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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園林綠化合同範文彙總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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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園林綠化合同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園林綠化合同範文彙總九篇

園林綠化合同 篇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在充分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共同發展,合作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綠化項目合作方,共同實施 綠化項目工程,並且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尊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

2。 項目地點:

3。 項目內容:

4。 項目範圍:

5。 項目方式:

6。 項目合同價款:

7。 項目合同工期:

8。 養護期:

9。 項目質量標準:

第二條 履約擔保條款

1為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交納項目 %的履約保證金,合計為: / 元人民幣。

項目履約保證金的交付途徑:

2:銀行轉帳、不記名支票支付;

3保證金等值不動產或特定動產(車、船)抵押程序;

4:。甲方自收到履約保證金之後 / 日內,應向乙方出具保證金等額收據;

5:項目養護期滿、在乙方履行本合同並按要求認真履行項目養護義務,經質量管理部門驗收合格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及在甲方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乙方結清工程尾款後,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

第三條 取費及税費繳納

1:合作項目所涉税金均由乙方負責繳納(包括合同建築業營業税及其附加為合同總造價的 3。3% 以及項目合同印花税為合同總造價的 1‰ 由乙方自行繳納。

2: 甲方享有按項目總價款 % 收取費用,收取標準依據詳見《XX市花木公司園林綠化一級資質管理辦法》。

3:如果項目需要審計,甲方應和乙方對合作項目審計共同負責,並最終以審計結果為依據,甲乙雙方進行取費及税金核算;甲方取費辦法以項目完成進度,按每筆到賬款額的百分比核算。

第四條:

1:甲、乙雙方約定組建 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經理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項目部最遲於本合同簽訂 日內成立,完成組建工作。

2:經理部的職責範圍僅限於對該項目實施期間的具體工作負責,是為了便於組織和協調雙方及有關各方之間的聯繫,其無權代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對外簽署法律文件。

3:項目部的組成人員由乙方負責招募,但項目經理、技術、安全、質量負責人的人選應報甲方審批,其他人員應報甲方備案,招募費用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直接指派具備管理及技術核算等方面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參與管理並監督項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 項目部所有人員的薪酬均由乙方負責支付(除甲方委派人員的基本工資和職工統一保險費之外)。

5:該合作項目實施期間所有需要招募的勞務人員均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費用、勞務人員報酬和勞保待遇由乙方負責。相應的勞務用工合同也由乙方負責與之簽訂,

第五條:簽約管理方面:

1:凡為完成本合作項目所需要的材料採購合同,應由本合同乙方按進度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即供貨方)簽訂合同,且合同不得加蓋項目部公章,項目經理部無權對外簽訂合同,更不得以甲方名義簽訂。

2上述供貨合同涉及的材料採購清單、供貨信息,乙方應向甲方進行備案。

3:對外項目合同條款可由乙方與第三方洽談,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術人員、核算人員予以協助;除另有約定的以外,甲方對於對外合同條款有最終決定權。

4:乙方與第三方最終談定的合同條款,應報甲方審查,甲方認為合同條款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有重大經營風險的,有權拒絕簽署。

5:乙方對甲方拒籤合同的理由有異議,可以要求甲方説明情況。但對是否簽署合同,甲方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對於本合同約定的合作項目,禁止乙方進行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甲方損失;若乙方確實無能力組織實施,需提前 20 日向甲方提交申請書,甲方同意後,雙方終結本合同。

第七條:

1項目完成後,如遇審計事項,所需工作應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合作共同協作完成。審計結果表明要求退還合同款額的情況,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審計結果,履行相應的退還相應款額的義務。

2 合作項目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技術洽商時,乙方應及時上報通知甲方,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書;雙方依據審計結果,按變更後的總價款進行核算,結算數額應以補充協議書為依據。

3如果合作項目自身原因導致發生設計變更、工程洽商事項,導致合作項目受到損失的。乙方應與甲方共同維權。甲方不承擔乙方所受損失。

4如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發生設計變更,致使合作項目受到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第八條:安全管理方面:

1:為確保合作項目平穩安全的實施,杜絕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XX市安全生產條例》、《XX市建設委員會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安全,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乙雙方必須就合作項目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安全管理協議中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也應該指派專人負責聯繫,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的情況。

3:如乙方因違反國家、地方有關安全、防火法規和規定,以及違反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書內容而出現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對外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享有在必要時根據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和合作項目進展情況,就該合作項目指派質量、進度及安全等監管人員的權利,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工作。甲方為此所派出的監管人員除基本工資和職工統一保險費用外,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進度進行時,甲方指派的監管人員有權責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經改正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另行指派人員負責該項目的工作任務,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應保證所購材料及時送至施工現場。乙方未及時將所購材料送至現場的,甲方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釋。乙方無法作出合理解釋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內將所購材料送至現場,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乙方所有對外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合同範圍內的有關買賣合同、勞務人員用工合同等均應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簽訂;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上述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方面: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財務制度進行本合作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2:。甲方為該合作項目單獨建帳,並實行監督,合作項目所收全部款項必須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户,並由乙方自行開具相應發票。

