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同行作文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題記
法,乃國之重器。我國春秋著名政治家管子説過一句話“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意思是法是治國的標尺,是社會的客觀準則。由此可見,法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會認可國家確認立法機關制定規範的行為規則,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為規範(社會規範)。”這是字典上對於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青少年來説,這過於籠統,過於抽象,過於模糊。那法律究竟是什麼?
曾經讀過一個的小故事:在田野裏,一隻兔子正在奔跑,後面跟着一羣人追趕,他們都想得到兔子。然而只有一隻兔子,不可能分給所有的人,只是因為所有權沒有定下來的緣故,他們才去爭奪。然市場上有成羣的兔子,行人也不會去看它一眼,不是因為人們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兔子已經有主了,所有權已經定下來,縱使再粗野的人也不會去再爭奪了。這就是法律,一個人民日常生活中逐漸形成的規矩,它約束人們的言行,守護人民的生命及其財產,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若是有人打破了這個規矩,那他將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總有一些人認為法律看不見,摸不着,離自己很是遙遠。但是生活總不會是隨人所願,難免會發生糾紛。
一家報紙曾報道過這樣一件事:在升學考試後的一個星期天,有人撬門砸窗,先後竄進樓上三個教室,用粉筆在黑板上書寫下流的語言辱罵老師,並且取下教室裏所有的日光燈管,用磚頭砸個粉碎,進而又竄到樓下少先隊大隊部,盜竊校服若干件,還在學校的後牆上書寫了一條反標。 經學校查實,這是該校五年級學生馬某和王某合乾的。 馬某平時在班裏少言寡語,膽小,靦腆,很少有違紀行為,他作此案使班主任感到十分震驚。他在回答校領導追問時説:“××老師曾經批評過我兩次,我想尋機報復。”問他為什麼要寫反標時,他説:“沒啥意思,隨便畫畫。”由此可見,這個學生的思想是多麼地可怕!明明自己在犯罪,還不以為然,他哪裏懂得什麼是法!
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肩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任,若是連國法都不知道,談何報效祖國?沒有為建設祖國添磚加瓦,反而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難道這就是祖國未來的.接班人?青少年不僅要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也要為中華之復興而知法。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學法、懂法、守法這不是某一些人需要做的,而是所有中國人民必須去做的!
現在我們將法播入內心深處,澆灌,滋養,成長路上伴隨法律一起遠行。法在心中,與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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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伴我成長的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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