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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峯生產方案(通用15篇)

生產2.22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錯峯生產方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錯峯生產方案(通用15篇)

錯峯生產方案1

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衞戰成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和《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晉中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峯生產範圍

對建材(磚瓦、耐火、石灰)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冬季錯峯生產。

二、基本原則

1. 統籌保障安全。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開展錯峯生產。

2. 統籌保障民生。全面落實“六保”工作,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峯生產措施;對保障民生的其它類企業,按照保障需求開展錯峯生產。

3. 統籌應急管控。參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錯峯生產計劃安排要優先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基本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銜接。錯峯企業在冬季期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執行錯峯生產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要嚴格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三、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錯峯生產方式

錯峯生產方式以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生產工序(設備)為主,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採取輪開輪停方式實施,對不可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採取整個冬季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實施。結合我縣實際,因行業、因企施策。

五、錯峯生產差異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確定的環保績效分級、綠色工廠評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況,實施差異化管控。

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施錯峯停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錯峯停產;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最嚴格的限產措施(不低於紅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冬季結束後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

被評定為B級、B-級、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峯生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實施輪開輪停,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減排比例確定停產天數,生產期間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嚴格執行應急減排;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

被評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可豁免錯峯生產。

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峯生產措施。

(五)錯峯生產期間,針對重點涉氣行業如出台更嚴格的管控措施要從嚴執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各社區、鄉鎮政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督促企業提前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同時加大生產調度,營造落實冬季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聯合聯動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鄉鎮政府要有效整合檢查執法資源,強化聯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對拒不執行錯峯生產方案要求,甚至偷排偷放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縣環保局牽頭,會同縣工信局成立督查組,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落實情況開展督察檢查。對督察檢查中發現的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度滯後、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情況,將倒追責任,立即啟動問責程序,並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採暖季錯峯生產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錯峯生產方案2

為認真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省生態環境廳關於落實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業企業錯峯生產要求的通知》《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衞戰xx年行動計劃》《陽泉市耐火行業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陽泉市社會獨立洗選煤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市委書記關建勛、市長雷健坤在《全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好我市(陽泉市)重點工業企業秋冬季錯峯生產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衞戰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以改善“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圍繞採暖期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突出抓好重點時段、科學精確實施重點行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工業大氣污染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的影響,促進我市xx-20xx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圓滿完成。

二、工作原則

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以控制重污染行業企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在落實錯峯方案過程中,要堅持精準化原則,切忌“一刀切”。原則上,各縣(區)工業錯峯生產污染物減排量不得低於冬季居民採暖帶來的新增量。錯峯生產期間可根據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

錯峯生產要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相銜接,保證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需要,列入錯峯生產方案的企業,要同時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預案有關要求,及時啟動與預警級別相對應的應急減排措施。對於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不可臨時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減排量可通過提前採取錯峯生產措施予以落實。如遇錯峯生產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要求不一致的情況,按二者中最嚴格要求執行。

三、實施時間

xx年11月1日0時—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任務

(一)所有涉氣企業

除焦化企業外,對xx年10月30日前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並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年度治理任務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年度治理要求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重點對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玻璃、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獨立洗選煤等重點行業涉氣企業實施錯峯生產。

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城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城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xx年10月30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核定錯峯生產負荷。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工序,可適度減少錯峯。對承擔供氣、供熱、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承擔任務量由縣(區)工信、生態環境部門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報縣(區)級人民政府批准,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如國家、省關於錯峯生產有更嚴格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

列入錯峯生產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①完成治理任務且列入工信部門綠色工程示範的企業;②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企業。其中,焦化企業必須採取幹法熄焦;③滿足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的A級企業。

列入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的企業可不予錯峯。

(三)主要行業錯峯生產

1、焦化

焦化企業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實施限產限排,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以上。

2、鑄造

鑄造熔鍊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200mg/Nm3(沖天爐必須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及以下的企業,錯峯停產時間為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3、建材

(1)磚瓦:企業生產設備完成環保設施提標改造,且原料燃料破碎及製備環節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於10mg/Nm3,人工乾燥及焙燒窯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於30、150、20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2)耐火:企業達到《陽泉市耐火行業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強制性排放要求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嚴於本省當前排放要求的,錯峯停產30%,以時間(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強制性排放要求的',停產整改。

(3)水泥熟料及粉磨站:企業生產設備完成環保設施提標改造,水泥窯窯頭、窯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穩定控制在10、35、100mg/Nm3以內,礦山開採中的破粉碎設施及其他通風生產設備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4)石灰:企業煅燒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300mg/Nm3以下的,破粉碎設施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5)陶瓷、玻璃:企業環保設施完善,爐窯有行業排放標準的穩定達到行業排放標準,沒有行業排放標準的爐窯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30、200、300mg/Nm3;破粉碎設施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4、有色化工

山西兆豐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電解鋁分公司二分廠停產;山西兆豐鋁業有限責任公司氧化鋁一條生產線停產。

碳素企業煅燒、焙燒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10、100、100mg/Nm3以下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5、獨立洗選煤

企業按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深化治理任務的,限產30%,以時間(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未完成污染防治深化治理任務的,停產整改。

(四)其他行業

對於空氣質量改善未達序時進度的地區,要將行政區域內較集中、成規模的特色涉氣行業,統籌納入錯峯範疇,由各縣(區)自行確定限產比例與錯峯天數。

各縣(區)可在上述工作原則及錯峯生產任務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更加嚴格的錯峯生產方案。