3甲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後 7 個工作日內,將扣除相應的款項後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支取款項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等額的工程類發票。

4:凡涉及合作項目款必須專款專用,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所收款項的去向。

5:合作項目全部完成,經驗收後已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在乙方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項目養護維修義務並在甲方收到尾款後, 10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作項目專用帳户內所餘金額扣除甲方取費後,與乙方結清項目尾款。

第十二條: 風險管理方面

1: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凡出現重大情形,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並且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時,由乙方負責處理,進行協商解決。甲方認為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通過協商解決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自主決定,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本合同同時終止。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出現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且可歸責於乙方的,由雙方領導層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或根據不動產或特定動產(車、船、大型機械)抵押程序,行使合同權利,對抵押物享有抵押權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抵押,抵押方式為: / ,抵押合同見本合同附件;

4:不動產抵押應到不動產所在地房產主管部門提交抵押登記;動產應到當地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合作項目資料管理辦法

1:與合作項目相關全部資料原件應由甲方負責保存,乙方須配合甲方完善資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進行補充完整。

2:合作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須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供進度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或應乙方請求提供技術指導和建議,辦公室使用(使用費: 無 ),機械設備使用(使用費: 無 ),代理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具體工作中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制度。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發生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條款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書,自覺遵守有關園林綠化項目的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完善合作項目的各種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各種台帳,按財務和税務規定定時向甲方財務部報送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

3乙方應做好項目資料歸檔工作,甲方會隨時到現場檢查乙方的項目資料。項目完成後,乙方應將將完整的項目資料及決算書各交 1 份給甲方存檔。

第十七條:合同書份數:本合同 一 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 一 份,甲方二份。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條款,任何一方單方毀約,受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經濟賠償。項目養護期滿、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並履行項目養護義務,及在甲方根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乙方結清項目尾款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北京園藝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現就南寧市二塘至武鳴縣高速公路段間的現有綠化帶景觀樹的替換與種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雙方另行商定,如果沒有達成延期商議,以當地氣象信息為準。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負責將樹木苗種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乙方負責種植並養護(澆水、驅蟲)的管理形式組織施工。乙方負責養護的時間為合同期竣工後一個月,由甲方在該月份下旬進行驗收。

三、種植範圍

全程共計約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間綠化帶範圍(注:路程為環城高速入口二塘→貴州/武鳴/河池→都南高速→武鳴/靈水/中國—東盟經濟園區→都南高速出口→武鳴)。

四、種植要求(品種及價款)

1、乙方負責在該高速公路綠化帶中央將原有的樹木挖出並照原坑每間隔6米種上新的小葉榕或小葉女貞。(每天種植不少於800米,以簽訂日期起第二日計算);

2、甲方運送樹木的車輛在到達乙方指定的位置後,由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車輛。甲方提供的樹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時,由乙方負責種植和一個月期間的養護;

3、樹苗的挖出及種植單價為共計為43元整;

4、乙方負責自行運土鋪設,土坑口規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維護好綠化環保的施工作業,為上述不按

五、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1、綠化面無積水,樹種成長率98%以上,長勢較好,無病蟲害;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綠化材料應符合指定的品種、規格和等級;

3、乙方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綠化的養護管理,樹根面無積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需交納3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押金,該筆押金在乙方進場施工

15天后,甲方將其款退回給乙方。如果簽訂合同後乙方遲遲不進場、延誤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斷,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

2、甲方在乙方簽訂合同後的第一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10000元人民幣,第二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20000元人民幣。種植工程竣工後結清60%的種植工程款。種植驗收合格後10天內付20%工程款,剩餘20%在養護期限屆滿驗收合格後結清尾款。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將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運輸樹苗(包括將新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將替換樹苗運離開)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2、提供一台噴水車及一名司機給乙方調配,因噴水車輛故障維修、事故處理及司機工資等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環境;

3、甲方必須在乙方種植樹苗竣工後三日內負責種植竣工驗收。在護理期限屆滿前三天內進行護理驗收;

4、非因乙方種植的原因導致的樹種死亡的.,由甲方負責提供多餘樹苗給乙方種植。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及運來的新樹苗沿路上、下車搬運;

2、乙方種植樹苗驗收達不到標準或是乙方種植不當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每段時間會派現場代表進行質量監督,工程質量出現質疑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聽侯處理意見。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變更,簽證認可;

3、乙方負責派項目經理對工程實施全面負責,做好施工組織計劃,按進度施工,工程量變更向甲方通報情況,按甲方的總體安排如期優質量完成工程任務;如乙方一個月內完成甲方獎勵2萬元給乙方;

