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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的買賣合同(精選15篇)

愛車1.61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的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的買賣合同(精選15篇)

汽車的買賣合同1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蘭博基尼LP640轉讓於乙方。該車車牌號為:浙J75D35,發動機號為:L53703626,車架號為:ZHWBE37S79LA03650 。現訂立汽車轉讓合同如下:

第一條汽車質量:

該車於20xx年4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20xx年4月,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況表示認同、

第二條汽車價格:

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肆佰伍拾萬元整(¥4500000.00元)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應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合法,有效;甲方必須保證車輛能正常過户。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經專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並確認無誤。

第四條車輛過户:

車輛必須過户,甲方必須保證車輛手續完整、合法。過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備註:(15天內必須過户)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車輛交付:

乙方將車輛驗收合格後,乙方在20xx年12月21日前支付人民幣叁佰萬元整(¥3000000、00元)給甲方。甲方把車輛移交於乙方,車輛由乙方保管。餘款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1500000、00元)過户時餘款必須一次性到達甲方指定賬户。

第六條車輛轉讓後:

在20xx年12月20日之前產生一切所有費用以及後果由甲方負責。之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上述車輛不能過户,車輛退還甲方,甲方退回原車款,甲方另賠付乙方損失費人民幣壹佰萬元(¥1000000、00元)。如乙方違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元)。

第八條擔保方責任:

1、內拿到買賣合同之約定車輛。

2、乙方應在20xx年12月26款人民幣壹佰萬元(¥1000000、00元)由丙方支付。付清車款後須在48小時內將車輛提檔過户至甲方指定名下。

3、若上述任何一條款不能達成,則丙方應承擔返還乙方全部購車款,並同時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乙方須將車輛以當時甲方交付乙方時的車況交付與甲方。

第九條乙方承諾:

丙方在蘇州市人民路1755號主樓一樓租賃菲比酒吧事項順利完成,並促成菲比酒吧將第一筆租賃費在20xx年1月1日前支付蘇州國税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若此項不能達成合作,甲方不承擔本次合同中的任何擔保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及擔保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____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擔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2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第一條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_________車輛類型: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顏色: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排放標準:_________

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證號:_________

車船使用税納税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__年____月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年____月

車輛保險險種:___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置:_________

其它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車輛價款、過户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項。

過户手續費約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擔

第四條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户手續、車輛交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車輛在過户、轉籍手續完成前,選擇以下第項方式使用和保管:

1.繼續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______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户__轉籍__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交付給_________方,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_________方為二手車經銷企業時,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

自過户、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_________元,同時_________方付清過户手續費。支付方式:

如由甲方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有關證件交給乙方如車輛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車輛交給乙方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海關監管、交納税費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甲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對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户、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則乙方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

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過户、轉籍的有關證件或車輛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

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1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户、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在過户、轉籍手續完成並實際交付前:

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它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籤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____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定地點: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定時間:xx年x月x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x型號x發動

機號x合格

證號x車架號x海關

單號x商檢

單號x顏色價格x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x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x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x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xx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相關的合同範本·樓房買賣合同·軟件買賣合同·二手車輛買賣合同·車位車庫買賣合同·鋼材買賣合同·木材買賣合同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協議

甲方(賣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管方):____________房地產展銷服務有限公司

為保證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丙方受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委託提供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協商,就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買賣的房屋位於______新區______路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產權號:______,______交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協議所示資金監管期限從乙方第一筆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至______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該房地產轉移登記,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之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委託丙方監管購房款為

(1)一次性全額付清(2)全額分期付清(3)首付款加貸款(4)部分款:______元

第四條 根據甲、乙雙方相關協議,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分______次,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帳號______,具體付款方式、金額、期限如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後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後_____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後_____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第五條 付款方式經三方協商,按下列第________款處理,甲乙雙方所簽訂《買賣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一)丙方應在乙方全額監管房款劃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且丙方收到《______市______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收件收據》所示受理日期後第______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應從交易中心收到補件之日起計算),通知甲、乙雙方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遇雙休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二)甲、乙雙方約定,上述監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項作為交房尾款,具體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辦妥物業交接手續出具書面意見後,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

(三)甲、乙雙方自辦貸款,則本協議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額監管款項到帳後第______日(以銀行到帳憑證所示日期為準)由監管方通知甲、乙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丙方按本協議約定書面通知甲、乙雙方後,甲、乙雙方應於收到通知十日內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逾期不領,丙方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乙雙方,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無法同時至丙方處同時領取,丙方視作甲方或一方自動放棄權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單方發放監管房款或產權證。

第七條 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過程中,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因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辦理轉讓交易過户登記,不予登記書一經作出,丙方通知甲、乙雙方,並於不予登記書作出______日內向乙方退還已收房款,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八條 若甲乙雙方於正式簽訂《買賣合同》前簽訂本協議,但因故終止該房地產交易,或由甲、乙雙方所籤《買賣合同》引起的糾紛造成交易登記終止。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九條 丙方實行房款監管後,不能對抗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對該房地產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產權利的裁定、決定。如發生丙方所監管房款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因非為丙方原因而依法凍結造成丙方不能將監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條 丙方對房款的監管不意味着對乙方付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對房地產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與房地產買賣合同有關的任何問題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在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過程中發生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自行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若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監管方未能及時完成本協議委託事項,則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負相關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 因甲、乙雙方不按本協議中規定的程序辦理而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條 監管費用為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委託丙方辦理貸款、產證等其他事宜,具體見附頁。

