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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機/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塔機/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特向甲方租賃塔吊/施工升降機。甲乙雙方爲了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則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自願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 甲方機械設備(塔機/施工升降機)基本情況

1設備名稱:

2、生產廠家:

3、 規格型號:

4、 出廠日期:

5、使用地點:

6、安裝高度:

二、 租賃期限

自安裝完畢並經當地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至乙方報停之日止。

三、塔機進場時間:年月 日

四、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2、負責塔吊/施工升降機正常的修理費,但因乙方違章指揮操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負責配備持有有效操作證件的塔吊/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保證24小

時使用。

4、必須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拆資質證、安拆人員的上崗證、塔機/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的操作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備案證明、塔吊/施工升降機出廠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設備製造許可證(以上資質必須真實有效),並遵守國家及當地的.特種設備管理規定。

5、塔吊/施工升降機進出場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費用由甲方負責。

6、保證塔吊/施工升降機性能完好、零部件齊全、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經當地主管部門檢測合格並出具檢測合格報告。以檢測合格報告日期爲起租計費時間。

7、安拆單位必須出具有效合格的塔吊安拆資質,安拆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有效操作證。制定“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方案”、“應急預案”、“安全技術交底”,並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機基礎施工方案”。按安拆方案及塔吊/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範進行安拆,落實安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安拆及頂升過程中因違章操作、設備質量及安全防護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8、在使用過程中,甲方必須提供足夠的塔機/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以保證乙方施工需要。隨時保證塔機/施工升降機及各種限位安全有效,操作人員應按甲方提供的塔機/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交底認真執行。因安裝質量、預埋的固定支腿或地腳螺栓、附着連接、塔機/施工升降機質量和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甲方所派操作人員應服從乙方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禁塔吊/施工升降機帶病運轉。塔司/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嚴禁酒後、疲勞及帶病作業,否則因此發生一切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在不影響乙方施工的情況下,甲方應隨時對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維修,確定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隨時監督塔司/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塔吊/施工升降機在使用過程中安全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解決。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附牆預埋圖(附後)進行施工,達到承重和受力要求,並負責其費用。

2、 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基礎施工驗收記錄。

3、負責配備持有有效操作證件的指揮人員,負責吊鉤以下的繩索具並保證其安全,否則因此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要及時做好接地和排水設施。

5、所租塔吊/施工升降機進場後,乙方應負責設備的安全保衛工作,不得轉租、外租,不得丟失損壞,否則由乙方按原值賠償。

6、塔吊/施工升降機需拆除時,乙方應及時提供拆除的工作場地。

五、費用及結算

1、塔吊/施工升降機進出場費 元(包含運輸費、安裝費、拆除費、頂升費、附牆安裝費、地腳螺栓(或基礎腿)費、塔機/施工升降機檢測費、各種資料費):

2、租賃價格:

塔吊/施工升降機:每臺每月租賃費 元(含人工費)以上所租設備租賃期不滿一個月時,按日曆天數(每月按30天計算)收費。

3、租賃費每月一結,如不按期結算,甲方有權停止塔機/施工升降機的使用並執行分公司設備管理規定。

六、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合同糾紛,在起訴方法院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另擬定《塔吊/施工升降機安全管理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爲本合同副本,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