ______________學院:

我是 學院 班學生,根據學院學籍管理制度,第一次考核不及格者必須再一次重修,現我申請參加____________課程的重修,制訂如下重修學習計劃。我將嚴格執行學習計劃,主動與負責重修的教師溝通聯繫,依時參加重修課程的考核。

備註:

1、重修方式以自學為主,老師輔導答疑為輔,最後考核。

2、本申請書由重修學生填寫後交二級學院、基礎部、思政部審核,確認負責重修的老師,最後交由學生所在二級學院保存。學生每階段按計劃學習時應找老師輔導、答疑、簽名確認。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負責重修的老師簽名:

二級學院(基礎部、思政部)審核、簽名:

重修申請書2

20xx/ 20xx學年 第XX學期

課程承擔學院(部):

注:1、根據“洛陽理工學院課程重修管理辦法”規定,每學期的第三週前網上受理重修申請,錯過

網上報名時間者,一律不再補報;學生網上報名後,到開課承擔學院(部)辦公室填寫重修申請表一式二份進行確認,經學院(部)確認並安排上課班級及上課教師後,重修報名方有效,否則視為無效。

2、重修課程僅限於本學期開設的課程。重修課程門數不得超過三門(含三門)。

3、重修課程與本學期其他教學環節時間衝突時,學生本人可向任課教師提?教師同意,課程承擔學院(部)批准,可以部分聽課或自修,但應當完成作業和實驗方可參加重修考試

4、表中“學分”由課程承擔學院(部)填寫,不得塗改。

5、重修課程的考試統一由課程承擔學院(部)組織。成績按重修後的實際考核成績記載。 6、本表一式二份,交課程承擔學院(部)。報名結束後,由學院(部)進行彙總,並將申請表及彙總表一起交教務科備案。

洛陽理工學院教務處制

重修申請書3

年 月 日

注:

1、申請重修的學生在開學後的第三個教學周內(補考結束後一週內辦理,逾期不予辦理)按表格的先後

順序向有關部門申請,獲批後由課程歸屬系部的.教學辦公室負責將學生的重修信息錄入教務管理系統。

2、本表一式四份,學生本人、重修課程歸屬系部、教務處、財務處各保留一份。

重修申請書4

尊敬的xxxxxxxxx老師:

我是數學科學與應用學院班學生(學號xxxxxxxxxx),根據學院學籍管理制度,補考後仍不及格者必須參加重修,本學期我申請參加xxxxxxx xxxxx課程的重修。

懇請老師批准。

申請人:xxxxxxxxx

日期:xxxxxxxxx

注:1、請各位同學認真填寫,經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上交;

2、本申請填寫無誤後由任課老師簽名,並由學習委員統一交至教務辦公室,截止日期為開學第二週,逾期不受理。

任課老師(簽名):xxxxxxxxxxxx

日期:xxxxxxxxxxxx

重修申請書5

尊敬的_________ 老師:

我是數學科學與應用學院班學生(學 號 __________ ),根據學院學籍管理制度,補考後仍不及格者必須參加重修,本學期我申請參加_______ _____課程的重修。

懇請老師批准。

申請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注:

1、請各位同學認真填寫申請書,經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上交;

2、本申請填寫無誤後由任課老師簽名,並由學習委員統一交至教 務辦公室,截止日期為開學第二週,逾期不受理。

任課老師(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重修申請書6

xx級重修

時間:xxxx—xx—xx

尊敬的老師:

本人經過補考和重修,至今仍未修滿畢業所需學分,現申請以下科目重修:

xxx

懇請老師准予重修。

申請人:xxxxxxxxx

xxxxxxx班xxxxx號

注:1、請各位同學認真填寫,經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上交。如若發現所填寫科目為已修並通過,思想彙報專題則視該科目為“0”分,並以本次重修成績為最後成績。

2、本申請填寫無誤後交由班主任簽名,並由班主任交至教務科,截止日期為3月2日(星期四),逾期不受理。

3、自本次起,重修按規定收費

重修申請書7

時間:XXXX-XX-XX

尊敬的老師:

本人經過補考和重修,至今仍未修滿畢業所需學分,現申請以下科目重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懇請老師准予重修。

申請人:_________

_______班_____號

注:

1 .請各位同學認真填寫申請書,經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上交。如若發現所填寫科目為已修並通過,則視該科目為“0”分,並以本次重修成績為最後成績。

2.本申請填寫無誤後交由班主任簽名,並由班主任交至教務科,截止日期為3月2日(星期四),逾期不受理。

3.自本次起,重修按規定收費。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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