五、工作要求

1、進一步提高認識。要認真落實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定力,不動搖、不鬆勁、不開口子”的講話精神,充分認識錯峯生產對於打贏藍天保衞戰的重要意義。

2、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方案。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加強錯峯生產組織領導,根據錯峯生產要求,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峯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廠一策”的原則,完成轄區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的制定及清單編制工作,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各相關企業要按照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的錯峯生產實施方案,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將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確保措施符合要求、便於操作且安全可行,並報縣(區)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3、明確責任分工,落實監管職責。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網格化監管職責,強化錯峯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市工信、生態環境、能源(涉煤企業錯峯生產)等部門按照錯峯生產企業清單,開展監督檢查,市統計局監督錯峯生產企業產量,陽泉供電公司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錯峯生產,檢查錯峯生產企業用電量,確保錯峯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4、建立信息報送機制,跟蹤落實錯峯進度。為及時掌握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錯峯期間,各縣(區)、開發區每月25日前將轄區內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

5、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錯峯良好氛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通過主流媒體及時發佈信息,督促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平穩安全有序生產,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錯峯生產方案3

為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衞戰和“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的有關要求,積極防治夏季臭氧污染,切實提高全市(淄博市,下同)空氣良好率,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xx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淄辦發電〔20xx〕37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時間及範圍

(一)實施時間。20xx年7月—9月,共3個月。7月重點對PVC(6805, -10.00, -0.15%)手套、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類工業爐窯採取錯峯措施,8月重點對玻璃(1490, -6.00, -0.40%)(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製藥等行業採取錯峯措施,8月—9月重點對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採取錯峯措施。

(二)實施範圍。實施範圍為淄博市行政區域,實施行業重點是石化、有機化工、製藥、PVC手套、水泥、建材等產生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行業企業。

二、基本原則

(一)突出重點。以管控臭氧污染為重點,對臭氧生成的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實施調控,突出影響臭氧生成的重點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臭氧生成的重點時段,進一步降低全市污染物排放量,減少臭氧超標天數,提高空氣質量良好率。

(二)分類管控。在保障全市污染物整體減排水平的基礎上,按照環保裝備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運行管理水平、經濟績效水平等因素,對同一行業不同企業實施分類評估。本方案中不同行業規定的限產比例為該行業基礎限產比例,對污染治理水平高、管理效益好、排放強度低的企業可適當降低限產比例或實施綠色豁免,但應當從其他較差企業中提高限產比例來保障總體污染物減排量。對符合豁免標準(見附件)的綠色標杆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區縣政府(管委會)統一批准,並向社會公開,同時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要對綠色豁免企業從嚴審批,嚴格把握,批覆後若出現達不到綠色豁免標準的情形,立即取消綠色豁免資格。

(三)保障民生。對重點企業涉及民生的,優先保障民生,在保障民生的基礎上,可適當降低限產比例。對涉及VOCs和NOx排放的產品生產線,原則上可以不安排錯峯生產。

(四)統籌結合。將夏秋季錯峯生產和秋冬季錯峯生產統籌結合起來,通盤考慮。對在市裏規定的基礎上,主動提高限產比例、擴大限產範圍的行業企業,在秋冬季錯峯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中予以適當考慮,可以部分降低限產比例。

(五)實事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切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原則上,方案中規定的各項限產比例應當以停產的方式實現,停產的方式可以通過調整生產負荷(多條生產線)或停產天數來確定。確因連續生產不能停產的行業企業,以污染物的實際排放量和排放濃度核算限排比例。各區縣重點行業企業錯峯生產方式可以在市裏規定的方式上提出更加符合實際情況的`限產減排措施,但要基於減排污染物排放量,並徵得相關部門同意。方案中所有限產比例以20xx年度實際產能(按照330天計算)或停產天數計算。

(六)確保安全。各行業企業執行錯峯生產措施過程中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別是開停車期間,要提前統籌安排,做好相關保障措施,堅決杜絕因執行錯峯生產措施引發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確保生產安全。

三、錯峯措施

(一)石油化工。有常減壓裝置或其他石油煉製類的企業,限產30%。多套相同裝置的可採取停產部分裝置計算,在20xx年實際產能基礎上(按330天計算)核算限產30%的比例,或全部連續停產30天;單套裝置的以連續停產天數計算,不少於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9月。

(二)有機化工。指生產原料、輔助溶劑、中間體或產品中使用或產生有機物,工藝過程中發生化學反應的企業,限產30%。原則上以連續停產時間計算,錯峯生產實施期內,需連續停產超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由於安全生產、保障民生等特殊情況,減少停產時間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區縣審核後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

(三)製藥。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或其他有機物,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生產原料藥、醫藥中間體或其他醫藥產品的企業,限產30%。原則上以連續停產時間計算,錯峯生產實施期內,需連續停產超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由於安全生產、保障民生等特殊情況,減少停產時間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區縣審核後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

(四)PVC手套。生產乳膠手套或PVC手套的企業,限產30%,以停產生產線數量或停產時間計算,停產的生產線數量應當在20xx年實際產量的基礎上進行核算,停產天數應當是連續停產,不少於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8月。

