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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集錦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公司勞動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勞動合同集錦九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員工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聯繫電話:

戶口所在地:戶口地址:通訊地址:郵 編: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說明:

一、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規、政策擬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補充。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如甲乙雙方已建立勞動關係,但乙方在收到本勞動合同文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不簽訂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勞動關係。

三、乙方必須在甲方簽約代表見證時落款簽字,簽約須用水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乙方在此聲明,基於乙方被告知甲方的基本情況後,確認其本人完全理解其所應聘甲方的崗位/職務的工作性質、特點和要求,以及工作環境和條件等與其現在或將來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所享有與履行之權利義務的基本情況,同時承諾向甲方提供的其本人應聘資料均是真實和有效的,否則乙方自願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

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將共同遵守。

乙方若爲新招用人員,應提供真實的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工作

業績、在校成績(僅對應屆畢業學生)等信息。

乙方保證:其本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任何其他用人單位建立或保持服務或

勞動關係;其本人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所有文件中的繼續生效條款不會對本合同簽訂的合法性產生影響或形成利益衝突;其本人簽訂本合同不受與任何第三方的競業限制衝突。若乙方違反前述保證,乙方承諾並同意由此引發的爭議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知悉並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已通過公司網站、

員工手冊、制度彙編、工作場所張貼等一種或多種方式予以公示;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製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也將通過前述一種或多種方式進行公示。乙方承諾並保證,對於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已經公示或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進行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將在本合同簽訂後或各項規章制度公示後一個月內進行閱讀和學習,在閱讀和學習期間如有不理解的,將及時向甲方詢問,前述一個月期滿,視爲乙方知悉、理解並認可甲方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乙雙方已就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限、聘用崗位及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公司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等情況進行溝通。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署,即證明乙方對上述事實與情況已有清楚、完整、全面之瞭解。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至;其中試用期至止。

(2)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起,試用期至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自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爲止;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爲 。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內勤 崗位工作,乙方工作

崗位之具體工作內容和方式,按崗位說明書和工作流程或相關保險銷售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度,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覈,

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第四條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

的工作崗位並根據崗位確定薪酬標準。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但考慮到行業的慣例及崗位的特

殊性,根據工作需要,乙方也可能被派往其它地區工作。

乙方已對上述事實瞭解清楚並同意甲方的調整或安排。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作制度:

(1) 標準工時工作制;

(2) 不定時工作制。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作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八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可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第九條 甲方執行國家與地方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乙方休息、休假權利。乙方的請假、休假程序具體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條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衛生、健康標準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公司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和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保證乙方順利履行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 如乙方爲女員工,甲方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爲乙方提供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障。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員工崗位、職級的不同設計符合該崗位、職級特點的薪酬結構及水平,並根據上海龍旗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基於崗位,“爲能力、爲績效”付薪的付薪理念,依據員工工作能力、崗位適崗性以及工作績效,爲員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實現公司和員工綜合價值的最大化。

第十四條 乙方的試用期基本工資爲 元/月,雙方同意以此作爲計算 加班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轉正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爲元/月,雙方同意以此作爲計算加班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基數。

第十五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如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延遲支付(最遲不超過5個工作日),但必須及時向乙方說明。

第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七條 甲方實行加班申請審批制度。乙方自行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工作,未按甲方加班申請審批制度申請審批的,不視爲加班。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九條 乙方享受由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明確的各項福利待遇。非國家法規政策所強制甲方需承擔的各類保險和福利待遇,視爲甲方內部臨時性福利可在規章制度加以規定,並由甲方不時進行修改。

第二十條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乙方在申請相關待遇時有義務按國家規定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提供相關資料,在本合同簽署地或乙方工作地各級地方政府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勞動紀律及行爲準則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承諾:

(一)嚴格遵守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公司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無論何時均按誠實信用原則行事,不實施有損公司、客戶、股東、其

他員工利益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欺詐、誤導、侵佔、詆譭、散佈虛假

信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

(三)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

業技能和思想覺悟。

第二十二條 根據甲方的相關規定,乙方如被列爲限制人員(不論在簽訂本合同時或因乙方的崗位、職務或其他情況發生變化時),乙方承諾與甲方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認真履行規章制度、說明書、工作計劃等所規(約)定的義務,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爲視爲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可以選派乙方進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培訓,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或服務協議。乙方接受培訓的,應按照培訓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如有違反,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章 公司資產、商業祕密保護

第二十五條 以下各項甲方享有所有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商業祕密,乙方作爲公司員工,應本着誠信、謹慎的原則予以保護:

(一)各種動產及不動產;

(二)甲方的客戶資料;

(三)甲方通過各種方式獲得的業務信息、展業機會、建立的業務渠道;

(四)甲方的電腦及網絡系統中的軟件;

(五)利用甲方電腦及網絡系統生成的全部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各類操

作手冊、規程、數據庫內信息和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六)乙方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

發明創造(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七)乙方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

