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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轉正規定

試用期2.9W

試用期、轉正管理規定

試用期員工轉正規定

一、目的爲規範員工在試用期內及轉正的要求及辦理程序,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辦公室人員、生產管理人員、生產技工等試用期員工轉正。

三、權責

1、試用期員工的權責:

(1)主動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工作目標、公司的規章制度等;

(2)接受人事部的入職培訓及相關考覈

2、試用期直屬主管的權責:

在工作中引導新員工領悟公司的文化、督促並指導其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培訓新員工工作職責、內容與目標及崗位必須的安全操作知識與技能

3、人事部的權責:

(1)培訓新員工有關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2)負責試用期員工的最終考覈、勞動合同簽訂;

(3)負責面談試用期轉正的員工並審覈其申請;

四、試用期管理規定

1、試用期期限規定如下:

(1)合同期爲3年,試用期爲3個月;

(2)需要縮短試用期或免試用期者,由用人單位申請,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執行。

2、試用期內離職:

(1)辭職:試用期員工由於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須提前三天填寫《離職申請單》通知所屬部門的負責人,遞交至人事部,經批准後,員工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或試用不合格而辭退員工。各用人單位的直接主管必須有明確的不合格證據說明,並將職員不合格的事例填寫在相關考覈報告中;

(3)試用人員工作未超過三日而離職的員工不予發放工資。

3、試用期內請假:

試用期員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請假超過三天者,其轉正時間自行順延;若請假時間超過十五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人事部申請並經過同意,否則不得轉正。

4、試用期考覈:

(1)新員工月考覈:當新職員入職時,人事部須在其入職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試用期評定表》交給其直接主管,用人部門在員工試用期滿前10天將該表提交人事部;

(2)新員工在試用階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達標者,部門負責人須如實記錄在《試用期評定表》中,以作爲解聘其的依據。

(3)若發現試用期員工在應聘過程中有隱瞞、欺騙現象,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其試用關係並無任何賠償責任。

五、轉正管理規定

1、正常轉正流程:

人事部根據部門主管所提交的《試用期評定表》、《綜合能力評價表》,提前10天將《轉正申請單》發至部門主管,並在三日內將該表填寫完全後交與人事部。

2、考覈不合格員工之處理辦法:

(1)試用期考覈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原則上不予錄用,特殊情況,須在試用期滿前七天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請,獲批准後可按轉正員工處理。

(2)如新員工月考覈未合格時,公司有權以能力未達要求爲理由,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且無任何經濟補償。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給予賠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人事部於離職當天爲其辦理離職手續,並於三個工作日內爲其結算薪資,用公告欄和電子郵件兩種形式發佈公告,告知相關部門及與我司相關有業務來往的合作伙伴。

3、提前轉正程序

(1)試用期間內表現優秀者可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具體流程見正常轉正流程),提前轉正者試用期不得低於一個月;

(2)注意:用人單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諾員工提前轉正,而必須將其優秀事蹟整理成書面文件上報至人事部,經審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向員工轉達提前轉正、提前調薪的口頭通知。若因部門主管擅自承諾提前轉正而未能經批准者,員工應提前獲得的調薪待遇由承諾者承擔,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或金額的大小向該承諾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處分。

3、免試用期程序

所有免試用期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過6個月,且沒有被考評不合格或沒有受行政警告以上處分者;特殊人才有免試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2)滿足上述條件的人,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報總人事部經總經理審覈後,方可同意免試用期。

六、員工轉正後薪酬的調整及反饋

1、試用期滿後,員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轉正的則在當月調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後轉正的,則從下月調整薪資;

2、職員轉正工資視入職時所談條件及試用期表現而定,若與入職時所談薪酬有出入,則由人事部與入職者面談確定。

七、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訂並附則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2、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