(五)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關於支持組織山東省水泥企業熟料生產線實施夏季錯峯生產的函》(魯水協字〔20xx〕05號)文件中規定的停產時間為準,協同處理固廢或危廢的企業應當按照停產時間要求,核算限產比例和實際產量。停產時間為8月17日—9月5日,時間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實錯峯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規定的夏秋季錯峯期間一併補齊。

(六)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窯(爐)的企業,限產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產品產量計算。限產或限排基數以20xx年度NOx實際排放量(以在線監控折算數據為準)或實際產品產量為準。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七)工業爐窯。使用煤及煤製品、天然氣(不含電)等為燃料,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產生的各類工業爐窯,限產20%。有多條生產線的,在20xx年實際產量或產能利用率基礎上停產超過20%的生產線或全部連續停產超過20天;單條窯爐的,連續停產超過20天。在20%基礎上主動提高比例、擴大範圍的,超過的部分在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減,具體核減標準另行研究。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區縣按照上述錯峯原則及要求,摸清應當納入錯峯生產的企業及生產線名稱、裝置、設備等,同時調查企業20xx年度實際產量或產能利用率,分類建立工作台賬,指導企業按照原則和要求制定具體的停限產實施方案,將各企業具體錯峯措施和台賬清單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二)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做好夏季錯峯生產要求的宣傳,引導企業主動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低污染物含量的原輔材料進行工藝改造,使用高效率污染治理設施主動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主動落實錯峯生產限產措施。對工藝水平、治污效益、排放水平確實在全國行業內領先的工業企業,提出相應減免措施。鼓勵重點行業企業根據夏秋季和秋冬季兩個錯峯時段,統籌制定企業停產檢修計劃,切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嚴格監督執法。各區縣要將企業落實夏秋季錯峯生產情況納入日常監管範疇,通過在線監控、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測等措施及時檢查企業限產停產情況,對不落實錯峯生產管理要求的企業依法作出處理。

錯峯生產方案4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參照省內外錯峯生產管控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將工業企業錯峯生產作為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打贏藍天保衞戰的重要舉措。突出對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科學施策、精準調控,基於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施差別化管理,切實增強錯峯生產管控的精準性、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底線思維。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是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根本底線,錯峯生產是減少工業排放強度的重要措施。各縣(市、區)要深刻把握國家、省、市關於錯峯生產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的減排比例,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對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要提前開展熱源調整或備用熱源建設,在保證停限產減排措施實施的同時,保障民生供應。

2.堅持分類施策精準減排。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為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動態停限產管控;以優先控制重污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綜合生產裝備、能源消費、污染排放、治理水平、運輸水平等因素,實施分類分級管控;根據區域環境容量的差異,實施分區管控。推動工業企業加快提標改造、升級轉型、佈局調整,實現高質量發展。

3.堅持常態管控與應急相結合。錯峯生產管控評級不等同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績效評級。重污染天氣期間,重點行業應按照應急減排績效評定結果,結合《臨汾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xx年修訂)》中有關要求採取減排措施。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峯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採取進一步停限產、運輸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等應急響應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實施時間

平川縣(市、區)從xx年10月1日—20xx年3月31日;山區縣從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二、錯峯生產管控要求

(一)所有涉氣企業

鋼鐵、焦化企業根據治理情況實施動態評定分級。除鋼鐵、焦化企業外,xx年9月30日前,對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務並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所有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深度治理任務和用電管控系統建設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二)重點行業

1.鋼鐵行業(含高爐鑄造一體和鐵合金企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

⑴滿足《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並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杆企業;

⑵主要生產設備(高爐、燒結機、轉爐、軋鋼等)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

⑶按照《關於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並通過驗收。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30%。(以高爐產能為基數,以高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核定限產比例,高爐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轉爐、軋鋼同步停產。下同)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並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於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並通過驗收。

Ⅲ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完成鋼鐵行業有組織排放治理任務並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於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並通過驗收。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限產70%,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2.焦化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並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杆企業,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裝備和治理水平不同的生產線實施分類管理(下同)。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50小時左右。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並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熄焦方式為幹熄焦。

Ⅲ類:穩定達到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80小時左右)。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焦爐炭化室停止裝煤。

3.火電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

⑴煙氣主要污染物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不高於5、35、50mg/m3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台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採暖季後立即停產整治,治理不達標不得恢復生產,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4.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窯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不高於10、50、150mg/m3的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台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⑶按要求完成在線監測設施的更新改造和聯網傳輸。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5.鑄造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鑄造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9號)要求並通過驗收;

⑵採用電爐作為熔鍊設備,且沖天爐已拆除。

Ⅱ類:達不到Ⅰ類的,全部停產。

6.磚瓦行業(不含非燒結磚瓦)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

⑴按照《臨汾市磚瓦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22號)要求完成治理驗收,在線監測設施聯網傳輸並穩定達標;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台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7.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並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台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8.陶瓷行業

Ⅰ類: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且採用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的企業,正常生產。

Ⅱ類:以煤(含煤氣發生爐)為燃料的企業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9.石灰窯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xx〕56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為燃料。

Ⅲ類:達不到Ⅰ、Ⅱ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0.石膏線/板、礦渣棉、炭黑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1.粉磨站(有工業爐窯的)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2.工業鍋爐。沒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沒有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氣鍋爐,xx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配套管理辦法

(一)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錯峯管控相關要求,組織對轄區內所有企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在xx年9月30日前將企業底數、各行業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和行業治理任務的停限產企業名單報市大氣辦,經市大氣辦審核修改後備案,作為監督檢查、考核評定的依據。

