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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護士合同範文8篇

合同1.65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護士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護士合同範文8篇

護士合同 篇1

地址:版石鎮示範街A5-6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畢業證/執業證: 户名帳號: 手機: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甲方聘請乙方為擔任門診護士,從事臨牀醫務工作,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為年,自起至年日止。其中,乙方在甲方的試用期個月,熟練期期內乙方如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發生醫療責任事故,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不適應本職工作的,提前5天均可單方面以書面通知解除協議,雙方應在3天內辦理好相應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應嚴格遵守《護士條例》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凡違反相關制度的按規定進行考核及處罰。

2、乙方應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對有損甲方信譽、形象的行為,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處罰或解除協議。

3、乙方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和醫師共同負責門診的診療工作,確保診療工作的正常運營,熟悉門診及藥房常用藥品的品種、用法、用量、適應症等,及時抄報缺貨計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創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執業活動中,應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應不斷加強巡視工作,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危急患者生命,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乙方發現醫師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治療技術規範規定的,應當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診所的負責人報告。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缺崗,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並堅持護理工作“四輕”、“十不準”、“十不交接”等規定。

6、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事調動安排與參加臨時加班工作。

7、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不得相互詆譭,要按規定進行交接班,確保病人安全。

三、工作待遇

1、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正常情況下工資在每月10日發放上個月工資)。

2、甲方對乙方工資標準為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底薪工資為每月 元(其中包括伙食物每月應扣除300元在內),因考慮到早餐就餐時間不統一,每位員工每月補貼早餐費90元,自助在外就餐,因此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實際領取工資為每月元,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每月已扣除基本工資200元和體檢費把 元打入該員工帳上,熟練期滿後底薪為每月元,並在每2至3個月加薪一次,加薪多少與工作量和門診總量成正比,本門診會充分考慮到工作的實際情況和本縣門診護士工資的平均工資以上為基本點,請每一位員工在合同期內安心工作。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負責提供工作服裝(離職時應自覺清洗好退回)。 ②每月按排2天休假,逢傳統三大節和護士節應補助獎勵。

四、解除協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1、乙方在工作期間,性格孤傲、與同事不和、不願聽取領導、同事的意見和建議,一意孤行、得罪顧客、與顧客爭吵者、為整團隊不容的。

2、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泄露公司祕密的。

3、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對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有不能從事本職工作崗位的疾病或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服務態度差、穿刺技術差等。

5、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表現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部門撤併,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5日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①在試用期內的(即一個月以內)。②甲方未按協議的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③乙方因參加本縣或本省衞生系統招工考試已考取轉正的。

7、協議期內,乙方無上述約定事項的,不得單方解除協議,如欲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通知,待甲方在該崗位人員上崗後,方可離崗,否則將扣除上月工資。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續,辦理續簽手續。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日 年月日

護士合同 篇2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3、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4、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兑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兑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士合同 篇3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耒陽市精神病醫院

具體部門:住院部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護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1、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為叁月。

2、試用期合格後,續簽正式合同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3、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聘用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護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行為。

5、身體健康,外表形象、氣質良好。

6、單位認為必要的其它條件。

二、待遇與獎懲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乙方在試用期叁個月的工資按試用期固定工資1500元發放。試用期滿,試用合格後正式聘用期的工資按固定工資每月1300元發放, 在本單位工作滿壹年者按固定工資每月1500元發放,正式聘用期定額配套醫療保險及社會養老保險共計500元每月,如乙方本人自行辦理手續,則此費用 500元發放工資中,如甲方辦理手續,則由甲方扣留500元代為辦理,並享受相應職稱工資,護士職稱每月50元,護師職稱每月80元,主管護師職稱每月 100元,另根據國家工資政策調整及物價浮動等因素,甲方經院務會研究可對聘用人員相關待遇進行適當調整。

3、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其他福利待遇相對正式職工減半,但均不享受年終獎金、浮動工資、績效工資及交通補助費。

