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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模板集合8篇

勞動合同 篇1

一、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的法律概念

根據解除權行使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分爲單方預告解除和單方即時解除。單方即時解除是指在通知對方當事人的當時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方式。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簽訂之後就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了法律的拘束力,並在當事人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給勞動者提供約定的勞動條件,在勞動者提供了勞動之後,須按約定支付勞動者報酬;而勞動者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爲用人單位按質按量提供勞動。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內容和勞動期限都應得到雙方當事人的遵守。因此,成立並生效的勞動合同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法作爲勞動關係的協調之法,其作用在於平衡勞動和用人單位的利益,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促進勞動生產力的發展,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關係的變化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意義特別重大,關係到勞動者的就業權和生存權,關係到用人單位的事業的發展,因此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特別關注,用了大量的篇幅來對勞動合同進行規範。爲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勞動法要求勞動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在勞動合同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拘束力,若違反須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在勞動合同的簽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經濟勢力、信息等方面都處於事實上的不平等,特別在現實的勞動力資源供大於求的情況下,勞動者在勞動簽約過程中更處於不利的地位。法律賦予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嚴重違約的情況可以單方行使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權,以彌補自身條件的不足,增強就業能力,防止用人單位對其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的侵犯。爲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在勞動者欺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用人單位利益以及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勞動法同樣賦予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權。立法這樣的規定,其目的不外乎兩個:維護勞動就業自由和懲罰勞動違約行爲。

由此可見,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勞動合同當事人存在嚴重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行使即時解除權的結果。在按照法定的方式進行通知後,一方即可解除同另一方的勞動關係。

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爲,除了具有法律行爲的特徵之外,它還有其自身的一些法律特徵:

(1)它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爲。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一種,它與合同的協商解除具有明顯的區別。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或者約定解除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體現,並表現於對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時間等方面所達成的共識,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或者在合同成立後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達成一致,它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爲。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則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爲,該法律行爲無需對方同意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在勞動合同的單方即時解除中,只要法律規定的條件出現,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進行了通知就可以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效果。

(2)它是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爲。附條件的法律行爲的效力的開始或者終止取決於將來不確定事實的發生或者不發生。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不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而是法律規定的。在勞動合同簽訂的當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無法預料條件的發生。法律爲了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性和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在立法中嚴格規定了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在勞動合同的履行中,只要法律規定的條件出現,並經過勞動者或用人單位的單方通知,就可以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效果。可見,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是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爲。

(3)它是一種處分行爲。這裏的處分行爲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按照其自由意思,對自己權利和義務進行處理的行爲,而非指物權法上與負擔行爲相對應的處分行爲。勞動合同在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約束力。勞動法中規定了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當法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並不表示勞動合同就會自然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還需要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解除行爲,即通知行爲。在此,勞動者或用人單位通知或不通知,是解除勞動合同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法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法律將其交付給勞動合同的當事人,讓其根據自身的條件和情況來進行處分。這充分體現了私法自治和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則。

(4)它是一種具溯及力的法律行爲。由於勞動合同的特殊屬性和勞動力的特性,勞動力一經付出就不能返還。依合同法原理,合同解除,當事人雙方有恢復原狀的義務。該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特殊義務,在合同解除之後以恢復給付之原狀爲目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法律溯及力則指勞動合同解除之後,由於勞動力支出的不能返還,在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之後,勞動者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可見,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不同於民事合同的解除,也有別於勞動合同的預告解除。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 註冊類型___________ 勞動合同___________ 履行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 現居住地 址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 碼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 、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爲休息日。

b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勞動合同 篇3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日解除雙方於月訂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勞動合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爲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願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並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於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並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祕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貴州xx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擔任職務。工作地點位於。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後,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爲元/月。

第六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20xx濟南勞動合同範本20xx濟南勞動合同範本。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20xx濟南勞動合同範本合同範本。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地址: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政局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1、根據甲方經營需要,現聘請乙方爲本公司總經理,作爲公司的營業運轉管理工作;

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資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爲人民幣()大寫爲稅後工資,

2、甲方每月以5號爲發放工資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剋扣乙方工資;

三、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的章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必須嚴格管理監督好酒樓各個部門的正常工作和日常工作安排。

4、甲乙應根據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和意外保險金

5、甲方應保障乙方在工作時間內的人身安全,乙方因工作負傷,甲方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帶薪醫療修養期,並應爲乙方負責所有醫療費用。

四、休息、休假

1、乙方可按公司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一日,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2、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如在法定節假日根據甲方需要繼續工作,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加班補貼;

3、乙方工作滿一週年可享受12天的帶薪假期;。

六、解除勞動合同

1、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勞動合同,如甲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簽事宜,協商一致後續籤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xx年餐廳勞動合同範本(五)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招收(以下簡稱乙方)爲計時服務員。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自願簽定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100個工作小時爲試用期。協議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簽用工協議。

二、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預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遵守。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和各項考覈指標。

四、勞動報酬:(元/小時)

□見習服務員元/小時

□服務員元/小時

□資深服務員元/小時

□組長元/小時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經甲方調查確認後,由甲方負責治療費。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協議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並經教育不改的;

3.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乙方不能堅持或不能勝任正常工作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甲方違反協議,違反國家法規、法律,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九、乙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全套制服和系統培訓。

十、若甲乙雙方欲中斷本協議,應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服務組手冊》和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協議簽定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工程 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爲 .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 )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 )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jgjl46—XX)。

第七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頒佈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月(日) 元,試用期滿後月(日)工資爲 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 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 總價 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於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

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於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爲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併爲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限爲一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勞動臨時用工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勞動臨時用工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勞動臨時用工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臨時用工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僞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限屆滿;

2.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勞動臨時用工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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