(二)錯峯管控的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企業自主驗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核查,實施績效評級;其餘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各生態環境分局按要求組織驗收核查,實施績效評級;未完成驗收的視為未完成深度治理。

(三)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期間,市大氣辦將組織行業責任部門對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開展縣(市、區)互查。對未按照管控措施執行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應納入而未納入重點行業名單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實施停產,秋冬季不得恢復生產。

(四)對納入錯峯生產管控的工業企業實施評級動態調整,對污染排放不能穩定達到治理標準要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業企業,直接納入企業最低評級。

(五)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措施要確保可操作、可核查。限產比例優先考慮採取按時段停產方式,停產時段應安排在xx年12月、20xx年1月和2月重污染天氣易發期間;其次考慮按生產線或設備停產,確實因工藝原因無法停產的,按負荷限產。涉及供熱企業要嚴格按照供熱解綁承諾要求,確保滿足錯峯生產管控要求的基礎上保證供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施,各縣(市、區)政府是本地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作為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落實方案,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對分管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確保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紮實推進。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地企業錯峯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罰;決不允許借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專項督察、執法檢查等名義採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敷衍整改、機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三)嚴格追責問責。市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核,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和環境税等,對工業企業進行核查,對有環境違法行為、未能落實錯峯生產管控方案、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等情況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並降級加嚴管控;各縣(市、區)要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採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縣(市、區)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加強信息公開。全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和羣眾的監督,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把信息公開作為推動秋冬季錯峯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迴應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佈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錯峯生產方案5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衞戰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延安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陝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衞戰20xx年工作要點》、《陝西省20xx年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和《延安市打贏藍天保衞戰20xx年工作要點》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夏季錯峯生產(20xx年6月1日-8月31日)

1.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石油化工行業實施限產;對煤化工、焦化行業統籌制定本縣區停產檢修計劃(焦化行業也可通過停運部分裝置方式)分別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2.水泥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3.表面塗裝(含汽修)和包裝印刷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錶面塗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10:00-16:00停止生產。(各縣區政府負責,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交通局配合)

各縣區於9月8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夏季錯峯生產整體執行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議,抄送市環保局、市交通局。

(二)冬季錯峯生產(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1.建材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全部實施停產。(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2、焦化: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焦化企業實施限產,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3、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4.粉磨站: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各縣區政府負責)

5.電力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制定採暖季優化電力調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績效綜合水平對電力行業精準實施錯峯生產,縣區高效清潔火電燃煤機組多發,在保證居民、企業正常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減少發電,熱電企業嚴格落實以熱定電,禁止超負荷發電。(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

6.保障重大民生任務: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等行業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各縣區於11月5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冬季錯峯生產方案,附縣政府對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生產線最大生產負荷的審批報告,抄送市環保局;20xx年3月30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冬季錯峯生產整體執行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議,抄送市環保局。

二、工作職責

(一)市工信委職責:市工信委是錯峯生產的牽頭部門,負責全市錯峯生產的指導監督工作,適時組織開展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及時彙總各縣區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反饋問題、協調解決問題。

(二)市發改委職責:配合開展錯峯生產工作,指導監督電力行業錯峯生產工作,指導石油化工行業錯峯生產工作,參加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三)市環保局職責:定期向牽頭部門、各縣區政府反饋各縣區空氣質量情況,參加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職責:參加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五)縣區政府職責:縣區政府是錯峯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停限產計劃並監督檢查,按期報送工作總結。錯峯生產期間,做好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和安全預案的制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主管領導為組長,發改、工信、環保、交通、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組成的錯峯生產工作組,相互配合,運用綜合手段合力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工作組要確定1名聯繫人,與市級各牽頭部門加強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ニ)細化措施方案。各縣區政府要圍繞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準確填寫本地區總產能,錯峯停限產比例,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生產計劃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要層層傳導壓力,逐級負責,層層抓落實。

(三)強化監督檢查。對各縣區錯峯生產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各縣區要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不到位的部門要追究監管責任。

(四)重視政策宣傳。各縣區政府做好屬地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蹟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

錯峯生產方案6

一、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錯峯生產重點行業及企業

(一)建材(水泥)行業。全縣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產線)。

主要涉及企業:寧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寧夏建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二)其他行業。火電(自備電廠)等其他行業企業。

主要涉及企業:寧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啟元藥業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務

(一)在錯峯生產期間建材(水泥)行業水泥窯、粉磨站等主要生產設備必須停產處置,不得提前生產,以實際行動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在錯峯生產期間,要按照《水泥企業產品質量管理規程》要求,加強對原材料、成品儲存現場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質量損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電(自備電廠)及其他重點行業根據生態環境部門發佈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縣將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限負荷生產。限制負荷標準為10月22日前企業生產負荷基礎上再進行下調。具體以發改局適時發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通知為準。

(三)錯峯生產期間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職工培訓等工作,保障職工工資待遇。

(四)若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則各錯峯生產涉及企業需執行日上報機制,將當日錯峯、壓減產能的情況與每日17時前報送至縣發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錯峯生產作為減少冬春季大氣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為常態化的`運行機制,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社會責任為己任,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執行國家錯峯生產政策,減輕採暖期大氣污染,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

