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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設計合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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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設計合同推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設計合同推薦

工程設計合同推薦1

發包人: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設計,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擬定以下合同條款,並要求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甲方給乙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甲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時間:

4.1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述算設計費。工程建設其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4.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設計費。工程建設其間如遇概述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五條 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設計總額的%,計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5.2本合同設計費為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計______萬元之後,甲方應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計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甲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它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修改較大,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6.1.3在合同發行其間,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乙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6.1.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 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7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6.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負責購買解決。

6.1.9甲方應承擔本項目來乙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約規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且不涉及原土建結構的改造,乙方不承擔由此引出的合部責任;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6.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 聯絡工作。

6.2.4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6.2.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發包人(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6.2.6乙方交付設計文件一,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不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到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七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 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得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9.2乙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9.3本工程項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9.4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得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9.5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9.7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8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推薦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項目

1、建築規模: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佈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

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並經發包人審核通過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籤合同之前諮詢專業的律師。

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於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築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第一、對於臨時性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二、對於易於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

第三、對於普通房屋和構築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四,對於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對於專業建築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範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於具體工程項目,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建築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諮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製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迴避了關於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於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於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於實際損失,基於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________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並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第十條 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號: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意見: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推薦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設計方: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鑑於: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和設計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共同簽署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所有單體工程施工圖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以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2、因功能改變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動,施工圖紙應保證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包括地庫、地下室增層、閣樓、機房變動等)。

3、鋼結構的二次設計由發包方發包,並由設計方進行審核。

4、設計方須派駐設計代表,保證及時、有效的解決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設計問題。

5、因出圖時間延誤,施工過程中設計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按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由設計方負責賠償。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蓋章)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標籤:工程設計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