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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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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科技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衞生清潔,會後打掃衞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2

1.培訓

凡入職公司的員工,可享有以下各項培訓,包括入職培訓、專業培訓、管理培訓、區外培訓等。其中部分培訓,公司要與員工訂立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期間的員工待遇,培訓的要求,培訓後的培訓證書歸公司所有,服務期最短三年,否則要進行違約補償。

如果員工在服務於公司期間曾由公司出資培訓,而按私人理由提前辭職或未經批准離職,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向公司補償相等數目的培訓費,同時要全額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離職後的人員若繼續從事與在公司相同的職業,不得損壞公司利益,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獎罰制度

(一)獎勵。公司不分先來後到、職位高低,總經理對下列人員將予以表彰獎勵。

(1)為公司獨立承攬工程者;

(2)組織得力,指揮有方,被區、市評為優良工程的項目經理;

(3)施工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並進行妥善處理的員工;

(4)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取得顯著效果的員工;

(5)敢於抵制不良現象,有強烈主人翁責任感的員工;

(6)工作一貫積極肯幹,又能堅持繼續學習的.員工;

(7)按時上下班,全年出滿勤的員工;

(8)在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

(二)懲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立即解僱除名。

(1)任何形式的偷竊;

(2)偽造、複製、盜竊公司的商務資料,出賣公司商業機密;

(3)辱罵、歐打同事或客人,造成嚴重後果的;

(4)由於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損壞或丟失,價值超過萬元的;

(5)違反公司紀律,經警告、記過仍未有明顯改進的;

(6)觸犯法律、法規被刑事拘留的;

(7)無故曠工超過6天的;

(8)未經批准在外兼職或私包工程的。

3、隨着改革的深化和公司事業的發展,本手冊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完善。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條保衞人員值班巡邏,必須按規定着裝並佩帶各種警用器械。

第二條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園區治安保衞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第三條加強夜間巡邏,確保園區內部各項安全,嚴防治安事故發生。

第四條提高警惕,明確任務,善於發現可疑跡象和隱患並及時處置。

第五條嚴格執行園區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並填好值班巡邏記錄。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4

為加強科技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為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並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後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户,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5

考勤人員:負責本部門考勤的管理和彙報工作,對本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應於每月5號前將上月考勤表遞交辦公室人事部,以備核查;遞交考勤表時,員工當月的'請假單、出差單、異常出勤處理單、獎勵處罰單及相關證明等作為附件彙總備查,若手續不完備,將視為曠工。

一、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二、作息時間規定

作息時間表上班時間早9:00,午休12:30——13:30,下班時間晚18:00

三、考勤方式

1、員工採取上、下班指紋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税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並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户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瞭,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並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並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後一週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後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後必須在一週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並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説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繫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於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准後,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後,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儘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後。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繫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户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後註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後註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於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於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後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於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説明原因,並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户時,應要求客户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週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週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7

一、公司證照由總經辦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二、證照是指由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證書、批文等。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等等。

三、證照的使用包括借用、複印等。

四、證照使用必須填寫《證照使用申請單》。

五、證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核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借用完畢後,應在時限內歸還證照保管人。

六、證照複印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副總經理核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如證照複印件未使用,應立即退還證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則須總經理核准。

八、證照複印件必須加蓋“再複印無效章”。證照保管人必須做出登記,認真填寫《證照使用登記表》。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衞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衞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衞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繫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9

1目的:

1.1解決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確政策規定的情況需要上級批准才能辦理的事情;

1.2本制度規定了分公司的呈報規則,收發規範。

2適用範圍:適用於下級部門向上級請示、指示和批准的事項。

3管理規定

3.1呈報規則:

3.1.1呈批報告一般由呈報部門、抄送部門、呈送部門、呈送時間、標題、正文、落款簽字、附件等部分組成。在報告起草中要嚴格報告格式和行文規則。

3.1.2呈批報告必須一事一呈批,不越級呈批,不在上報呈批的同時抄送平級、下級部門。

3.1.3在提交呈批報告時,呈報部門只能有一個,而不能多頭呈報,可抄送多個部門。

3.1.4報告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呈批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不用標點符號,但標題中的法規、文件名稱要加書名號。如“關於****事項的申請”等。