(二)加強監督檢查。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要檢查涉及停產企業準備工作情況,督促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產,並在停產期間不定期進行檢查。在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縣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不定期組成聯合檢查組檢查涉及企業限負荷落實情況,及並對企業進行指導、監督。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平台,及時瞭解掌握企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

(三)強化服務指導。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要加強政策宣傳,把落實錯峯生產與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環境改善、滿足羣眾民生福祉結合起來,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引導企業開展錯峯生產工作。加大服務指導力度,協調督促各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人員培訓等工作,加強對原材料、成品儲存現場管理,防止造成質量損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氣污染,着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四)嚴格考核問責。暢通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不執行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進行約談;對拒不改正的企業依法追究企業法人的責任,同時取消企業享受各類獎補政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錯峯生產結束後,各涉及企業於20xx年3月5日前將錯峯生產工作總結。

錯峯生產方案7

一、實施範圍

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生產線,根據實際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

二、時間安排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

三、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置換

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不能停窯的,應當主動尋求與區內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合作,由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在非錯峯生產期間增加停窯時間予以置換補償,未能達成錯峯置換的,必須按照錯峯生產的有關規定停窯。參與置換的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增加的停窯時間必須在冬季錯峯停窯後連續進行,即增加的停窯時間與冬季錯峯合併實施。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峯置換的對象必須是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且全年穩定運行。單條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低於30%(及實際開窯時間低於100天)的,不得參與置換(因長期與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產能置換而停窯的生產線除外)。

四、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嚴格執行水泥錯峯生產規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峯生產的通知》中國塗料網,錯峯生產作為減少冬春季大氣污染排放和化解水泥產能過剩的有效手段,將成為常態化的運行機制。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社會責任為己任,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執行國家錯峯生產政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採暖鍋爐排放疊加,減輕採暖期大氣污染,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行業自律。自治區水泥協會要就錯峯生產製定行業自律規定,約束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加強自律,維護行業秩序;組織區內水泥企業積極落實錯峯生產計劃,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市場監督,主動幫助企業解決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協調落實電石渣錯峯置換,持續跟蹤彙總電石渣水泥熟料加權平均售價、實際產量並定期公佈;定期組織專項聯合檢查組,對全區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錯峯生產、能耗和環保等的.執行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並及時上報反饋檢查結果;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加強監督,建立舉報電話,通過微信、短信、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渠道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要採取措施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峯生產哄抬水泥價格或低價傾銷,保障市場穩定供給。

(三)加強部門協調,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1.組織制定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聯合制定本市的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見附件),明確錯峯生產企業清單及停窯時間節點,實行台賬管理,確保清單可操作性、可查詢。並在11月27日(星期五)前分別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公示公告後實施。

2.建立錯峯生產調度制度。各市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建立錯峯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20xx年12月起,各市每月6日前報上報上月錯峯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直至錯峯生產結束),隨時掌握重點企業錯峯生產動態,對錯峯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3.強化監督檢查。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提前檢查企業停窯準備工作情況,督促所轄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窯,及時對轄區內水泥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12月1日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到現場監督企業停窯中國塗料網,期間要不定時抽查停窯落實情況。必要時通過調取企業用電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平台,及時瞭解掌握企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要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導各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嚴格落實企業排放限值要求,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氣污染,着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在門户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4.嚴格責任追究。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將不定期開展錯峯生產執行情況和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專項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水泥的生產方法,必要時進行約談;對拒不改正的企業由自治區工信廳核實後,在年度更新並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註明,限制其產能置換指標交易,並取消享受自治區工信廳的各類獎補政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錯峯生產執行情況納入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冬春季大氣攻堅行動下派工作組幫扶指導內容。

錯峯生產方案8

為做好我鎮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改善我鎮空氣質量,根據《孝義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孝義市大氣污染防治20xx-20xx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孝發發〔20xx〕66號)和《孝義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對全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行調度的通知》(孝經信發〔20xx〕84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有效控制採暖期峯值污染問題,推進我鎮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遇提前供暖或延後停暖情況,則相應調整)。

三、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開展各項工作,確保企業按要求停產。

組長:王治攀(鎮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任臣貴(鎮政府副鎮長)

副組長:鎮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環境監察中隊、安監中心、所涉各村包村幹部及各村負責人。

四、重點工作

加大建材行業錯峯生產力度,全鎮範圍內的耐材企業(迴轉窯、梭式窯、蒙古包)、石灰窯等行業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部實施停產。停產期間,所涉企業要按照《孝義市耐材行業環境保護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和《孝義市耐材企業環境管理規範化建設方案》要求,完成環境保護治理任務,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此次採暖季錯峯生產結束後,停產的耐材企業必須通過市經信、環保、安監等部門聯合驗收後方可復產。

五、責任分工

(一)鎮錯峯工作領導組負責牽頭組織、指導並督促有關工業企業實施採暖錯峯生產工作。

(二)鎮環保中隊負責對所涉企業是否達標排放進行界定,並配合做好此次採暖錯峯生產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

