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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購銷合同範文錦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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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購銷合同範文錦集7篇

購銷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一、合同內容:

1、工程名稱:

3、工程內容:需方委託供方加工安裝鋁合金地彈門及全部塑鋼門窗。

4、合同面積共計圖。

5、合同鋁合金地彈門面積計樣圖。

二、工程技術質量要求

1、塑鋼門窗結構形式、規格符合雙方簽字的圖紙要求:

2、塑鋼門窗所用型材為

3、地彈門所用型材為 。

4、供方嚴格按照GBl20xx--98標準制作;

5、需方按照GB5824--98提供洞口。

三、供需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需方:

1、需方應及時提供工程藍圖,洞口尺寸如有變更,需方應在供方製作前及時通知供方,並出具正式的更改單。

2、需方應監督土建方施工,保證洞口尺寸符合國家GB5824--98標準要求。

3、需方和供方共同負責保護已上牆的塑鋼窗的完好性;

4、免費為供方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存放庫房和工作場地,以及安全施工所需的水電、腳手架等條件和設施,以便於供方施工;

5、按GB5824~86要求提供粗粉完畢的洞口和安裝所需的基準線(中線、50線等);

供方:

1、供方依據工程藍圖,並根據需方要求,按照陝98J08圖集對工程所用的`全部塑鋼門窗進行設計。經雙方簽字後,供方依照簽字圖紙加工製作。 平方米,工程所需地彈門風格、數量詳見設平方米。工程所需塑鋼門窗風格、數量詳見設計樣

2、供方應按照圍家GBl20xx—98標準要求,進行該工程塑鋼門窗的加工製作。

3、供方應按照國家JGJl03—96標準要求,進行該工程塑鋼門窗安裝。

4、供方應堅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遵守需方施工現場紀律。

四、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期以供需雙方簽字蓋章日期為準。

2、88系列推拉窗單價為 元/m2,面積為元/m2,面積為 m2。 m2。 3、100系列地彈門單價為

4、合同總造價=∑合同單價×塑鋼窗及地彈門洞口面積=

大寫:

塑鋼門窗合同總額以經雙方審定的圖紙為基準,按洞口尺寸進行結算。

5、採用電匯或銀行匯票結算;

6、合同簽定生效後,需方支付供方合同總額的 %作為工程預付款;資金到位後,供方按照需方所提供的供貨計劃安排生產並組織安裝。窗框進場後,需方支付供方合同總額的 %;窗扇進場後,需方再支付供方合同總額的 %;門窗工程安裝完畢後15日內需方再支付供方合同總額的 %,預留 %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一年後結清。

五、保修與維修

該門窗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內,供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二個工作日內免費派人維修。

六、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必要時按法律程序解決。

需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代表(簽字): 供方(蓋章):

購銷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物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4、種子質量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

三、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四、交貨時間:地點:

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五、結算方式:

六、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種子款,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違約責任:

九、《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

供方(章):

需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3

印花税與購銷合同印花税與購銷合同印花税與購銷合同 印花税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税憑證的行為為徵税對象徵收的一種税。印花税因其採用在應税憑證上粘貼印花税票的方法繳納税款而得名。 在我們單位中印花税繳納最多的是簽訂購銷合同時所繳納的。在印花税中購銷合同的範圍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寫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納税人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購銷金額的0.03%貼花。由於採購合同和銷售合同的歸集問題和保管的部門多,對於徵管帶來了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採取核定徵收的辦法徵收印花税,購銷合同核定徵收採購合同改按採購金額的一定比例計徵、銷售合同改按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計徵,具體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據典型調查後確定的。在我們省根據《山東省地方税務局印花税核定徵收管理辦法》,我們是

採取核定徵收的方式來徵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務機關依據納税人當期實際銷售(營業)收入、採購成本或費用等項目及確定的核定徵税比例,計算徵收印花税。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印花税税額=銷售(營業)收入(採購成本、費用等)×核定比例×適用税率

規定的購銷合同印花税核定徵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業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5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2、商業批發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3、商業零售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2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4、建設施工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5、外貿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7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因此對於我們單位應按照銷營業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來計算應納的印花税,例如我們與乙公司簽訂輕卡銷售合同,合同上註明的銷售額300萬則我們單位與乙單位應分別繳納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會存在有些業務沒有簽訂合同,有的簽了合同的也沒申報,