作品,包括報刊、書籍、圖片、軟件或軟件系統、廣告、報告、業務

資料、培訓資料、行銷輔助品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八)甲方制訂的具有獨創性或與其他企業有區別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經營措

施;

(九)甲方的商標權、名稱權、名譽權、司旗、司徽、CI及其他標識所包含

或涉及的相關權利等;

(十)因工作原因接觸到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十一) 其他形式的甲方資產和商業祕密。

第二十六條 爲保護甲方資料和商業祕密,乙方承諾:

(一) 合理使用並依法保護甲方資料,不以侵佔或非法佔有、使用、竊取、

泄露、披露、擅自轉讓及其他方式損害甲方資產;

(二) 無論是否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均不以任何方式勸誘甲方員工離職或對

甲方員工工作造成干擾;

(三)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任何人力資源信息來攫取非

法利益;

(四) 遵守本合同及甲方依法制定的關於知識產權、商業祕密保護的規定;

(五) 遵守甲方制定的保護網絡和信息資料的管理規定和措施。

(六) 未經甲方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七)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從事同類經營的

企業(保險、證券、信託、銀行業)或與甲方具有競爭性質的其他企

業工作、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

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因合法買賣上市公司股票成爲股

東除外)或提供任何與甲方產生競爭關係的幫助、指導、服務;

(八) 在本合同解除、終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其所使用、佔有的記載有甲

方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和相關信息的載體。

第二十七條

容相應變更。

第二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市場情況變化、公司經營戰略調整、組織架構調整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相關條款隨之自然變更。甲方應將涉及變更之條款及信息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應履行甲方的變更決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予以處理。

(一) 基於甲方已事先並在本合同或相關經乙方簽字確認的《崗位說明書》

等告知所約定的崗位會發生變更的可能性,且經雙方協商一致確認可

自然變更的情形。

(二) 甲方的整體工資分配調整方案經協商機制通過並公示後,涉及乙方工

資標準增加或降低的。

(三) 乙方因獎懲導致崗位調整需要變薪的。

(四) 雙方就勞動合同的變更採取書面形式進行。甲方對於乙方工作調整涉

及勞動合同事項變更的,以工資單、異動表等進行確認,乙方在一個

月內未書面提出異議的,視爲已認可該變更事項。

第三十條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書面向乙方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通知,乙方不同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外:

(一)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如雙方均願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就續訂勞動合同事宜進行協商。如任何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本勞動合同在期滿日終止。

第十章 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

第三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本合同內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鑑於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爲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制員工;

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爲期年個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爲試用期,爲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爲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覈。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爲: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後工資爲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覈及部門經理考覈爲準),獎金爲元。

2.甲方於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覈及部門經理考覈爲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爲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並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公示。

第十七條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並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範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後,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爲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爲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爲屬於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⒈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後,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信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爲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爲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籤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爲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爲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註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後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爲用於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瞭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並願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瞭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籍貫:

居住地:

聯繫電話:

備註: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複寫或複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籤無效;

3、如有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指印認可;

4、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現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試用期: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狀況或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崗位職責說明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以此爲標準對乙方進行工作考覈,考覈結果如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甲方可調換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安排。

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制訂工資分配機制,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的工資標準,結合乙方的實際出勤和績效考覈結果,覈算乙方當月工資總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七條 甲方以銀行代發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如因銀行方因素使工資滯後到賬除外)。

第八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根據乙方的工作實績,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報酬。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有關規定和標準,並在入崗前和工作中定期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符合規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條 如乙方的工作崗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將危害及其後果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發生工傷,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工傷待遇。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因工作性質需要,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人員,甲方可申報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以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須經甲方批准同意,否則其延長的工作時間不作爲加班計算。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或批准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給予補休。

第十六條甲方保證乙方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及婚喪假、生育假等。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乙方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入職後,甲方安排乙方進行規章制度的培訓學習後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事項的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影響或經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六)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等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損害乙方權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辦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夠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學習深造),培訓後尚在服務期限內的;

(二) 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要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爲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四)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三)乙方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四)甲方因各種原因終止經營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的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第三十五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第三十七條 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乙方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三十九條 保密協議

(一)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二)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爲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三)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爲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四)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五)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四十條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爲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事項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本勞動合同首頁所填寫的籍貫、現居住地、聯繫電話爲甲方送達各類文書的通信地址。乙方應將變更情況及時通知甲方,未通知所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和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視爲有效送達給乙方。

第四十三條 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簽訂原則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違紀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包括經甲方批准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爲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假證明的。

(6)合同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違紀行爲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並經甲方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經甲方同意,屬於正常工作調動的;

(6)乙方在勞動組合中下崗,要求自謀職業的;

(7)對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甲方未履行招工簡章的;

(8)經甲方同意,因私出國進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樹立主人翁責任感,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3、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並達到經濟責任制中規定的各項指標。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術培訓任務,並達到考覈標準。

6、如有違章違紀行爲,應接受甲方的批評教育。

 七、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勞動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按《______公司崗位結構工資實施細則》或《______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試行辦法》按月付乙方勞動報酬。