(三)鎮安監中心要積極督促包聯企業制定錯峯生產實施方案,採取全天候駐廠的方式,確保企業限產措施落實到位。

(四)各相關企業是此次採暖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要結合生產實際,制定詳細的錯峯生產實施方案,並報鎮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在錯峯生產期間,要切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停產,不得提前生產,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同時,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職工培訓等工作,並保障職工工資待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成立下堡鎮20xx年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鎮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分管副職任副組長,各相關站所、包村幹部和村幹部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安監中心主任擔任。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相關站所負責人要開展不定期督導、抽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對不執行錯峯生產方案要求,甚至偷排投放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並及時上報市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各站所要加強聯繫溝通和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情況通報、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協作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支部村委、各相關站所要充分利用村務公開欄、標語、微信平台等形式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報道,引導工業企業積極參與空氣質量保障工作,主動配合我鎮污染天氣治理各項措施的執行。

錯峯生產方案9

一、《方案》的編制背景

為深入貫徹《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xx〕22號)和《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晉政發〔20xx〕30號)決策部署,按照《長治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十大任務十項措施》(長辦發〔20xx〕41號)和《長治市打贏藍天保衞戰20xx年行動計劃》(長政辦發〔20xx〕33號)的具體部署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切實做好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結合長治市實際,制定了長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錯峯生產實施時間、差異化錯峯生產要求、錯峯生產調度、企業廠區內錯峯運輸和工作要求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指導思想。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衞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長治市秋冬季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錯峯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為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峯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分級管控、管控與應急相結合、實施重點工業企業精準化減排。

第三部分:錯峯生產實施時間。20xx年10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第四部分:差異化錯峯生產要求。對涉及鋼鐵、焦化、電力、水泥、醫藥、鑄造、化工、其他行業的工業企業,按照是否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環節超低排放、特別排放限值、揮發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序、工業窯爐及燃煤機組治理的全市企業,依據限產比例,執行差異化錯峯生產。

第五部分:錯峯生產調度。對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及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保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維持環保設施政策運行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若其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值的並已進行環保備案的,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核定最大生產負荷,由項目單位申報,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第六部分:企業廠區內錯峯運輸。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峯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制定錯峯方案、強化任務落實、落實監督檢查、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實行企業豁免制度六個方面提出加強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

三、名詞解釋

豁免企業指:符合以下標準之一的企業均被列入豁免清單:

(1)完成治理任務列入工信部綠色工廠示範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四、解讀機關

《長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由起草單位長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解讀。(來源: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錯峯生產方案10

為全面打贏藍天保衞戰,深入推進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持續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衞戰作戰方案暨20xx-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三期行動計劃(20xx-20xx年)》和省、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改善秋冬季空氣質量為核心、以重點行業減少秋冬季污染物排放為目標,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區域,科學制定差異化的錯峯生產措施,避免“一刀切”,有效減少秋冬季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全市秋冬季空氣質量持續同比改善。

二、實施範圍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磚瓦、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等行業。

三、實施時間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磚瓦等行業錯峯生產時間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等行業錯峯生產時間為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四、具體任務

(一)水泥行業

1、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1)豁免類。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綠色標杆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杆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達到《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xx)表2規定重點控制區特別排放限值,全部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車或國五及以上標準的汽車運輸比例達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3)限制類。豁免類和限產類以外的水泥企業,在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水泥企業,去年已審核通過並真正實施的(山東泉興水泥有限公司、華沃(棗莊)水泥有限公司、棗莊市沃豐水泥有限公司、山東聯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滕州市東郭水泥有限公司),鼓勵採取其他方式進行保民生供暖,如繼續申請承擔保民生任務的,要對所承擔的任務項目及所需的最大生產負荷等提出申請,並上報相關材料備案。

①提供關於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有關部門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備案、批覆等材料。

②提供根據所承擔任務核定的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有關水泥企業將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分別報送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由區(市)工信局會同區(市)生態環境分局審核認定。

④各區(市)工信、生態環境分局要組織對轄區熟料生產企業進行摸底、核審,報區(市)政府備案、蓋章後,按時間要求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審核通過後實施。依次呈報市政府、省工信廳和省生態環境廳備案,並向社會公開。

今年其他水泥企業申請保民生供暖的,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實施“以熱定產”,對外實際供暖面積小於8萬平方米的.一律不予審核確認;新增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一律不予審核確認;實施保民生供暖和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企業在今年秋冬季錯峯生產結束後,仍然要在其他規定時間內補齊錯峯生產時間。

2、水泥粉磨站

(1)豁免類。

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綠色標杆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杆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

豁免類外的粉磨站企業,在20xx年1月1日至2月9日停產。

(二)磚瓦行業

1、豁免類。磚瓦生產企業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綠色標杆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杆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磚瓦生產企業達到《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5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xx)表2規定重點控制區特別排放限值,全部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車或國五及以上標準的汽車運輸比例達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停產。

3、限制類。豁免類和限產類以外的磚瓦生產企業,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2個月。

(三)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行業針對我市秋季臭氧高發的污染特徵,為有效緩解秋季臭氧污染,提高空氣質量優良率,對全市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秋季錯峯生產管控措施,管控時間段為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時段(11:00-17:00)相關VOCs產污工序停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重點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行業停產、限產措施。各相關工業企業是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的重要意義,提前謀劃,預先安排和調整生產計劃,做到“一企一策”,自覺遵守錯峯生產期間的各項要求。

(二)科學組織實施。各區(市)要結合本轄區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明確到每一個企業的具體生產線、具體工序和具體設備,並細化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要明確專人幫包企業,確保錯峯生產落實到位。各區(市)要對照本方按要求,對實施錯峯生產的水泥(含粉6磨站)、磚瓦行業的工業企業,要列出詳細清單,在經區(市)政府審核後,於20xx年10月30日前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審核。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並報省級有關部門備案。

