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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勞動合同集錦10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勞動合同集錦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營業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工作時間執行以下 條款。

(一)A、標準工時工作制。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23日爲發薪日。

(二)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基本工資

(三)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按月基本工資爲標準結算。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保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給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實人事資料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移交正常工作並經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宣佈解散的,或因門店經營不善、租賃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資、閉店或不可預定的天災、事故導致門店無法繼續營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

(1)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未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後的三日內書面告之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爾卡蘭奴門店員工行爲管理規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爲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年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年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爲: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具體工作爲:_________.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爲_________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覈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32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乙方生產(32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爲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6.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祕密、甲方商業祕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_________32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後,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爲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項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

3.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本款第1項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4.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5.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捉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爲: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6、7、8、9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爲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爲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爲: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_________.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按天計酬,每天80元;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爲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學徒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學徒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爲: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具體工作爲: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爲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覈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乙方生產(工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爲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6、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祕密、甲方商業祕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

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工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後,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爲;

2、甲方除按本條第1款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

3、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1款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4、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條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5、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爲乙方交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爲: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6、7、8、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爲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爲甲方服務未滿年的;

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爲: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法人代表(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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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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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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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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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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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6

聘任方: ___大學(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根據___大學教學、科研及學科建設等任務的需要,___大學聘任___爲______職務,具體聘任單位爲______,經雙方平等協商,依法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

本崗位聘期爲___年。聘任期滿,視聘任雙方需要,決定是否簽訂繼續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注:本條內容由學校授權聘任所在具體單位,結合所在單位聘任學科的具體情況,進一步明確、細化,務求做到明確、具體、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內該崗位上應完成的工作目標: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履行的工作任務:

1.教學任務:2.科研任務:3.學科建設任務:4.人才培養任務:5.其他任務: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本崗位工作目標、任務,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考覈和獎懲。

二、甲方義務(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依法維護乙方應享有的各項權利。

2.爲乙方提供完成崗位任務所必須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條件。

3.爲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所需要的校內相關政策。

4.乙方在聘期內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按照___大學的有關規定,享受按國家規定提供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津貼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爲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甲方如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四、乙方義務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期內保證全職在甲方所聘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完成所聘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監督、考覈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條 考覈(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覈。考覈時,乙方須向受聘具體所在學院或單位的學術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學院或單位根據學術委員會意見確定考覈結果,考覈結果報學校備案。

2.對考覈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甲方在三年聘期結束後根據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務書對乙方進行評估(具體評估辦法另定),決定是否續聘事宜。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覈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爲,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並由甲方發佈解聘文件。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六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體聘任學院或單位留存一份;本合同於受聘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處理,對合同有關條款的變更,應徵得對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 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房地產開發項目需要,經考查、考評同意聘用乙方在 錦玉佳苑 項目崗位工作,並擔任 職務。

二、 聘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201 年月日至 錦玉佳苑項目工程竣工驗收爲合同有效期。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合同試用期爲6個月,試用期內因本人工作、技術不能滿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在試用辭聘前10日內通知乙方。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 乙方的工作職責

2 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3 實行節假日累計休假制,年總休節假日65天,實行年薪制考覈。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聘用(任)後,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安全、質量指標和工程進度計劃。

5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據乙方在職崗位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用品,確保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考覈、考績制度,獎罰制度。

四、工資待遇

1 年薪工資實行動態管理,即60%按月支付,40%考覈工資按履行合同義務、工程進度計劃、考覈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無重大責任失職的如期支付(6個月)

2 因故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提前離任時,考覈工資40%期內,按總額的50%結算支付。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1、 甲方爲公司聘用(任)員工免費提供食宿。

2、 甲方依據聘用(任)員工不同地域來源,個人基本條件的不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的社會保險,在年薪工資中含全部項目,應交的保險費等相關社保費用由本人按規定自行繳納。

3 、甲方依據雙方協定的工資待遇標準共同履行義務、責任。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休假時,甲方提供方便,但帶薪休假不得超過4天,不享受40%考覈部分,超出時按實際休假日結算扣減相應工資標準。

4、非工程造成的意外傷害,因本人自身身體原因在工作合同期內出現病況時,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方便和人道援助。乙方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要求和因故造成的工程影響。

5、臨時休假或年休假期間,乙方往返路費自理,期間安全責任自負。除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內,因個人原因外出、休閒造成的意外傷害(亡),均由本人負責承擔其經濟損失、法律責任。

6 、凡甲方招聘本城相關人員,食宿自理,作息時間按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執行。年薪工資不足6萬元的,不按40%進行考覈。 7 、節假日執行合同聘用(任)約定。

  六、聘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 本合同項目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 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拖欠工資3個月時,甲方不能按覈定工資待遇標準支付時。

(二)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不能嚴格執行公司管理制度,不按聘用崗位履行職責、義務及其它違規、違紀行爲。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4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經考覈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勝任原聘用工作的

(2)因訂立聘用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不按條件履行聘用合同的

6 有下列情形,甲乙雙方需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依據本條5(1)(2)(3)解除乙方聘用合同時,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因故需解除聘任合同時,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義務,乙方有權提出申訴,甲方依法承擔其經濟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義務,甲方有權提出申訴,乙方依法承擔其經濟責任。

 八、此聘用(任)合同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雙方依法信守。

  九、此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財務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的勞動政策、法規、規章,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本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從事汽車駕駛員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任務

1、 負責牌號爲: 的汽車駕駛工作。

2、乙方應愛惜公司的車輛,注意車輛的平時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護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每天清理所駕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車燈、剎車系統、輪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維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5、乙方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後勤主管,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6、乙方對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三、工作時間

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需機動作業。經甲方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2、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的勞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4、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金或定期生活補助費等,按國家及市有關規定計發。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六、勞動紀律及獎懲

1、 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乙方獎勵200元。

2、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5、乙方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6、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7、乙方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用車人執意所爲,則同司機和用車人共同負擔。

因乙方違章導致的賠償費用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的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行承擔。因違章造成的其它後果概由司機自行負責。

8、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向後勤主管報到。

9、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

10、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乙方未經甲方領導批准,不得將所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與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規定義務的;

4、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甲方按國家法律規定宣佈破產、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無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與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本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

2、因工負傷並經確定爲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可以與甲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生產條件的。

十一、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有關手續。當事人願意續訂合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當事人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因履行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十六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昆明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職

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爲(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爲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爲: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爲稅前應發工資)爲:__________,崗位工資爲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爲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爲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爲 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

B.小城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爲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者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爲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 期限:養護期爲一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養護費用爲人民幣元,大寫: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後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負責養護範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爲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並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並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範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籤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