4、灑水車輛運輸所產生的油費及過路費由乙方支付,灑水車產生的其他費用乙方不理。

八、違約責任

自簽訂合同起工期為2個月,如乙方惡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長一天,處以500元罰金,如工期連續延長,則取消該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颱風、下雨等天氣原因造成無法作業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甲方違約責任:如上述條款中甲方構成根本違約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經履行種植的樹苗對應的工程款,並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乙方違約責任:無權要求甲方支付未種植的樹苗的工程款,並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園林綠化合同 篇4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現場業主代表:承包方項目經理: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單位主要對該工程進行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合同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但涉及工程造價變更、確定等事務以及工期順延等事務,必須得到發包人及工程現場業主代表的認可,方有效。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圖紙設計範圍內及業主指定的相關內容。

五、工程造價暫定(萬元),其中暫定金(萬元),業主預留金(萬元),結算時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約定執行。

六、履約保證金:承包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發包方支付相當於工程造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過程中,發包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承包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如承包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發包方依約、依法解除本合同,則發包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如發包方損失大於履約保證金數額,則承包方還需要向發包人賠償差額部分。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合同簽訂後_三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施工圖_三_份。

2.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七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三__份。

二、承包方:

1.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200_年__月__日開工至200年_月__日竣工驗收通過。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承包方提出簽證要求,發包方予以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需要達到下列標準:

1、綠化種植部分符合《江蘇省園林綠化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規定的優良標準。

2、土建及安裝部分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工程要求對於工程觀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進場前需提供實物樣板,並經發包方認可後方可進場施工;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後,方可用於工程。

2.承包方在地下隱蔽構築物情況不明時,應謹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承包方對地下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留存照片,經現場監理及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現場照片作為隱蔽資料的一部分。

4.承包方施工時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避免安全事故,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的人員及設備用於環境衞生的保潔;施工單位有義務對現場道路進行保潔與保護,如有污染或損壞則需無條件修復完整,否則發包方將委託其他單位修復,所需費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綠化工程竣工後承包方須提供一年內詳細養護管理計劃及實施方案,經批准後即成為養護期內考核檢查之依據。如承包人養護工作不力,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則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若在規定時間內承包方未能及時養護,發包方有權另找其它單位養護,其費用由發包方從質量保證金(又名養護期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0%)中扣除,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補齊。

四、分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具有相應施工項目施工資質,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總包單位必須提供相應材料並必須取得業主書面認可後方可施工。

2、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施工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3、對於業主指定分包單位,總包單位可以取得分包合同造價的%作為配合費。但同時應承擔與己方相關部分的質量責任。

第五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該工程無預付款,工程完工後支付到監理確認工程量的50%,綠化部分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70%,土建部分付至90%,餘款審計完畢養護期結束後付清。

二、本合同造價採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

單價根據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子目投標單價一次性包死,投標單價中已包含施工單位完成該項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潤、税金及風險與養護維護費用。結算時單價不予調整,總價根據實際子目和數量調整。暫定價和預留金部分施工前由業主組織相應專業施工單位另外招標比價確認,總包單位可推薦符合要求的專業分包單位參加。該部分施工內容由中標單位和總包單位簽訂指定分包合同,合同價款計入總包合同。

三、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28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提交審計機構審計,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拖延責任。

園林綠化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_________元/平方米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____m2,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長沙華潤鳳凰城項目三期A區一標段綠化工程勞務分包等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該勞務施工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華潤鳳凰城三期A區一標段綠化工程及二期C區綠化工程的養護。

第二條、工程勞務施工承包範圍:

長沙華潤鳳凰城項目三期北區一標段綠化工程的勞務施工及竣工後一年的綠化養護和二期C區綠化工程竣工後的一年綠化養護。本工程圖紙範圍內工程量清單中所有綠化種植及養護工程的施工人工費。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綠化植物進場後的人工卸貨和場地內短途運輸、人工挖樹坑、栽植(喬灌木、綠籬、花卉、綠地等)、竣工前的養護等一切費用。

第三條、合同價格:

圖紙範圍內工程量清單中的所有工程量。

1.華潤鳳凰城三期北區一標段綠化工程勞務施工按:綠地面積(面積按現場實際種植面積為準)每平方米壹拾陸元計算。

2.本工程竣工後一年養護期和鳳凰城二期C區一年期養護為總價包乾,符合質量要求後按總價壹拾陸萬元計。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宿舍居住,宿舍內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擔、大型機械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內工期、質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自總承包單位外腳手架落地後180天竣工驗收。乙方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甲方的施工總工期計劃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施工,不得延誤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幣1000元處罰並補償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和費用賠償。

2.乙方施工時應嚴格按照綠化工程施工規範和操作要求進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交底,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法: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使之具備施工條件。