(三)強化執法檢查。各區(市)要建立錯峯協調機制,工信、生態環境、供電等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採取用電監控、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督查、暗訪等方式,加強錯峯生產期間的執法檢查。對發現錯峯生產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加強錯峯運輸的檢查,建立信息公開和通報制度,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錯峯運輸措施。對未按要求實施錯峯運輸的企業,要立即責令整改,並跟蹤落實。

(四)嚴格督導問責。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區(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提出問責建議,報市委、市政府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責任。各區(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及時通報情況,對反映突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督查,確保錯峯生產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取得紮實成效。同時,要積極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積極引導企業開展技術提升和深度治理。

錯峯生產方案11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及“秋冬防”攻堅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臨汾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方案》等法律規定及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以完成省、市下達的考核指標為目標,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為抓手,在嚴格執行省、市錯峯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工業企業績效等級、守法違法差異等確定錯峯停限產比例,採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杆企業,全力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管控範圍

全縣鋼鐵、焦化、磚瓦、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峯生產管控執行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方面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為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杆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另一方面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峯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按照《技術指南》要求,晉南鋼鐵、通才工貿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26爐。

(二)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立恆焦化、閩光焦化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三)磚瓦行業

浩益建材、恆昌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停產3個月。

建盛建材、盛通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D級,達勝泰建材、諾航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非績效引領性,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四)獨立石灰窯行業

裕都建材、勝利工貿、志誠灰業等3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停產3個月。

(五)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中條山水泥水泥熟料生產線被評定為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六)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中條山水泥粉磨站生產線、盛源建材、旭東建材、立恆鋼鐵礦渣粉項目、威頓水泥等5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七)工業塗裝、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傢俱製造等其他行業

1。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未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的,不予錯峯。

2。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是秋冬防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決定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標能否圓滿完成的重要環節,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對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把思想和行為統一到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縣大氣辦要按照縣政府安排,做好錯峯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傢俱製造行業;縣住建局負責粉磨站、礦渣粉、混凝土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其餘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峯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峯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於錯峯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長期停產的'企業在未按標準完成治理前,不得恢復生產。對部、省、市級錯峯生產管控要求嚴於我縣要求的,縣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措施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於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採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核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核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餘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户以下(以上一年度採暖季實際供暖户數為準)“供熱解綁”、5000户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後停限產天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户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熱點網格、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無人機巡查、第三方“環保管家”建議成果等“人防+技防”方式,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企業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的企業,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峯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為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採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縣政府將對各級各部門錯峯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縣通報、公開曝光,並對相關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為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明確細化要求。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制定本部門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並明確管控要求)。同時,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

錯峯生產方案12

為積極應對當前嚴峻的環境污染防治攻堅形勢,堅決遏制因各類污染因子居高不下而造成的優良天數損失,確保完成全市7月份、8月份空氣質量目標任務,按照《中共鞏義市委辦公室鞏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鞏義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強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7月至8月,全市涉氣工業企業(30強企業除外)實施輪停1個月,有效降低工業排放對大氣質量的影響。

二、工作措施

(一)機械行業企業。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期間一律生產供電,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

(二)耐材、碳素、陶瓷、磚瓦窯、鋁石窯等高温燒製工藝的`企業。碳素行業20xx年7月實施輪停1個月,其他企業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期間一律停止生產供電,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因高温窯爐降温週期較長,企業必須與輪停期前即開始實施窯爐降温,輪停期可觀天必須完全停產到位,爐温降到自然温度。

(三)鋁加工行業。20xx年7月至8月,鋁加工行業企業熔鍊工藝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企業必須與輪停期前即開始減產,輪停期可觀天熔煉爐温必須降到自然温度。

(四)其他涉氣工業企業。泡泥(達不到全自動全封閉)、散裝料、鑄造、淨水劑、醫藥化工、剛玉、精煉渣、鋁酸鈣粉、寶珠砂、還原鐵粉(及其他金屬還原)、橡膠等行業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

(五)30強企業。全市30強企業(名單見附件2)不納入此次錯峯範圍,但如果在各級督導督查中發現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一律按照輪停要求執行。

三、具體要求

各鎮(街道)要按照全市第八項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會議要求,進一步認清形勢,站位全局,將政策要求及時傳達廣大企業,確保輪停措施落實。

針對以上鞏義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第四項規定,鞏義市淨水劑(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合硫酸鐵、聚合硫酸鋁、鹼式氯化鋁、硫酸亞鐵、聚丙烯酰胺、液體三氯化鐵等)生產廠家必須在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佰科聚合氯化鋁生產廠家温馨提示廣大新老客户,需要購買水處理藥劑產品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合硫酸鐵、鹼式氯化鋁、硫酸亞鐵、聚丙烯酰胺等產品時,必須提前預定,我們要按照客户預定時間前後排隊生產。請大家諒解。謝謝!

