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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社保轉入的條件與辦理流程說明

社保2.49W

條件

廣州社保轉入的條件與辦理流程說明

1、具備廣州市戶籍或在本市就業並參保的;

2、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動且正在本市參保的;

3、在廣州市繳費年限時間長的省屬單位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

3、參保人即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且繳交基本養老保險的最後參保地爲廣州市。

資料說明

1、廣州市戶口本、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

2、原社保機構核發的個人賬戶手冊或清單(經蓋章的繳費清單);

3、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書》;

4、屬機關事業單位調動的提供調動證明文件;

5、用人單位代辦的還需提供單位社保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其它情況轉入接續所需資料。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在廣州市參加養老保險後,需攜帶上述資料到廣州市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同時提交《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廣州市社保機構按所需的相關資料予以審覈。符合轉入條件的,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向申請人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寄出;

3、原參保社保機構確認後向廣州社保機構發出轉移清單和轉移基金;

4、廣州社保機構完成轉入確認,並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