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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公司人員可否上保險

社保1.2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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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公司人員可否上保險

  非本公司人員可否上保險【1】

非本公司人員可否上保險,是可以的,只是有一定風險。

爲非本公司人員代繳社保的風險:

用人單位名下繳納社保人員均視爲本公司員工,意味着與企業存在着勞動關係法律事實,這些人員就“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甚至還可以索取經濟補償金,尤其在參保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風險就更大了。

發生此類風險一般是非員工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員工通過提供社保繳納記錄或者社保繳費憑證等證據,從而證明勞動關係的事實存在。

  非本公司人員的飛機票可否入賬扣除【2】

問:我公司主營商品貿易業務。日前,邀請生產廠商技術人員及我公司人員一同出國爲客戶調試機器,訂購了國際機票,從公司賬戶匯款,沒有正式發票,有從網上打印的紙質收據。請問是否可以將這項支出記入本公司費用?非本公司人員費用是記入招待費還是差旅費?

答: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印發〈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54號)規定,航空電子客票行程單爲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納入稅務發票管理範圍。

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在旅客購票時,應使用統一的打印軟件開具行程單,不得手寫或使用其他軟件套打。打印項目、內容應與電子客票銷售數量數據內容一致,不得重複打印,並應告知旅客行程單的驗真途徑。

同時強調,不符合規定的《行程單》,不得作爲會計覈算的原始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並向開票單位所屬民航地區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或所轄地區相關主管稅務機關舉報。

根據上述規定,網上訂機票的企業,可憑航空電子客票行程單作爲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憑證不能稅前列支。

2.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爲已售商品而邀請生產廠商技術人員及貴公司人員一同出國爲客戶調試機器,所發生的支出,可以作爲企業與取得收入相關的支出,在銷售費用中列支。但企業應對這部分費用書面說明並作爲附件,以證明該項支出確屬爲銷售商品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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