所以我們也可以以反映在報表上的銷售額為依據計算購銷合同印花税。對於購銷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應分情況進行處理: 1、凡是簽訂的購銷合同,應分別填寫價款、税款的,在計算繳納印花税時,以價款數額計税貼花。 2、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價格內註明是含税價,在計算繳納印花税時,應按增值税税率從價款數額中減除增值税後計算印花税。 3、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果沒有註明含税價或增值税税款的,應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税貼花。印花税納税申報工作均由納税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税憑證的管理、印花税的貼花完税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税納税申報表。印花税納税單位使用印花税票貼花完税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税款完税的,以及在書立應税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税的,其憑證完税情況均應進行申報。凡印花税納税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務局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只辦理税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税納税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税務機關申報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納税期限是在印花税應税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税的。對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購銷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共同協商,在乙方生產設備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為甲方加工生產“ ”系列飲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議項:

一、加工產品範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為: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二、加工費用

加工費按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費按箱計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內容物及包裝原材料(包括瓶、標、箱、蓋、封箱膠帶等包裝物),乙方負責水、電、蒸汽的供應和配料、加工、封蓋、噴碼、套標、裝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數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為加工量。

五、結算方式

每月20日,有雙方保管、會計人員根據生產及耗損情況,盤存加工數量,以實際發貨數量計算加工費。

計算方式:實際加工數量(箱)*加工費(箱)-超耗料費=應付加工費,每月25日前付清當月加工費,甲方以現金或者匯票支付。

六、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樣版和標準制作。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只要產品達成甲乙雙方所確認的樣版和標準,皆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4、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後服務;

5.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6.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七、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八、交貨方式

甲乙雙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產品發貨日期在乙方倉庫進行交貨,由甲方派駐發貨人員與乙方倉庫人員按共同清點產品數量簽署交貨憑證。

九、物料耗損標準

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耗損應控制在原漿2%、蓋2%、包裝箱3%,瓶2%、標籤2%以內,超耗部分從加工費中扣除。因瓶子質量所造成的耗損(需瓶廠認可),不屬2%耗損控制範圍。

十、裝卸

甲方負責所有原輔材料的裝卸,乙方負責免費提供機械予以協助。

十一、倉儲

乙方負責成品的倉儲工作,產品在發運前由乙方負責倉儲保管,產品所有權屬甲方,出庫必須由雙方人員共同進行。

十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甲、雙方方責任:

1、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按照甲方的實際情況,配送贈品。配送贈品以送貨單為準。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枱上作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或原價辦理退貨(贈送產品不退換)。

二、結算方式:以送貨單為準,每月10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優惠贈送

以雙方議定的價格、規格為準,乙方每個品種一次性購進10件,甲方贈送同一品種1件。(價格、規格見附表)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6

供方:徐州蒙牛乳業銷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號開源綜合樓6樓

需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徐

州蒙牛乳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稱為“ 供方”)和(以下稱為“ 需方” )就有關“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產品的購銷事宜,經雙方協商, 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合作規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講誠信,認可供方的企業文化及營銷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銷售範圍為(以下簡稱“區域”),經營產品: ,需方不得越區銷售,供方有權對區域的劃分進行重新修訂。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間內沒有違反供方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且銷售情況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滿後,需方可依據供方相關此區域經營管理規定享有優先經營權利。否則,供方有權取消需方在此區域經銷權。

3.供方為了確所銷售產品在各區域內正常的市場銷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場年銷售額10%的保證金 元;合同終止後,經供方確認需方在合同期內無任何違反協議條款的前提下,供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需方。

4.需方應按照規定條款和條件,在區域內銷售供方在當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運營管理的實際需要,確保獨立的財務資金、辦公場所、電腦等能夠滿足與供方進行網絡辦公和信息傳輸,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有效共享,並配有獨立倉庫和專職業務及配送車輛進行供方產品的銷售及推廣,並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場經營標準進行合同規定區域內市場經營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供方事前書面同意,不直接或間接的從事或參與本合同購銷產品相同、相類似的產品或供方認為與供方產品有競爭性的同類產品的製造、生產、銷售或廣告宣傳活動。 二.需方義務:需方同意並向供方承諾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時候均遵守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和條件,嚴格按照供方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通知要求執行,內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時候均抓住區域內一切可能的銷售機會直接將供方的所有產品以上,鋪貨率依據供方確定的各品項達成標準執行;商超門店產品鋪市率100%,鋪貨率達成供方標準,如未達到公司鋪市要求,公司有權對需方按供方下發給需方的相關制度進行考核或取消其經銷資格。

2、 需方有協助各級巡查對市場檢查的義務,並做好相關的檢查項目的準備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產品的計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產品包裝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裝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項經營方針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項推進計劃做要貨計劃、提貨、在終端鋪市、鋪貨。供方有權變更供應產品的品種,且供方可隨時終止銷售任何一樣產品或一個類別的產品。

