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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改名申請書三篇

申請書1.56W

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申請書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申請書是我們平時提出請求的一種書信。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麼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改名申請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選改名申請書三篇

改名申請書 篇1

湘潭市嶽塘區寶塔公安局:

本人兒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祝淼淼,男,漢族,20xx年6月6日生,身份證號:430304200606060031。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祝義淼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户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國小三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祝義淼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兒子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為兒子的'改名申請為謝!特此申請

申請人:父親:祝澤鋒 母親:陳劍

兒子:祝淼淼

20xx年X月X日

改名申請書 篇2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xxx,性別:x,民族:xx;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xx,身份證編號:

由於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後在家裏一直使用xxx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xxx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户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户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願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改名申請書 篇3

xxx派出所:

我兒子現用名xx,男,漢族,XX年3月4日出生。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x的申請(附上户口本為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xx這個名子是小時候給孩子起的乳名(土話叫小名)由於當時辦理户口的時候我和愛人都在外面打工,家人不知道我們給孩子起的學名叫xxx!就把名子報了上去!回家後才知道,我們想到改名字麻煩,所以就沒提起改名的事.只到今年因名子孩子們爭嘴差點打架,才想把名子改過來!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特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xxx

母親: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