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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專櫃合同範文集錦7篇

合同2.02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場專櫃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商場專櫃合同範文集錦7篇

商場專櫃合同 篇1

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統一和提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店面和產品形象。為乙方營造更好的銷售環境,經雙方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自協議簽定之日,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店面整體設計及裝修。裝修內容包括:

門頭廣告牌的設計、製作、安裝;

產品形象牆的設計、製作、安裝;

產品展示架的設計、製作、安裝;

店內主體色調的制定、粉刷;

店內棚頂弔旗的設計、製作、安裝;

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樣板一套、安裝工作服四套及各種證書和產品説明。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納裝修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兼營其它品牌或與甲方有衝突的產品,否則將扣除乙方的裝修保證金。

甲、乙雙方合作滿一年後,乙方能很好的維護甲方的產品形象,並無違約情況,甲方將如數返還乙方的裝修保證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現)。 本協議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協議修改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辦公樓裝修合同?裝飾裝修合同?廣東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裝修合同書樣本?裝修施工協議書甲方:乙方:

辦公地址:辦公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場專櫃合同 篇2

甲方:廊坊新北昌市場服務有限有限公司(管理方)

乙方:(施工方)

專櫃名稱: 施工樓層: 商户編碼:

為了保障施工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商場內進行裝修期間的安全問題,共同簽訂本責任書:

一、專櫃位置:

乙方裝修施工專櫃位置位於甲方商場____層____號

二、裝修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安全責任:

1、乙方應服從專櫃裝修期間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與消防安全監管,乙方的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工作,並按照甲方的商場裝修管理規定施工作業。

2、乙方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由乙方施工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應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或停工,並上報甲方。

3、施工前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動用明火作業應事先到商場辦理動火證,做業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擺放明顯方便取用的位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做業後認真清理現場易燃物品和裝修垃圾撤場時帶出商場,保持做業區域乾淨不留火險隱患。

4、保證施工用電安全,各種電器的安裝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亂拉臨時電線和超負荷用電,施工完畢對做業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拉閘斷電。

5、嚴禁在施工場地使用電爐、電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設備,室內照明禁用碘鎢燈等高功率照明設備,各種照明燈必須與易燃物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

6、乙方在施工期間不準動用非乙方的任何物品,嚴禁私拿公物,未經批准不得動用與本施工無關的任何設備、材料等。

7、乙方應接受甲方對商場專櫃裝修的相關規定與安全監管的進場基本培訓。

8、乙方應保證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合法有效,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作業,並隨身攜帶各種特殊工種的上崗證、操作證,以備物管員隨時檢查。

9、乙方負責承接裝修專櫃裝修期間的全部安全責任,並確定安全責任人。

10、乙方負責提供施工人員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身體健康、無犯罪史等資料。

11、乙方負責電器電料的合格及裝修材料的環保、阻燃、無毒等安全要求。

12、乙方負責裝修期間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意外事件及其它損傷事故的處理。

13、乙方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安全隱患與違規事項在期限內整改。

14、乙方應按時完成裝修施工,保證裝修質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國家相關規定。

四、其它約定事項

1、裝修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無違規事項,甲方將如數退還乙方相關費用。

2、乙方如違反本責任書及裝修管理相關規定,損壞甲方設施場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並將對其做出必要的經濟處罰,對造成事故、損失情況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因施工管理、裝修質量等過失所導致的一切人身意外與財產損失,以及由此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責任書由甲方和乙方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施工結束責任書終止。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三份)甲方負責與乙方共同簽訂,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

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負責人:

日期:

乙方:

負責人:

日期:

商場專櫃合同 篇3

甲方: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銅梁商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武漢新方向廣告裝飾公(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認真貫徹執行61號令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為此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款:

1、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給予配合,同時對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違規、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2、甲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公司要求採用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存檔備查。

3、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對乙方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

4、對無視裝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為,甲方應及時報公司安辦。

5、乙方必須有明確的法定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負責,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時。

6、施工進場前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登記和出入證等手續,指定專人做好檢查工作,無證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講清楚有關安全規章和工作要求,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治安員,具體負責落實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範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必須限量並且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動用火、電、焊時必須由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審批,嚴格執行動火、動電、動焊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確保萬無一失。(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倒置,並有減震圈,嚴格控制使用數量。擺放間距大於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須大於10米。備有專人消除易燃物,現場放有滅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確認無問題方可離開)

11、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範的要求實施操作。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裝修的`行業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設備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14、乙方在對施工中有危險的孔洞(通道口、電梯口、預留口、樓梯口等),必須架設安全防護網,高空作業必須結好安全繩。

15、嚴禁裝修區內吸煙、動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員和使用電熱水器。

16、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7、乙方必須嚴格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設備、器材、工具、材料必須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符合規範標準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視安全治安管理或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均由乙方承擔。