第十四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後並由乙方按協議約定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後,自行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蓋章):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的買賣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汽車配件購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銷售的汽車零部件,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合同產品(如下列表)

一、購銷方式

1、乙方以訂單的形式向甲方下達採購配件的代號、配件名稱、數量、交貨日期、到貨地址等信息。

2、甲方按乙方的訂單按期提供相應的合同產品。

3、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支付定金後,甲方在商定的時間內按訂單備齊貨物,以備乙方檢驗,並負責協助乙方裝車運輸。

二、結算方式:在購買前15天預付30%,70%餘款在甲方倉庫提貨時付清。

三、運輸方式:乙方自提甲方協助裝貨或甲方代辦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包裝要求:零部件生產廠家原包裝。

五、產品不符合客户使用要求或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

1、乙方為甲方提供所需產品的配件代號、品名、規格、及圖片等相關信息,甲方所提供產品與乙方客户要求不符時,甲方退還不符和產品的所有費用(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

2、產品使用開始三個月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及相關圖片資料,從出現質量處開始不得繼續使用並妥善保管,雙方確認質量問題後,甲方退還此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貨物退回國內所發生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質量爭議檢驗機構:若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乙方客户出具所在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金到帳合同生效。本合同傳真簽署有效。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汽車的買賣合同2

甲方(賣車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乙方(買車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甲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牌號為: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顏色車。________牌機動車以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價格賣給乙方。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有檔案),來源正確,無交通事故及經濟(產權、債務、低債)等糾紛,甲方保證此車能夠正常過户。

3、該車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一切事由甲方負責,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的一切事由乙方負責。

4、此協議在乙方對車和車況認可後雙方簽字後,協議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5、其它備註: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方收車款萬仟佰拾元整

收款人簽字: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6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出賣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7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汽車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協議書內容以附件形式附於主合同之後)。

二、交車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雙方其他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訂立注意事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1、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2、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3、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汽車的買賣合同8

甲方(轉讓方):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就轉讓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形式:

乙方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元)作為該車使用權轉讓費,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轉讓費支付給甲方。

二、轉讓車輛相關信息:

1、車架號:__________;

2、發動機號:__________ ;

3、車牌號: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到車輛保險繳納單位將保險受益人變更為乙方,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車使用權轉讓期限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後順延。

五、自本協議簽訂即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由於乙方或乙方將車輛出借給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保證其使用車輛期間遵守相關法律法律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9

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合同範本《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10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11

隨着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户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於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徵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於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税‘税訖’標誌、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户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户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於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羣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後,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於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户手續。爾後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徵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並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後將該車領回,並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後,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於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税及辦理有關過户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後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後,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户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於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後,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於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並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於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並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於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發佈《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於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於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於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後,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於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鑑於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於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佔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於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佈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於部門的規章,並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並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的買賣合同12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車型、配臵、顏色、數量、價格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台

注:以上合同總價係指在杭州市區的交貨價(包括運費、倉儲費、出庫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供車輛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通過國家有關部門檢測的原產地合格產品。

2、合同車輛在交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損失,如撞、刮、裂、損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提車。

3、如發生所供車輛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車輛運至指定地點,由甲方負責驗收,乙方須配合甲方做好驗收提車工作。

2、在交付車輛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車輛上牌(驗證)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隨車的工具器材,並在保養手冊上粘貼《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聯繫單》。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車輛運達交貨地點後,甲方當場驗收合格後,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車輛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須保證其序列號、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乙方保證在驗收合格交貨的同時辦理車輛質保的有關手續,落實杭州市區範圍內的特約維修網點(站),具體負責質保期內車輛的維修保養和質量索賠工作。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的買賣合同13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xx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當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賣方(章) 買方(章):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地址:

汽車的買賣合同14

賣方(甲)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買方(乙)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排量為品牌型號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以人民幣的價格賣(轉讓)給乙方。

二、付款及車輛過户: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車輛轉讓金人民萬元(大寫元人民幣)。

(1)購車款支付方式:乙方將車款人民幣萬元。

(2)銀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購車款後,銀行按揭款由甲方還完後,由甲方應密切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

三、車輛狀況,交付地點,及將付方式:

(1)車輛狀況:甲方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無其他債務糾紛(外觀附照片)。

(2)車輛交付地點:

(3)甲方應於車輛交付同時,將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税證,保險等一切證件和手續交付給乙方。

(4)車輛交付時間:

四、乙方收到甲方車輛及車輛相關證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車款,均需向對方出具收條。

五、本次車輛交易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六、車輛交付前的交通違章及責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交通違章及責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1、車輛簽訂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合同簽訂之後的由乙方承擔。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汽車的買賣合同15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