4、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乙方須向甲方繳納20xx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兑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兑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由護理部)。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如醫院因工作需要,招聘正式護士時,參加公開招考,達到錄用標準後醫院給予優先聘用。

五、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 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 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六、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八、合同簽署與爭議:

1、 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護理部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 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 人事處備存,其餘由乙方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上級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具體部門、乙兩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護士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二)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 。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 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脱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連續 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 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户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護士合同 篇5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兑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兑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

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丙方(籤): 年 月 日

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 聘用制臨時工管理規定

一、所有臨時工必須與醫院簽署聘用合同書,有擔保人時要求擔保人同時簽定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合同書籤字生效後,院科按合同規定發放**及實施獎

懲。

二、**規定:試用期月**醫生、護士、技師均為 - 元,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 元,護士與技師為 - 元,具體數額由科負責人於此範圍自定。

三、獎金規定:試用期不享受任何獎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由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及連續聘用期限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四、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本院正式職工相同。

五、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六、試用及聘用程序:部門負責人提出人選建議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確認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聘用)乙方將相關證件複印交辦公室備存部門負責人與聘用(試用)人員商定**標準並簽定合同認可(有擔保人時同時簽署擔保責任書)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

附三: 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

1、為確保醫院醫療安全,我願為 同志作擔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內,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

3、在合同期內,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願負連帶賠償責任;被保人發生其他違法行為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度,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理。

4、本《擔保責任書》一式三份,擔保人留存一份,被擔保臨時工一份,醫院辦公室一份。

擔保人簽字:

用人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護士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涉及看護病人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由於病人的病情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工看護,乙方要全天候_____小時看護病人。

2、乙方要根據病情情況幫助病人進行日常起居生活,包括洗漱,進食,更衣,大小便等。

3、乙方要酌情對病人進行擦身並及時更換病人衣物和被褥,對病人換下的衣物和被褥及時清洗和晾曬,並做好病人房間清潔衞生工作。乙方同時要做好個人清潔衞生並保證自身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醫院護理的情況下乙方提供每天_____小時的服務,護理勞動薪金為每天_____元。

2、甲方保證乙方在陪護期間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3、 如果乙方和病人發生糾紛,所有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三、其他約定:

1、乙方如果因突發狀況未能達到協議陪護天數,需要提前1天向甲方説明情況並且找到接替的陪護人員方可離開,不經通知擅自離開則視為放棄陪護薪金。

2、乙方由於自身原因突發疾病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其他傷害時,應自行承擔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雙方簽訂即時生效。初步預計護理時間為_____天結束。護理期限時間一到,本協議自行終止。

4、協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護士合同 篇7

受聘人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獲知甲方的基本情況,充分了解相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

乙方確認已仔細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並承諾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護理部門,從事護理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制定合同章程,達成一致再續合約;如合作期滿後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確定終止合作。

三、工資待遇

1、乙方每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病歷費:

①基本工資為:3000元(三人合計/月)

②病歷費(10元/份病歷,當每月病歷費不足1000元時由甲方補齊,如果超過1000元時,甲方將作為獎金髮給乙方。)

③備註:

2、乙方在上班期間,醫院規定享有工作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自理。

三、工作時間

根據醫院規定執行工作作息統一時間,手機24小時開機。(上班時間:8:00---21:00)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人員管理、調動;

2、乙方負責燎家山社區醫院護理科相關的醫療工作開展和執行;

3、乙方應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保守醫院祕密,嚴守商業機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法追究責任;

4、乙方若違反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沒有違反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律由甲方自己負責。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

6、甲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單方面辭退乙方,否則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五、合同變更、終止、解除

1、乙方在職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約事項

任何一方都無權自動解除本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須經過雙方協商確定。

七、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或根據實際情況不同)以雙方協商後的補充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合同同樣有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燎家山社區醫院蓋章:) 乙 方: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年月 日

護士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年月日

標籤:範文 護士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