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試用期

關於試用期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試用期7.09K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試用期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試用期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是產生勞動法律關係的法律事實,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勞動者同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對於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理使用勞動力,增強企業活力,發揮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都有重要的作用,勞動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重要保障。

勞動權是勞動者獲得職業的權利。它是勞動者生存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保障勞動者實現勞動權。

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許多企業爲了使自己佔據主動,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適得其反。

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關係的作爲事實勞動關係仍受法律保護,而作爲事實勞動關係,企業要終止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爲勞動合同期限。顯然,試用期內不籤勞動合同或只籤試用期合同,企業本來是想防止被“套牢”,實際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種做法不可取,正確做法應是同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

此外,許多企業認爲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爲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爲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試用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 篇3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雙方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試用期應包括在內,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也應依法爲員工參加社保。在試用期,勞動者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多長,也不是單位說了算,按國家有關法規,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在實踐中,確實有不少用人單位口頭與勞動者約定3個月或6個月試用期,但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認爲試用合格,就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認爲不符合錄用條件,就。實際上用人單位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說。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爲不存在試用期,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將按照進行處理,單位往往要“吃虧”。

試用期合同 篇4

一、試用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在 擔任 工作。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收到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於人民幣 元,該收入由 等構成。

五、勞動紀律:試用期間乙方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六、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辭職,甲方無異議;但乙方辭職必須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等情況的,可以隨時終止試用,解除本合同,並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 篇5

職工諮詢:用人單位與職工僅約定試用期期限,告知試用期結束並考覈合格後纔可以與職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在試用期期間單位不負責繳納社會保險,由個人自己承擔社保繳費。試用期的工資將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職工詢問用人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

答:用人單位的此種做法不正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範圍內,用人單位應當爲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試用期的工資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也是不正確的。

試用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爲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爲 ,職務爲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

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RMB),乙方的工資甲方須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的考勤均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若乙方在非工作時間裏發生一些意外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負。

六、乙方每月工資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前由甲方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試用期間自動離職則公司不發放其工資。

八、乙方如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時須填寫《離職申請表》,甲方將按乙方實際出勤天數發放薪酬。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及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發放。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故意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公司有權衡量是否聘用該員工,如確定聘用該員工的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覈不合格者, 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其辭退處理。

十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立即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如因意外或身體狀況欠佳導致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a) 如乙方的行爲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b)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

安排工作的。

c)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職手續。

十六、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十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公章)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