錯峯生產方案13

為了打贏藍天保衞戰,切實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結合我縣(壺關縣,下同)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峯生產範圍

錯峯生產行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陶瓷、石灰、商砼)等重點行業企業。

二、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錯峯生產要求

1、按照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被評定為A、B、B-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不納入錯峯(秋冬季鼓勵採取協商自主減排)。我縣磊發氧化鈣經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確認為B級,符合要求。

2、被評定為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峯生產。

3、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因生產工藝和安全因素無法停產的,實施最嚴格錯峯)。

4、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錯峯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採取相應的停限產措施。

5、各行業差異化管控清單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適當進行調整,總停產天數不變。調整企業需經縣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同意後,報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四、錯峯生產措施

(一)鋼鐵行業:

1、鋼鐵企業名單:(金燁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錯峯生產措施:

在未預警期間:

A級、B級、B-級企業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

C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於5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D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執行。

(二)有色金屬:

1、有色金屬:(山西中鋼再生能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企業整體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三)建材行業:(陶瓷、石灰、商砼)

1、商砼行業:

(1)企業名單:(藍鑽商砼、潞海商砼)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峯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

潞海商砼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停產,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4日停產。

藍鑽商砼於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2、石灰行業

(1)企業名單:(宏海高鈣)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峯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3、陶瓷行業:

(1)企業名單:(太行陶瓷)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峯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五)企業廠區內錯峯運輸:

鋼鐵、焦化、有色、化工等企業廠內運輸用車一律實施錯峯運輸。廠區內作業車輛全部採取國三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五、錯峯生產調度

對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及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民生保障任務的企業、保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維持環保設施政策運行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若其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值的並已進行環保備案的,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核定最大生產負荷,由項目單位申報,經縣政府審核後,報市政府批准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是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安排進度,積極主動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維護,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秋冬季錯峯生產工作。

(二)制定錯峯方案。各企業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分類、分行業列出管控企業清單,將錯峯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確保可操作、可核查。並於10月25日前將本企業的錯峯方案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三)強化任務落實。相關企業是本次錯峯生產和企業廠區內運輸的實施主體,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案,明確停產生產線、工序或工藝環節、設備,將任務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具體責任人,積極為改善環境質量做貢獻。

(四)嚴格監督檢查。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網格化監管職責,嚴格監督各企業落實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任務,加大錯峯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確保錯峯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五)建立信息報送機制。為及時掌握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從20xx年11月起,錯峯期間,每月5日前將企業上月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錯峯生產方案14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統籌交通運輸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確保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加大秋冬季交通運輸調控力度,實施重點運輸企業錯峯運輸,合理降低企業生產和物料運輸負荷,切實降低運輸車輛大氣污染排放,確保做到削峯降頻,減少重污染天氣,促進我市空氣質量環境持續改善。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錯峯運輸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構

市局成立秋冬季運輸企業錯峯運輸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運科,辦公室主任由蘇文兼任,具體負責冬季運輸企業錯峯運輸相關工作安排部署、監督檢查和資料收集報送等日常工作。

二、錯峯運輸工作時間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三、實施範圍和工作任務

(一)實施範圍

市主城區和澤州縣範圍內從事有關鋼鐵、焦化、水泥、電力、化工等領域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運輸企業和營運貨車。

(二)工作任務

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開展摸排篩查,根據生產企業大宗物料運輸及儲備能力,制定“一廠一策”錯峯運輸方案,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四和國五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秋冬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原則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允許重型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等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各相關交通運輸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充分認識到大宗物料運輸對環境的'影響,加強對大宗物料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據轄區運輸企業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特點,結合行業錯峯生產要求,全面排查各重點運輸企業車輛情況,建立錯峯運輸車輛台賬,制定轄區內錯峯運輸實施方案,並公示轄區內運輸企業名單。二是督促轄區內運輸企業按要求制定“一廠一策”錯峯運輸方案,並進行備案。三是落實錯峯運輸各項措施,及時跟進督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確保落實到位。

在太行日報、電視台、晉城在線等新聞媒體發佈錯峯運輸相關報道,充分發揮新聞機構輿論導向作用,進一步宣傳錯峯運輸的重要意義,爭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向社會公佈違反錯峯運輸的車輛和企業,引導企業落實整改,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監督檢查,實施問責追究。

各相關單位要建立長效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錯峯運輸期間,要積極聯合環保、公安交警等部門對全市道路運輸主要通行的重點路段和重點時段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對違反錯峯運輸規定的企業和運輸車輛,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實施上限處罰,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市局錯峯運輸工作領導組將組成督查組,對各單位錯峯運輸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錯峯運輸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執行措施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單位和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達的《關於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督查問責的通知》,進行問責追究。

錯峯生產方案15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報送鋼鐵、水泥等行業錯峯生產計劃的通知》(晉經信投資字〔20xx〕278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同市20xx年—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同政辦發〔20xx〕16號)要求,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度力度,抓好全市各行業錯峯生產,改善秋冬空氣質量,確保完成省下達的年度大氣質量考核指標目標,為守護和鞏固我市“大同藍”發揮應有的.作用,現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衞戰。

二、錯峯任務

對於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工業塗裝及包裝印刷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共有12家企業(名單見附件)未完成VOCs治理,現安排錯峯生產,進行停產治理。

錯峯時間: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縣(區)經信局、環保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對轄區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各部門單位要在本方案錯峯生產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產業特徵、佈局和企業排污情況所處區位,制定具體錯峯生產實施方案。

2、實施電力監控。各縣(區)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管監控制度,對全市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並報送市環境改善領導組辦公室。

3、嚴格督查問責。各縣(區)政府要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為,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的有關人員,嚴格實施問責。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將對各縣(區)錯峯生產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區)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佈舉報電話、微信公眾號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標籤:錯峯 通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