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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島城鄉住民養老保險並軌最新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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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島城鄉住民養老保險並軌最新動靜,7月1日起城鄉養老保險實現互轉 青島正式啓動並軌事變

2014青島城鄉住民養老保險並軌最新動靜

人社部和財務部日前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暫行步伐》,來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這兩大制度的跟尾題目。青島市已經正式啓動城鄉住民養老保險並軌 。

若是有一位王老師,在城裏打工,本年60週歲。進城前,王老師在田園繳納了5年的城鄉住民養老保險,進城打工後企業又給他入了9年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暫行步伐》實驗後,王老師可以有兩種方法來領取養老金。

第一種是選擇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報酬。這種方法,王老師必要繼承繳納6年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在田園繳納的住民養老保險費可以所有轉移到他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

第二種是選擇領取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王老師9年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可以所有轉移到住民養老保險賬戶上,在田園和進城後的兩次繳費年限,可以加到一塊爲14年。也就是說,他只要再補繳1年的城鄉養老保險費就能領取養老金。

兩種制度都劃定最低繳費年限爲滿十五年,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報酬程度相對較高。因此,劃定只要滿意介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無論在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繳費多長時刻,都可以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歸併計較報酬,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敷十五年的,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由後者施展“兜底”成果,停止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敷而造成參保職員的權益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