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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

社保3.1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乙方於 年 月 日到甲方處工作,甲方通知乙方將統一爲其購買社會保 險,並按相關法律法規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乙方應負擔的費用由甲方從 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 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甲方爲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乙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爲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 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戶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戶籍所在地參加 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合作醫療保險或其它保險。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 損失(包括相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一律由乙方承擔。

二、再因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未購買社保而導致乙方未享受 到社保待遇的後果與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 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 負擔。

三、乙方不得以未購買社保爲由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要求經濟賠償。

四、乙方如自動放棄甲方爲其繳納社保,則視爲自動放棄甲方爲其提供的社會 保險補助金,甲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補償,己方繳納部分甲方將不做代扣代 繳,正常發放至乙方工資中。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簽訂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請不購買社保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於 年 月 日到甲方處工作,甲方通知乙方將統一爲其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相關法律法規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乙方出於其已經購買了新農合保險的考慮,且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甲方爲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在此情況下,根據乙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爲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戶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包括相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一律由乙方承擔。

二、在因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公司以工資獎金形式給予乙方本人發放社保補助______(大寫)元/月。對因未購買社保而導致乙方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與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因發

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負擔。

三、在乙方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甲方爲乙方投保僱主責任險。

四、在乙方工作期間或離職後,如若出現要求公司補辦補繳在爲其工作期間的社保,本人自願將在職期間每月工資中的社保補助給予清還,並賠償公司損失部分。

三、乙方不得以未購買社保爲由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要求經濟賠償。

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系甲方員工,甲方已認真講解並告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的重要性,但乙方以自己屬於外地戶口、方便靈活就業等爲由不願意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另行支付人民幣__(大寫:)元(參照本地社保繳納基數確定)作爲基本社會保險福利放發給乙方,該費用不屬於乙方的任何工資收入。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應將其用於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務。

如乙方因自己原因未自行購買社會保險所產生的各項糾紛(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與甲方無關。

三、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如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等要求甲方應當爲乙方辦理基本社會保險的繳納等,則產生的社會保險費用等應當從乙方所獲得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費用中抵扣,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經發放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費用。

五、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系甲方員工,經乙方自願申請不願意在甲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 另行支付 人民幣)元作爲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每 月與乙方的工資一同發放。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乙方應將該費用用於自行購買社會 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爲乙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 務。

三、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爲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事宜,從乙方遞交購 買基本社會保險申請次月起,甲方再爲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同時本協議第一條將 自動作廢;另外,乙方提出申請之前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 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 方: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爲規範企業和職工雙方的行爲,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繳納社會保險相關問題提出下述解決辦法。

乙方於 年 月 日在甲方處工作,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將統一爲其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乙方應負擔的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乙方自行要求無需甲方爲其繳納社會保險,或因乙方在原單位繳納過保險且沒有進行停繳或在原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等因素,乙方自願決定不由甲方爲其統一繳納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乙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爲乙方在錦州市淩河區社保中心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戶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包括相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一律由乙方承擔。

二、 乙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需要甲方爲其補辦在甲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期間的社保,經書面提出後,甲方可在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全部社保費用及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未支付前述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在因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未購買社保而導致乙方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與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負擔。

四、 乙方不得以未購買社保爲由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要求經濟補償。

五、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