2、甲方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及乙方在生產、工作方面的貢獻,給予乙方適當的物質獎勵。

八、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公休假日、補貼、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患病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癱瘓等難以治癒的疾病和因工負傷致殘的職工,經指定醫院確診、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討論並經職代會批准,可享受長期醫療期。

5、乙方供養的直系親屬,按國家規定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6、甲方按月爲乙方存本人月工資總額的%的補充養老保險金。

7、乙方因合同期滿終止合同至社會待業或屬於本合同中第五條第一款第3(3)、(5)、(6)項,第六條第一款第4(1)、(2)、(3)、(4)、(6)、(8)項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乙方本人相當一個月累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本人累計工資。

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視其錯誤性質、情節、影響和本人態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十、終止、變更、續訂、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如雙方需要續訂合同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2、合同期內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4、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和《______公司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應說明因違紀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5、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時,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照《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償付違約金和進行經濟賠償。

十二、其它具體事項

1、乙方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社會待業手續。

2、甲乙雙方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及時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有關規定處理。

3、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修訂、補充。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______勞動局鑑證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主管部門______勞動局監督執行。

十三、《崗位協議書》、《病休協議書》、《休延長產假協議書》、《離崗休養協議書》爲本合同書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xxxxxx工程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水利工程施工、工業與民用建築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上級主管部門工資套改標準等合理套改乙方工資。

2、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統一規定標準同等執行享有。

3、甲方爲乙方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和工傷保險金,其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4、乙方取得註冊建造師資格證並註冊甲方成功後,甲方將爲其繳納住房公積金。

5、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聽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形象。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不積極履行工作職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①、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7、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或甲方進行企業改制,本合同終止。

六、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它事項

1、合同期間內,乙方應注意人身安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參與任何違法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不參與甲方體制改革的職工身份?換。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上級主管部門備查。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

(二)試用期爲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三)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到崗。

(四) 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基礎上,雙方可協商續訂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從事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調換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如雙方對工作內容的調換或工作地點變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本合同自然解除.因本條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後,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向乙方發放補償金。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 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如乙方的職務、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資作出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相應規定自行繳納。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爲扣繳,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之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五)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或生產工具的,依市場價格作出賠償。

  八、合同變更

除合同第二條約定內容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項下其它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揭陽市金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徐敘喜 身份證號碼:

地址:揭陽市區新興東路飛燕四巷金鳳園 住址:

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聯繫電話:0663-8236970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20xx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狀態聯繫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願意成爲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乙事業。甲方願意招用乙方爲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甲方通知乙方續訂勞動合同,乙方未如期作出迴應的,視爲乙方放棄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確認,其已充分知曉並理解所任職崗位的工作範圍和工作職責,乙方承諾將切實履行對甲方的勤勉、審慎、忠實的義務。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崗位的任用條件及工作職責根據甲方業務經營情況進行調整,亦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特長以及甲方的工作需要調動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按照公司對崗位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二)根據市場和企業變化的實際,需要取消或者合併該崗位的,經雙方協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崗位進行重新安排。

第三章工作地點、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二)乙方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項確定:

1、 實行標準工時制。

2、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即以年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甲方應確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應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不時修訂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定,享有休假福利。

第四章勞動報酬、社會保險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 甲方承諾每月_15__日前爲發薪日。

(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約定如下: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__元。試用期滿後,乙方月基本工資爲__元。並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說明另結業務收入。

2、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五章工作成果歸屬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屬於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六章保密規定

(一)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祕密信息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祕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祕密信息:

1、技術類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相關的函電;

2、經營類信息: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三)乙方承諾離職之後,將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祕密信息被甲方公開或爲公衆所知之日。

第七章利益衝突和競業限制

(一)乙方承諾,在爲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揮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等。

(三)乙方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職業培訓

(一)甲方建立健全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可以提供乙方帶薪培訓機會。乙方同意,若發生乙方要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面解除合同時,退還甲方爲培訓乙方所支付的培訓費及因培訓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延期歸還的按照銀行同期貸款計息。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不誠實、欺騙、僞造的(包括偷竊、欺詐);

2、嚴重不服從安排或其他嚴重犯錯行爲的;

3、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行政違法行爲已被國家有關主管機關正式調查的;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定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7、違反本合同等保密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違反競業限制協議和義務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貪污受賄或其它不廉潔行爲的。

1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評估沒有達到要求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本合同約定繳納保險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爲乙方辦理的除外。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無條件的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工作和財物移交手續,將所有由乙方佔用和控制的文件、記錄、電子文件和記錄、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財產歸還甲方;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並積極配合甲方將其本人的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遷出;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乙方不得保留上述的任何原件或者複製件。移交手續完畢前,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離職守,否則視爲違反保密義務。未移交完畢不予支付薪資,直至完畢爲止。

(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爲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等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 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十)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其他規定

(一)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緊急狀態聯繫人或該聯繫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