20、本責任書籤字之日起生效,於該工程驗收合格後失效,一式二份,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重百銅梁商場

乙方:武漢新方向廣告裝飾公司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商場專櫃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經營甲方場地(櫃枱)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櫃枱位置、面積、類別、品牌

(一)乙方經營場地,位於甲方 樓 區域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經營經甲方認可類別為 ,品牌為XX

(二)甲方如基於統一管理,營運或實際需要,有權變動乙方所設專櫃位置,增減面積或作其他改變時,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應全面配合實施。

第二條:合同期限

(一)乙方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二)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中途停止營業,亦不能以任何形式私自轉讓合同權利於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經營所設之專櫃或做出任何損害甲方於合同項下權益之事情,否則,甲方有權按每平方米不低於1000元/月收取費用。

(三)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約,應於合同終止期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續約,否則合同期限屆滿時即告終止。

(四)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如需撤去所設專櫃,應於60天前向甲方提出撤櫃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得撤櫃。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撤櫃,合同便既時終止,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之損失,其計算方法如下:

賠償金=乙方之每天平均營業額×抽成率×自撤櫃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天數。

(五)合同期限內,甲方如更改商場名稱或商標,甲乙雙方權益不變,本合同具有更改前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合作條件

(一)乙方應為有正式營業登記之公司或行號,乙方提交甲方之進貨發票應為本身公司合作收益,其中保證銷售目標為 元/月,(大寫:),乙方未能完成當月保證銷售額時,甲方可按保證銷售額抽成。

(二)租賃方式:每月租金¥元,(大寫): 元;從當月貨款中扣除或結算時交納現金。每月20-25日為下月的交租期。

(三)乙方按當月營業額的 %交納管理費,或以建築面積元/?月的標準,總額為 元/月交納管理費,以上費用應從當月貨款中扣除或結算時交納現金,自增照明或大型設備用電乙方需承擔相應費用。

(四)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需向甲方繳納裝修費 元,(大寫:。)每年節日贊助費 元,(大寫: )(其中五一、中秋、國慶、春節、元旦、)

第四條:裝修費用

(一) 為適應商場整體佈局,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裝修櫃位,如經甲方同意,乙方設計之裝潢、貨架及雜器須經甲方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裝修及擺設。

(二) 經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裝修櫃位時,乙方除自行承擔費用外,並應責成施工單位遵守甲方監督及物業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行為,乙方同意承擔全部責任。

(三) 乙方同意全權委託甲方代為設計、裝修櫃位,並分擔設計、裝修費用X/?,共計付清,甲方按月分期於每月應付乙方之貨款中扣除。

(四)乙方進場同意分擔商場規劃、設計及裝修費用 元,應於本合約簽定後在銷售款中扣除給甲方。

(五) 前述第一至第三之裝潢、貨架及雜器,乙方同意不論合約是否終止,其處置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移動並作出任何補償。

第五條:營業時間乙方所設專櫃之營業時間概由甲方規定,乙方不得異議。

第六條:營業項目及營業規定

(一) 乙方銷售商品之種類以附件(二)所規定者為限(以下簡稱商品),所有商品必須經甲方審核及採用統一標價籤標價後,方可陳列銷售,乙方不得任意變更或增加銷售商品種類。除非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銷售。

(二) 乙方應接受甲方標準之信用卡、禮券及甲方所發行之各類優惠卡。

(三) 顧客要求退貨、換貨時,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之辦法處理,乙方無條件接受。

第七條:商品、人員、商場管理

(一) 乙方陳列在甲方專櫃內商品由乙方派駐人員自行負責管理,為確保商品安全廠家如需調換貨,應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並開具放行單由保安人員檢查後,方可放行。並在甲方規定的出入口進出,違者按甲方商場管理規則,視情節輕重予以100元以上的罰款。

(二) 乙方通過運輸公司運到商場的貨品,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收到乙方貨品時,協助驗收(大箱)工作,乙方存放在甲方商場內的商品由乙方自行保管。

(三) 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規則。

(四) 乙方所陳列或銷售之商品不得有偽劣產品,應使用其商品之名稱、商標、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

(五)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各種和經營有關的證明文件,並保證其真實性。

(1) 法人委託書。

(2) 國內企業的有效營業執照,國外企業的開業登記證明。

(3) 企業的税務登記證明。

(4) 商品品牌在國內或國外的註冊證明或轉讓、授權使用證明。

(5) 國外代理商須具有時效性、區域性、品類性的代理資格證明及授權代理或授權銷售的協議證明。

(6) 商品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和檢驗合格證。

(7) 商品的質量檢測標準及本地主管部門和專業部門出具的質量檢驗鑑定書。

(8) 進口商品須具備海關税單、商檢證明等完整的進口手續證明;國內生產或加工的商品須具備生產廠家的有關資料。

(9) 商品品類、品種及價格資料(按規定應有中文説明的應附中文資料)。

(10) 其他必要的資信材料。

(六) 對營業人員的有關規定。

(1)乙方應自派具備商品經營商品專長、技能的服務人員 名,常駐於乙方之專櫃區,所派人員應事先將姓名、簡歷、照片、身份證複印件、健康證、未婚證明或計劃生育證送交甲方審核後代管。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服務人員。