3.1.5在呈批報告中,應首先扼要地講明報告的.背景和根據,然後提出請示事項並闡述説明道理。在報告內容完成後,應在報告最後提出結語,如“特此請示,請審批”、“以上意見當否,請指示”等。

3.1.6報告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後、落款簽字之前,註明附件名稱和順序。

3.1.7報告的落款應有呈報人和相關部門領導親筆簽名表示同意該報告,若無該簽字則該份報告無效。

3.1.8報告用紙一律使用標準A4型紙。

3.1.9如報告的文字過少,請按照規範整齊、勻稱美觀原則調整報告格式。一律從左向右橫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0屬於需要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後繼續上呈的報告,主管部門在呈批報告落款後提出本部門意見後,轉呈上級部門或領導。

3.2呈批報告保管原則:誰呈批,誰保管。

4附件

4.1呈批報告單

領導批示:_____

呈報:_____

抄報:_____

由:_____

呈報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題

正文

(如有附件,請在此處註明)

呈報部門

呈報人

呈報時間

部門領導簽字(手籤)

(主管部門相關意見可填寫在此處)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條公司證照由行政部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第二條證照是指由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證書、批文等。

如: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書、税務登記證、ISP經營許可證等。

第三條證照的使用包括借用、複印等。

第四條證照使用必須填寫《證照使用申請單》。

第五條證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核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借用完畢後,應在時限內歸還證照保管人。

第六條證照複印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總監核准→辦理借用手續→發放複印件,如證照複印件未使用,應立即退還證照保管人。

第七條如需使用原件,則總總經理須核准。

第八條證照複印件必須加蓋“再複印無效章”。證照保管人必須做出登記,認真填寫《證照使用登記表》。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1

證券代碼:831829證券簡稱:同方軟銀主辦券商:中投證券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佈,並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並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範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註。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註。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説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製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説明,審議此專項説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説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説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發佈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並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後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於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後,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後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於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對於預計範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並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後,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並於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於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後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於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並決定是否發佈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並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並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並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採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後,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併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採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佈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佔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祕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祕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祕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並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並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祕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准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祕書負責將董事會批准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佈。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應披露的信息後,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祕書通報信息;

(二)董事會祕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信息後,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信息報告人有責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並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祕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並授權予以披露,並由董事會祕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祕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發佈,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於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修改,並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准,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對象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20%+部門考核評分×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70%+部門考核評分×30%

六、考核類型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税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並於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審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審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發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併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後,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並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並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後承擔並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後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並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覆。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覆。

十、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對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結果及等級

100分>得分≥90分績效優秀(A)

9

0分>得分≥80分績效優良(B)

80分>得分≥70分績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績效合格(D)

得分<60分績效不合格(E)

(二)培訓、調崗、勸退

1、培訓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對員工進行技能資源開發以提高工作績效和個人技能。

2、調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公司給予培訓,根據培訓效果測評後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者,給予調崗。

3、勸退

經培訓和調崗後連續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勸退處理。

(三)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A級)、優良(B級)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可視情況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調整其薪資等級以提高其積極性。

附件

1《部門績效考核表》。

2《崗位績效考核表》。

3《績效面談記錄表》。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3

一、本規程規定了公司內部車輛的使用、維修管理辦法,提高車輛工作效率,保證駕駛安全和車輛完好率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本公司內部車輛調度、行駛、維保、使用的管理。

三、職責

3.1駕駛員負責車輛安全駕駛、維修、保養及年檢。 3.2辦公室主管負責對車輛車況、駕駛員身體狀況、情緒、行為的檢查、監督。

3.3辦公室主任負責統一調度公司用車,輕微交通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保養、年檢的管理。 3.5總經理主管公司車輛管理的控制。