6、 供方將產品發運到交貨地點後,從運輸車廂體開廂時刻起產品的所有權從供方轉給需方。此前已經形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或向承運人追償,此後形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應商的身份與各店進行供貨合同的談判,簽訂;

2)各賣場的月扣、年扣、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合同內的DM單及海報費、轉場費、續簽合同費及贊助費,新籤合同新品進場費等合同內簽訂的相關費用由需方承擔;

3) 需方要保證配送的及時,約定收到訂單24小時內將產品送達;

4) 需方必須保證充足的資金用於供方產品的運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銀行承兑匯票,但貼現息由需方承擔;

5) 需方未經供方同意不得給任何終端客户停止供貨,供方可支持需方貨款回收、合同談判工作而進行的停貨,但停貨時間不能超過7天;

三、關於價格:(見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後確定價格給需方供貨,並將價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設定的價格體系給予終端客户供貨;

3、每批進貨價款按要貨數量計算;

4、供方如因行業或其它原因造成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關於發票:

供方根據需方當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貨金額給需方提供發票(單價按當月的開票價計算) 五、關於要貨、發貨及預付帳款:需方可以現金、電匯或銀行匯票、轉賬支票形式按供方財務的規定支付款項,在款項到帳後安排貨源,欠款的一律不予發貨。

1、具體要貨及付款制度:

為保證要貨計劃的'準確性、到貨的及時性及產品日期的新鮮度,需方必須按供方的規定每月按時提報銷量計劃,定時下要貨定單,並提前將貨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賬户,具體如下:

(1)需方依據供方要貨計劃管理規定,依據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務量結合當月市場需求按照供方正規要貨計劃表格式提報下月銷量計劃,並由供方區域負責人與需方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後傳真到供方辦公室,每晚報一天給予需方100元的處罰,從需方貨款中扣除,不報要貨計劃供方將按照年初簽定的銷售合同量結合當月營銷計劃給予分配各單品量,需方無條件按分配量拉貨,否則按公司相關制度兑現考核,在貨款中扣除。

(2)需方必須按照每月所報的要貨計劃按供方財務規定打預付款,事先打貨款到供方帳户再下達要貨定單,否則計為無效定單,不予發貨。所有產品需方必須按照上、中、下旬計劃數量進行定單要貨,百利包、利樂枕上、中、下旬計劃量必須在當旬全部下達定單(旬度上、下浮動5%),利樂包產品可按月計劃下達定單(月度上下浮動5%),否則按附件四執行。具體打款要貨流程如下:

a)、打預付款要求:需方在提報要貨表的同時按照每次要貨表上的產品金額打預付款並電話通知供方的出納,預付款按旬匯給供貨(每旬最後一日打次旬預付款),特殊情況提前與供方負責人溝通,否則每晚一天給予需方200元的處罰;

b)、供方依據需方帳户內預付款金額回覆可提貨量,如欠款或預付款金額不足下單量貨款,供方有權停止向需方供貨;

c)、如因預付款原因導致需方無貨配送給終端網點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庫存:

1、暢銷品項保證足夠存貨,周銷貨量的1.5倍作為安全庫存;

2、以“先進先出”的原則把產品銷出。產品在需方庫內造成的臨期、過保質期及貨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3、需方的儲存貨品的條件和環境必須符合供方規定的標準,承擔因儲存條件和環境造成的產品損失及消費者人身損害及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4、需方庫存商品出現任何丟失損壞責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擔; 七、協助推廣:

1、需方應按供方要求在終端網點張貼和派發廣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規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銷售目標向區域內批發商/終端網點出售產品。

3、在需方的經營場所內展銷和陳列產品。

4、需方有義務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費用的投入,在其所負責的區域內協助供方擴大和推廣市場。

5、供方將為需方提供用以樹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標牌/門面/汽車的裝飾設計及噴塗等服務,需方應全力配合,協助供方取得當地有關政府支持及相關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義務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關信息及報表,並保證真實準確。需方必須於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進銷存報表,報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據市場經營及公司策略為需求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3、需方必須按市場發展需求配置硬件設施,5-7個鄉鎮配置一部車,100-150個網點配置一名業務人員,辦公面積(月銷售額100萬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萬,30平方米以上;200萬以上50平方米),倉庫面積(月銷售額100萬以下100平方米,月銷售額在100-200萬,200平方米;月銷售200萬以上,400平方米),辦公設備(電腦至少一台、傳真機、打印機各一台)。

九、形象建設:

1、需方要主動積極地在自己所負責區域加強品牌形象建設,提高產品知名度和美譽度。

2、需方要積極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項相關要求,同步推進渠道建設及品牌建設工作。

3、需方在所負責的區域內,必須打造一個形象鄉鎮,每個鄉鎮打造一個形象店或旗艦店。

4、需方必須嚴格執行供方統一的行銷活動方案。

十、雙方責任:

1、 供方及時供貨並保證商品質量。

2、 如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供方承擔,同時需方積極主動配合商品售後服務及投訴處理。

3、 需方自行負責所供貨門店對帳及結款事宜。

4、 需方有義務配合供方協調與各賣場的關係。

5、 需方與配送範圍內各售點簽訂的任何協議,供方不承擔責任(有供方書面授權門店除外)。

6、 供方將盡全力滿足需方對產品的訂購需求,但如因缺貨、需方超出計劃量要貨、商業糾紛、法律糾紛、政府的行動或約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導致交貨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損失生意或損失利潤,供方不承擔責任,但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

十一、 雙方的承諾、保證和聲明:

1、供方提供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證(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的複印件,附帶產地檢測報告複印件。

3、需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向供方提供五證(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的原件和複印件,由供方核對原件後收存複印件和授權委託書原件。需方為個人的,應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由供方核對原件後收存複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資料、證件和證書要真實、準確、合法並保證在任何時候都維持這些證件、證書的合法、有效、真實性。需方承諾將賠償供方由於需方違反本條例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二、 違約責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需方對供方的商業祕密應當嚴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則應承擔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2、供需雙方要嚴格遵守合同條款的規定,如有因不遵守條款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合同約定追究責任。

3、本合同終止後,需方不得以供方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4、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供方可視情節嚴重程度及是否給供方造成相關損失,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追究相應賠償。 十三、違約處罰:

1、 如需方不能實現24小時內配送制(供方斷貨情況除外),每有一次負激勵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資金問題造成市場斷貨,每有一次負激勵200元,三次以上調整經銷區域。

3、 如因供方斷貨給需方帶來產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責任。

4、 如需方未按時準確的提供進銷存報表,每發現一次負激勵50元;如虛報、假報進銷存報表每次負激勵300元,本月促銷活動不予報銷。

5、 以上相應考核在貨款或保證金內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轉讓經銷權,如有違反一經發現,供方有權終止協議且扣除保證金。

2、適用我國合同法有關買賣合同的規定。

十五、 關於合同終止:

1、如發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終止合同。 (1)、如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條件。

(2)、如需方停業清盤、而這種清盤並不是為了合併或改組而自動進行的清盤、或需方做出任何破產行為或和其債權人了結債務、或破產財產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獲委派處理需方資產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採取或允許採取任何由於債務的緣故而要進行的類似行動。

(3)、如需方或需方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已歸任何機構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這些機構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購買或銷售其他來源的蒙牛產品。

(5)、未經供方事先書面同意,需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和/或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發出三十日的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該項權利終止本合同時,需方必須於書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內清還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償後,向供方發出三十日的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十六、雙方的關係:供方不對需方或需方的僱員的行為、違約負責。本合同的任何內容都不構成合同雙方的合夥關係,或把需方任命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無權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協議約束。需方沒有權力以供方名義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並要供方負擔責任。 十七、本合同糾紛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徐州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裁決。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試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其他約定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執行(副本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本合同從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為個人,本合同從供方簽字蓋章和需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二零xx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紙基產品的生產製作訂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產品清單:

名稱 數量 規格型號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付款方式:

甲方首付貨款金額的 70% 50% 30% 共計: 元。本市客户餘款在送貨時全部結清,外地客户須款到後才可發貨。

三、製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將圖案色標等相關資料及預付金在合同訂立時一併交付乙方,乙方進行設計製作後打出墨稿樣,經甲方確認無誤並簽字定稿。

2、製作期限:以簽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貨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貨款須在貨物交付時全部結清( 若分批次交貨,則在第一批交貨時全部結清 )。

四、質量標準:

1、因印刷工藝性特殊性,印刷顏色允許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紙業特殊性,最終送貨時可能會出現實數量與定貨數量5的實數誤差。

五、驗收方式:抽樣檢查。

六、運輸方式:

南京市內統一免費送貨,外埠長途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可以代替發貨。

七、其它:

1、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更換合格產品或者通過商議解決。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響供貨期,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生產的'產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不論乙方生產的貨物存放在乙方庫房或甲方庫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付與乙方相應的貨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貨款,甲方應每日付與乙方總貨款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通過法律仲裁機構追究違約方責任。

6、 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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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