(2)乙方營業人員人數一經核定,不得擅自增減。並自行承擔營業人員工資、伙食費、制服費(每套 元)、人員培訓費(每人 元)等費用。

(3)上述各種費用,在入場前一併交清。

(七) 乙方之代理人、受任人或負責人若有違反合同之行為,被視為乙方自己之責任。

(八) 乙方派駐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規定之制服。如乙方有統一之制服,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始得穿着。

(九) 乙方服務人員應遵守甲方統一管理的各項規定,如有違規行為,除願接受甲方的罰款處分之外(三日內到財務交款),重大違規行為經甲方通知後,乙方立即撤換該等人員。

(十) 乙方新派人員應接受甲方舉辦之各種培訓活動,方可上崗。

(十一) 乙方不得在本商場的樓面、樓梯間、防火通道等場所加裝設備、堆積貨物和放置危險物品。

(十二) 乙方對專櫃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十三) 乙方應盡甲方大樓結構設備維護之責任,如乙方需要專櫃裝潢及電氣等設備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負擔。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會同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完工後由甲方檢查認可方得營業。

(十四) 乙方使用之電器和各項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否則,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五) 如因乙方人員(包括乙方或其他代理人、受僱人等)之行為或過失引致商場大樓結構和商場內之設備,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引起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十六) 商場管理之其他事項,均依照甲方制定之管理規定處理。

第八條:履約定金

1、合同簽定之時,乙方應向甲方先交付守合同所有合同條款。

2、乙方撤櫃時應預留一定數額的商品質量善後的保證金3個月後無息返還。

第九條:促銷

(一) 甲方所舉辦之各項促銷企劃活動,乙方應全力配合並承擔相應費用,以求共同發展。甲方將收取的乙方促銷費作為經常性促銷活動及管理經費。

(二) 甲方舉辦各種促銷活動或發行之各類優惠卡及員工購物優惠(九折為限),全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應全力配合,給予折扣優惠。如超過百分之十(10%)以上時,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擔之方法及比例。乙方有關促銷方式,廣告宣傳品的懸掛,使用以及對顧客贈送紀念品或優惠卡時,亦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 乙方所設專櫃內之促銷道具由甲方統一定做或向甲方租用,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 乙方如需要對商品賣價作任何調整,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為有效。

第十條:違約處理

(一) 乙方如有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之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約,解除乙方設櫃權利。

(二) 乙方合同期限屆滿或合同終止之日,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各項費用及欠款;如不足金額清償,甲方有權扣押乙方商品作抵押或在應付與乙方貨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 乙方銷售之商品,若因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乙方在其他商場所設立之專櫃或商店或其連鎖商店內所定的售價,經檢舉或查證屬實者,按差價的5~10倍予以罰款。

(四) 乙方商品之品質、品種、規格、數量,無法達到甲方原定之要求,或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常之營業狀況者,得按違約規定處理。

(五) 乙方在甲方同一城市其他商場所設專櫃或其他連鎖商店銷售之商品有打折特賣活動時,必須事先知會甲方,並享受同等優遇,如沒有做到以上條款,即將差價部分加倍抽成。

(六) 乙方每次銷售商品之貨款應一律送交甲方收銀台統一收銀,不得漏繳;如查獲乙方有漏繳或短繳行為,應處以10~20倍之賠償,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七) 乙方銷售人員銷售商品後不給顧客發票或收銀單,一經查獲,依規定處理。

(八) 顧客要求退貨、換貨時,乙方不按甲方規定之辦法處理,以違約論。

(九) 乙方違反合同,故意聚眾鬧事,造成商場信譽嚴重影響,應賠償損失20xx元,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如發生戰爭、X動或自然災害,合同自動解除。如因火災或其他意外事故使商場嚴重地受損,而甲方選擇重建或不修復面貨商場,則甲方通過在該事件發生後45日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有權終止合同,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並付清定金之日起生效,但合同期限應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印花税各自承擔,履行本合同如有糾紛涉及訴訟時,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之人民法院審理。

以上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的則以合同為準,如有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 方:乙方:

代 表 人:身份證號碼:

電 話: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場專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裝修委託協議書

合同簽訂地: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設部頒發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裝工程施工特點,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 專櫃道具安裝工程以發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工程明細詳見估價單)承包給乙方施工。

