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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出租合同

  車出租合同範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吊車出租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及承租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汽車起重機租用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名稱和使用範圍: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向出租方租用80 T、160T汽車起重機適用於億通礦業有限公司項目擴建設備吊裝,40T平板汽車託運配重,不另加費用,爲160T汽車起重機服務。

二、使用期限:

80T、160T汽車起重機與40T平板汽車,當使用期滿承租方需要繼續租用,應提前1天通知出租方,續租的費用按本協議執行不作調價。

三、租金、結算方式:

1、租金:80T汽車起重機租金400O元/臺班,160T汽午起重機租金1500O,40T平板車不計算費用,事爲160T 吊車拉配重服務。

2、日工作時間不低於10小時:

3、付款方式:80 T、160T汽車起重機完成吊裝任務,所產生費用一次性支付完成。

4、以上費用包含人工費、設備費。

四、工作時間和內容:

每天工作時間按承租方工作時間計算,淨工作時間爲10小時,其間承租方所有符合起吊的物資、轉運、均爲80T、160T汽車起重機吊裝範圍內,設備吊裝轉運。

五、設備維護:

出租方負責80T、160T汽車起重機與40T平板汽車修理、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費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擔。起重機上的固定主鋼絲繩、吊物用的各種配套鋼絲繩和枕木由出租方負責。

六、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l、出相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在進行起吊時和起重機所在的地方要有安全保障,確保起重機和操作手和設備起吊安全。

2、出租方有權利拒絕承租方的超重和違章操作,起吊物品和轉運貨物的要求。

3、出租方應服從承租方的工作安排,並按照承租方的上下班的管理制度,當需要加班時服從安排。

4、當出現待命工作安排時,其操作手應就地待命,隨機服從調配。

5、出租方負責起重機和平板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安全行駛,安全操作。

七、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l、承租方所編排的使用計劃,出租方應必須服從。

2、承租方對出租方操作人員不服從指揮的,有權提出給予更換,出租方應服從。出租方設備故障、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方經濟損失的,由出租方承擔。

3、80T、160T汽車起重機修理燃油費用量和價格的 漲跌均由出租方承擔,加油地點由出租方安排提供加油。

4、出租方配備的操作手必須攜有效特種作業證上崗,若中途變換操作手,應提前向甲方申報,並提交變換後人員有效特種作業證。

八、稅金和保險

出租方自行繳納各種稅金和80T、160T汽車起重機與平板汽車。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出租方違約責任:

出租方提供的80T、160T起重機與40T平板汽車、未經承租方同意私自離開工地到其他單位進行吊裝、屬於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發生一次按10000元計違約金。

2、承租方的責任:

承租方資金在甲方結算支付到位情況下及時支付。

十、安全生產:

出租方應按照“安全爲了生產,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文明操作,安全生產,加強安全技術管理,接受承相方的安全監督和定期安全檢查並根據承租方檢查整改意見按時進行整改。出租方在租賃期內,由於自身機械並根據承租方檢查整改意見按時進行整改。出租方在租賃期內,由於白身機械原因及操作不當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其全部責任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支持任何費用。

十一、附則:

1、出租方、承租方進行協商,達到補充條款,作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2、當雙方協議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司法程序解決。

十二、其它: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份兩份,出租方執有壹份、承租方執有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車出租合同範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使用乙方25噸汽車吊進行吊裝作業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價格

1.物資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見附表)

備註:(1)進出場以施工過程中承租方通知爲準,最終按照實際進出場日期進行金額結算;(2)進出場運費出租方自行承擔。(3)以上單價含吊車租賃費、吊車司機工資保險及吊車保險費、三者責任險、進出場費等。

2.交貨時間:承租方以書面或電話的方式通知出租方,

承租方代表:

出租方代表:

3.租賃單價包括的.風險:上述租賃單價爲固定合同單價,除因承租方根據本工程項目工期要求終止本租賃合同和本工程項目之外的其他工程項目需另行雙方協商簽署租賃合同外,無論任何原因本合同單價均不作任何調整,該合同單價出租方已完全充分考慮幷包括了(但不限於)下述費用及風險:

(1)租賃市場價格波動影響的風險。

(2)對市場租賃價格具有強制性和法律性調整作用的國家或地方相關法規、規章或通知等任何文件,本合同單價不受該等文件的約束。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 使用期限: ,具體期限以現場實際進出場發生日期爲準。

2、 工作地點:

3、 工作內容:吊裝:沙子、水泥、鋼材、石材等,以及甲方工作所有範圍吊裝作業。

4、 吊裝工作時間:每天24小時不定時的進行吊裝,吊裝需方所需吊裝的貨物。

5、 車輛選用:25噸流動式汽車吊,車型號爲(中聯或徐工備選)新車。

6、 方案制定:出租方根據現場情況及吊車情況合理制定相應方案措施,並得到承租方同意方可吊裝。

7、 機具準備:甲方負責合理配備所有吊具、索具及其他機具。出租方供應的本合同約定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行業的標準,各項技術性能指標經國傢俱有合法資格的、權威的檢測中心檢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條 交貨方式、地點

交貨地點爲承租方工地 。出租方在運送及退還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擔。出租方交貨時應向承租方提供該批貨物的質量證明書、檢驗合格證和出廠合格證。

第四條 承租方責任

1、 負責制定吊裝方案,修整場地及清理吊車使用空間,安排吊車進入作業位置。

2、 出租方負責提供被吊物品的專用吊具、索具等,如果甲方要求出租方提供特殊吊具,應在費用上予以補償。

3、 負責現場協助指揮和司索掛扣作業,如承租方有其它特殊要求出租方負責,應在費用上予以補償。

4、 在吊車使用期,發生任何與出租方無關事態,承租方對吊車無滯留權。

5、 負責在1小時前通知乙方吊裝作業準確時間。 負責辦理吊車及輔助車輛進出廠手續。

標籤:吊車 出租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