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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市社保局局長的一封信

社保3.02W

尊敬的局長先生:

發給市社保局局長的一封信

您好!

我父親是一位高級工程師,今年93歲了。原來公費醫療體制下就享受幹部醫療待遇,看病無憂。也不怎麼看病,幾十年來幾乎就沒住過院。單位醫改後,他和過去一樣每月去醫院也就是開些控制血壓、血脂等老年人需要的藥,其醫藥費支出不大。

去年3月偶然被查出患有喉部惡性腫瘤,隨即在同仁醫院做了手術。鑑於父親年齡較大主治大夫不建議術後放療,但要求隔3個月複查。今年2月父親驗血,PSA值飆升過高,經住院詳查,確診爲前列腺癌症。因父親年齡90以上,大夫不可能採取手術切除方案。在前列腺癌多種治療方案中,醫生制定了內分泌治療和體內植入放射粒子的治療方案。父親2月住院體內植入粒子放療後出院,目前繼續打針吃藥進行內分泌治療。

問題是現在的醫保規定一人只能一年申請一個特殊病,而我父親一年內就發生了兩次兩個部位原發性的癌症。並且醫保又規定只有癌症的放療和化療費用才能算特殊病報銷的範圍。而現在治療癌症(特別是前列腺癌)又不僅僅只有放化療兩種方法。

我知道癌症放化療的費用是很高的,所以把它列入特病,但癌症的術後檢查和放化療以外的必須的治療費用也不能因爲低些,就歸入門診一年兩萬以內的標準。

我算了算,如果我父親不得癌症,他一年的藥費用不了幾千。如果一年4次喉癌術後檢查,估計也能不突破門診2萬元的標準。但現在需要做前列腺癌的內分泌治療。一盒藥一日一粒一個月得1400多元,抑制雄激素的針劑一月一支,一支1800元,這樣,我們僅僅治療這一種病用不了半年就超過了醫保門診的'報銷標準。我諮詢了醫院和相關部門,也看了醫保的相關政策。沒有辦法,也只能是爲了治療癌症每開一次藥,每打一次針,就辦一次住院手續吧!

我國已經進入了老年社會,今天的他們,就是明天的我們。不能病有所醫,豈能老有所樂。除非你命短,想多活就會品嚐到老年的特殊滋味。

希望局長百忙之中做個調查,看看七、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有多少不得癌症的?有多少得的不止一種特病的?癌症的除放化療之外的治療費用一般是多少?是不是能低到普通的退休老人可以承受?

醫保特病的申請的目的是爲了使得了特殊病的人醫治有保障。現在是醫生確診你是癌症了,你不住院,不放療或化療,你就無法按特殊病的費用去報銷。醫保就不保。真的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