一、 根據施工圖紙的要求、工程估價單所規定的項目及雙方認可的工程內容,

總造價計人民幣¥元整(含税)(大寫:元整)。

實際結算價格以實際製作並經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為準。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用水、用電,負責辦理施工進場手續,乙方全力協助,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 施工要求及驗收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確認之圖紙及商場施工規範安全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及進度。

2、商場施工規範、甲方施工説明及甲乙雙方確認之估價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確認圖紙、施工説明及商場施工規範完成驗收。

4、本工程圖紙如與現場存在誤差則以現場實際尺寸為準,如有加減項目,則按實際發生數量結算。

5、若乙方變更方案,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能施工,並以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設備,如與雙方約定不符時,甲方有權選擇以下

列方式處理,乙方同意接受:

(1)乙方事先向甲方書面報告,徵得甲方同意使用的,乙方按甲方確認的材料和設備進行施工;

(2)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必須根據合同中的約定更換和重做,原工期不變。

7、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出具材料和設備質量合格證明等文件,以資備查。

8、施工期間,甲方若修改設計變更施工方案、增減施工內容等,應在變更的項目施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施工。

三、 施工工期定為 年 月日晚至 年月 日早上止,工程

有效期為 2 天。除雙方同意變更施工方案引起工程項目增加,或者甲方未依照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或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工期不得順延。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付款 %,工程經甲方或商場全面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清全款,電匯,在甲方付款前乙方應開具全額有效的“建築業統一發票”發票給甲方。

五、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應當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要求,因違反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證人員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它財產的損失。

3、乙方人員施工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4、隱蔽工程完工之前,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按乙方通知的時間進行驗收。甲方不能按時驗收的,應當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時間。

5、若甲方無法及時驗收,可能導致乙方延誤工期,乙方可以組織人員驗收,甲方應當接受驗收結果。甲方則可事後要求複驗,乙方應當按要求辦理複驗,若因此而造成複驗、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並得以順延。

六、 質量保證及維修責任:

乙方整體工程提供 十六 個月質量保修(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甲方人為及不可抗力造成之損壞則不屬保修範圍。保修期內配件更換及維修均為無償服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責任由甲方負責,但乙方應提供技術協助,維修費用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七、 違約責任:

1、 乙方保證是經過國家有關機關核准登記的合法的裝修單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資質證件的複印件(加蓋公章)。乙方不具備相應資質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

2、 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專櫃道具安裝工程以任何理由轉包給第三方生產、安裝、施工,若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一倍的違約金。

3、工程若無質量問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付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付款, 則每逾期一日,應當按未付款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4、乙方嚴格按甲方確認圖紙、施工流程及商場施工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若乙方未按要求施工,出現質量問題及商場驗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所有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每逾期一日,應當支付數額為 1000 元

的違約金。乙方逾期完工達到 1 日或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原工期不變,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7、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商場、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處罰,或追究甲方責任時,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 其它:

1、估價單未列項目以圖紙為準。

2、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納税登記號碼: 納税登記號碼: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商場專櫃合同 篇6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購買甲方所擁有的_____商場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價款及價款的支付

1.商場的位置:商場位於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2.轉讓金額:甲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將_____商場轉讓給乙方;

3.轉讓的商場包括如下設備(見設備清單);

4.本轉讓包括商場所在的房屋產權在內,該房屋產權證號為:_____。

5.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

6.乙方在辦理完移交手續後_____日內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員工的安置

商場原有員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留用的之外,由甲方負責安置補償。

第三條 權證的變更

1.在乙方交付定金後,甲方即開始協助乙方儘快辦理營業執照及其他證照的變更登記手續,所有變更手續應當在_____個月內完成;

2.商場房產權證的變更登記手續在營業執照變更登記手續完成之日起三日內向房產所在地的交易登記部門辦理。

第四條 交接時間

雙方決定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清點移交。甲方應保證商場經營合法、手續齊備。

第五條 庫存品的處理

1.庫存品是出廠日期應在_____日以內的有質量、安全保證的商品,不包括過期、變質及使用期限將至的商品。

2.甲方的商場存貨,甲乙雙方移交之日依據清點數量按_____價格由乙方在_____日內按照雙方確認的金額向甲方支付。

第六條 債權債務

甲方將商場移交給乙方經營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移交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交付標的物及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或辦理變更登記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將收取的款項退回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乙方應按照協議約定按時支付有關款項及履行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

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九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商場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條 協議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協議才能終止。

2.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條 其他

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賬 號: 賬 號:

商場專櫃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商場專櫃展廳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積平方米;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報價單》和施工圖。

4. 委託方式:包工包料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 工程開工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報價單》。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裝潢專業委員會。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

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5%。剩餘5%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 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指派( ) 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3.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處。

4.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 (簽章)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