四、相關文件

《交通守則》

《交通道路法規》

五、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

5.1車輛的調度管理

1 / 5 5.1.1車輛統一由辦公室主任調度,各部門因公用車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按實填寫[派車單](qr-wd01-03-01),否則辦公室有權拒絕派車要求。

5.1.2各部門公務用車原則上滿足:緊急公務、載物、取款、雨天遠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駕駛員根據派車單指定地點路線出車,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

5.2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5.2.1駕駛員每日出車前,應用濕布對車輛外部及內座擦拭一遍,並對車況進行詳細檢查後,試發動五分鐘。 5.2.2駕駛員要愛惜車輛,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按車輛維保規定,定期更換潤滑油和易損件,保證車輛的完好率。 5.2.3保持車輛內外的乾淨、整潔,雨天泥濘地段用車後應及時清洗保養,正常情況下應在本單位車庫清洗。 5.2.4出車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和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警,不得私下協商或擅離事故地點。 5.2.5車輛需要保養、大修、更換配件及年檢時,必須事先報告辦公室主任,填寫[車輛維保、年檢申請單](qr-wd01-03-02),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5.2.6車輛年檢、檢修,日常維修及更換零配件,結算時必須附上維修廠家更換零配件的明細清單上報財務,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2 / 5 5.3車輛使用管理

5.3.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文明行車。 5.3.2樹立安全第一、服務第一的思想,保證乘員的安全、舒適、準時。

5.3.3辦公室主管負責檢查並監督駕駛員不得在酒後、疾病、情緒反常等不適宜駕駛的'情況下出車。

5.3.4嚴禁利用職權私自用車或將車交給非駕駛員和外單位駕駛員駕駛。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嚴禁將車開到非指定地點過夜或逗留。

5.3.6辦公室主任對車輛行駛公里和油耗進行測量、檢查和控制。

5.3.7經常自檢車輛,做好年檢,保持車輛的良好狀態。 5.4車輛肇事處理

5.4.1車輛碰擦

駕駛員應立即向辦公室彙報,由辦公室主任按實際情況決定處理意見:

a)雙方協商解決;

b)報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解決。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若有受傷人員,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護救,呼叫救護車或 3 / 5 另外叫車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保護現場,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門到場進行檢查和處理; 向辦公室主任彙報,由辦公室主任到場協助交警進行事故處理;

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以確定理賠方法。

六、管理規定

1.上班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必須本人親自簽到。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二次以上者每發生一次處以罰款處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罰款50元)。

4 / 5 3.行政工作人員上班須着工作服,佩戴胸牌;車間工作人員上班須着工作服,工作褲,佩戴胸牌,穿勞保鞋及其它防護用品。如不按上述要求穿戴者,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10分鐘和下班前10分鐘對辦公室進行整理與衞生工作,保持整潔,乾淨的環境。辦公桌面不允許亂堆亂放,香煙頭不允許亂扔(尤其是花盆裏),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6.下班時各部門最後離開的工作人員必須關鎖好本部門的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及不必要的浪費。如沒關門窗及設備電源,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諮詢。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嚴禁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衞科採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譁、起鬨、擾亂公共秩序;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5

奶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的正確操作程序工作,嚴格啟停手續,由於工作人員的違章操作導致損壞,由操作者負全部責任。

2、每天班前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自已解決不了的,立即彙報生產科長聯繫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並做好記錄。

3、及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

4、建立健全設備檔案,實行專機專人管理。

5、在生產線工作程序開始之前,應保證充足的氣源壓力為0.65-0.85 mpa,使設備能夠正常工作。

6、生產線上的齒條及齒輪上應定期添加潤滑脂,並調整高速鏈條的鬆緊度。

7、設備停止使用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然後關閉氣源開關。

8、凡接觸生產用純淨水設備、工器具和管道,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和不至於改變水質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吸附性、無凹坑、無剝脱、無縫隙。

9、與牛奶接觸的設備、管道應邊角圓滑,不易積垢,不滲漏,便於拆卸、清洗和消毒。

標籤:管理制度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