2.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源接駁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乙方進場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員宿舍,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組織本工程相關圖紙會審,審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實施計劃,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5.負責現場施工綜合管理,監督檢查施工質量、進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的情況下,勒令乙方暫停施工,並在乙方整改完畢提出報告後進行審核和批准復工。整改時間仍記載工期內。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嚴格按照現行的各項施工規範組織施工。承擔因乙方質量缺陷、工期延誤因素對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2.本工程嚴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如現場發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第雙方進入現場施工,甲方有權採取勒令停工、驅逐出現場或解除合同等行動,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現場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八條、爭議

進場施工後,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於1000元生活費;春節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過驗收後,支付至有效合同價款的80%;竣工決算後餘款在本年度春節前付清。

1.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調解、和解或調解、和解不成的,雙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a.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b.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條、合同解除

1.發生乙方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過五個工作日仍未完成計劃內工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進場施工。

3.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出現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或對甲方造成媒體曝光等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應協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甲方根據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除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工程即告終止。

2.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日期:

園林綠化合同 篇7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採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 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 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

│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註 │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

│合計總價: │

└────────────────────────────────────────────┘

園林綠化合同 篇8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環境景觀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市縣路號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工程價款

1、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範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萬元整,竣工後據實結算。

2、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1)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清場、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養護等全部內容。

(2)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測量後,方可外運。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餘款在養護期滿,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完畢後全部付清。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24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場地、水準點、座標控制點、水電源接引點。

2、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現場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結算。

3、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負責提供四套施工圖紙。

5、甲方委派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並參與各種驗收和簽證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天內進場施工,否則乙方每日需承擔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乙方超過七天沒有進場施工的,甲方無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誤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按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賠償甲方。

2、乙方進場施工後,五天內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並報監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所承諾配備的機械設備和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力的數量開展工程進度;否則,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施工單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趕工的工程量,並按實際支付費用的1.5倍從乙方合同款項中扣除。

3、乙方負責辦妥政府規定與本工程有關的施工手續,並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費用。

4、乙方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5、乙方進行施工後,在各方面與其他單位密切配合和承擔管理協調責任。

6、乙方需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並採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對紅線周圍的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因乙方原因導致破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每週例會前一天向甲方、監理單位報送週報,週報包括本週計劃和上週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説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8、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並按照環境檢查審核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廢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費用乙方承擔。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政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如超出政府相關部門規定時間施工,造成周邊居民投訴,責任由乙方承擔。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負責修復。工程完成時,進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場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範規定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1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後保修期內,由於乙方責任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影響,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包括水電安裝負責人)需按時參加甲方項目部(或監理)組織的工程例會,因故不能按時參加的,須提前4小時向甲方請假,並在獲得甲方批准後方可缺席或遲到,否則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13、對工程例會(或會下),確定須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銷售和入夥的有關工作,確保工程質量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須按時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則甲方有權推遲支付當期應付的工程進度款。

14、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委託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項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電費。

15、乙方需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否則將延緩支付工程款的時間。若出現勞資糾紛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可以在付款時扣除代為發放。

16、乙方委派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全面管理。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採購,到現場後,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並得到甲方簽字認可後,才能栽種。

2、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杆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症現象。

3、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進場。進場後,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後,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無條件重植。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電子文檔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關的資料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的14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應向甲方報驗,經甲方檢查、簽證後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需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同時為其辦理必要的保險手續。

3、乙方須確保工地現場治安狀況良好,不會對正常施工造成破壞影響。

4、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以及臨近正在施工建築區附近施工時,施工前須做足安全措施後實施。

5、乙方全體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間,所有機械、工具、建築材料等須堆放整齊,並保持道路通暢,及時清除餘土及建築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視其情況處以罰款。

十一、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3、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二、養護

1、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3、如乙方派人養護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應補種。

4、因死亡而重新更換的苗木,需經過一年的養護後予以確認。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9

XX花木公司 簡稱甲方聘用 乙方 為該公司園林綠化工人,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從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為試用期。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甲方安排乙方在XXX範圍各綠化區從事花草樹木的綠化養護,因工作或業務的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具體工作內容和職責按甲方的崗位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而定,乙方對此並無異議。

三、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600元,試用期滿後,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現待定勞動報酬為700元。調資、獎勵及調動崗位、改變工作後的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試用期內每月休息為2天,試用期滿後為每月休息4天。

2、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養規範、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積極、負責和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並有權依據檢查、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人或當事人加以處罰或獎勵。

五、合同的終止或解除條件: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滿後自然終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乙方患傳染性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適於從事綠化養護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過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較大損害的;6對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名譽受損或經濟受損的;7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被舉報、投訴或查辦的;8違反甲方員工守則有關規定,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9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終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4甲方無法採納或滿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約定而甲方員工守則另有規定的,按員工守則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雙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名並蓋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