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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全權委託的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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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酒店全權委託的管理合同

第一章 委託事宜

第一條 合同雙方

1、業主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酒店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2、管理方(受託方):ww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事由及事項

1、鑑於業主方對地處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 m2土地擁有______年以上使用權,並在該地塊上擁有一座建築面積____m2左右的__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飯店”);鑑於管理方為飯店管理專業化公司,具有飯店經營、管理、服務的專業經驗,業主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託委託管理方為業主方的獨家代理人對飯店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指導,並授予管理方履行本合同條款所需的全部授權。

鑑於管理方的專業及特色的經營管理模式,本合同確定管理方的模式為ww模式。

管理方本着對業主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接受業主方的委託,以業主方的名義來組織飯店的運營。管理方按本合同進行的一切活動均為代理業主方而為,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之外,管理方對業主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2、雙方合作的目標是:

在合理的時間段內,將飯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提高並達到飯店所在地同星級飯店的良好水平;努力使經營費用合理化和經營利潤最大化,實現對業主方的效益回報;確保飯店管理和服務達到和保持ww模式的規定要求及國家的行業標準。

3、為使飯店運營有一個清晰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業主方將經營管理權充分委託給管理方,保證酒店的管理僅由管理方獨家監督、指導、控制並同意不干涉飯店的經營管理,管理方可全權決定和控制有關酒店經營管理的所有事宜;而管理方對飯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定及相關協議、附件的限制。

4、作為對管理方提供管理的補償報酬,除業主方一次性支付管理方管理軟件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管理方將以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方式分享管理效益和成果。

5、本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起算。管理期滿後,雙方經協商可延長管理期限。

6、管理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僅作為業主所委託的管理人,由業主負擔一切經營飯店之費用(包括相關的訴訟費用等),而且本合同對管理方不能構成為與業主之任何租賃、合夥、合資、合營或其他關係的約束。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業主方保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一個建設、裝潢、佈置、裝備、設施完成的,符合管理方經營管理要求的飯店交給管理方,並向管理方提供所有設施設備的全套目錄和技術資料。

業主並保證,在開業過程中或整個合同期限內不會有影響到飯店經營管理的任何契約、條件或限制的'存在,但經營管理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儘管有前述規定,業主方不得同意或允許有可能導致下述情形發生的任何情形存在:

(1)禁止或限制管理方經營管理飯店或飯店的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

於被習慣地作為提供全方位服務的一流飯店的任何設施);

(2)允許除飯店客户或來訪者或飯店僱員之外的人使用任何飯店設施(如停車場);

(3)不利影響到在沒有該等限制存在的情況下根據合同飯店原本可獲得的“總收入”或任何管理方原可以收取的任何費用額。根據或由於任何上述限制而使飯店或業主方、管理方或他們的任何“關聯機構”產生的所有財務責任均應由業主方以其自有資金支付履行,除非管理方事先書面同意承擔上述限制所產生的費用並動用營業收入進行支付,或者該財務責任是由於管理方的原因所造成。

(4)業主方承諾在開業日期時酒店的任何部分均不得存在任何尚在進行中的施工、並且嚴重影響到通往酒店或酒店任何部分,嚴重的限制、禁止、干擾或以其他方式阻礙管理方按本合同的標準經營酒店。如果少量未完工的安裝項目不會對管理方按本合同的標準經營酒店,並且如果業主同意及時完成上述項目,開業日不得因上述理由被推遲。

(5)業主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前,清除場地或酒店內發現的有害物質以及被污染的工地、容器並應賠償和防止管理方因場地或飯店出現的有害物質而產生的一切賠償、損失、責任、罰款、費用、損害賠償,並使管理方免於上述各項內容的損害。如果在場地或飯店的任何部分發現有害物質,而這種違反不是因為開業前存在的條件引起的,那麼管理方應立即安排、清除該有害物質以及全部受污染工地和容器,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業主承擔。但因管理方的重大過失或故意過錯造成的情況除外。

第四條 業主方保證在管理方的配合下在開業日前辦妥飯店經營所需的各種權證和手續,包括但不僅限於:

1、《工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列明飯店運營所需的經營項目);

2、《消防驗收合格證》(或消防局准許開業批覆);

3、《特種行業許可證》;

4、《治安合格證》;

5、《涉外批覆》(若需要經營涉外長包房出租業務);

6、《食品衞生許可證》;

7、《文化娛樂經營場所許可證》;

8、其它應辦的權證及手續。

第五條 業主方應於開業日前為飯店開設經營專用賬户,提供足額的營運資金到該賬户。該資金不包括業主方應為飯店開業所購置的營運物品、存貨,以及開業之後改造或重置固定資產的費用。雙方商定,該營運資金不低於_____萬元人民幣。

業主方保證在該營運資金不敷用時予以及時補足。管理方收到的與飯店經營和管理相關的所有款項均應存入經營專用賬户。

所有經營性費用在該賬户中開支。若費用到期不支付會損害飯店經營時,管理方可以代表業主方從賬户中支付應由業主方支付的利息、保險、税等費用。

如果管理方預付了應由業主方支付的經營性費用的話,可按第十六條

第6款操作規定,在結餘超過營運資金的款項轉入業主賬户前扣除。

第六條 審批管理方提交的飯店年度經營計劃和年度財務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在不影響飯店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可隨時對飯店財務進行審計。

第七條 提出或審批管理方提交的飯店擴建、改建計劃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並監督管理方執行這些計劃方案。業主方設立專人或委託管理方對飯店固定資產進行造冊管理,並定期對飯店固定資產狀況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